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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需要什么资料(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3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融资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融资需要什么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融资需要什么资料

【第1篇】融资需要什么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贷款卡

6、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7、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土地证》

8、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9、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

11、用于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预售证》

12、公司简介,股东简介,商业计划书

13、融资计划书(融资额度,年限,重点突出抵押物,还款来源),近三年的报表

【第2篇】股票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

1、融资融券交易通常被称为证券信用交易,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保证金交易,比如: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2、想要在股市赚取利益,首先就要有能承当相应风险的能力,其次就是要了解股市的系统结构。

3、投资者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决定进不进股市,不然等风险来临的时候,会造成很大的压力。

【第3篇】融资租赁都有哪一些企业

融资租赁公司全国有近万家,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金融租赁公司

这类公司一般是银行成立的,例如招银租赁、建信租赁分别是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成立的,这类有公司全国不超过50家,不过最近也在陆续成立,也有部分是央企国企成立的,这个各地都有,这类公司有个特点,就是一般对客户要求较高,金额较大,利率较低。

这类公司一般都有“金融租赁”四个字,实际上跟银行差不多。

第二类:内资租赁(或者假外资)

这类有远东宏信、平安租赁、国药租赁等,一般是有各地国资委成立的,也有很多成立时为避开监管将股权形式做成外资,但实际上为国企。这类公司在国内大概200+以上,业务种类较多,一方面承做政府项目,一方面也插手民间中小企业融资。

第三类:外资融资租赁

从名字上看不出和内资的差别,这类公司也是种类最多的一类,做的业务五花八门,还有一些纯的中介公司或壳公司,这类公司约有20%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中较为出色的大多为成熟的外资企业,例如只做新设备直租的台新租赁、专注回租的仲利租赁、专注车辆融资租赁的欧力士等。

【第4篇】融资租赁公司收益权转让

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与商业保理公司发展迅速,融资租赁公司享有大量基于融资租赁而取得的对承租人的租金债权(以下简称“租赁资产”),商业保理公司享有大量的通过受让取得的应收账款债权(以下简称“保理资产”),以租赁资产和保理资产的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进行各类证券化的实践层出不穷。本文将对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与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资产收益权的转让进行分析。01 租赁资产/保理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将保理资产收益权做为转让资产,即是商业保理公司做为原始权益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所对应的收益权做为基础资产,转让给投资者并向投资者募集金。将租赁资产收益权做为转让资产,即是融资租赁公司做为原始权益人,将其对承租人的租金债权所对应的收益权做为基础资产,转让给投资者并向投资者募集资金。02 租赁资产/保理资产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流程租赁资产与保理资产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流程的主要差异在于基础资产转让一端,具体流程如下:(1)租赁资产:原始权益人对承租人形成租金债权;保理资产:原始权益人受让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2) 原始权益人通过基础资产项下承租人/买方偿付的资金、差额支付承诺措施为基础资产进行信用增级;(3) 计划管理人接受原始权益人的委托,通过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方式向原始权益人提供资产收益权转让,向投资者募集资金。03 租赁资产与保理资产收益权的可转让性1、租赁资产收益权租赁资产收益权是基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债权的实现而获得收益的权利。租赁资产收益权不是法定权利,而是由交易主体根据交易需要创设出来的一项约定权利,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的范畴是否包括租赁物所有权,需要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确定。一般而言,租赁资产收益权是指基础权利项下的下列财产权益:(1)收取租赁资产项下租金所产生的任何资金流入收益;(2)收取租赁资产项下附属权利(如保证金、留购价款、孳息、保险金、赔偿金)所产生的任何资金流入收益;(3)租金及相关费用被拒付或迟延付款后对承租人、担保人(如有)以及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所产生的任何资金流入收益;(4) 收益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转让给受让人的资金流入收益。2、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租赁物怎么转?在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案例中,转让标的通常都是“租金请求权”(即债权自身而非收益权)并以此作为基础资产,而不包含租赁物的所有权,基础资产指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因此,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的,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租赁资产所对应的租赁物所有权办理转让。实践中,受制于租赁物所有权转让可能需要办理转移登记并由此发生相应的税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难以作为权利主体办理受让登记、以及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便利性,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通常也不做出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交易安排。3、保理资产收益权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不管是以“保理合同债权”还是以“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入池资产,在法律上都是可行的,但具体到每一个项目时需要根据具体保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计划管理人应根据不同的保理业务类型,判断保理公司对保理申请人是否享有追索权、债权转让是否已有效通知债务人等情况,并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选择。4、保理公司对保理申请人是否享有追索权?根据保理公司对保理申请人是否享有追索权,可以将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保理业务和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若应收账款到期,债务人未能按期足额清偿应收账款,则保理公司可根据《保理业务合同》的约定,要求保理申请人履行应收账款回购义务,并清偿剩余未清偿的保理融资本金、融资利息及相关保理费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保理公司将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保理公司对保理申请人不享有任何追索权或仅保留了部分追索权。若保理公司开展的是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则其对保理申请人的追索权利是非常有限的,保理业务的还款主要依赖于债务人支付的应收账款回款,因此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下,应以“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入池的资产。若保理公司开展的是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则保理公司对债务人和保理申请人均享有债权,管理人需要结合其他保理业务情况判断以何种债权作为入池资产。小结:融资租赁公司与商业保理公司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不断推出和创新,租赁资产与保理资产收益权的转让是产品方面的创新,鉴于收益权并非法定权利,融资租赁公司还须在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租赁物是否转让。

01 租赁资产/保理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将保理资产收益权做为转让资产,即是商业保理公司做为原始权益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所对应的收益权做为基础资产,转让给投资者并向投资者募集金。将租赁资产收益权做为转让资产,即是融资租赁公司做为原始权益人,将其对承租人的租金债权所对应的收益权做为基础资产,转让给投资者并向投资者募集资金。02 租赁资产/保理资产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流程租赁资产与保理资产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流程的主要差异在于基础资产转让一端,具体流程如下:(1)租赁资产:原始权益人对承租人形成租金债权;保理资产:原始权益人受让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2) 原始权益人通过基础资产项下承租人/买方偿付的资金、差额支付承诺措施为基础资产进行信用增级;(3) 计划管理人接受原始权益人的委托,通过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方式向原始权益人提供资产收益权转让,向投资者募集资金。03 租赁资产与保理资产收益权的可转让性1、租赁资产收益权租赁资产收益权是基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债权的实现而获得收益的权利。租赁资产收益权不是法定权利,而是由交易主体根据交易需要创设出来的一项约定权利,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的范畴是否包括租赁物所有权,需要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确定。一般而言,租赁资产收益权是指基础权利项下的下列财产权益:(1)收取租赁资产项下租金所产生的任何资金流入收益;(2)收取租赁资产项下附属权利(如保证金、留购价款、孳息、保险金、赔偿金)所产生的任何资金流入收益;(3)租金及相关费用被拒付或迟延付款后对承租人、担保人(如有)以及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所产生的任何资金流入收益;(4) 收益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转让给受让人的资金流入收益。2、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租赁物怎么转?在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案例中,转让标的通常都是“租金请求权”(即债权自身而非收益权)并以此作为基础资产,而不包含租赁物的所有权,基础资产指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因此,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的,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租赁资产所对应的租赁物所有权办理转让。实践中,受制于租赁物所有权转让可能需要办理转移登记并由此发生相应的税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难以作为权利主体办理受让登记、以及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便利性,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通常也不做出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交易安排。3、保理资产收益权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不管是以“保理合同债权”还是以“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入池资产,在法律上都是可行的,但具体到每一个项目时需要根据具体保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计划管理人应根据不同的保理业务类型,判断保理公司对保理申请人是否享有追索权、债权转让是否已有效通知债务人等情况,并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选择。4、保理公司对保理申请人是否享有追索权?根据保理公司对保理申请人是否享有追索权,可以将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保理业务和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若应收账款到期,债务人未能按期足额清偿应收账款,则保理公司可根据《保理业务合同》的约定,要求保理申请人履行应收账款回购义务,并清偿剩余未清偿的保理融资本金、融资利息及相关保理费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保理公司将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保理公司对保理申请人不享有任何追索权或仅保留了部分追索权。若保理公司开展的是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则其对保理申请人的追索权利是非常有限的,保理业务的还款主要依赖于债务人支付的应收账款回款,因此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下,应以“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入池的资产。若保理公司开展的是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则保理公司对债务人和保理申请人均享有债权,管理人需要结合其他保理业务情况判断以何种债权作为入池资产。小结:融资租赁公司与商业保理公司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不断推出和创新,租赁资产与保理资产收益权的转让是产品方面的创新,鉴于收益权并非法定权利,融资租赁公司还须在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租赁物是否转让。

