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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借款合同会被判无效(20篇)

发布时间:2023-12-27 18:37:03 热度:7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借款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哪些借款合同会被判无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哪些借款合同会被判无效

【第1篇】哪些借款合同会被判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2篇】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吗?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篇】大额借款合同有什么规定

抵押就是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订立合同,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是债权人一种担保债的实现的权利。任何借款合同的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也可以不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

综合以上,大款大额的借款合同,抵押物不是必须的,而是由债权人决定要不要债务人提供抵押。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当事人就是一方,双方可以约定好,可以协商,是否需要抵押物,那就是债权人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4篇】贷款合同编号是不是借款编号

贷款合同编号不是借款编号,贷款合同编号是为了合同管理,而给合同设定,而借款编号是指借据的编号,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将于2023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5篇】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起诉的少。

(2)贷款的期限较短,均有担保人。

(3)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

(4)借款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6篇】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7篇】借款合同纠纷到哪起诉

1. 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 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 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8篇】什么情况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

下列情况认定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六)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9篇】借款合同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借款合同起诉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程序性材料,主要有民事起诉状,原告的身份信息,被告的身份信息,如果不是本人的话,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推荐函。

第二类属于证据性材料,主要有借款合同,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款项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支付宝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借款人出具的收到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10篇】订借款合同要写的条款都有哪一些

订借款合同要写的条款有:

1. 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 借款合同的标的;

3. 借款的用途;

4. 借款金额;

5. 借款利率;

6. 还款期限;

7. 保证条件;

8. 还款方式;

9. 违约责任;

10.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1篇】借款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一些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下列内容:

1.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

2. 借款种类、数量、币种。

3. 借款的用途。注意如果借款人用于违规的用途不得借出。

4. 借款利息。注意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5. 还款期限。

6. 还款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2篇】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最典型的实践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均为自然人,这种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实践合同。借款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情况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那就属于诺成合同。

一般讲属于诺成合同。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合同法规定,个人间的借款自款项交付时生效。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第13篇】私人借款合同怎么签有效吗

符合下列条件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

1、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2、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合法。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4篇】借款合同原告住所地可以管辖吗?

借款合同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15篇】借款合同到期后利息怎么算

借款合同到期后利息的计算是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借款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16篇】借款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17篇】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能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能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8篇】借款合同如何确定诉讼管辖

借款合同诉讼管辖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19篇】怎样签订借款合同才可以

一、借款合同中,必须体现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规定其借款的用途。

二、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银行批准的借款指标。

三、借款合同中,应载明还款期限。

四、还款方式,是指借款方运用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归还给贷款方。

五、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20篇】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借贷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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