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融资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融资租赁怎样开展业务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6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融资租赁公司将不得开展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等五类业务。
本次《办法》针对的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不在监管范围之内。
作为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的一种投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的特点,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行业也出现了“空壳”“失联”企业数量较多的情况。据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给行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就此,“为适应新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审慎、统一的融资租赁业务监管规则,夯实强化监管、合规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基础,促进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办法》。”
按照“补短板、严监管、防风险、促规范”的原则,《办法》通过加强和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规范业务经营。明确业务范围和负面活动清单,对租赁物范围进行限定等。
二是落实指标约束。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加强合规监管约束。规定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集中度管理等监管指标内容。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计提准备金、租赁物评估管理等制度。
四是实施分类处置。明确细化认定标准,指导地方开展分类处置工作。
根据《办法》银保监会对融资租赁公司增加了四条监管指标包括: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风险资产总额按企业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和国债后的剩余资产确定;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加强对重点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单一承租人及承租人为关联方的业务比例,有效防范和分散经营风险。
此前,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是为了服务集团的需求,因此单一客户的集中度和与股东的关联度非常高。针对此问题,《办法》对重点承租人的管理又进行了细化,列出了5条细化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单一客户关联度。融资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全部关联度。融资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单一股东关联度。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融资租赁公司的出资额,且同时满足本办法对单一客户关联度的规定。
《办法》还给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或活动带上了“紧箍咒”。根据《暂行办法》,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开展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其他业务或活动。
《办法》实施后,现行的融资租赁公司将如何处置?《办法》规定,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过渡期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原则上过渡期不超过三年。就此该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分类处置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
实际上《办法》的出台被业内期待已久。早在2023年5月14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发布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2023年1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1124家,比上年增加518家,同比增长5%。
记者 仇兆燕
编辑 房文彬
7月27日,“融资租赁千亿俱乐部新成员”海通恒信发布“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海通恒信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海通恒信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0%。
经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海通恒信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01
首家上市券商背景租赁企业,总资产破千亿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成立于2004年7月,2023年1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对海通恒信的收购,开创了国内券商收购融资租赁企业的先河。2023年6月3日,海通恒信成功登陆香港联交所主板,成为国内首家上市的券商背景融资租赁企业。
海通恒信股权结构图
海通恒信总部位于上海,业务领域涵盖交通物流、工业、基础设施、建筑建设、医疗等诸多领域。2023年6月末,海通恒信股本达到82.35亿元人民币,信用评级aaa级(展望稳定),总资产超1000亿人民币(2023年末,总资产为990亿元),净资产超150亿人民币,员工总数1600余人。
部门组织结构图
02
聚焦交通物流、工业等板块,以回租为主
海通恒信在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工业、医疗和建筑与房地产等诸多行业提供租赁服务的同时,提供应收账款保理、租赁咨询等其它各类相关业务。融资租赁以售后回租为主,2023年业务投放中,售后回租投放金额占比为78.30%
海通恒信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的业务笔数及投放金额
注:“交通物流板块零售业务”单笔项目金额较小,签约笔数较多,因此上表中业务笔数和投放金额不含“交通物流板块零售业务”。
目前海通恒信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涉及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工业等多个板块,交通物流仍为最大板块,截至2023年3月末,交通物流板块占融资租赁业务应收款余额比例为40.71%。具体各板块业务量比重如下:
2023年末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业务核心行业占比情况
2023年3月末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业务核心行业占比情况
(1)基础设施
海通恒信为从事交通(民航、公路、港口及城市的与城际公共交通)、市政、水务、环保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23年1-3月,海通恒信基础设施业务板块的合同签约金额合计0亿元。
基础设施行业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2)交通物流
公司向交通物流行业客户提供的服务类型包括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保理、 委托贷款及咨询服务。公司交通物流板块租赁物为商用车及乘用车。自2023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海通恒信之后,逐步确立了目前以单价在50万元以内的车辆为主要投放对象的战略发展方向。
海通恒信的乘用车业务目前主要以渠道销售模式为主,面向当前三、四、五线城市快速崛起的汽车消费信贷需求,与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传统汽车信贷提供商形成错位竞争。
报告期内交通物流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3)工业
海通恒信为工业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服务,解决其在购置设备或盘活原有固定资产方面的融资需求。目前,公司的工业客户覆盖高端制造、清洁能源、 消费电子及通讯技术等行业板块。
工业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03
融资租赁业务流程
融资租赁业务流程图
海通恒信的融资租赁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业务导入、审批授信以及租赁管理。
①业务导入流程:项目经理将项目进行前期筛选并形成书面材料经业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递交信审申请。业务负责人收到申请后有权拒绝该项目。业务负责人在接受项目信息后,需对项目进行评估,并通过实地走访、网上查询、材料收集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若该项目被业务负责人否决,则交易终止;若项目获得项目业务负责人批准后则进入审批授信环节。
②项目审批流程:业务部门将项目审批流程提交至信贷审批部,由信审经理 将项目分配至信审专员。信审专员对于项目进行评估并根据项目情况安排现场尽 调,尽调内容包括不限于企业高管访谈、财务尽调、实地走访等,并出具信审报告,给予风险评级后提交给信审经理。若项目获得信审经理批准,则根据审批权限将审批资料递交到对应的决策人或者专业委员会。决策人或者专业委员会收到审批资料后,将对该项目进行审议,是否通过或否决该项目。若该项目未获审批通过,则交易终止,若项目获得批准后,则其可通知业务运营部、资产管理部和商务部进行后续操作。
③租赁管理流程:包括资产管理与监控(租金管理、实物租赁资产管理)风险预警与资产保全(出险应收租赁款管理、回访机制)。租金管理是海通恒信对于租金回收的时间和金额的跟踪监控;实物租赁资产管理是海通恒信通过实地走访、 调查等手段对于实物租赁资产的价值、变现能力等的跟踪;出险应收租赁款管理是对于保障资金安全措施的实施和跟进;回访机制是海通恒信对于承租人及租赁标的等的定期回访以确保资金、资产等的安全。
04
融资及授信情况
海通恒信于2023年6月3日成功在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上市,打通资本市场融资通道,募集资金总额约23.22亿港元。
2023年海通恒信全年融资规模达到526.54亿元。其中通过银团贷款、银行承兑等渠道,实现间接融资282.88亿元,占比53.7%。
海通恒信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着良好的信用记录,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23年3月末,海通恒信在银行的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906.78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487.30亿元,剩余授信额度419.48亿元。
来源 | 海通恒信官网 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 海通恒信2023年度报告
整理 | 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融易学金融学院研究员king
近日,经过公司全体人员积极准备,认真落实公司高层要求,我公司顺利通过个人征信测试系统测试,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审核,即将正式接入个人征信系统。
众睿资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成为深圳第一批审批的融资租赁公司,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众睿资服在管理及运营上的认可。
众睿资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深圳自贸区批准,于2023年成立,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前海,运营中心设于河南省郑州市。
公司专注于汽车金融服务,致力成为中国最好的汽车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商。公司股东均为大型汽车销售集团及专业投资机构,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较强的资金和渠道资源支持。核心团队均来自大型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同业,过往业绩优异,管理经验丰富。现有融资租赁、供应链、自营终端渠道等三大业务板块,全面联动汽车产业链各参与方,为汽车主机厂、各级经销商及消费人群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目前已与多个汽车厂家签订战略协议并开展业务合作;为众多经销商提供库存融资、供应链管理、财务优化等服务,提高经销商综合管理能力及盈利水平;为各类人群提供包括新车和二手车、乘用车及商务车在内的消费分期及租赁服务。
众睿资服风控部负责人表示,融资租赁公司在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后,可在获得客户授权的情况下,自主查询和使用征信数据,帮助企业更加方便、快捷、全面地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节约大量审核时间;也有利于甄别业务风险,提高审核效率,提升信用审核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
与此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及时将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履约信息上报央行征信系统,一旦企业和个人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出现严重的不良履约记录,将对其产生重大影响,通过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有效遏制不良贷款的出现。
在未来,融资租赁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众睿资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此为契机,加强融资企业征信管理,必将获得更长足的发展。
1、撰写bp。撰写商业计划书,用于应对不知何时会遇到的投资人或投资经理。撰写商业计划书不仅是一个包装和表达的过程,也是一个理清产品思路的过程。
2、找到投资人。先到天使汇angelcrunch等股权众筹平台注册下上传自己的项目,接通一个最大的渠道。一般情况下,如果你的项目足够好很大程度体现在bp上),最大的可能还是通过股权众筹平台接触到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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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投资人单独约谈:路演给投资人留个好印象,第一印象过关的话,就有机会展开私密的约谈了。在天使汇speeddating,路演之后的当天便可开始约谈。约谈也有许多规则和技巧,我们会在本章陆续渗透。
5、交易价格谈判:约谈是让投资人了解你的项目和团队,至于具体投不投还要看玩法,估值、出让比例、附带权利比如优先股是否具有投票权、是否配备反稀释条款等。令投资人追捧的好项目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争做好产品永远比谈判技巧更有用。
6、签订投资意向书: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条款并三思而行,由于创业者一方参与签订的往往仅创始人ceo)一人,ceo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团队的利益,不能坑害合伙人。建议有余力的创业者在一切融资交易环节聘请律师。
7、签署正式的法律文件:同上,此处为正式合同而非协议,请谨慎对待。
2023年7月1日星期五
重点关注
1、5月新增融资租赁登记数量同比增长近30%
日前,记者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了解到,2023年5月,新增融资租赁登记318669笔,与上个月相比增长9.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9.3%。
2、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召开五届二次常委会议
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五届二次常委会议以线上形式召开,16家常委单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行业动态
1、上海金融租赁等非银机构纾困小微 前5月累计发放贷款924亿元
日前,上海银保监局指导辖内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机构积极服务小微企业,助推企业克服疫情影响。今年前5个月,上海非银机构累计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923.94亿元,服务小微企业17291户。其中,金融租赁公司累计发放贷款270.98亿元,服务小微企业218户。
2、深圳金管局: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重大项目
近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经济保民生稳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合作金融机构范围,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我市重大项目计划。
同业动态
1、青岛控股终止收购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股份
日前,青岛控股发布公告,就收购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约81.91%股权事项,由于买方与卖方无法就反映目标集团现行市值的代价调整达成一致,买方与卖方同意终止收购事项。因此,代价可换股债券将不会发行予卖方。董事会认为,终止收购事项不会对集团的现有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武汉当代科技产业所持润禾融资租赁1800万美元被冻结
日前,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股权冻结,标的企业为润禾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数额1800万美元。
3、业内首单科创债破冰 海通恒信试水服务实体新路径
近日,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科创债起息。这是融资租赁行业首单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也是首单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的公司债券。
4、四川成渝:拟2.97亿元向关联方转让成渝租赁44.95%股权
近日,四川成渝公告,公司拟向关联方蜀道资本转让成渝租赁44.95%股权,转让价格为2.97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仅通过全资子公司信成香港持有成渝租赁25.05%股权,不再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苏州银行:控股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注册资本增至23.8亿
日前,苏州银行公告,控股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并经监管核准,苏州金融租赁注册资本由20亿元增至23.8亿元,该行对苏州金融租赁持股比例由54%上升至56.27%。
6、家家悦新设成立融资租赁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
日前,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山东联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家家悦持股95%,济南十八家家悦持股5%。
7、兴业银行成立北京兴空飞机租赁公司 注册资本10万元
日前,科技边角料获悉兴空(北京)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松,注册资本10万元,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8、空港投资集团与重庆银海租赁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昆明空港投资集团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银海租赁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开展规模不少于10亿元的业务合作,全力支持滇中新区开发建设。
9、中船租赁倡议发起大湾区绿色航运和融资租赁联盟
近日,由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举办的'大湾区绿色航运和融资租赁交流会'暨项目签约仪式,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在香港、上海、广州三地成功举办。会上,作为会议主办方的中国船舶租赁倡议成立'大湾区绿色航运&融资租赁联盟',并与中石油国际、中远海运能源、中广核租赁、中航资本国际等央企公司签署了四项重要合作协议。
10、中远海运租赁正式更名!