【第5篇】融资租赁以租代购

● 虽然融资租赁目前已经为我国法律所保护,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比如如何厘清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相关合同关系的性质、违约救济如何保障等

●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检索发现,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投诉,主要分为强卖高额商业保险和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两类

● 租赁双方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理性判断自己的经济能力,在能力范围内消费,选择正规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购买。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汽车“以租代购”靠谱吗?近期,几起与汽车融资租赁相关的新闻让“以租代购”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以租代购”是指一种汽车融资租赁的购车模式,购车者先以租车的方式使用汽车,每月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直到付清合同中双方达成的金额或者达到一定期限后,汽车从租赁公司处过户至购车者个人名下。

“以租代购”模式实际效果如何?一位通过汽车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了蓝牌货车的车主告诉记者,3年来,他共支付了16.92万元,月供是4700元,“该车原价13万余元,多付的部分相当于还了利息,还比较划算”。但在采访过程中,也有不少车主跟记者反映了自己遭遇的许多问题。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虽然融资租赁目前已经为我国法律所保护,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比如如何厘清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相关合同关系的性质、违约救济如何保障等。双方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理性判断自己的经济能力,在能力范围内消费,选择正规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购买。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征信门槛较低

零首付可购车

“不看资质,当天提车,首付2999元起开新车……”记者通过网络搜索“以租代购”关键词,在网页上看到了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多条广告。

该公司金华分公司在网页上还明确标注了“征信不好,逾期,法院起诉,呆账,外面办不了;统统可以办理!”的字样。

网页信息显示,此种购车方式的提车费用包括4部分:一成首付、手续费、一个月月供和年保险费用。同时还提示,资金充裕者可选择在12至15期后提前付完余下款项,并称这种方式是“国外很早就有的形式”。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张俊岩介绍:“汽车融资租赁总体上是一种金融服务,许多消费者通过这种新型的购车方式,从事网约车等服务。汽车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现代营销方式,本身是合法的,民法典也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月颁布的《汽车金融管理公司办法》对汽车融资租赁进行了界定: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是指汽车金融公司以汽车为租赁标的物,根据承租人对汽车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汽车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与销售联系。喜相逢的一名销售告诉记者,“以租代购”可以为征信不好的消费者提供方便:“汽车融资租赁是和汽车融资公司贷款,对购车者的征信要求较低,但是需要购车者支付一成首付,不能零首付购车。”

该销售告诉记者,以一辆官方指导价为16.98万元的新车为例,通过“以租代购”的模式购置该车约需19万元,首付需要1.5万元左右,购车者可分4年47期进行贷款,月供3999元,贷款结清后免费过户。

当被问及还款过程中遇到困难不能及时还款如何解决时,该销售表示可以申请暂缓还款,但是具体操作需要与公司售后联系。

实际上,“以租代购”并非只受到征信存在问题的消费者青睐,很多为了从事网约车或其他营运车辆行业的人,也会选择“以租代购”模式购车。

来自河南郑州的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2023年的一段辗转求职经历:当时,处于求职过渡期的陈先生通过某网络求职平台面试过多家4.2米蓝牌货车司机岗位。几轮面试之后,陈先生发现,不少公司出具的合同并非工作合同而是购车合同,购车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其中部分公司与购车者签订的就是“以租代购”合同,货车会落到公司名下。同时,公司承诺购车后会提供业务保证其收入。

随后,记者进入该网络求职平台看到,在部分网约车招聘信息详情页中,确实标注了提供零首付购车的服务,所有车型均可先租后买,但是并未出现“以租代购”“汽车融资租赁”等字样。

“一开始,物流公司表示他们有固定运输线路,按照线路跑,一个月收入可达1万元至2万元。紧接着,他们便引导你买车,签订购车合同时,上面会写明首付款和每月分期还款的金额,价格也比市场上高不少,可以落到个人名下或公司名下。”陈先生说。

后来,陈先生从车友处了解到,这些公司良莠不齐,普遍存在设置线路、任务量不合理,甚至无货源的问题。“听说不少司机购车后并没有稳定收益,最终难以偿还贷款,所以我没有同意签订购车合同。”陈先生说。

汽车行业从业者李先生也表示,此类招聘公司通常会给车主配置超重的货量,让司机运输成本提高,并且对车的寿命也有影响。长此以往,司机如不愿按照公司安排的任务工作,公司便称是车主个人原因,而不是公司不安排工作。

没有明确约定

强卖高价车险

广西南宁的肖先生曾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还款,车被公司收回,现在正在法院上诉,希望追回首付款和超额保险金额。

据肖先生回忆,2023年7月,他通过“以租代购”在广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开始跑网约车。双方约定首付8000元,月供4750元,供36个月,共计17.9万元。当时该汽车的市场价为13.68万元。

从2023年7月起,肖先生正常支付月供至2023年6月,已实际支付给该汽车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项11.4万元,加上首付款8000元,共计12.2万元。

肖先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标明,首付款不计入租金,并不属于租金的性质,但也并未对该笔首付款的性质作出具体说明。

关于超额保险金额的问题,肖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与销售之间的聊天记录以及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双方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的第六项关于保险与事故的约定第一款写道,“租赁期间保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肖先生告诉记者,第一年的保费双方协商由汽车租赁公司代为购买,但是第二年该公司仍强制肖先生购买保险。根据2023年的车保全国平均收费标准和2023年的全国车辆商业险平均价格,该公司的保险价格高于市场价30%。

“逾期是我不对,但公司强制购买保险属于违约在先。公司提供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共计8617.91元,市场价是4650元。后来我觉得这是公司的一种套路,其实就是打着‘以租代购’的幌子高价租车,还强制购买保险。”肖先生愤然说道。

对此,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认为,融资租赁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合同,汽车价格是构成合同重要的因素,因此在签署合同前双方应当对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买方认可的话,那么高于市场价也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强制车主购置高价商业车险,则涉嫌构成强卖保险行为。

王艳辉说,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汽车租赁公司为承租人提供的保险中,除第三者责任险为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外,其余险种均为商业保险,不属于强制险范围。也就是说,汽车租赁公司不能强制要求汽车承租人购买。

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及时偿还贷款而导致车辆收回,购车者是否有权利追回首付金额?

