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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确定赔偿金(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9 07:24:03 热度:3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确定赔偿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确定赔偿金

【第1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确定赔偿金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一般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确定赔偿金,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2篇】房屋买卖合同适合合同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合同的一种,是适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规定不明确的,适用其他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3篇】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

2、商品房情况。

3、计价方式与价款。

4、付款方式和期限。

5、交付时间。

6、违约责任等。

最后,双方签字,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96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买方跟卖方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都写清楚,而且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还需要将委托代理人的信息标清。

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房屋。要清楚写明房屋的位置以及买房的面积,还有公摊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以及周围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责任划分。约定好价钱以及交房时间,并且还要求写清楚房屋有没有纠纷以及抵押,如果有的话,需要卖方全部承担。

【第5篇】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1、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4、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5、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的。

6、开放商逾期交房经催告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

7、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篇】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7篇】怎么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合同有效:

1、请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8篇】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9篇】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

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房产纠纷难以维权。小产权房只有乡政府颁发的房产证,并没有国家所颁发的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它的一切商业活动都会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10篇】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在订立时就成立并生效了。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11篇】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财产的重新认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如果买卖双方确认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那么将会影响到财产的认定。

【第12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包括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3篇】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一些规定

1.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 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 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 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 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 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第14篇】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可以,以下这些房屋买卖合同能撤销:

1. 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2. 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5篇】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6篇】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有效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17篇】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8篇】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什么纠纷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房屋买卖会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也难免会遇到纠纷。

1. 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都属于此类;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则属于侵权纠纷。

2. 出现此类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

【第19篇】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4、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5、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20篇】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怎么算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3、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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