近日,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发布更名公告,6月28日起,“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浦银租赁“金沙号”arj21飞机顺利交付成都航空
日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浦银租赁“金沙号”arj21飞机顺利交付成都航空,并将携中国制造、国产民用航空的使命和荣耀翱翔长空。这是中国商飞交付的第68架arj21飞机,是浦银租赁与成都航空、中国商飞合作的第9架arj21飞机。
12、国银租赁下单4艘散货船
近日,国银租赁发布公告,国银租赁通过旗下四家全资特殊目的公司天津长城一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长城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长城三号租赁有限公司和天津长城四号租赁有限公司与新大洋造船签署4艘散货船建造合同,价值不超过1.3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844亿元)。
13、兴业金租为天津绿色慧联汽车租赁公司融资1130万元
日前,兴业金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形式为天津绿色慧联汽车租赁公司提供融资1130万元,用于采购118辆新能源物流车。
14、诚通融资租赁与中远海运租赁订立1.6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日前,中国诚通发展集团公布,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与承租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订立售后回租协议,诚通融资租赁将以人民币1.6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并将租赁资产回租予承租人,为期2年,租赁付款总额估计约为人民币1.6925亿元。
15、国银租赁订立8.6亿人币融资租赁交易
近日,国银租赁宣布,与承租人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订立融资租赁合同,以代价8.6亿元向承租人购买位于中国福州市仓山区的会展中心内部设备等固定资产,并以租赁总额近9.69亿元向承租人出租相关资产,租赁期为5年。
16、国银租赁与福州新榕城建发展订立融6亿元资租赁合同
日前,国银租赁发布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6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及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租赁期为5年。
17、江苏天朔与耘林租赁开展1800万元回租
近日,河北天朔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朔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1800万元,租赁期限18个月。
18、剑桥科技与临港租赁开展1.03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剑桥科技公告。公司拟以生产线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上海临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租赁期限为3年。
19、华菱汽车与远东租赁开展3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
日前,汉马科技公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将其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汉马科技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鞍钢租赁与华宝租赁联手开展2.5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鞍钢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华宝租赁组成融资租赁联合体,共同向山钢集团下属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投放融资租赁项目资金,共计2.5亿元。
21、中关村科技租赁与一道新能源订立3000万元融资租赁协议
近日,中关村科技租赁发布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出租人将购入承租人自有租赁资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出租人将租赁资产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3年,总租赁款项为人民币3254.95万元。
22、中关村租赁订立4986万人币融资租赁协议
近日,中关村租赁公布,与千种幻影科技及承租人顺培安网络科技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将以代价4986万元向千种幻影科技购买vr驾驶模拟器,并向承租人出租相关资产,租赁期为3年,总租赁款项约为5536.43万元。
23、太阳纸业拟与招银金租开展5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日前,太阳纸业公告,公司拟与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租赁期限为自起租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融资租赁方式为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24、宜安科技拟与平安租赁开展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日前,宜安科技公布,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包括以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部分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此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5、润邦股份:子公司拟与兴业金租开展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润邦股份公布,公司子公司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5年。
外资租赁公司,外资汽车租赁,外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外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法律依据:
一、《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5号);
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外贸部令[1995年第1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修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一九九五年第6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一号);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1号)。
外资租赁公司申请条件:
一、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四、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外资租赁公司许可程序:
一、设立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二、设立外商投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二)上述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上述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
(三)发起人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商务部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三、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四、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按照第一项规定的程序,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告知外资租赁公司方式:商务部批件
承诺时间: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外资租赁公司,外资汽车租赁,外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外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一、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流程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承让的一方需要经过股东的反复磋商,在股权转让上达成共识,确定承让股份的百分比、对象,由双方完成签署。
2、工商信息变更:需要递交股权转让书以及指定的材料到工商管理局申请法人、营业执照、许可资质等工商信息的更改,周期时间根据收购者的实际情况而定。
3、审核:尽管是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流程,同样也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实的,在确定递交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允许通过,就完成了相应的手续。
二、融资租赁公司转让费用
融资租赁公司转让的价格影响因素:注册地,企业类型,注册年限;目前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注册比较热门的地区是在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天津这几个地区。其中,除了广州以外,其他几个城市办理融资租赁公司新设的门槛是比较高的,基本上不受理新设立注册申请。就转让价格方面,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个城市,转让价格依次走低。综合价格因素,华商投顾认为,要收购转让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重点考虑选择深圳前海自贸区的融资租赁公司。在深圳前海,要转让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收购的类型是:纯外资融资租赁,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参考价格在13-18万之间。
三、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种类
第一类:金融租赁公司
这类公司一般是银行成立的,例如招银租赁、建信租赁分别是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成立的,这类有公司全国不超过50家,不过最近也在陆续成立,也有部分是央企国企成立的,这个各地都有,这类公司有个特点,就是一般对客户要求较高,金额较大,利率较低。
这类公司一般都有“金融租赁”四个字,实际上跟银行差不多。
第二类:内资租赁(或者假外资)
这类有远东宏信、平安租赁、国药租赁等,一般是有各地国资委成立的,也有很多成立时为避开监管将股权形式做成外资,但实际上为国企。这类公司在国内大概200+以上,业务种类较多,一方面承做政府项目,一方面也插手民间中小企业融资。
第三类:外资融资租赁
从名字上看不出和内资的差别,这类公司也是种类最多的一类,做的业务五花八门,还有一些纯的中介公司或壳公司,这类公司约有20%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中较为出色的大多为成熟的外资企业,例如只做新设备直租的台新租赁、专注回租的仲利租赁、专注车辆融资租赁的欧力士等。
如果想做这一块业务的话就需要从市场上现有的融资租赁公司收购一家,我们公司现在就有几家融资租赁公司要转让,公司是干净的,有合资的、内资的、外资的。
8月22日,云堆新媒发布《新三板新媒体云堆指数排行榜(8月15日至8月19日)》,深港环保、金茂投资、中国康富、融信租赁等登上“十大最受关注新三板企业”热搜榜。
其中,中国康富(833499)与融信租赁(831379),同属融资租赁企业,且都在上周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报。
今年5月27日,股转系统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的通知称,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暂不受理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申请。
当天,股转系统关于分层试点的公告称,融资租赁公司等特殊行业挂牌公司,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暂不进入创新层。
在挂牌不得、创新层无缘的监管下,这两家融资租赁公司上半年过得咋样?
十大最受关注新三板企业
排名
企业名称
1
深港环保
2
金茂投资
3
中国康富
4
融信租赁
5
数字认证
6
美康基因
7
进门财经
8
振兴生态
9
东和设备
10
德邦工程
注:此榜根据行业号的热点关键词搜索出来的企业名称
毛利率95.4%,去年同期为100%
融信租赁(831379)是第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融资租赁公司。
2023年上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06万元,同比增长64.69%,净利润1846万元,同比增长4.57%。
值得关注的是,该公司今年上半年的毛利率为95.4%,而去年同期的毛利率为100%。
毛利率是个啥玩意?其常见的计算公式为,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通常来说,毛利率越高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高,控制成本的能力越强。
虽然对于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毛利率的可比性不强,但融信租赁95.4%的毛利率还是非常罕见的!简单来说就是,今年其每100元销售收入的成本只需4.6元。
年报显示,公司成本主要为借款利息和手续费,今年上半年对外借款14.15 亿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53.8% 。
那如此奇高的毛利率是个别现象,还是行业常态?