张俊岩表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是看合同约定。在融资租赁交易实践中,出租人为了控制风险,保证收回部分成本和收益,常采取让承租人先行支付总租金10%至30%的首付款,剩余部分款项向出租人融资的模式,这属于常见的商业交易模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通常是根据出租人的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来确定的,若租赁首付款是租金的一部分,则在车辆被收回后不应返还。

按照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采用‘租赁首付款+每月支付租金’的融资租赁交易模式,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法院也应以合同约定为主要审查依据。”张俊岩说。

张俊岩说,这种强制车主购置固定渠道高价商业车险的做法值得商榷。一方面,租赁公司未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说明车险情况,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面,通过合同约定限制车主购买商业保险的渠道,也是对车主自主选择车险权利的侵犯,这种通过合同约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约定,法律并不支持。

款项结清以后

汽车无法过户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检索发现,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投诉,主要分为强卖高额商业保险和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两类。

来自广东东莞的王先生就遭遇了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的情况。2023年3月,王先生通过网络求职平台应聘网约车司机时,通过“以租代购”模式购入了一辆汽车,合同中标价为14万多元,已于今年4月还清贷款,但截至7月8日仍未能过户。

王先生说,当初是在招聘方劝说下,他才与东莞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以租代购”合同。首付过后,王先生才发现车子还牵扯第三方公司,但由于租赁公司称放弃购车要扣1.6万元,所以王先生没有当即反悔。

今年4月,王先生结清款项后,该公司以车辆涉及第三方公司为由迟迟不给王先生办理过户,王先生多次与公司联系仍未解决问题。

王先生说,他周围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和他同批购车的网约车司机都面临着贷款还清却不能过户的问题。“很多车主都放弃过户了,他们打算继续跑网约车业务赚钱,直至把车跑报废,车子废了就没必要过户了,也有未结清款项的司机听到没法过户的消息,就和公司协商多跑一个月业务将车退还给公司。”

让这些司机苦恼的是,车不能过户便意味着要继续承担高额的商业险,并且存在驾驶者局限等问题。“我现在不干网约车司机,但因为这辆车未过户还是商用车,不仅要继续买高额商业保险,我家人也没法开。”王先生说。

今年4月以来,王先生多次联系租赁公司进行协商,也尝试了解了各种不同的维权方式,但至今仍未解决问题。其间,他曾想起诉,但诉讼成本也不低,而现在这辆车卖掉也不值几个钱,所以放弃了。

对此,张俊岩认为,若承租人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并拒绝履行车辆过户,则构成违约,承租人可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民法典中对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外,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也确定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作为车主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车款结清后,如果租赁公司未能和车主办理过户手续,租赁公司涉嫌违约。”王艳辉说,车主可凭合同以及付款凭证到法院起诉,要求租赁公司履行过户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王艳辉提醒,购车者选择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时,应当注意合同格式条款中是否有明显增加买方义务而减轻卖方责任的霸王条款,约定租期届满时转移租赁物所有权的条件以及违约后的相关违约责任,以免今后产生纠纷。

来源:法治日报

【第6篇】中什么国际融资租赁

久期财经讯,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ping 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简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发行reg s、3年期、以人民币计价的自贸区离岸债券。(priced)

条款如下:

发行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预期发行评级:无评级

发行规则:reg s

发行类型:固定利率、高级无抵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

发行规模:7亿人民币

期限:3年期

最终指导价:4.20%

息票率:4.20%

收益率:4.20%

发行价格:100

交割日:2023年3月7日

到期日:2026年3月7日

资金用途:用于再融资和一般公司用途

控制权变更回售:101%

其他条款:澳门交易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100万人民币/10万人民币;英国法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招银国际(b&d)、信银资本

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交通银行澳门分行、浦发银行香港分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兴证国际

清算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7篇】建设工程融资租赁

一周融资租赁市场回顾

1、乘势而上 融资租赁发力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以来,有关部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投放,重点发力支持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家融资租赁公司深挖企业基建项目的融资需求,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频频发力。

2、“2022中国融资租赁榜”评奖通知

日前,“2022(第15届)中国融资租赁年会”拟于12月上旬在北京举办。其中,大会将公布“2022中国融资租赁榜”榜单并颁奖。

一周行业动态

1、广东省鼓励通过融资租赁等手段为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推进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项目贷款、动产抵押、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手段拓宽融资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等。

2、浙江银保监局:大力发展厂商租赁业务,为汽车消费者提供金融支持

日前,浙江银保监局在官网中发布通知强调:强化金融支持助力汽车消费。其中提到: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加强与汽车厂商合作,大力发展厂商租赁业务,通过厂商租赁模式为更多的汽车消费者提供金融支持。

一周同业动态

1、深圳华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涉嫌非吸 主要嫌犯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征集华航(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的通告。华航(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汉卿、宋继龙、王永舜已被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凤竹纺织:与平安租赁等涉买卖合同纠纷实现庭外和解

近日,凤竹纺织公告,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与巴苏尼公司签定三方的《购买合同》之前存在买卖合同纠纷。鉴于双方均有意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经多次庭外协商,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公司于10月12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撤回再审申请。

3、国网国际融资租赁:公司计划转让69亿资产

日前,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署合同金额共69亿元,目前已完成46亿元,剩余23亿元计划于年内完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合同金额为6亿元,目前已全部完成。

4、华宝租赁获评企业主体绿色最高等级“深绿(g-aaa)”认证

近日,华宝租赁获评企业主体绿色最高等级“深绿(g-aaa)”认证。此次获评是对华宝租赁在绿色产业业务的充分认可,也是公司积极融入国家双碳大局的重要表现。

5、交银金租与远东宏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交银租赁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交通银行首席专家,交银租赁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斌,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孔繁星出席签约仪式。

6、绿色租赁业务占比50%,兴业金租双碳领域投放规模破千亿

截至目前,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立足“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部署,本年围绕减碳领域投放突破200亿,累计投放突破千亿。“蓝天工程”成为兴业金租“蓝天、绿水、净土”绿色金融实践中占比超70%的首要战场。

7、海通恒信成功签约上海地区融资租赁行业首单esg挂钩银团贷款

近日,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约esg挂钩银团贷款。本期银团贷款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

8、广汽租赁成功发行2023年第三期储架式abs

近日,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储架式abs第三期“广汽租赁2022-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其中,优先a1档发行规模2亿元,发行利率为2.10%,认购倍数为2.15倍。优先a2级发行规模3.58亿元,发行利率为2.60%,认购倍数为2.19倍。本次产品发行,再创广汽租赁abs单次发行综合成本新低。

9、狮桥租赁abs成功发行

日前,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的“狮桥中信证券惠农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交易所成功发行!优先a1档8.30亿,发行利率3.4%;优先a2档1.57亿,发行利率3.9%;次级档0.61亿。

10、金值(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首单1亿元知识产权abn成功发行

近日,金值(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的“天银渤化—滨海新区知识产权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科创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发行金额1亿元。据悉,该项目是以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业务为底层资产完成的证券化业务,是天津市首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首单科技租赁业务证券化项目。

11、同煤漳泽融资租赁发行首单10亿元定向租赁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近日,浦发银行牵头主承销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定向租赁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成功发行,首期发行金额10亿元,其中优先级9.5亿元,浦发银行太原分行承销份额4.75亿元。

12、信达金融租赁首单保险资产支持计划成功发行

近日,信达金租首单资产支持计划产品—“人保资本—信达金租1号资产支持计划”成功发行设立,本期发行规模10亿元,期限5年。

13、华能天成融资租赁20亿元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获上交所受理

日前,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受理”。债券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20亿元,发行人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4、中交租赁10.16亿元资产支持abs项目获上交所受理

日前,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显示,万和证券-中交租赁2023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获得上交所受理。据悉,该债券品种为abs,拟发行金额10.16亿元,原始权益人为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平安点创租赁10.5亿元abs项目获上交所受理

