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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怎么写才有效(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8 14:18:03 热度:7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工程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工程合同怎么写才有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工程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第1篇】工程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工程合同一般需要写明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才会有效。具体还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陷责任与保修、违约、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2篇】个人签的工程合同需要交税吗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签的工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第3篇】建筑工程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合同模板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信息;其次,写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所要承包的工程的概况和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最后,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写明协议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4篇】厂房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2. 承包范围:工程施工的范围是什么。

3. 承包方式:承包方以何种方式承包此工程。

4. 工程内容:工程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5. 工程材料:发包方对这次工程所用材料品牌等各方面的具体要求。

6. 工程造价:工程大概的造价。

7. 双方责任:双方的具体责任义务。

8.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约怎么处理,违约方要进行哪些赔偿。

9. 工程质量:写明发包方对于这次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

10. 工程保修期:写明在多长时间内出现哪些情况,承包方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免费进行修理。

11.其他事项。

【第5篇】轻包工程合同怎么写

清包工程合同的书写通常的格式如下:

(一)承包方和施工队即甲乙双方的地址信息和联系方式。

(二)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同:

一、概况地址。

二、价格。

三、工程范围。

四、付款方式。

五、设计与施工。

六、材料。

七、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按照损失扣除费用。

八、劳动力管理。

九、施工机具。

十、工地现场管理。

十一、维修。

十二、装修要求。

十三、其它说明和要求。

十四、如有违约,乙方将按照工程款双倍赔付。

十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签字盖章。

【第6篇】工程合同发包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7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一些种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方项目管理的前提和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约定,也是妥善解决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那么施工合同在国内有哪些类型呢,如何使用?今天小编就介绍下施工合同的分类与使用注意事项。从事合同管理的你赶快去看下吧。

步骤或流程

1

总价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项目总价,根据总价特性分为可调总价和固定总价两类。

2

单价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量清单单价,根据单价特性分为可调单价和固定单价两类。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根据酬金计取方式分为成本加固定百分比、成本加奖罚、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三类。

【第8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第9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变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变更应当合同双方合意协商一致,将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表现在合同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10篇】转包合同无效后怎样结算工程款

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11篇】工程质量保证合同保证金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的约束上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第12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转包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13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有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的规定有: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14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协议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写明还款时间、工程款支付以及违约责任;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5篇】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订立步骤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步骤:

1、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筑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2、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3、订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74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4、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

【第16篇】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监理是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建筑安装的标准准则,对某一建筑安装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

印花税只对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属正列举式凭证征税的税种,建筑安装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印花税。

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17篇】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1、平等原则。是指合同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即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合同法》对自愿原则有以下含义:第一、合同当事人有订立或不订立合同的自由;第二、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相对人;第三、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的内容;第四、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

3、公平原则。合同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市场经济中形成的道德准则。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善良风俗是以道德为核心的。

【第18篇】工程机械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避免或尽量减少因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一是要明确交易标的的情况。

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一般会重点对设备的名称、型号、价款及其他费用等情况进行比较明确的约定,但有时会对标的物的情况约定的不够明确。

因为工程机械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是由若干机体及其他零件组成,或是同一型号的设备因客户需求也会出现不同的构造;而有些设备是可分的,同时也没有统一标准规范,它的高度或吨位重量都是可以分开组合的,这时候交易双方就要对标的物的范围及所包含的附属部件进行明确约定,这样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就有明确的主张依据。

二是票据的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的规定,开具发票是接受价款一方的法定义务。

一般的交易双方可能更注重的是对于合同款项支付时间的约定,而常常忽略对于发票开具的时间和条件的约定,但票据的交付也往往会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尤其是工程机械行业,因其付款周期长,票据开具时间的不确定性更容易产生纠纷。

【第19篇】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取得工程款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主张工程借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满足一定条件可主张工程借款。

1. 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实际使用,可主张工程价款。

2. 建设工程因无法继续施工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未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可主张工程价款。

3.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发包人未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可主张工程价款。

4.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对承包人建设工程价值进行补偿。

【第20篇】工程转包合同是否合法

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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