因2023年新三板上最赚钱的融资租赁企业—皖江金租(营收17亿元、净利润3.9亿元)尚未发布2023年上半年报,且在2023年年报中未披露毛利率,春晓君暂以和融信租赁一同登上热搜榜的中国康富做个对比。
同时,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截止8月22日在已经披露2023年半年报的融资租赁企业中,中国康富的营收和净利润也是最高的。
中国康富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收4.74亿元,同比增长39.7%,净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78.2%,其实际控制人为国核资本(国家核电全资子公司)。
注意,中国康富今年上半年的毛利率为44.82 %,同比增长10.8%。
另外,新三板融资租赁企业——康安租赁(835319)、顺泰租赁(833771)、东海租赁(835072)今年上半年的毛利率分别为75.17%、57.76%、44.65%。
售后回租业务占8成,资产负债率78%
融信租赁(831379)主要提供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服务,具体分为直接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购进客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客户使用。
举例来说,航空公司需要添置一架飞机,就可让金融租赁公司买一架新飞机、租给自己使用。当租赁期满,飞机的产权归航空公司所有。
售后回租服务则是指,公司购买客户的自有资产,并回租于客户使用。
今年上半年, 在该公司的融资租赁资产余额中,厂商租赁(直接融资租赁的一种)占比12.5%,售后回租占比87.4%,其中新三板项目7.9%。
而无论哪种服务模式都需要资金作保障,该公司在年报中也表示,资金是融资租赁公司最为关键的要素,将深入银行渠道合作,增加银行授信,优化授信品种,同时拓展资产证券化、定向发行股票等多种渠道,以保障公司能够快速获得低成本的资金。
虽然该公司的毛利率奇高,但负债率也不低。今年上半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8.8%,负债总额 20.74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1.52亿元,长期借款(含一年到期)12.63 亿元。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融资”二字,这里讲的融资,其实质就是出租人出资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
网友咨询:
公司刚刚起步,慢慢生意好起来,但是资金不够,想向外融资来扩大公司规模,我想问下公司融资合同该怎么写?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察新伟律师解答:
融资申请书
抵押物:写上你可以用于抵押的资产(写详细)
资金用途:详细的写上你融资后的资金用途,
公司名称:
时间:
察新伟律师补充: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注意融资租赁的交易内容和标的物的性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或者构成对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某种规避。例如,对享受减免税待遇进口并接受海关监管用于指定地点的物件,不得有意或无意地参与倒卖环节;对我国政府规定专营的物件,不得作为交易内容。
察新伟律师总结:
如果不够警惕,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可能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无效合同,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可能会给融资租赁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
融资租赁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投资方式的创新,不仅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实现新的权责利平衡,为客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方法,而且成为交易主体优势互补、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均衡税务的理财工具。
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基本模式,后7种为创新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
(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
(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
(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
(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给原始设备所有人。
(3)原始设备所有人作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卖出的设备。
(4)承租人即原始设备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
3、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
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
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4、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
5、转租赁
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以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转租至少涉及四个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转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6、结构化共享式租赁
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和指定,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支付租金。其中,租金是按租赁物本身投产后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进行测算和约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享租赁项目收益的租赁方式。租金的分成包括购置成本、相关费用(如资金成本),以及预计项目的收益水平由出租人分享的部分。
通常适用于通信、港口、电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远洋运输船舶等合同金额大,期限较长,且有较好收益预期的项目。
表 1结构化共享式租赁与简单融资租赁的比较
7、风险租赁
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租赁交易。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全部投资的50%;其次是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会超过25%左右,这两项收益相对比较安全可靠。其余部分按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设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业务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开辟了一种吸引投资的新渠道。
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
风险租赁为租赁双方带来了一般融资租赁所不能带来的好处,从而满足了租赁双方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
(一)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
1.较好的融资渠道。风险租赁的承租方是风险企业,因为经营历史短,资金缺乏,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所以其融资渠道较少,一般渠道的融资成本较高,风险租赁可以成为一种融资的重要手段。
2.转移风险。即将股东权益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东权益不能获得收益,出租人也无权要求其他的补偿。如果采用抵押贷款,银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资产做抵押,一旦公司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公司的生存将难以保证。风险租赁中的租金支付义务,也只是以所租设备做“担保”,承租方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
3.提高投资回报率。公司管理者的报酬往往基于投资回报率,而利用风险租赁将相对减少公司投资额,从而提高回报率,进而使管理者获得较高的报酬。
4.较少的控制。与传统的风险投资相比,风险租赁出资人不寻求对投资对象资产及管理的高度控制,即使向风险企业派出代表进入董事会,也不谋求投票权,这使得一部分公司偏好于风险租赁。
(二)对出租人的有利之处
尽管服务于风险企业存在一定风险,但出租人可以获取足够的好处以弥补风险:
1.较高的回报。如果承租人经营良好,出租方可以得到股东权益的溢价收益,比一般的租赁交易收益要高5%-10%,甚至更高。
2.处理收益的灵活性。出租方从承租方那里获得的认股权,一旦承租方经营成功并上市,出租方即既可以将其卖出获得变现,也可以持有股票获得股利收益。
3.即使承租方破产,出租方也可以从出租设备的处置中获得一定的补偿。况且,一般风险租赁出租人不止一个,某一承租方的破产不会给出租方带来十分巨大的、难以承受的损失。
4.扩大了出租人的业务范围,增强其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表2 风险租赁与传统的融资租赁的比较
表3 风险租赁与风险投资的比较
8、捆绑式融资租赁
又称三三融资租赁。三三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的首付金(保证金和首付款)不低于租赁标的价款的30%,厂商在交付设备时所得货款不是全额,大体上是30%左右,余款在不长于租期一半的时间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差不多30%即可。这样,厂商、出租方、承租人各承担一定风险,命运和利益“捆绑”在一起,以改变以往那种所有风险由出租人一方独担的局面。
9、融资性经营租赁
融资性经营租赁是指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出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提供维修保养,也可以不提供,会计上由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提取折旧。
融资性经营租赁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选择租赁物;
(2)承租人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融资租赁公司和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4)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5)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6)租赁期满,承租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按约定退租、续租或留购;
(7)若承租人退租,由进行租赁物的余值处理,如在二手设备市场上出租或出售租赁物件。
10、项目融资租赁
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出租人要面对的主要风险是租金不能收回的风险,产生这一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项目本身经营失败;二是承租人的信用不好。
为了防范风险,出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项目的评估。在项目前期,出租人要对项目整体的现状和未来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评估,包括对项目未来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盈利能力进行预测,对承租人未来偿租能力进行评估,最终选择的项目应确定其预期收益率保证出租人能收回租金;
(2)灵活的租金设计。在进行租金计算时,要结合项目正常的现金流和项目经营期可能的风险,以保证最终的租金能够顺利回收 ;
(3)对项目经营期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在项目经营期间,出租人应按期对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如出现承租人不能按期偿还租金的情况一定要查找分析原因,判断是项目真实的客观经营状况还是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导致的,以防止承租人利用信用风险而故意拖欠租金或不偿还租金。
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和实施阶段比较多,其操作模式也比较复杂。通常,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外,还包括参与租赁项目建设的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以及贷款融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实施阶段主要包括项目融资建设、租赁、移交三个阶段。
表 4项目融资租赁与传统的融资租赁的比较
11、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
这是以推销为主要目的的融资租赁新方式,它吸收了风险租赁的一部分经验,结合行业特性新开发的一种租赁产品。主要特点是:融资不需要担保,出租人是以供货商为背景组成的;没有固定的租金约定,而是按照承租人的现金流折现计算融资回收;因此没有固定的租期;出租人除了取得租赁收益外还取得部分年限参与经营的营业收入。
由注资、还租、回报3个阶段构成。其中注资阶段资金注入的方法与常规融资租赁资金注入方法无异;还租阶段是将项目现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分配,例如70%分配给出租人,用于还租,30%由承租人留用。
回报阶段是指在租赁成本全部冲减完以后,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资金回报,回报率按现金流量的比例提取。回报阶段结束,租赁物件的所有权由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整个项目融资租赁结束。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和我们熟知的bot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表5 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与风险租赁的比较
12、销售式租赁
生产商或流通部门通过自己所属或控股的租赁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促销自己的产品。这些租赁公司依托母公司能为客户提供维修、保养等多方面的服务。出卖人和出租人实际是一家,但属于两个独立法人。
在这种销售式租赁中,租赁公司作为一个融资、贸易和信用的中介机构,自主承担租金回收的风险。通过综合的或专门的租赁公司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配合制造商促销产品,可减少制造商应收帐款和三角债的发生,有利于分散银行风险,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
2023年12月13日,由融易学金融学院主办、南开金融(广东)首席经济学家论坛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融资租赁总经理高峰论坛”在上海隆重召开!来自融资租赁行业的专家学者、50+总经理级别以上演讲嘉宾,700+的参会嘉宾围绕10大备受融资租赁行业关注的热点议题,集结智慧共同探寻当下租赁行业发展新动能。