近日,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平安点创租赁2023年第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上交所受理。据悉,该债券品种为abs,拟发行金额为10.5亿元,原始权益人为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融和租赁拟发行7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近日,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第七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据悉,本次注册金额为人民币70亿元,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84天。

17、国能租赁成功落地首单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

近日,国能融资租赁公司发挥产业金融服务效能,完成首单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为南京龙源公司下属德州燧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积极助力该公司在当地发展生物质沼气发电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助力科环集团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新模式,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18、国银租赁与广西通盛融资租赁订立5亿元融资租赁合同

近日,国银租赁公布,与承租人广西通盛融资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将以5亿元人民币分批次向承租人购买车辆设备,及向承租人出租该租赁物,租赁期为3年,租赁利息于租期内总额约为3786万元人民币。

19、方正电机拟与永赢金租、中信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方正电机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分别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租赁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与1亿元,租赁期限2年与3年。

20、锦州港拟与诚通租赁开展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锦州港公告,拟将公司码头铁路专用线、码头变电站等资产以及相关辅助设备、设施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1亿元,租赁期限2年。

21、金海锂业拟与招银金租开展5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亿纬锂能公布,公司子公司金海锂业(青海)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设备等资产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22、宜安科技拟与远东租赁开展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宜安科技公布,公司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包括以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部分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此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3、山高环能拟与北银金租开展9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山高环能发布公告,公司与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拟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租赁期限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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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融资租赁与租赁保理

在租赁行业中,有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之分,其关键区别在于前者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而后者是非金融机构。这一区别导致了后者在融资难度上远高于前者。金融租赁公司可以进行同业拆借,而且大多具有银行股东背景,故更容易获得低成本资金。

融资租赁公司不但不具备金融租赁公司的上述优势,而且还有政策法规上的限制,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当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时,若希望继续开展新的业务,必须通过增加资本金或者盘活现有租赁资产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但融资租赁公司的股东可能无法持续对公司进行无限增资,所以盘活现有租赁资产的方式更值得去探索。本文将立足于两种可以盘活融资租赁资产的渠道——融资租赁债权的保理和融资租赁债权的资产证券化,通过对两种渠道不同维度的比较分析,探讨融资租赁公司如何选择适合的渠道进行融资。

一、两种融资方式的本质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化融资方式,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优质资产作为基础资产,通过一系列的操作(设立spv、基础资产的真实出售、信息披露、信用增级、信用评级)隔离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的风险,将基础资产转化为可以交易的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但资产证券化对用于融资的基础资产要求非常高,如果融资租赁债权本身逾期风险较高的话,可能无法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其销售就会大受影响,从而达不到融资的目的。

保理是一项集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承担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通过应收账款的转让达到融资的目的。但其本身作为一种短期融资手段,其融资期限较短,不适宜融资租赁期限较长的融资租赁债权做融资。

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和保理融资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要以融资租赁债权的出售(或转让)作为融资的对价。但在融资成本以及能否实现资产出表方面二者还有较大差异,以下详述。

二、融资成本的差别比较

进行融资,优先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就是融资成本的问题,包括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如果融资的成本过高,那么融资的效果就会被抵消掉。

就资产证券化而言,其资金成本往往取决于其基础资产的质量。比如,融资租赁债权越优质,其信用评级越高,信用增级措施越完善,那么相应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利率就会越低,也就是资金成本越低,反之,资金成本就越高。通过对过往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析,其资金成本范围一般在3.5%~11%之间。这个区间比较大,不方便与银行贷款利率等进行比较。但这个区间是综合了优先级资产证券化产品和次级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利率而得出的,一般而言,次级资产证券化产品都由原始权益人自行认购,优先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利率一般在6%左右,没有比银行贷款利率高太多,考虑到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其资金成本还是有一定优势的。

就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的时间成本而言,在可供参考的融资租赁企业资产证券化成功的例子中,时间周期长的居多,少则几个月,多则半年以上。这么长的时间,使得以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的价值发生了很大变化,操作上带来很多麻烦和成本增加。虽然,资产证券化已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理论上,时间缩短的可能性增加,但必要的流程还是不变的,平均能够缩短多少时间,由于样本少,还没有令人信服的数据供参考,目前有记载的最短记录是1.5个月。

相对于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保理在时间成本上相对资产证券化更有优势,因为保理融资只需要融资租赁公司与保理商(一般为银行)达成一致,并通知债务人,不存在资产证券化中由承销商向投资者销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过程,故其在时间成本上要优于资产证券化。而在资金成本方面,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支出的资金成本主要是向银行交纳的保理费用(如融资费、保理手续费),该费用同样与融资租赁公司拟出售的租赁债权的质量息息相关,因为租赁债权的质量越低意味着银行需要承担的风险就越高,银行收取的保理费用就会越高。同时,保理费用还和融资租赁公司选择的保理业务的类型息息相关,因为保理是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不但具有融资的功能,还可以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租赁债权的催收、管理以及坏账担保等服务。一般而言,保理融资的资金成本为是远高于银行贷款的。

在融资成本的比较中,保理比资产证券化能更快的获得资金,时间成本较低,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资金成本一般低于保理融资的资金成本,但是资产证券化对于基础资产的要求较高。

三、能否实现资产出表的差别比较

因为融资租赁公司有经营杠杆倍数的限制,因此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都有资产出表的需求,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而通过保理或者资产证券化实现表外融资则是融资租赁公司选择这两种渠道进行融资的重要目的。

融资租赁债权保理和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均能在一定条件下实现资产出表,其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通过上述两种渠道的融资能否将绝大部分(一般而言大于等于90%)的租赁债权风险转移。对于保理而言,就是建立无追索权的保理,由银行承担租赁债权的坏账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除非银行对承租人比较了解,认可其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否则大多数情况下,银行都会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回购银行已支付但尚未回收的融资款和有关费用。也就是说,融资租赁债权保理存在理论上的表外融资功能,但在实际操作中较难实现。

而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结构化融资方式,有比较完备的制度进行基础资产的选择和风险隔离,故其更容易实现融资租赁债权的风险转移也更容易达成资产出表,实现表外融资。比如,首先其通过spv,将原始权益人的融资租赁债权真实出售,从而将融资租赁债权与原始权益人形成风险隔离,其次,通过制度化的信息披露、信用增级、信用评级使投资人更全面了解基础资产的状况,也更容易接受基础资产风险的转移。

在资产出表这一维度的比较中,资产证券化因其结构化融资的优势更容易实现资产出表。

综上所述,我们对融资租赁债权保理和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在融资成本和资产出表两个维度下进行了比较分析,我们发现:融资租赁债权保理在获得融资的时间成本方面具有优势。而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在融资的资金成本方面具有优势,更重要的是它能够更有效的实现表外融资,突破对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杠杆倍数的限制。但是必须提到的是,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对作为基础资产的融资租赁债权要求较高,必须是优质的融资租赁债权,这也是资产证券化的题中应有之意(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除外)。

【第9篇】融资的意义是什么

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融资的意义在于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

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第10篇】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作者:康茜(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因融资租赁资产同质性强,且具有稳定可预测现金流,故融资租赁公司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良好载体。

目前,融资租赁abs产品按照监管机构不同,可分为银监会主管租赁信贷abs、证监会主管租赁企业abs、交易商协会主管融资租赁abn。其中,租赁企业abs产品发行量最大,发行总额最高,主要流通于上交所。

