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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合同还存在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2-28 09:19:02 热度:2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终止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同终止合同还存在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合同终止合同还存在吗?

【第1篇】合同终止合同还存在吗?

合同终止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已经不存在了。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2篇】委托合同终止有哪几种情况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3篇】合同终止后还有保密义务吗?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前后相续的过程,包括履行合同义务的准备阶段、执行阶段,还包括义务执行完的善后阶段。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履行各阶段的最高指导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完合同后,要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指导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履行后合同义务。

因为后合同义务不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因此,合同终止后,双方仍对相对方负有保密义务。

【第4篇】什么情况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根据《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5篇】委托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委托人死亡、终止的情形;和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情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则委托合同尚未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第6篇】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篇】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一些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后果: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8篇】公司破产终止劳动合同要补偿吗

要补偿。公司因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按职工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9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其他情形下,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未续订的,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0篇】合同终止还能追究违约责任吗?

不能,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11篇】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几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篇】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13篇】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有哪一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14篇】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15篇】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1. 劳动合同期满。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5.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6篇】关于终止合同的函

合同终止一般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对于在合同履行时产生了一定的分歧所导致的,相对于合同终止来说,合同终止函是我们必须了解的,合同终止函有一些我们必须了解。

1、合同终止函的书写。

2、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

3、合同终止效力的体现。

4、劳动合同终止效力事宜。

【第17篇】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8篇】合同终止声明怎么写

合同终止声明相当于合同终止协议,合同的终止的情况有多种,且因不同类型的合同(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等等),在撰写合同终止协议时也不尽相同。

双方当事人在撰写终止协议时,协议内容应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撰写,其内容主要包含:前合同各方当事人、前合同名称、前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前合同终止的原因、责任承担的划分、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年、月、日),以及违约条款等等主要条款,还需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另外在合同内容上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58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19篇】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有哪一些

有下列情形:

1. 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规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 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20篇】项目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或者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例如免除,合意解除等;

2、基于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或者已经实现而消灭,例如履行不能,清偿,混同等;

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消灭,例如我国解放初期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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