我们特别邀请了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资产业务部总经理王云女士出席本次论坛并且带来《资产管理助力融资租赁企业业务精细化发展》的精彩发言!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资产业务部总经理王云女士
在分享中,王云女士提到资产管理的两种模式没有严格的优劣势之分,只有适不适合的区别。租赁公司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管理模式有不同的适配性。资产管理除了要关注项目和客户本身,还需要关注产业周期、监管政策等。资产管理需要关注那么多东西,需要有一个系统性的抓手,风险决策树是方法之一。
▼以下为王云女士在本次论坛的分享实录:
主持人:下面有请到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资产业务部总经理王云女士为大家带来资产管理助力融资租赁企业业务精细化发展方向的主题分享,有请王总。
王云女士: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够和大家见面分享一下我们在资产管理中的一些经验。
行业内对于资产管理有不同的理解,有一些人认为资产管理可以与银行贷后相媲美,有一些人认为资产管理是和财务、行政等类似的中后台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在融资租赁公司的地位是什么,角色是什么,作用是什么,今天想跟大家分享远东十八年走过的历程,以及这个过程里面我们的心得和体会。
不是每一家企业都有资产管理这个职位。融资租赁因为融物和融资相结合的业务特点,使得资产安全管理作用凸显,资产管理成为融资租赁公司必备的管理功能。它有两种模式,一种由业务人员承担,也就是说业务人员一个人既负责业务导入、操作,也负责业务成交后的资产管理,直到这个项目结束。另一种模式是分段操作,业务人员负责业务导入操作,形成资产后由资产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大多数租赁公司采用的是第二种模式。
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一个人从头操作到尾,可以保证信息的完整延续,但若想对公司屏蔽一些重要信息也易如反掌。此种模式下对公司约束机制和复检机制的要求很高,否则很有可能因信息不完整而导致公司决策偏差。而分段管理各司其职,可以有很好的规避这一问题,同一项目有不同视角、不同维度的信息反馈到公司,有利于综合分析决策。但对于信息延续性提出了新的挑战。
两种模式没有严格的优劣势之分,只有适不适合的区别。租赁公司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管理模式有不同的适配性。如果公司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很小,业务的所有信息都在一个有限可控范围内,第一个模式足够了,没有必要追求复杂的管理体系。如果业务达到一定规模,如远东,第一种模式弊端就显现了,需要通过第二种模式来管控了。
资产管理公司定位是什么,是前后,中台,还是后台?前台是做业务的,所以普遍认为资产管理是中台,因为不直接导入业务资源,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我们认为资产应该介于前台和中台之间,资产管理应该比前台更贴近资产,比中台更贴近客户,资产管理是一个外勤为主的工种,主要工作场所应该在市场上,在客户处,而不是在公司在电脑或电话前。
资产管理应该关注什么,直观理解是项目本身的安全性,客户是否如期偿租,客户生产经营是否正常,客户的投融资是否合理等。如果资产管理眼光只局限于单个企业视角,则资产管理人员有可能时时刻刻变身救火队员,一直在处理临时突发的意外事件。我们认为资产管理不应该是急诊室的医生,一直处理急事件,资产管理应该更像一个保健医生,在一切表象正常时就开始关注健康,预防疾病。当然如果出现异常情况也要充当外科医生的角色。因此资产管理视野要开放,如前面几位嘉宾谈到的国际形势 ,宏观经济等都是资产管理必须关注的事项。
资产管理要关注产业周期,融资租赁围绕产业开展业务的,产业周期性变化亦会影响资产安全性。比如说电子传媒的蓬勃发展一方面带来了新业务机会,另一方面对传统纸质印包业造成了重大冲击,导致传统纸质印刷业大量萎缩。但印包业的发展也不是一概而论的,在书刊印刷业萎缩的同时,另一个细分领域瓦楞纸包装印刷得益于电商网购而风声水起。产业周期下的任何一个企业都躲不开这种影响。
同时要关注监管政策,这里不是指对于租赁公司本身监管政策,如银保监会的监管,而是指产业行业监管政策。比如环保政策,环保政策对制造业影响很大,有些客户生产经营本身是正常甚至是向好的,但受制于环保要求不得不迁址,甚至关停并转。
最后才是大家熟悉的个体波动,这个企业业务好不好,融资畅不畅,业务稳不稳定,有没有纠纷,这一块是大家熟悉的部分,不再赘述。
资产管理需要关注那么多东西,需要有一个系统性的抓手,风险决策树是方法之一。这里是个样例,风险决策树可以分层分类,包括从战略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操作风险等,每一大类风险下又可再细分,比如信用风险可以分为主体风险、股权稳定性风险、历史信用记录、主流金融机构合作、机构评级等。每一个风险可以赋予其不同的权重。
资产管理工作除了到客户现场看设备,跟企业实控人交流等传统方式,网络时代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获取途径。远东自建了天网系统,利用互联网上提供的所有信息,提前发现客户的隐性风险,同时也指引现场人员工作更聚焦,更有针对性。比如中登网上查到有一台设备做了抵押或租赁,当这台设备型号跟租赁物件相同时,就要认真核查,是否存在重复抵押重复租赁的问题。若有,资产人员可以提前做好相应的处置方法。
那么资产管理除了发现问题,管住资产,还有没有其他作用?对企业管理最大的作用就是闭环管理。资产管理过程会发现管理空白或操作瑕疵,应该及时反馈到公司体系内,加以完善和修补。最坚固的资产防线是导入优质的客户和业务,第一道资产安全防线是业务人员,而不是资产管理人员。只要导入的业务没有基因上的缺陷,即便有意外风险发生,资产人员也可以通过各种管控方式确保资产安全。资产人员把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瑕疵反馈出来,并予以改进正是这一思路的体现与应用。除了具体补缺工作,资产管理也可以出系统性闭环管理报告,比如出年度风险报告,风险提示函等。
远东的资产管理建立比较早, 2005年开始建立专职资产管理人员,队伍不断扩大, 有180多个资产管理人员遍布全国。这几年远东资产安全管理颇见成效,npl长期低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我们在实战中锻炼出来的资产管理能力,不仅可以服务于租赁公司自己资产安全工作,更可以能力向外,化解市场上其他公司的不良业务。当我们资产管理能力高于资产管理需求,即出现资产管理能力有溢出时,我们便把能力向外扩展,协助其他合作伙伴完成资产安全清收工作。我们协助过银行,也协助过同业。
远东适时地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宏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注于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单项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特殊机构投资等等。宏杰收购处置不良债权,也可以通过股权的形式化解风险,利用能力优势,把不良资产化腐朽为神奇,让它继续发挥经济价值。宏杰资产如远东的359旅,战时保家卫国,闲时务农增收。一年来,宏杰已在此领域内小有斩获,在这个方向大家如果有需要也欢迎和我们交流,谢谢大家!
本文作者: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资产业务部总经理王云
本文根据论坛现场演讲实录整理而成,内容略有删减,转载必须附上来源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id:qhflclub),否则发现一律举报投诉!
融资租赁作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新兴领域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银行信贷和股债融资的重要补充,本质上是基于产业设备的融资。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起步较晚,但由于其本身具有的融资优势、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及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固定资产购置需求和融资需求增长,融资租赁自2008年以来便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本文为融资租赁abs系列报告的第一篇,旨在研究融资租赁行业的运行状况、监管、业务及盈利模式等。
融资租赁于20世纪50年代起源于美国,80年代在相继出台的法律政策支持下得到高速发展。而我国融资租赁业起步相对较晚,1981年我国首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正式诞生。在2007年以前由于受到租金拖欠问题、政府不再为企业提供担保等因素影响,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缓慢。自从2007年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国内商业银行介入金融租赁之后,融资租赁行业进入一个全新发展的阶段。随着2008年首批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成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在企业数量和整体业务规模上都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截至2023年6月末,全国共有融资租赁企业8,218家,较上年底增长15.2%;合同余额约为56,000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底增长5.1%。
最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对融资租赁业务均有准确定义,且意思表述基本一致。前者将其定义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从合同要件来看,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涉及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若有担保方,还会签订担保合同。业务流程一般为:(1)承租人与供货人确定需要购买的租赁物的合同条件;(2)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融资租赁申请;(3)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4)出租人作为买受方与供货人订立买卖合同;(5)供货人向承租人交货,出租人向供货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保证金。
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而使用权属于承租人所有,融资金额与租赁物购买价款基本一致。租赁期满,租金支付完毕或承租人完全履约,租赁物按合同约定确认归属(一般归承租人所有)。若租赁期内,承租人未能及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向承租人催缴租金外,或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进行处置,若提起诉讼,一般仅能诉求一项。需要注意的是,租赁物的物权在租赁期内仅可归有融资租赁资质的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本质是承租人基于产业设备作为租赁物向出租人获取资金的融资方式,是对企业融资方式的一种补充。融资租赁与其他金融业务最大的区别在于同时拥有融资和融物功能,融资是目的,融物是实现途径,其业务背景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购置和更新大型设备的融资需求,而随着回租模式的大范围开展,其融物途径已形同虚设。
相较于其他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流程简单、发放时间短;对承租人资质要求略低,甚至不需要有严格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很多非企业客户如医院、学校等均可获得授信;还款方式灵活,可根据承租人需求和现金流情况灵活安排还款频率和还款金额;但融资成本略高,除租息率较银行贷款利率高之外,还会额外加收手续费等费用,并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间接降低了融资规模,提高了实际租息率。
根据监管机构的不同,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三大类:即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审批设立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商务部联合税务总局审批设立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三类融资租赁公司中,杠杆要求方面,金融融资租赁允许的杠杆空间最大,为12.5倍,尽管其他内资和外资融资租赁略低,但10倍的杠杆空间依然可以满足其业务规模扩张需求,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空间大,且没有业务开展区域范围的限制;最低注册资本方面,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所面临的要求最高,而金融租赁公司由于受银监会监管,对资本充足率有一定要求。
在资金来源和融资方式上,由于金融租赁公司往往是由银行或者大型制造企业发起设立,自有资金相对另外两类租赁公司实力雄厚。除了自有资金与向银行贷款和通过信托、保险等金融渠道产品获取资金来源外,还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企业债和资产证券化获得融资,此外,外资租赁公司还可以通过境外贷款和境外发债等方式获取境外融资。总体来说,融资方式多元化并未受到过多限制,大型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环境很好,且成本不高,但很多融资租赁公司资质偏弱,依托主体信用的公开市场融资行为难以开展,资产证券化和其他非标租赁应收款转让的融资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业务规模来看,三类租赁公司呈现三足鼎立的格局,截至2023年6月末,金融租赁、内资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合同金额占比分别为38%、31%、31%。但外资租赁的公司数量远高于金融租赁和内资租赁,在整体业务规模持平的情况下,外资租赁的单一规模或平均业务规模要小的多,2023年6月末三类公司数量分别为7928家、66家和224家。
1、直租vs回租
业务模式方面,目前已形成了以直接租赁(直租)、售后回租(回租)两种方式为主,转租赁、委托租赁、杠杆租赁等多种租赁方式为辅的市场结构。相较于美国市场上直租占比最高的格局,我国80%以上的回租比例充分体现了中小企业将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融资工具的利用。
直租是最能体现基于产业设备的融物融资特点的融资租赁模式,该模式下,承租人和供货人是相互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动用自有资金或者融资款购买租赁资产,然后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收取租金,租赁届满时根据合同确定是否转移资产所有权;从承租人角度来看,融资款只能定向购置所需设备,而不能挪作他用。
主要从事这一业务模式的融资租赁公司,一般与供货人有良好、密切、稳定的合作关系,而承租人客户群体相对不固定,最为典型的是厂商系租赁公司,该类租赁公司本身就是在大型设备制造公司的供应链金融战略下而设立的,股东层面拥有大量的下游客户,并在合作过程中对客户资质相对了解,客户拓展成本低,以融资租赁方式解决下游客户的融资难问题,一方面可以获取融资租赁业务板块的利润,另一方面可以维持客户稳定,利于产品销售,但出租人/股东要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适合需要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或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的承租人。从厂商系租赁涉足领域来看,以飞机、船舶等工程机械、汽车(包括重卡)等方面为主。
除厂商系租赁公司外,很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也都有直租的业务,但区别于厂商系租赁公司的是,融资租赁公司一般会要求供货人为承租人的还款义务提供无条件连带责任担保,供货人为了产品销售经常选择承担担保责任,尤其是供货人并非大型设备制造商、财力不足、而承租人多为个人或小微企业的情况下。
