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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有哪一些条件(7篇)

发布时间:2024-01-01 20:25:03 热度:8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要式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有哪一些条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有哪一些条件

【第1篇】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有哪一些条件

1. 要式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 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要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1. 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2. 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3. 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2篇】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3篇】合同是否都是要式合同

合同并非都是要式合同,合同的目的就是通过当事人协商的形式来明确交易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因此涉及到双方的意思自由,所以一般来说都是不要式合同,但是为了规范某些合同,法律也会做出特别的划定,只要合同的形式不违背法律划定,那么当事人便可自行决定合同的形式题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4篇】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

要式合同成立的条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5篇】为什么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在合同双方达成合意时即可生效。

根据上述表述,赠与合同符合不要式的合同的构成,所以是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6篇】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相对于非要式合同而言的,是指具有一定形式要求的合同,如果不采用该形式,则合同无法成立或者无法生效。

常见的要式合同有: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但是也有例外,虽然没有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但是因合同的履行而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7篇】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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