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技术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技术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一些情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可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订立合同。
2.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咨询服务,另一方支付咨询报酬的合同。
4.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有: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其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文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内容要明确、具体地注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2、技术服务合同文字表达要准确、严密,语言要简洁、规范,不能出现有歧义的词语,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3、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要进行法律公证,以保证合同的监督和执行。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当事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技术服务合同的印花税的意思如下:
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人们比较熟悉,但对它的起源却鲜为人知。从税史学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税种的“出台”,都离不开当时的政治与经济的需要,印花税的产生也是如此。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要注意的有:
1. 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2. 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3. 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4. 技术转让合同可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5. 转让费用的约定等。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技术咨询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当事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技术合同的特点有: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技术贸易合同备案程序为:
一、技术市场注册登记(第一次办理)。
二、技术市场登记备案,到技术市场网址登录,填写好技术合同登记表并打印。
三、带相关材料到地税主管税务所备案。
技术开发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是: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通过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以上单位所发生的各项技术性服务收入,应提供有关技术合同书及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并能单独核算该项技术服务收入的所得,凡技术性服务收入与非技术性服务收入分不清的,应按比例进行划分,按划分后的技术服务收入所得申请办理减免税。
技术合同的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出让方将一定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移转受让方,而受让方须支付约定价金或使用费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法》第324条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技术保密合同的注意事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2)明确保密主体;
(3)约定保密期限;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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