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该模式下,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相较于直租,回租融物特点不明显,而更倾向于企业因为流动资金不足、业务扩张导致资金支出需求攀升的融资行为。由于融资款的用途不受限,更接近银行贷款性质,融资租赁公司的潜在回租客户规模庞大,业务规模可实现较大突破。回租的租赁物一般约定在租赁期满后,由承租人以象征性的极低价款购买。
2、于承租人而言,融资租赁本质仍是债务融资
与经营租赁大不相同,融资租赁本质是融资,出租人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因此体现在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上,仍然是其表内债务融资,租赁物作为固定资产等科目入账,而租赁款则一般计入长期应付款和其他非流动负债(一年以内到期应付部分)中,具体地,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而出租人方面,则计入应收租赁款或其他流动/非流动资产,并相应减少货币资金。
3、差异化的税收政策
“营改增”试点之后,融资租赁公司最重要的税种由企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前期统一适用17%的税率,而财税[2016]36号文之后,增值税税率根据业务模式和租赁物实行差异化税率机制:
(1)明确界定售后回租为贷款业务,按照贷款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直租模式下,根据租赁物明确区分为“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分别适用17%和11%的增值税税率。
同时,计算基数采用差额纳税扣除项调整,销售额的扣除项中不再包括“服务和保险费、安装费”,直租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直租的销售额。而回租的销售额计算还要扣除向承租人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由于回租存在明显的税收优惠且计税简单,更受融资租赁公司青睐,但从整个业务链条来看,由于承租人在早期购买租赁物时,已按购置设备缴纳过适用增值税,因此回租环节税率低且销售额扣除本金是合理的,而直租过程中产生的额外税负,也会一定程度地转嫁给承租人。
4、利差和中间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传统的租赁业务产生的租息收入和基于租赁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咨询服务费、贸易佣金等,广义来看,均是租赁业务获得的租息收入,后者主要出于节税等方面的考虑,将部分租息以其他费用的方式进行收取。因此,融资租赁公司整体租息率越高、融资成本越低,其盈利能力相对越强,目前普遍的利差水平在1%-5%区间。另外,租赁物的残值处置也可为其带来一定收入,如经过维修、再制造之后能够销售或者再租赁。
1、企业地域分布相对集中,租赁资产分布多元化
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自贸区政策制度的影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凸显出明显的地区聚集效应。
截至2023年末,从企业数量上来看,广东、上海、天津、福建四个省份融资租赁企业数合计高达5,797家,占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的81.24%。从资产规模来看,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8,091.7亿元,占全国比重为37.6%,为全国之首,其次为天津和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151.3亿元和1,365.7亿元,占比分别为19.3%和6.3%。
租赁资产方面,近两年总额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能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通用机械设备和工装设备,资产分布稳定,变动相对较小。
2、中间收入占比提升,投放规模快速增长
从收入构成来看,租赁主业呈现出逐年占比下降的趋势,中间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据商务部统计,2023年融资租赁企业实现总收入1,535.9亿元,较上年增长35%,其中融资租赁业务收入973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3.35%,较上年下降11.94%;企业税前总利润267.7亿元,较上年增长25.4%。2023年融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投放额为8,971.6亿元同比增长37.5%,呈现快速扩张态势。2023年回租投放额为5,475.31亿元,占全年投放额的83.9%,同比增加22.2%。
3、负债率处于相对低位
截至2023年末,我国融资租赁企业资产总额为21,538.3亿元,总负债为14,088.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4%,较上年同期上升4.5%。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该负债水平处于相对低位,未来仍有攀升空间,也为整体业务规模扩大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4、企业信用风险上升,但仍处低位
由于承租人多为中小企业,租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依赖承租方按时缴纳租金,因此在我国gdp增长率与中小企业发展效益指数持续降低的宏观背景下,承租人整体信用资质下滑,增加了融资租赁企业的信用风险,逾期率上行。截止2023年末,逾期租金合计291.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率为1.35%,同比上行0.05%,但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相比, 2014-2023年,租赁资产不良率均低于1%,较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水平低0.5%-0.8%。总体来说风险处于低位,在可控范围之内。
(作者:臧运慧兴业研究分析师)
第二部分:多视角下的租赁abs
融资租赁行业一直面临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困难的问题,资产证券化为租赁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并且由于租赁应收款的债权范围明确,易于证券化,较其他类型abs发展迅速,短期内集聚了大规模的发行体量,但随着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信用质量下行趋势明显,今年以来发展势头明显受到遏制。本文将就融资租赁abs发行情况、融资人融资目的、实务操作中的问题、基础资产特点和交易结构进行详细解读。
租赁资产证券化即以租赁资产为基础资产,由租赁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根据发起主体经营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融资租赁abs和金融租赁abs,前者可在交易所、保交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abs和abn,而后者仅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信贷abs,并由银监会进行监管审批。
首单融资租赁abs远东首期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于2006年5月10日,由国内融资租赁龙头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发行规模仅为4.86亿元。此后资产证券化2023年重启后,是发展最为快速、持续的基础资产类型。
而在信贷abs发行步入正轨之后,第一单金融租赁abs-交融2023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简称“交融2014-1”)于 2023年9月1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规模10.12亿元,交易结构采用日趋成熟且常规的信托模式。
截至目前,融资租赁abs和金融租赁abs分别共计发行290单和21单,发行规模分别为3123.83亿元和561.55亿元。2023年租赁abs发行金额1123.93亿元,仅占abs发行总量的9.77%。无论是从发行单数还是发行金额,租赁abs占abs发行总量的比例都大幅下降。在8218家融资租赁企业中,共有129家租赁公司参与过租赁资产证券化,企业参与度很低。2023年已发行的租赁abs发行金额仅占租赁资产合同余额的2%,这也说明了资产证券化在租赁行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在所有租赁abs中,前五大机构发行金额占比约为35%,集中度较高。金融租赁abs的集中度更高,前五家发行机构占比高达79.63%。远东宏信控股的远东国际租赁以及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公司走在租赁行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前端,发行金额高达596亿,占所有租赁abs发行金额的16.7%。金融租赁公司中招银金融租赁和华融金融租赁发行占比显著高于其他金融租赁企业。
abs作为一种融资途径,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具体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其较为突出的有两点:
1、对于大型的租赁公司来说,abs可突破企业的杠杆限制。大型租赁公司,其业务规模逐步拓展,客户需求增加,而资本金规模相对稳定,增幅较其业务规模增幅甚微。尽管相对小贷公司来说,至少10倍的杠杆水平已经很高,但监管杠杆限制仍对其业务扩张带来限制,而abs融资可实现债务和资产出表,非杠杆融资,可使表外资产大规模扩张。而大型租赁公司其实融资渠道相对畅通,公开发债和银行借款等传统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也并不高,相对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突破杠杆限制是大型融资租赁公司的头等需求,因此这类公司的abs发行必然要求出表,自持次级的比例不能过高,且不会提供差额支付、担保等支持措施,更不会在abs到期日进行回购。
2、对于小型的租赁公司来说,abs可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小型租赁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受限,主体信用资质难以达到发债企业的信用要求,即便银行给予的授信全部使用,杠杆使用程度也远低于监管要求,且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这类公司发行abs的目的中,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甚于出表,且鉴于其资产质量略弱、资产池集中度略高,发行的abs优先级要达到较高的信用等级以降低融资成本,一般需要外部支持,租赁公司通常选择差额支付而非寻求外部担保的方式来提高信用等级,此时便无法出表,而租赁公司本身对出表需求也并不强烈。
严格来说,租赁abs的基础资产是租赁公司依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附属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抵质押权、第三方担保、保证金项下的相关权益、与租赁物相关的保单及承租人未能及时还款时处置租赁物的收入所得等。
融资租赁通常涉及保证金,系承租人在租赁期初向出租人缴纳的、承诺在以后每个付款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的一定比例的现金,正常情况下承租人最后一期租赁款偿付完毕后,保证金会返还至承租人,或者直接冲抵最后未付的租赁款。而在任一还款日,承租人逾期未付租赁款时,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租赁abs中,考虑到入池租赁应付款相关的保证金同时入池,会大幅缩减募集资金规模,因此一般不会将保证金实质入池,而是留在原始权益人账上代为保管,一旦某笔租赁资产逾期,按照约定基础资产实质包含了“保证金项下的相关权益”,逾期资产对应的现金流会从保证金中划入专项计划。
关于租赁物方面,尽管基础资产及其转让并不直接涉及租赁物,但是构建在租赁物基础上的租赁债权,因此入池债权相关的租赁物不能是已设立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所有权存在瑕疵的租赁物。而在基础资产转让至专项计划/信托计划阶段,租赁物是不跟随租赁债权进行转移的,主要是由于专项计划/信托计划并不具备租赁牌照。
存续期内,若承租人未及时偿付租金并经催款后无力缴纳,需要求原始权益人尽快处置租赁物进行现金流回收,并将所获款项抵偿未偿租金及相关费用入池,原始权益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的拥有仅为“代持”性质。也正因如此,为防止租赁物在原始权益人破产清算时被列入清算资产,其信用质量下滑或风险事件发生时一般会触发权利完善事件,将租赁物物权转移至专项计划或其他指定租赁公司。但这一处理方法可能使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导致租赁物无法处置。进而,承租人可能对原始权益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提出抗辩。若法院对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认定,可能给专项计划造成损失。
基础资产转让时,应通知债务人,并进行抵质押权的变更登记,未办理上述事宜的,一般需要通过权利完善事件来规避相关风险。
税务方面,由于承租人所需要的增值税发票在租赁应收款的每个付款日由原始权益人开具,而租赁应收款转让至专项计划/信托计划时,专项计划不具备开票资格,计划管理人/受托人由于内控原因,一般也很少能代为开票,开票方便只能由原始权益人承担,但有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并允许这一操作,实际业务过程中,通常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存续期内租赁应收款的开票问题,尽量仍由原始权益人代为开票,简单快捷。
1、基础资产笔数较少,同质化程度低,质量存下行风险
除重卡租赁等承租人是个人的abs外,70%左右的租赁abs产品基础资产笔数都在100笔以内,一万笔以上的租赁abs仅占8%左右,其中,资产池笔数分布1-10笔和10-20笔区间内的分别占比15%和27%,租赁债权分散度较低,集中度风险偏高。且承租人是中小企业甚至小微企业,当前信用质量存下行风险。
2、季付为主,基础资产利率水平较高
约78%的租赁abs基础资产均采用季付方式,且还款额度一般是按照承租人的融资需求和还款进度要求定制化设计。资产池加权平分利率分布在2.07%-18.59%之间,利率分布在2%-6%的租赁abs占比仅20%,约一半的租赁abs基础资产利率分布在6%-10%之间;约25%的租赁abs基础资产利率在10%以上。总之,利率水平较高,易超过证券利率水平形成超额利差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信用支持。
3、资产池承租人行业集中度较高
从行业分布来看,约58%的租赁abs基础资产分布于多个行业(混合租赁),而42%的租赁abs基础资产仅分布于1个行业,包括租赁公司仅为abs通道的单一承租人abs。分布于1个行业的abs中,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工业制造、电子、能源、医疗等行业。在混合租赁中,上述行业的租赁资产也占据了主要地位。基础资产所处行业的集中度提高了租赁abs的风险,同时租赁物主要为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企业固定资产,流动性较差,回收价值低。
1、以优先/次级分层结构、超额利差等内部增信为主
租赁abs较少设置外部增信措施,内部增信是其主要增信措施。未设置差额支付以及担保机制等外部支持措施的abs产品占69.79%,两项增信措施均采用的abs仅占5.56%。
内部增信措施方面,优先/次级的内部分层仍是优先级最主要的支持来源。在所有已发行的租赁abs产品中,次级占比超过10%的约占一半左右,约四分之一的abs次级占比在15%以上。最高次级占比达33.94%。总体来看,次级对于优先级的支持力度较高。除此之外,次级对优先级的支持还需叠加超额抵押综合分析。