随着融资租赁abs业务操作的逐渐成熟,2023年度,融资租赁abs产品的发行数量较去年呈现近翻倍增长,且已占全部abs发行量的24.30%。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相比金融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受制于融资便捷度及渠道狭窄等因素,是融资租赁abs产品发行的主力军。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发行数量及发行总额上均最高,在全部融资租赁abs产品的发行数量及金额占比中超四分之三;金融租赁公司因体量大,发行数量虽少,笔均发行额在三类融资租赁公司中却最高。

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租赁信贷abs产品的平均利率显著低于内、外资融资租赁abs产品的平均利率。

(一)发行概况

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超1200亿元,累计发行金额超1800亿元。

2023年融资租赁abs产品共发行了121 支,占全部abs发行数量的24.30%,其中包括114支租赁企业abs产品,4支租赁信贷abs产品以及3支融资租赁abn产品。租赁信贷abs由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租赁企业abs及融资租赁abn由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121支融资租赁abs 发行总额为1202.60亿元,占全部abs发行额(8609.92亿元)的13.97%;其中租赁企业abs发行金额共计1032.04亿元,占发行总额的85.82%;租赁信贷abs发行金额共计130.87亿元,占发行总额的10.88%;融资租赁abn发行金额共计39.69亿元,占发行总额的3.30%。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4支租赁信贷abs中,由招银金融租赁发行的“招金2023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最高为48.56亿元,也是2023年度发行金额最高的融资租赁abs产品;其次为华融金融租赁发行的“融汇2023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44.11亿元,发行金额在2023年融资租赁abs产品中同样排名第二。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3支融资租赁abn中,远东国际租赁发行金额最高,为20.68亿元;此外,远东国际租赁还于2023年发行了6支租赁企业abs产品,笔均发行额高达30.53亿元。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发行规模近乎翻倍。

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呈井喷之势,发行数量及金额均较以前年度有大幅增长,且远超过了以前年度累计发行规模。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量较2023年的62支增加95.16%,发行金额较2023年的575.26亿元增加109.05%。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发行主体多元化,金租公司笔均发行额最高。

由于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便利度及设立标准低于金融租赁公司及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要远多于另两类融资租赁公司,是融资租赁abs产品发行的主力军。

2023年发行融资租赁abs产品的融资租赁公司共计68家,其中包括4家金融租赁公司,14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50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4家金融租赁公司共发行4支租赁信贷abs产品,占2023年全年融资租赁abs发行量的3%,发行金额共计130.87亿元。

14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共发行21支融资租赁abs产品,占全年发行量的18%,发行金额共计157.72亿元,占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13%;其中包括20支租赁企业abs产品,累计发行金额154.72亿元,1支融资租赁abn产品,发行金额3亿元。

50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共发行96支融资租赁abs产品,占全年发行量的79%,发行金额共计914.01亿元,占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76%;其中包括94支租赁企业abs产品,累计发行金额877.32亿元,2支融资租赁abn,累计发行金额36.69亿元。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从三类融资租赁公司发行abs产品的笔均发行额看,虽然金融租赁公司发行数量最少,但金融租赁公司普遍体量大,笔均发行金额最高,达32.72亿元;其次是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笔均发行金额为9.52亿元,但发行数量最大;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笔均发行金额最低,为7.51亿元。

(二)发行利率

abs产品利率整体呈走低趋势,金租发行利率显著低于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2023年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的4支租赁信贷abs平均利率为2.92%,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的114支租赁企业abs平均利率为4.00%。

金融租赁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租赁信贷abs产品需双评级,因其主体评级较高,资产质量良好,平均发行利率显著低于同期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abs的平均利率。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2023年aaa级企业abs产品及aaa级信贷abs产品的收益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但在年底呈现出急剧上扬,带动一级市场发行利率提高,使发行机构发行abs产品的成本增加。

因融资成本的增加,2023年12月招银金融租赁、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平安租赁先后发公告称因资金需求和发行成本取消发行abs产品,总规模达89.03亿元。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三)发行机构

远东国际租赁发行数量、累计发行金额均最高;发行金额排名前十的融资租赁公司累计发行额占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半数以上

从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金额来看,远东国际租赁发行金额最高,累计发行213.73亿元,占融资租赁abs产品发行总额的17.77%,且发行数量也最高,共发行7支abs产品;其次为平安国际租赁,发行金额累计105.16亿元,占融资租赁abs产品发行总额的8.74%,共发行5支融资租赁abs产品;排名第三的是聚信国际租赁,累计发行65.04亿元,占融资租赁abs产品发行总额的5.41%,共发行5支融资租赁abs产品。

此外,先锋太盟融资租赁发行的abs数量与远东国际租赁持平,但累计发行金额远低于远东国际租赁,为21.19亿元,仅占远东国际租赁累计发行金额的9.91%。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发行金额排名前十的融资租赁公司累计发行金额为696.55亿元,占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58%。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四)发行人/计划管理人

国金证券发行数量、累计发行金额均最高

根据融资租赁abs产品的累计发行金额排序,国金证券累计发行金额最高,为131.16亿元,占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10.91%,且发行数量也最高,共发行18支融资租赁abs产品;其次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共发行110.20亿元,占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9.16%,共发行6支融资租赁abs产品;排名第三的是上海国际信托,累计发行额为92.67亿元,占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7.71%,共发行2支融资租赁abs产品。

此外,广发证券共发行了8支融资租赁abs产品,发行数量排名第二,发行金额共计86.99亿元。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上海国际信托发行的2支融资租赁abs产品均为金融租赁公司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银监会主管abs产品,发行金额占全部银监会主管abs产品发行金额的70.81%。

(五)流通场所

融资租赁abs产品主要流通于上交所

目前,租赁信贷abs、融资租赁abn在银行间市场流通,租赁企业abs产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流通。

来源:wind,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从发行数量看,融资租赁abs产品于上交所发行的最多,共102支,其次为深交所,共发行9支,于银行间市场发行7支,于机构间市场发行3支。

从发行金额看,于上交所发行的金额同样最高,累计发行955.92亿元,占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80%;其次为银行间市场,累计发行170.56亿元,占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14%;于深交所累计发行59.37亿元,占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5%;于机构间市场累计发行16.75亿元,占2023年融资租赁abs发行总额的1%。

【第11篇】企业如何把握融资时机

一般的企业管理者往往是在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才会想到要通过融资解 燃眉之急。但在这种仓促状态下融资,主动权无疑就会落人资金方手中。企业 情势越紧迫,融资者的心态就越紧张,在融资谈判中就越有可能被对方控制, 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在融资过程中损失部分利益来换取融资的成功。

这显然不是融资的最佳时机。

可以归纳出四点融资的重要原则

原则一,不要等到没有钱的时候再去融资,所有的银行和投资人都有嫌贫 爱富的心理;

原则二,企业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要提前规划融资方案。通过财务预 算,前瞻性地规划出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原则三,寻找投资伙伴时要关注投资伙伴能够带来的附加值,如品牌、公 司治理和技术;

原则四,要重视公司的长远发展,寻找长期合作伙伴。

只有坚持以上四点原则,才能使企业抓住行业发展的大势,把握住融资的 最佳时机。注重规划长远的业务发展战略,分步实施融资的规划。企业的管理 者不仅要具备优秀的管理才能,同时也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融资者,才能引领企 业不断发展壮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第12篇】如何评价纯米科技完成c轮融资

