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变更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变更合同要符合怎么样的条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可变更合同的条件: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四、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劳动合同在到期前,期限可以随时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进行变更。
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
1.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中受损一方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的合同。
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
2. 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可撤销合同。
是指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在对方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而形成的可撤销合同。
3.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形成的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事项的要求,保险人审核,并按规定增减保险费,最后签发书面单证,变更完成。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20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方式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或者是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的情形是: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六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可变更合同的条件: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四、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 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人的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e、表意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不利。
二、可变更合同有: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变更合同的情形:
1. 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 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签订过程一般包括要约和承诺过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签约双方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因此,签约过程中,无论是要约方还是承诺方一定要留意一下合同的内容与先前比较有无变化,再签字。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1.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2. 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3.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4. 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5. 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想要变更的话,就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或者是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进行变更。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1年,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宝宝抚养费合同可以变更,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变更合同样本是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甲乙双方于何时签订了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有关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同变更协议条款的内容;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变更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劳动合同变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
3、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下面一起来看看合同中什么叫主体变更。
1.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
2. 合同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3. 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4. 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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