租赁abs的基础资产利率水平较高,易形成超额利差对现金流偿付提供保障。在所有已发行的租赁abs产品中,加权贷款年利率超过优先级利率的产品占比超过90%。
2、普遍设置保证金账户提供信用支持
尽管保证金初始不入池,但租赁abs一般会在专项/信托计划账户下设置保证金科目,与原始权益人约定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转入保证金科目的条件。在承租人未能如约缴纳租金的情况下,保证金科目的资金将对差额进行补足。相较于其他债权资产,保证金属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有安排,为租赁abs提供了一定的信用保障。
3、信用触发机制相对成熟
租赁abs产品一般设置三类信用触发事件:违约事件、加速清偿事件及权利完善事件。
违约事件指同资产支持证券兑付相关的违约事件。加速清偿事件指同参与机构履约能力、资产池违约率相关的加速清偿事件。尽管专项计划/信托计划在账户安排上略有不同,但这两类事件触发后的处理思路类似,都是将支付各类费用后的账户资金优先偿付优先级证券本息,剩余资金再分配给次级证券持有人。
权利完善事件主要用于解决租赁物所有权争议问题及资产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通知债务人、抵质押变更登记问题。权利完善事件的触发条件一般是原始权益人出现风险事件或者信用级别下调,为彻底实现租赁债权及租赁物所有权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不至被列入破产清算资产所设。权利完善事件触发后,租赁物物权需及时转移,通知债务人、抵质押变更登记等工作均需完善。
部分租赁abs也会设置回收款转付机制,尤其在发起主体信用风险增加或其他事件触发时,一般会将长周期的归集转付机制缩短,如季度归集转付变更为月度归集转付,加快资金回收频率,并要求承租人还款现金流直接支付至专项计划账将户。
另外,少量租赁abs也会设置回购条款,要求原始权益人在违约事件或加速清偿事件触发时回购剩余所有基础资产,该类abs并未真实出售基础资产,难以实现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且无法出表。
4、静态池结构为主
目前已发行的租赁abs产品基本为静态池结构,仅有少量项目设置了循环购买机制。静态池结构有助于降低再投资风险,但资金利用率较动态池略弱。
(作者:臧运慧兴业研究分析师)
第三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如何参与pre-abs?
什么是pre-abs?现在由于互联网足够快,流量增长足够快,很多企业面临更大的问题在于说我没有第一笔钱去放资产,更何况谈做后端的资产证券化,现在pre-abs业务就是做abs之前通过一笔过桥的资金,先垫上给你去形成债权,然后在资产达到标准发行的时候我去发行,最后获得回报。
这类的业务模式是未来的大趋势,包括pre-reits,现在我们发现市场上有很多机构来做。
大体上如果是消费金融方面pre-abs基本上都是这业务模式,我出一个基金,我们共同执行基金行动计划,有企业来为我提供一些客户和风控,我去放款,放款之后我们以spv作为原始权益人来发行资产计划,来融资,把钱还回去(还款来源为abs和债权回款)。这里面pre-abs和企业共同去分利息和发行。
相当于发行abs之前的一笔过桥融资,既可以用于创造更多基础资产,也可以用于平滑abs发行期的现金流。
说白了一过桥,但这桥也可以拉很长。
1.背景
2.业务定位
3.参与路径
银行参与pre-abs路径
银行可以通过投资pre-abs为企业发放贷款,并且在发放贷款前主动选择后期承做企业abs的中介机构,全程参与abs的发行。
下图为传统的针对融资租赁等传统企业的pre-abs交易结构。
案例:力帆融资租赁-新网银行pre-abs基金
2023年3月,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四川首家民营银行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汽车零售资产信贷业务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力帆租赁从新网银行获批额度2亿创新金融结构产品pre-abs消费信贷授信。
本次合作以汽车消费金融资产为出发点,双方总结金融市场中基金、信托结构化产品的优点,创造性的将传统的银行流贷产品同后期资产转出渠道进行嫁接,开展了pre-abs产品的银行授信合作。在全新合作模式中,力帆租赁依托新网银行信贷资金形成汽车消费金融资产,再匹配后续资产转出渠道如资产证券化、资产包或应收款转让等渠道将资产转出,完善资产包收付结构。该创新业务具有资金使用效率高,资金沉淀低等特点。
该笔创新业务模式是西部租赁市场上的首单,是力帆租赁与银行创新的一大亮点,也是产业系租赁业态与互联网银行等金融机构基于当前的金融生态和经济环境做出的一种多元化的探索模式。力帆租赁在保持传统的银行合作同时,也会更加深入地与各类金融同业探索合作,创新同业模式。
除针对融资租赁等传统企业的pre-abs外,部分城商行和民营银行开始参与互联网消费金融pre-abs业务。
信托公司参与pre-abs路径
信托公司发起集合资金信托,进行pre-abs投资,并且在前期主动选择后期abs业务承做机构,全程参与,也可以帮助企业发起交易商协会abn;还可以当商业银行pre-abs投资的通道。
案例:浙金?易鑫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称】浙金?易鑫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规模】8.34亿元人民币
【产品期限】4个月,满3个月融资方有权选择提前结束。
【认购起点】100万人民币,超过部分按 10万元整数倍增加。
【资金用途】信托资金用于向易鑫租赁发放信托贷款,易鑫租赁将该款项用于向消费者/承租人发放借款/租赁款,上述债权形成abs的底层资产。
【收益分配】到期或提前部分还款时偿还对应本金及相应利息。
交易对手:
1、 融资人: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注册资本56,000万美金,是专业提供一站式租售购车金融服务的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目前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汽车金融公司。总部设立于上海,目前已设立45家分公司,业务涵盖了31省份、300多个城市,与700多家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截至2023年3月末,易鑫租赁总资产202.81亿元,净资产38.28亿元,主体评级aa。
2、 担保人:鑫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鑫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由以易车、腾讯、京东、百度四家互联网巨头为首的企业重金打造,成立于2023年1月,注册资本10亿美元,是国内领先的融合互联网与汽车金融的外商独资企业。
3、 易鑫集团整体评价
根据易车2023年一季度的财报数据,易车集团营收为15.50亿元,其中,来自交易服务的营收为6.26亿元,比去年同期的2.13亿元增长193.5%,这一增长主要受益于交易服务的激增。按汽车业务来分,来自新车业务的营收为3.12亿元,来自二手车业务的营收为3.14亿元。
项目优势:
① 项目方股东背景实力强大,且在汽车资讯服务、交易、金融等相关汽车领域有深度布局,协同效应明显。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背景强大,腾讯、百度、京东等战略投资者组成投资财团将对易鑫租赁母公司易鑫资本有限公司投资5.6亿美元,目前筹备新一轮战略投资者增资和香港ipo等事宜。易鑫租赁合并计算第一大股东为腾讯,实际经营方和创始人为易车,易鑫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易车于2023年在纽交所ipo,是第一家上市的(海外)汽车互联网企业。
② 全程封闭运作,风控水平高于公募abs优先级水平。本项目采取了优先次级安排、股东增信、资金监管、债权质押、入池资产资质审核等风控措施,且项目全程封闭运营,从发放资金形成贷款到abs回款形成完整闭环。
③ 对接abs成熟模式,退出路径明确。易鑫目前已发行交易所abs规模52.04亿元,险资abs规模10亿元,私募abs规模33.22亿元,合计95.26亿元。
④ 期限短,预期收益高。本项目每期最长期限不超过4个月,满足投资人短期资产配置需求。
⑤ 车贷类资产安全性高。目前房贷和车贷是消费类贷款中最为优质的两类资产,从分散度、违约率、损失率、现金流稳定性、汽车追索和处置等多重维度评估,车贷类资产属于安全性最高的资产类别。
风控措施:
① 分层机制:设计了优先、次级安排,比例为5:1,次级为优先级投资者提供信用增级。
②保证担保:易鑫租赁的大股东-鑫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③债权质押登记:易鑫租赁向消费者/承租人发放借款/租赁款形成的债权质押给我司,后续于abs获准发行后解除质押,abs发行成功后偿还我司本息。
④ 设立监管账户:由我司保留u盾及网银管理权限,对信托发放资金用途(只得用于形成abs底层资产)与基础资产回款资金使用进行封闭监管。
⑤ 还款:我司与中泰证券签署合作协备忘录,约定由中泰证券对基础资产进行abs包装发行,abs回款进入我司监管账户,定向偿还我司当期全部本息。
⑥ 放款与形成资产资质审查:通过贷前、贷后审查,保证底层资产质量。
⑦ 贷款发放后融资方按周提供资金使用报告等文件。
还款来源:
【第一还款来源】:abs回款
易鑫租赁需对公司的租赁款/车贷款进行证券化,使用募集abs资金偿还信托贷款,支付信托贷款本息,实现信托计划退出。
【第二还款来源】:债权回款
易鑫租赁将对车贷公司形成的债权的回款偿还信托贷款,实现信托计划退出。
4.pre-abs特点
pre-abs业务基于abs业务全流程
pre-abs业务是基于后续发行abs的前提而进行的融资行为,由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原始权益人,原始权益人获得融资后扩大业务,增加基础资产;在基础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后,由信托公司担任spv,通过将基础资产证券化从公开市场或私募市场募集资金,获得资金用于偿还pre-abs环节的融资。因此,pre-abs业务实质上是以基础资产现金流和未来发行abs募集资金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相当于发行abs之前的一笔过桥融资,既可以用于创造更多基础资产,也可以用于平滑abs发行期的现金流。
pre-abs业务具有综合成本优势
pre-abs的业务来源于原始权益人扩大业务规模的融资需求,通过pre-abs融资和后续abs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获得资金拓展业务,扩大基础资产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平滑abs发行前的现金流,盘活存量资产。由于发行abs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虽然pre-abs融资成本较高,但资金实际占用的时间并不会太长,前端期限往往在1年以内,对于融资方而言,在获得低成本abs资金后就可以将原有的信托融资置换,这种搭配相对成本也比较低,比单纯发行abs对现金流的压力更小,也更有利于推进业务发展。
pre-abs业务有利于控制风险
对信托公司而言,由于前端基础资产的收益率与末端abs的成本之间的利差足够大,为期限灵活、融资成本适中的信托融资提供了业务机会;通过pre-abs业务能够锁定交易对手,信托公司全程参与基础资产的形成、特殊目的载体的设立以及abs的发行,在前端的pre-abs和后端的abs中均可以获得收入,有利于与客户建立深入合作,也有助于把控风险。
转自:中国融资租赁网
融资租赁与供应链金融是我国当前转型过程中,国家与企业共同的选择,其核心在于让金融由虚转实,回归金融本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两者间的差异
一、主体不同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业务主要是由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开展的。这些公司用自有资金向供应商采购承租方所需要的设备,然后租赁给承租人,赚取采购额与租金收入的差额。当然融资租赁业务也涉及到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其他金融或非金融类机构,但较少涉及供应链的成员企业。
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主体是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核心企业的类型千差万别,不同的供应链其核心企业不一样。
不同的供应链由不同的成员企业组成,拥有不同的核心企业,其供应链金融的业务主体便有了差别。供应链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由核心企业作为担保,向供应链当中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额度的一种融资模式。主要有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等等。资金的提供方往往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方是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主要是通过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二、风险不同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购买融资标的物,再租赁给中小企业使用,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回本并赚取一定的收益。这些标的物往往是中小企业亟需的设施设备,这些设备能够给中小企业创造一定的价值,是中小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中小企业知道一旦违约,融资租赁公司将收回融资标的物,毕竟融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收回之后对中小企业将造成致命的打击,没有了用于生产的设施设备企业就会停工甚至破产倒闭。
供应链金融:对于供应链金融来说,无论存货质押融资还是应收账款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都比较大。这些资金都是在产品售出之后企业有了实际收入时才会归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虽然是封闭式信用贷款,但贷款的归还是来源于销售回款。而企业的销售情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给授信方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两者融合发展
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都可以用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两者可以进行融合发展。
因为供应链金融和融资租赁的最大受益方都是中小企业,而主要的资金来源也是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资金的来源以及资金的最终用途都是一致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可将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进行协调发展,以减少分块化发展所带来的交易成本大的问题产生。另外综合协调发展也能够减少银行等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
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所面临的很多风险都是一致的。
这些业务的发展都会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比如市场疲软,则供应链金融和融资租赁业务都会受影响,产品销售不畅,对相应设备技术改造的意愿不强,即使企业有意愿但也没有实力去更新改造。这样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的融合发展就成为了一个发展趋势。站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角度,它们应该把握这样的发展机遇,尽早的将两者进行协调发展,探索它们协调发展背后的规律、可能遇到的问题,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和相关部门。当前金融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银行等金融机构迫切需要找到新的盈利模式,大胆创新是解决的方法之一。银行只有大胆的尝试,将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捆绑起来才能够开拓新的盈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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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融资的路径总结起来也就是两大类,一类是股权融资,其中一般体现为增资扩股,另一类为债权融资,其方式有银行信贷,银行抵押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企业abs,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和民间借贷等。