本轮融资后,纯米科技将进一步关注核心产品研发、自主品牌打造、线下渠道拓展等方面,深耕厨房小家电,不断推出更多有温度曲线特质的智能厨电产品,向国内厨房智能家电的领先品牌发展。目前中国家电行业的制造水平,还普遍停留在在90年代前的3c制造水平。纯米则延续了小米产品高性价比的特点,采用现阶段的3c产品工艺打造智能小家电,对消费者而言,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外观设计更考究、使用更便捷、智能。光控众盈资本管理合伙人艾渝、star vc总裁韦魏也表示,厨房家电一直是个竞争激烈的市场,智能厨电的天花板足够高,是千亿级市场,而且教育成本相对比较低,给了纯米这类好产品的公司足够的发展空间。他们表示非常看重纯米对于产品精益求精的态度。公司一直以3c产品工艺要求来做家电产品,品质比肩日本顶级电饭煲,价格却非常亲民,纯米非常精准地找到了用户的需求。

【第13篇】2023上半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

2023年,重点22城迎来供地“两集中”新政,多个重点城市积极响应,租赁用地供应大幅提升。目前,越来越多的房企与地方国企开始进入住房租赁产业,并推动长租公寓品牌规模进一步扩大。

一、土地市场

1、年度租赁用地市场:新政要求22城集中供地,租赁住房用地占比10%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租赁住房”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通过增加土地供应、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十四五规划”指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从土地供应端推动租赁市场发展。

2023年2月,重点22城供地“两集中”新政爆出,要求在22个重点城市实施供地“两集中”,2023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三次。所谓“两集中”,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新政明确要求重点22个城市在年度计划中要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0%。

具体22个城市包括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以及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等18个新一线及二线城市。

22个城市先后发布用地计划,2023年计划供应租赁住宅用地2123万㎡,占比宅地供应计划的11%,占比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的15%,基本达到10%的占地标准。其中,上海租赁住宅用地占比商品房用地42%、占比最高,北京租赁住宅用地占比39%、位列其次,济南占比为8%比重较低,其他城市则基本设置在10%以上的年度目标。

2、22城土地市场表现:“两集中”政策下,租赁用地供应大幅提升

“两集中”政策下,22个重点城市积极响应。截止至2023年底,22城实际成交租赁住宅用地845.98万㎡,完成了既定目标的40%。

不同城市因地制宜,租赁用地供应大幅提升。

全年三次集中供应后,仅北京100%完成了供应计划;上海、杭州、成都、宁波、合肥完成计划指标的60%以上。这其中,杭州、成都都是2023年人口净流入主要城市,区域房价地价也较为稳健。武汉完成供应计划的36%,深圳、广州、青岛、南京、重庆、福州、苏州、长沙、沈阳和天津等则在10-30%之间,剩余城市10%不到。

据悉,住房租赁用地的供应主要来源于纯租赁用地、竞自持和竞配建租赁用地。在第一批次中,“竞自持”和“竞配建”成为主旋律,是涉租赁用地的主要供应方式,主要集中在杭州、成都、合肥等强二线城市。由于变相提高了拿地价格,或将传导至房价,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于是,在政府指导下,各城在第二、三批次集中供地中减少了“竞自持”和“竞配建”,以拿地后配建租赁用地或自持租赁用地为主要来源。尤其是第三批次,以纯租赁用地为主,没有竞自持租赁用地成交。

3、小结

2023年,随着“租赁住房”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全国重点城市开始因地制宜、增加租赁用地,土地市场供应多元化格局形成,有力地缓解了各地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需矛盾,推动和健全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未来,对于一些市场下行压力较大的城市,土地出让门槛也将放松;而对于三轮土拍地市热度明显回升的城市,供地结构的调整也将促进市场恢复常态。经过三批次集中出让土地的尝试,地方政府和房企企业更加理性面对市场。2023年,集中供地土拍将保持在低位平稳运行,租赁住宅的建造实施任务依然严峻。

二、融资环境

2023年,长租公寓行业融资环境日益收紧。在经历了2023年集中暴雷的事件后,住房租赁企业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投资进入更加理性的阶段。2023年,行业融资整体保持低位运行,房企普遍面临融资压力,不得不拓展更多融资渠道。

1、年度融资环境变化:资本遇冷,长租公寓企业普遍面临压力

2023年行业融资整体保持低位运行,长租公寓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压力。长租公寓领域融资总额在2023年达到峰值384.4亿元,随后在2023年、2023年持续下跌。

据迈点研究院统计,截至2023年底,市场上的融资行为主要包括住房租赁专项债券9笔、类reits产品2笔、股权融资1笔、信贷2笔,总计募集资金超过136亿元。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的房企背景包括民企、央企和国企,共计10家。从发行利率来看,12笔专项债票面利率较低,这与整体利率水平下降以及政府对住房租赁融资的支持有关。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绝大部分资金投向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剩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如华润将不低于35亿元(发行总规模50亿元)拟用于住房租赁项目,不超过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万科将21亿元(发行总规模30亿元)拟用于公司住房租赁项目建设和运营,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荣盛将不低于21亿元(发行总规模30亿元)拟用于发行人住房租赁项目建设、住房租赁项目改建或升级等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投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总体来看,年度融资主要集中在房企发行的住房租赁专项资金债券。2023年的住房租赁专项资金债券投放量充足、发行规模大、利率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租公寓企业建设公寓的融资问题,尤其是房企,对于住房租赁专项资金虽然只有不到30%的资金可支配,但也可部分帮助房企解决融资方面的燃眉之急,利于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期规范化发展。

国办22号发文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金融支持,除了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reits 试点范围外,还支持银行提供长期贷款,支持租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这也释放出国家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放宽融资渠道的信号。公募reits作为创新金融工具,打通了投、融、建、管、退环节,保障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权益融资渠道,有助于盘活住房租赁存量资产,解决住房租赁行业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问题。由资产运营产生的净现金流是投资者分红付息的主要来源,公募reits的发行要求企业具备稳定的现金流,reits的落地将推动中国房地产行业大资管时代的到来。

未来,租赁住房的价值创造主要来自不动产资产本身的真实运营情况,这将驱动住房租赁品牌提高精细化运营管理能力,通过升级不动产的日常运营管理、提高租金收入和资产估值,带来长期的持有收益。

2、年度热门融资渠道:政策推动房企发行住房租赁债券

2.1房企系长租公寓的融资渠道

目前,长租公寓的主要融资类型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现金流融资,常见的融资方式有pe/vc参与的公司股权融资、ipo、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类reits、cmbs和abs等。

房企的重资产运营模式决定了其融资方式。不同于轻资产运营模式的长租公寓企业,由于无法提供抵押、在债权性融资方面比较困难、以未来的现金流作为资产进行股权融资,房企系长租公寓企业融资方式与一般商业地产类似,往往采用银行信贷、债券发行、类reits、cmbs等融资途径。

2.2政策推动房企发行住房租赁债券

住房租赁债券成为年度热门融资渠道主要是受到了政策对行业的扶持以及房企本身亟需融资救急的影响。

过去一年,中央发布了一系列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明确提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保驾护航。2023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在政策的推动下,各大房企纷纷布局住房租赁领域,积极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债券。

回顾住房租赁专项债券在我国的发展,早在2023年8月15日,发改委就发布《关于在企业债券领域进一步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和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表明相关部门可以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住房租赁专项债券就开始步入房企融资的舞台;2023年3月21日,龙湖集团成功发行第一期30亿元人民币的五年期住房租赁专项公募债券,债券票面利率5.6%,这标志着全国首单住房租赁专项债券正式发行。

在中央“租购并举”和“房住不炒”基本纲要的引领下,金融机构对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的支持仍会持续一段时间,为“房企系”公寓的发展带来了长期利好。“房企系”公寓需把握窗口期,坚定长期发展战略,加速布局住房租赁市场。房企踊跃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债券进行融资背后,也说明了资本对于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期看好。

