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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流程是怎么样的(20篇)

发布时间:2023-12-28 11:14:02 热度:9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流程是怎么样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1篇】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流程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流程是:

1. 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

2. 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之前完善续签手续,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善续签手续的可以推迟。

3. 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2篇】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怎么算

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3篇】签了劳动合同也可以不去上班吗

劳动者签订合同后就应当履行义务,否则可能会构成违约。如果要辞职,应当提前通知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篇】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5篇】劳动合同有效期是几年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劳动合同,依据双方约定,可以签订任何期限的时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6篇】法院会强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继续履行,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7篇】劳动合同未满辞退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未满,如果是无过错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8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概念不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

2、劳动法的内容比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更加广泛,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相较于劳动法的内容更加详细,范围也比较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9篇】签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有哪些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报酬的性质不同。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6)适用的法律不同。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10篇】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程序具体有哪一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1篇】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仲裁吗?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仲裁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2篇】签劳动合同有哪一些注意事项

1.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 社会保险约定。

8. 不要签空白合同。

9. 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

10. 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第13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书面劳动合同中注明工资吗

书面劳动合同当中应该注明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15篇】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相关同事的证明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16篇】劳动合同的期限怎样才能变更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想要变更的话,就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或者是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进行变更。

【第17篇】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1、可有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具体规定的,你同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2、《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8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一些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9篇】劳动合同变更怎么计算工龄

劳动合同变更计算工龄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

1、连续计算法,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20篇】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

伪造劳动合同的后果是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劳动合同是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的,劳资双方造假的劳动合同就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予以惩罚,假如因劳动合同引发的相关纠纷已经上升到了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当中伪造证据是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307条第1款,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违规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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