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本次主要介绍一下融资租赁。
一、融资租赁公司分类
融资租赁公司以前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这类金融租赁公司多可以参与同业拆借市场,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如兴业租赁,招银租赁等。
另一类是由商务部监管下的外资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也就是我们惯常所称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要大大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这类公司不可参与同业拆借市场,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如远东宏信租赁,天津华铁融资租赁等。
5 月14 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将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监管职责划给银保监会。《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6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将与各地建立完善日常工作联系和重大事件信息通报机制,组织本地区融资租赁等三类机构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等填报信息。这意味着以前的外资租赁和内资租赁公司统统纳入银保监会管理,各类融资租赁进入同一监管层下进行竞争。
二、融资租赁方式
融资租赁的方式主要分为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转租赁、结构化共享租赁、风险租赁、捆绑式融资租赁、融资性经营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
这里简单介绍使用最多的直接融资租赁(直租)和售后回租两种。
融资租赁方式中通常有几个角色,出租人、承租人、厂家。
(一)直租
就是承租人(融资企业)与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协商好需要的设备的具体型号,由出租人向厂家购买设备,随后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设备,按期付给租金,直至设备残值较低时(通常)以固定价格向出租人购买设备所有权。租期一般根据承租人的资金状况而定,但租金现值总和(按利息率都折现到出租人购买设备时)一般要等于设备价格,最后的固定价格会是一个较低的固定价格,一般小于(旧)设备当时的公允价值。
这种方式实际会增加承租人的负债,其中有几个重要因素可佐证这一点,
1、每期交租金以取得该设备的使用权,可认为是在按期还本付息。
2、租赁行为一般不可撤销(还本付息的刚性,应付)。
3、租赁到期承租人以固定价格向出租人购买设备(取得资产所有权可以预期)。
(二)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一般作为承租人盘活固定资产的一类融资手段,承租人将表内的固定资产卖给出租人后,再向出租人按期支付租金拿回使用,租期到后以较低固定价值回购。在财务上认定该资产在远期一定会按固定价格回购(价格较低,一般理解承租人一定会回购),因此,该资产此时还会挂在表内,新增货币资金(出租人支付的购买款)挂负债,所以这种方式也会增加承租人负债(许多地方国企不需要报国资委审批,自己的资产并未出表)。
可以看出,融资租赁跟信贷业务非常类似,较为适合希望把资产做大的企业。
三、经营租赁
与直租较为相似,但租期到了之后,承租人可以以设备的公允残值进行收购,也可以选择续租,或者不进行租赁。而出租人需要寻找新的承租人,或将设备残值处理掉(卖掉,可以是卖给承租人),因此出租人处理后才能决定这个设备的经营租赁是否盈利。
若是承租人将表内设备资产出售给出租人(若是国企,必须报国资委审批,因为资产已经实质性出表),再进行租赁使用,承租人和出租人不签回购协议,将来视设备的公允价值而定,也属于经营性租赁。出租人完全买断该设备所有权,承租人相当于固定资产减少,货币资金增加,另外租金挂费用成本类科目,承租人的负债率并未增加(新增货币资金也可以用来还贷款降低负债)。
可以看出,经营租赁较为适合负债率有困难,需要改善财务报表的企业。
说完各资金需求方(承租人,企业)如何看待融资租赁后,其实租赁公司也是一个企业,资金更是其立身之本,那租赁公司除了增资扩股、机构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钱外,最常用的融资方式就是租赁资产abs了。
四、租赁资产abs
租赁资产abs属于上篇文章提到的企业abs中的一类,租赁公司在增资扩股、贷款、发债等进行的差不多了之后,考虑到盘活表内资产,往往会采用将公司表内的租赁资产(应收租金等)进行资产证券化。
愿景是希望能够将租赁资产包直接甩给spv, spv向租赁公司付现金,租赁公司实现把资产负债表左侧的应收账款(租金)等直接变为货币资金,改善现金流,这样租赁公司的“弹药”就会更加充足,同时不增加租赁公司负债。然而,愿景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
现实情况是,租赁资产包往往包含了很多参差不齐的承租人,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又没有专业的尽职调查人员可以对资产包进行评估,因此,投资人往往无法判断该资产包的风险大小,那在谁有钱谁老大的国内市场,往往就无脑的说“你兜底,我才买”,租赁公司不得不对自己的资产包进行一个明兜或暗兜。上篇文章《企业abs,ppp+abs,建筑企业看着咋办》中提到过,判断企业abs是否出表的核心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将绝大部分风险和收益都转移给了spv。既然租赁公司还需要进行增信,那么该租赁资产显然不能实现出表。
只有少数的,租赁资产相当优质的资产包,即承租人资信状况相当不错,租金的收取非常靠谱的情况下,spv可能会愿意不要增信直接购买这个租赁资产包。案例肯定是有的,但比较少,我就不去扒了。
五、我们该何去何从
(一)对于融资企业
根据自身的状况选择进行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企业需求选择做大资产就选融资租赁,企业选择改善报表就选经营性租赁。
企业缺钱时找钱顺序(股份暂且不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应收保理、发行abs、融资租赁、民间借贷(也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对融资租赁公司
自今年5月14日商务部将融资租赁、典当和商业保理纳入银保监会管理,后6月7日银保监会又提出“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今后融资租赁公司(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口径会越来越趋同,换句话说“战国时代即将结束,统一监管即将来临”,对租赁物的审核会越来越严格,《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融资租赁不占用授信额度的优势将慢慢消失。
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应该着眼于实体(设备),尤其是需要进行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融资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难度大);通过更贴身的服务,更高效灵活的机制占领自己的市场。金融租赁公司也要着眼于实体(设备),利用其资金成本的优势,抓大头,将体量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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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是什么?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对称。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而发生的资产租赁。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高这个服务)。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不同 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如融资租赁一台设备,租赁期满后以名义留购价的方式即可取得设备所有权;经营性租赁不以取得设备的所有权为目的,只是短期使用。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其实
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使用人对融资租赁的设备有维修保养保险等义务,而经营性租赁没有这个义务。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费用计算不同 融资租赁以占有租赁设备的融资额来计算租金(一般以银行利率为基准),经营性租赁以占有租赁设备的时间来计算租赁(一般以行业标准或行业规则为基准)。例如:融资租赁一台设备2年,占用融资资金100万,每月还租赁5万,而经营性租赁租赁一台设备2年,可使用设备2年,每月租金4万。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1、直接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承租人指定的卖方购买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物的取得可以采用直接购买或委托购买方式。2、转融资租赁:是指以同一标的资产为租赁物的多层次的融资租赁业务。3、回融资租赁。
现在的一些企业资金不足,但是又需要设备,所以这时企业就会使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来使用设备,使自己的生产活动能正常的进行。对于融资租赁有些什么方式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融资租赁方式有哪几种
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它是目前国际上使用得最为普 遍、最基本的形式。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 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 (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 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 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融资租赁方式有一下几种:
1、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从承租人角度,租赁物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租入物件的租金可以摊入当期费用的租赁交易。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降低或保持资产负债率,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政策,愿意采用经营租赁方式。
2、直接融资性租赁
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产货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资本货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租赁结束,承租人可以协商的名义价格获得设备所有权。
3、出售回租
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简称“回租”。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方式。用于承租人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存量资产盘活。出售回租包括融资性回租和经营性回租两种类型,这种方式有利于企业实现将现有资产变现,筹措流动资金、股本金、并购等用途的资金,同时有利于企业调节财务报表。类似于银行抵押贷款。
4、委托租赁
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作为受托人和名义出租人的租赁公司主要承担承租人的调查与推荐、租赁项目的具体操作和租赁项目的长期跟踪管理等工作。这种方式为有富余资金或闲置设备的客户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方式。某些关联交易可以通过委托租赁形式处理,从而避免了披露或确认的某些限制
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租赁”)于2023年经国家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是以融资租赁为主营业务的类金融机构。
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总部位于合肥,注册地位于六安,业务范围覆盖全国,怀揣“融通天下,资信未来”的愿景,致力于通过融资租赁和其他增值服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度身定制的一站式融资租赁服务解决方案。
皖新租赁自成立以来,不断开拓进取,锐意创新,2023年12月成功发行皖新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2023年12月协助皖新传媒成功发行市场间第一单国有文化企业以书店为基础资产的reits项目。成立以来,先后获得了“安徽省最佳品牌企业”“安徽省融资租赁行业十强企业”“银企合作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
在未来的征程中,皖新租赁将坚持“服务文化教育产业、支持国家行业发展”的市场定位,秉承“善其身,济天下”的核心价值观,依托集团公司——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平台优势,整合行业优势资源,实现产融结合、服务实业的发展目标,全力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特色化、平台型融资租赁服务提供商。
主营业务
皖新租赁目前以零售类汽车融资租赁为主,围绕集团“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不断深挖文化、教育领域融资租赁业务,特色鲜明、理念先进、管理规范。
皖新租赁凭借在汽车融资租赁领域多年积累的全面经验,将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多元化进行布局,以专业的团队和完善的服务,满足客户在车辆领域的消费和使用需求,以实际车辆资产为依托,推出优质和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为用户提供多样性和定制化的金融与运营服务方案,致力于打造一体化、兼容化的汽车融资租赁消费链条,做中国汽车融资租赁领域体系内有特色的多样化平台。
皖新租赁自2023年成立就开始在汽车租赁市场持续发力,经过五年多的稳步发展,车辆业务已初具规模,未来我们将继续发挥自己在车辆融资租赁业务上的优势,开拓更多相关车辆融资租赁零售端的新业务。
1.实习地点:合肥
2.实习待遇100元/天,原则上每周不低于4个工作日,最少实习一个自然月,提供早午餐及人身意外险。
3.实习表现优异的同学会优先录取,实习会大大提高通过率哦。
招聘岗位
管培生(审批方向)
管培生(业务方向)
管培生(资产管理方向)
管培生(金融科技方向)
管培生(运营方向)
管培生(市场方向)
原标题:2021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xzl2022.zhaopin.com/list.html