3、小结

因此,2023年整体融资环境遇冷的背后,融资能力强的“房企系”公寓企业依然通过大额融资解决了建设公寓的燃眉之急。同时,安歆集团获前海母基金数亿元pre-d轮融资的消息,也意味着其他类型公寓依然能够得到资本的青睐。另外,2023年,长租公寓市场或将再次开启资本上市之路,部分企业已经蠢蠢欲动,这也将加速行业洗牌。面对这一系列变化,中小品牌则需依据自身优点,尝试“强强捆绑”和“草船借箭”,探索更加多元化和精细化的资本路。以上为《中国住房租赁品牌发展报告(2021~2022)》节选内容,白皮书电子版已于近期发售。迈点研究院期待与您一起回顾和展望行业发展,共同见证与交流品牌发展态势。

【第14篇】融资租赁租金组成

融资租赁是一个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综合交易,其租金的计算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以资金为主线索

我国的融资租赁从一开始就以资金为主线索。其租金计算有如下特点:

已知项目:本金(资本化成本),租赁期限(1~5年),还租间隔(1个月,3个月,半年,灵活),起租日,利率。要求计算:期租金,总租金(本利和)。以资金为主线索的融资租赁的租金计算,和银行信贷业务的计算极为相似。

(2)以设备为主线索

我国目前的融资租赁,除大型设备(飞机、轮船)的融资租赁以及厂商租赁和销售商租赁以外,很少发现有以设备为主线索的。以设备为主线索的融资租赁,其租金计算有如下特点:

已知项目:期租金,租赁期限(1~5年),还租间隔(1个月,3个月,半年,灵活),起租日,折现率。要求计算:本金。

以设备为主线索的融资租赁,和银行的信贷业务差异甚大。本专题介绍的租金计算方法以我国的现状为基础,适用于以资金为主线索的融资租赁。

两种计算方法的差异

【第15篇】大学生创业融资有风险吗

大学生创业融资有风险吗在创业路上,只有一个内心足够强大的创业者才能成功的坚持到最后,那么,对于大学生创业者来说,应该具备哪些能力呢

方法/步骤1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单一是创业中的第一风险,如果没有广阔的融资渠道,创业计划只能是一纸空谈。除了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民间借贷,前海航交等传统方式外,还可以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创业基金等多种融资渠道。

2大学生创业融资不应仅局限于向亲朋好友寻求资金支持,而应该拓宽思路,吸引企业、银行、担保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多方的关注与支持。当前很多对大学生创业融资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而忽视了自身素质与能力的培养,这样,即便拿到资金,创业的失败率也会很高。

3大学生创业融资可以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大学生创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广泛宣传保险机制引导大学生创业者科学认识风险,增强保险意识,提高投保意愿。

【第16篇】融资租赁的业务怎么找

融资租赁的业务操作流程是比较复杂,在融资租赁行业工作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属性查看和自己有关的业务操作细节,或者想入行的朋友可以提前对融资租赁的业务进行一个整体的了解。

一、商务谈判及项目立项调查

立项调查流程

1、项目受理

公司市场部门在受理租赁业务并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和业务需求后,设计可行租赁方案.

2、立项申请

将《立项申请表》、《立项审批表》提交给立项评审工作小组。

3、立项评审会审议、表决

审议项目合规性、行业运行态势、市场环境、竞争程度、承租人实力等,并对租赁物选取、风险防范措施、租赁方案制定的原则、项目收益率范围、项目调查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提出意见建议。

4、形成会议表决

立项评审会工作小组收集汇总各委员填写的《立项表决表》,归纳形成会议决议,即《立项审批表》,报主任委员签字后生效。

二、项目风险性审查

1、物权审查

1)直租设备

对承租人尚未与供货人签署买卖合同的,可约定由三方签署买卖合同,取得抬头为招银租赁的发票确权;

对于设备分散或优质客户,采用委托购买方式,由公司和承租人签署委托购买协议,并要求在协议中明确租赁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对已签署买卖合同但尚未支付价款的,可以通过买卖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确权。

2)回租设备

确定不存在抵押、共同所有等权利瑕疵。合适方法包括:

查看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和固定资产清单,必要时需核实对应的财务记账凭证,核实租赁物是否计入承租人的固定资产;

查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抵押等级情况。

2、价值审查

1)直租设备

明确按照买卖合同或发票的购买价格进行价值确认。并对交易的公开公平性进行评审,确保租赁物以市场公允价格交易。

2)回租设备

核实租赁物最新账面净值或最新市场价值,需要通过账面原值或购买价格、折旧政策,核实账面净值。对于股东投资入股设备、自建设备等通过第三方报告辅佐证明价值:

a.股东投资入股的固定资产需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b.自建设备需提供《固定资产就算报告》,或提供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同时抽查大额设备发票。

提示:

如果租赁物是进口设备,应当通过承租人提供的进口设备报关相关材料,包括设备采购合同、关税和增值税的完税/免税凭证、发票的复印件等审查租赁物是否处于海关监管期。

3、尽职调查中的租赁物确权

落实租赁物:

1)协助对租赁物确权,核实是否被抵押等级;

2)对租赁物牌照、标注铭牌等;

3)获取与租赁物相关的法律文件。

4、登记

1)不动产:所有权、抵押权

2)船舶、航空器: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

3)上牌机动车:所有权、抵押权

4)其他动产:融资租赁登记。

三、项目风险性审查-期限

给予承租人最长融资租赁期限,等于宽限期加租赁期,并按租期分别收取租赁利息和本息。规定如下:

1、融资期

融资期原则上由招银租赁与承租人商谈确定,但必须满足年度还租覆盖率建议边界,对于风险较高或年度还租覆盖率较高项目,评审可建议缩短融资期。

2、宽限期

宽限期为招银租赁仅收取租赁利息的期限,期限长度与承租人工程进度匹配,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建设期。回租项目原则上不设置宽限期,但回租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除外。

3、租赁期

租赁期为招银租赁收取租赁本息的期限。从正式起租后起算。

4、租赁期次

租赁期次为租赁内收取租金的期次,以租期计算。租期一般为月或季度。具有典型现金流特征的承租人可以采取其它方式的租期。

四、项目风险性审查-租金收取

租金收取一般按等额月末、等额季末、等额半年末、不等额。违约罚息利率统一设定为日息0.05%。

五、项目风险性审查-担保与风险

1、担保

对租赁方案中的担保结构进行明确和评审

2、保险

租赁物投保方式分为强制投保和客户自行投保。保险内容包括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在建工程险及其它特殊险种。原则上要求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投保,并将保险受益人设定或变更为我公司。

六、项目风险性审查-租赁物

1、资金用途

租赁方案中必须对资金用途、承租人资金需求额度、资金监管要求、资金受付银行进行明确。

2、投放与起租

1)资金投放

按照资金投放批次分为分批投放及一次性投放,投放必须满足投放条件。投放条件一般为收到手续费、全额保证金,也可设置其它投放条件。

2)起租起租方式一般与投放方式相同。起租条件可设定为投放起租、租赁物交付起租、租赁物验收起租或其它起租方式。

六、租后管理

放款后,就租赁物方面的租后管理:

租赁公司需要不断更新二手市场的价格。

租赁公司会强调定期到县城检查机器是否存在和正常运作中。然而个别的租赁公司则认为,只要借款人每月按时付款,或者每月向供应商支付保养费,可以假设借款人运营正常;

需要和承租人所处的行业的其它借款人及其租赁物的情况,及早了解借款人出现财务恶化,避免出现借款人先变卖租赁物而租赁公司被蒙在鼓里。

文章来源:誉商资讯

http://www.yushangzixun.com/gongshang/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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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从事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如需咨询请加微信:yexi-13,请备注“融资租赁”)

