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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离如何处理(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9 08:10:03 热度:4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租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离如何处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离如何处理

【第1篇】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离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离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租赁合同失效。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的房产税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也可以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免纳房产税的情形: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请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3篇】融资租赁合同起租如何认定

融资租赁正式开始后,承租人应将租赁设备列入财务融资租人固定资产账簿,并在租赁设备上粘贴租赁资产标签,或喷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标标志,以表示该租赁设备的性质,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租金支付情况,由承租人就租赁物进行折价补偿。

【第4篇】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注意的问题有:

1,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

2,交易不成收取“违约金”。《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意向金”牵制委托人.许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该笔费用后都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

4先收费再办手续按规定,经纪机构单方收取的中介费用最高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经纪机构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中介服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5篇】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6篇】房屋租赁合同要交什么税

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的税有:

1.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7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8篇】如何避免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为了避免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 认真审查汽车租赁合同和出租主体。

2. 认真检查汽车车况。

3. 对车辆的维修进行跟踪。

4. 注意搜集、保留好证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9篇】公司汽车租赁合同怎么写

近几年来,单位包车出去旅游非常的普遍,那么公司如何签订租车的合同呢?

首先,甲乙之间的基本主体信息应当准确,出租方是个人还是单位,再有注意车辆的品牌,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基本信息应当明确,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付款。租期,押金等需要明确约定好,比如承租人将车辆损毁或者遗失,出租人可以将押金没收等处罚措施。

再有就是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少,比如车辆租赁后,承租人不得随意的转租或者抵押,质押等行为,一经发现,可以追究承租人的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再有就是车辆的保险应当由出租人承担,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等意外,租赁双方该如何处理。

最后就是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

【第10篇】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11篇】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形有:

1、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2、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送达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3、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当事人无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合意解除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12篇】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书写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信息。

(2)写明租赁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3)约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5)其它事项。

(6)签字按手印,并写明签订日期。

【第13篇】房屋未消防验收租赁合同有效吗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14篇】租赁合同的主体有什么

1、租赁合同的主体,即参与租赁关系的合同当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2、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

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5篇】租赁合同的种类具体有哪一些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16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房本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是房本,说明如下:

房本即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

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而公有租赁合同是在进行公有住房租赁时开具的合同证明。

相关说明: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23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202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23年下半年实施。

【第17篇】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关系

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关系是房屋转租合同是在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成立的,因此原租赁合同不仅对转租合同有着制约作用,而且也是转租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两个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主合同与附合同的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18篇】如何确定租赁合同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期限,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19篇】土地租赁合同丢失怎么办

土地租赁合同是对土地租赁签订的合同。

1、一方合同丢失

土地合同的当事人手中都有该合同,一方的丢失,可向对方手中复制。也可重新再写。

2、双方合同丢失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有期限的租赁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此外,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还可以补办。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20篇】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怎么处理

1、出租人不想续租,承租人想续租的并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排除妨害之诉,要求承租人搬离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2、因出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产生纠纷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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