——《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重点解读(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以拍卖、变卖租赁物所得的价款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参照民事诉讼法“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有关规定,以拍卖、变卖租赁物所得价款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承租人以抗辩或者反诉的方式主张返还租赁物价值超过欠付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价值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租赁物的价值: (一)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约定的租赁物折旧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来确定; (三)根据前两项规定的方法仍然难以确定,或者当事人认为根据前两项规定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
一、对应条文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一条 出租人依照本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请求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损失赔偿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的,损失赔偿范围还应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
第十二条 诉讼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价值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确定租赁物价值;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折旧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确定租赁物价值。
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认为依前款确定的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或者拍卖确定。
二、重点解读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亦具有担保功能。与对待所有权保留一样,民法典为消除隐形担保,于第745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外,《民法典》第752条规定,如果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既可选择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值得注意的是,与民法典关于所有权保留的规定有所不同,民法典在这里不仅明确了收回租赁物的前提是解除合同,而且也没有规定如果当事人就租赁物的取回协商不一致,可以请求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可见,民法典对于融资租赁出租人所享有的所有权,在其担保功能的实现上采取了不同于所有权保留的思路。据此,如果承租人欠付租金导致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如果双方无法就合同解除和租赁物的收回达成一致,出租人自可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
不过,如果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且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此时出租人享有的所有权就与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极为类似,可能涉及到承租人的利益保护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民法典》第758条规定,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问题是,如果当事人就租赁物的价值发生争议,如何确定租赁物的价值?显然,由于融资租赁出租人的目的是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因此承租人不能主张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由人民法院通过拍卖、变卖来确定租赁物的价值,也不能在诉讼程序中请求人民法院对租赁物进行拍卖、变卖来确定租赁物的价值。关于租赁物的价值,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约定的租赁物折旧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来确定。如果根据前述方法仍难以确定,或者当事人认为依照前述方法确定的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
三、典型案例
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古*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2019)津0116民初15098号】
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
被告:古*平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的编号为2018pazl100084942-z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2.请求判令确认2018pazl100084942-zl-01号《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马自达三厢1.6手自一体2011款汽车一辆(车架号lvsfdfab7bn505172)为原告所有,并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该租赁物并配合原告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手续。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损失赔偿范围为全部未付租金人民币32961.50元及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的违约金。
4.案涉租赁物车辆价值依原告与被告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租赁物所得价款确定,并用于清偿被告的全部应付款项,如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如租赁物价值超过全部债务,则超过部分归被告所有。
5.判令被告古*平对被告d服装店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律师费。
案件基本事实:
2023年7月6日,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合同约定,原告为出租人,被告d服装店为承租人,原告根据被告d服装店的要求向其购买指定的车辆,并将所购车辆作为租赁物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被告d服装店使用。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原告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同时转移给原告,协议价款为54700元。在原告向被告d服装店出具所有权转移证书之前,原告对租赁物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租赁物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一辆。依据合同约定,如被告d服装店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在原告收到延迟支付的租金前,原告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等,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控制租赁物(包括采取收回租赁物进行保管等措施),原告采取的此类措施不视为对被告d服装店占有、使用租赁物的妨碍,也不视为原告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后续原告可视被告的租金支付以及资信情况等,决定是否将租赁物返还给被告d服装店,或采取加速到期等其他救济措施。如被告d服装店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原告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或处置租赁物及抵押物件,被告d服装店有义务按原告要求给予配合并赔偿原告所遭受的损失。原告损失至少包括原告未收回的租金、服务费、违约金、留购价款和其他应付款项,此外还包括原告为主张债权和实现担保,管理、处置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原告可预期实现的收益和可能遭受的对外赔偿损失。当被告d服装店未按约定支付到期应付租金时,应就延迟期间内的迟付部分向原告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为延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八计算。
同日,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为了前述租赁合同之履行,被告d服装店将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车辆抵押给原告作为被告履行租赁合同的担保。
被告古*平向原告出具的《保证函》一份,载明古*平为被告d服装店在案涉《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原告实现权利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023年7月12日,原告向被告d服装店指定的深圳市盛世安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收款账户支付了租赁物协议价款54700元,该数额与租赁合同约定的协议价款的差额部分与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相互冲抵。被告d服装店向原告出具了《资金收据》和《租赁物接收确认函》,确认已收到融资款项,接收了合同约定的租赁物。2023年7月26日,原、被告就租赁物车辆办理了抵押登记。
《售后回租赁合同》中关于争议的解决及法律的适用一节约定,原、被告双方均承诺本合同载明的送达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是真实准确的,并一致确认该地址是有效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送达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适用期间包括合同争议发生后所有诉讼阶段。本院在本案立案后据此向被告寄送了开庭传票及相关应诉材料,邮件已于2023年7月26日未妥投退回,视为送达。
《售后回租赁合同》开始履行后,被告d服装店支付17期租金,截至本案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d服装店之日,被告d服装店已逾期拖欠自2023年1月至7月期间的7期租金,全部未付租金(含已到期、未到期租金)合计32961.5元。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具备从事融资租赁相关业务的行业许可,上述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系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支付了租赁物协议价款,被告d服装店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按时给付租金的义务,显属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确认租赁物所有权,并要求被告d服装店赔偿其遭受的损失。据此,对原告解除合同、确认租赁物所有权,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本院向被告寄送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文书于2023年7月26日视为送达,故本院确认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于2023年7月26日解除。
关于违约金,被告d服装店未按约定日期支付总计7期的租金,应承担自逾期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为每日万分之八,因该标准已超过相关法律规定的利率标准,原告庭审中自动调整为按年利率24%计收,本院予以照准。
关于原告的损失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损失赔偿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考虑到本案中的租赁物涉及动产,存在市场价格波动,故本院认为收回租赁物的价值应以在执行阶段协议确定的价款或者依据租赁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确定更符合公平原则,因此损失赔偿数额为全部未付租金32961.5元和上述逾期租金产生的违约金与该价款之间的差额,如该价款超过损失数额,超过部分归被告d服装店所有。
关于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因原告并未提交该费用实际发生的证据,故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保证责任,被告d服装店系个人工商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经营者承担,故此古*平为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出具保函,实质是自己保证,并不产生代为清偿的担保效力。据此,原告要求被告古*平承担保证责任,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签订的编号为2018pazl100084942-z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解除。
二、确认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一辆(车架号lvsfdfab7bn505172)享有所有权,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返还上述车辆,并配合原告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损失,损失赔偿范围为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的全部未付租金32961.5元及应支付的违约金(以2099.78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6日计算至2023年2月15日;以4199.56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16日计算至2023年3月15日;以6299.34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16日计算至2023年4月15日;以8399.12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6日计算至2023年5月15日;以10498.9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16日计算至2023年6月15日;以12598.68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16日计算至2023年7月15日;以14698.46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租赁物价值按判决第四项确定)。
四、涉案租赁物车辆价值依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租赁物所得价款确定,如租赁物价值超过全部债务,超过部分归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所有。
五、驳回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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