【第17篇】为什么说网上银行信贷让融资更便捷

电子商务从20世纪末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兴起并快速发展,冲击了传 统的经济运行模式,也使企业经营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随之改变。电子商务在发 展中逐步组建了一个商务生态系统,物流、营销中介、金融、信息技术等产业 纷纷参与进来并从中获益,对于企业扩大销售渠道,降低经营成本提供了一个 重要途径。

电子商务已成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经济模式,在各国和地区推动区 域经济、优化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因此成为对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 展能力进行评价的重要标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金融业带来了一场深刻的革命,互联网金融具有支付 快捷、资金配置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优势,正改变着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 价值实现方式。

依托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 介等业务的新金融模式,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包括改 变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调整业务结构、改变客户基础、改善服务水平、建立 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等。商业银行已经从传统的票据银行向电子银行转变,在大数据时代, 互联网金融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

商业银行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和应用方 面的力度,对战略性业务坚持战略性投人,包括领导力资源、财务资源、人力 资源、科技资源的投人,顺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开展网上银行业务 成为各大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网上银行业务即传统银行利用互联网作为新的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在线服 务,实际上是传统银行服务在互联网上的延伸。

不仅仅是传统银行产品简单从 网上的转移,其服务方式和内涵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而且由于信息技术的应 用,又产生了全新的业务品种。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互联网上的虚拟银行柜 台。网上银行又被称为3a银行,因为它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够在任何时 间anytime 、任何地点anywhere 以任何方式anyway 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近几年来,各家银行相继推出各自的网络业务平台,涌现一批创新产品。 以成都为例,成都已经有包括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华夏银行、成都银行、成 都农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先后对小微业务涉及网络贷款领域 交通银行推出 的以展业通为品牌的系列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中,大力加强电子渠道建设, 不仅开设了功能全面的企业网上银行,还专门开发小微企业e贷在线;华 夏银行则推出通过互联网平台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可自助发放与归还、循环使 用和随借随还的网络贷信贷产品;而在成都银行新成立的小微金融中心, 按信贷工厂模式,以500万元以内的微贷业务为重点;成都农商银行同样 把小微企业的贷款放到网上。

目前该行已经开通小微贷款网上申贷业务,为客 户提供简便、快捷的贷款申请渠道。

【第18篇】创业过程中为什么要融资

创业过程中进行融资在原因:

1、缺钱

马云曾经说过,“企业总是最缺钱的”,因为如果公司想做大做强,就会增加很多新的业务,增加产品研发,扩大新的领域,这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

2、推广效果

首先,推广1000万元人民币和1亿元人民币,就像大小石头对平静的湖面的冲击一样,有着不同的效果。即使大公司不缺钱,如飞沫、油布等,前期已经花了多少钱,用新的“共享经济”概念冲击市场,没有融资根本无法生存。

3、减少灭绝的风险

在谈到人生理想的时候,我们仍然可以大喊“除了一丝不苟,还有诗和遥远的地方”,但是公司的老板总是把“生活”放在第一位,不管是体面地生活还是认真地生活。

4、取资源

对于一些不缺钱的公司来说,融资的选择是关注投资者或团队背后的各种资源。即使是像bat和tmd这样的大公司,背后也有强大的投资团队。投资者y公司不仅带来了资本,还带来了各种资源,各种帮助,然后强大的联盟、杠杆。

5、有利于上市

在企业真正发展壮大之后,上市基本上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第19篇】水电项目融资租赁

来源 | 水电发展与金融

作者 | 华能天成租赁 孟斌

水电专栏

·洞见

水电融资,尤其是农村小水电一直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水电市场的主要融资主体包括国有大行、地方性农商行及城商行,融资租赁公司。本文就近年来出现的水电投资基金为例,简要分析基金投资水电行业的基本脉络。

01

基金的组织形式

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水电投资基金通常依托于属地较强的资源统筹和调配能力,吸引基金投资人认购lp份额。水电基金作为gp,在市场上开展电站收购工作,并收取固定数额的管理费。基金可进行分级管理,优先级享有固定收益,中间级获取超额收益。而gp通常具备专业化的管理运营团队以及投资团队。投资团队负责在市场上遴选符合标准的项目,运营管理团队负责电站收购时的资产评估认定、质量鉴定以及收购后的全生命周期运维。水电投资基金将根据lp赋能,开展相应的贸易、融资等更多功能。

02

项目的筛选

装机规模方面,根据不同地区项目的经济性差异,对于不同省份的装机准入会略有不同。例如在华东地区,因为电价较高,经济效益好,装机准入的要求会略低于位于西南地区的水电装机大省。

标的选取方面,部分水电基金主要集中在收购水电市场不良资产中。考虑到隐形负债等影响,除国有电站外,部分水电基金的常规手段是只买资产,不买股权,并且通过法拍的方式取得电站资产。而水电站不良资产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实控人投资房地产、买矿或投资认知之外的高风险行业等牵连电站。尤其近年来随着严禁水电站直供比特币的政策出台,造成很多水电业主产生电站出售的需求。

电站评估原则方面,水电投资基金的评估思路与我司基本保持一致。合规性方面要求基本证照完整,不涉及生态红线;收购价格会根据多年平均收入,并结合当地消纳和电价等多维度因素给出平均收入5-8倍的估值。同时,由专门技术团队去考察电站水能、水工等(这些也是为收购后提升运营效力做准备)。

03

实现多元化水电融资的意义

在资本市场上,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各类资本对清洁能源板块趋之若鹜。而水电作为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未来将在多能互补、可再生能源领域以及保证均衡电力输出方面扮演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国民营小水电在融资中面临着诸多掣肘问题,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华能天成租赁愿与各类市场参与者一起构建水电产业生态圈,助推水电行业稳健发展。

【第20篇】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问:】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发生的融资费用应当如何处理?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如提供免租期或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如何处理?

企业(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建造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处理?

答:

(一)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讲解:

在2023年12月新颁布的《租赁》会计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可见,最新的租赁准则,对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会计上的配比性原则。

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中发生的融资费用应予资本化或是费用化,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计量。

原旧借款费用准则规定不适用于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该条解释拓宽了新借款费用适用范围。

由于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形成的利息支出本质上属于借款费用,因此其资本化/费用化也遵循借款费用准则的一般规定。该条解释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

根据该条解释的要求,我们需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融资费用的计量问题,二是融资费用的承担归属问题。

例1

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一项固定资产,并在202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3年12月31日,按照租赁准则的计算,确认的融资费用10万元。

这10万元的融资费用,再按照借款费用准则计算,其中5万元需要资本化,5万元需要费用化。

(二)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

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

在2023年12月新颁布的《租赁》会计准则中,已取消了承租人关于经营租赁的规定,将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改为单一模型。

即承租人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以外,采用与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

而出租人总体上继承了原租赁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

例2

乙公司2023年1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一项固定资产,租期三年,租金总额为12万元。

2023年免收租金,2018和2019两年每年租金6万元。

本例中虽然2023年免收租金,甲公司应当将12万元租金在三年内分摊。

假设按照直线法计算,三年每年需要确认租金收入4万元。

2.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讲解:按照最新的租赁准则,这段规定的是关于经营租赁,我们主要考虑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相当于租金收入的减少。

(三)企业(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合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

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进行商务谈判时,有可能签订一项合同,也有可能达不成一致意见,商谈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该条解释要求费用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不过,2023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该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所以,相关业务还应当以最新颁布的准则要求进行处理。

《融资需要什么资料(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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