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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种类具体有哪一些(20篇)

发布时间:2023-12-22 12:23:02 热度:7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租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赁合同的种类具体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租赁合同的种类具体有哪一些

【第1篇】租赁合同的种类具体有哪一些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2篇】什么情况下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

【第3篇】租赁合同可以贷款吗

一般不可以使用租赁合同办理贷款,贷款需要有具体用途、收入证明等。租赁合同并不是很重要的,既不能证明你的还款能力,也不能证明你的资金状况,甚至不能证明你交了多少房租,正常是不可以贷款的。

【第4篇】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

租赁合同整体是是有效的,违约金虽然有惩罚的性质。但是在本质上,应该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一方明显没有恶意的,只是由于意外因素引起的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更应该遵循该原则。民法规定了公平原则,合同法也规定了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但是这种损失不应该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候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违约的损失。

【第5篇】如何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违约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篇】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开头部分写上甲乙双方的姓名和具体的居住地址。

2. 在文中要写清楚门面房的具体地址。

3. 写明租赁期限,租金,转租,违约责任等事项细则。

4. 双方需签字盖章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7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转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转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根据此条款,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

2、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分析上述两个规定,后一个规定对出租公房问题也有了适当的放松,但规定的原则是如果承租人(个人)将所租用的公房出租,前提条件是需经公家(原出租人)同意。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第8篇】换房东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原租赁合同是生效的,房屋出租人变更,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限内原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9篇】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第10篇】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五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1篇】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什么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第12篇】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规定,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第13篇】店面租赁合同包含什么内容

保护下列内容:

1、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

2、所出租店面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面积。

3、租金。包括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租赁期限。注意租赁期限不要超过二十年。

5、违约责任。

6、争议处理方式。

7、双方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3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14篇】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212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最主要的义务是按照出租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最主要义务是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交付租金并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第15篇】房屋未消防验收租赁合同有效吗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16篇】办理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1、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屋当然要交税。出租人(房东)为当然的纳税义务人,必须主动按章申报纳税。如果应纳税而未纳税的,出租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租金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的20%的房产税,租金收入5%的营业税营业税的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符加,1%的地方教育费。

2、国家的经济基础,主要来源就是税收。不能说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对我国公民确实有一定的益处。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的,国家为灾区重建拨的款单靠人民捐款和外援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国家的三峡水利工程,为半个中国供电。铁路也是个人开办不起来的。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但税收同样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第17篇】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是: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18篇】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需要的文件包括: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19篇】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20篇】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效力:

1、租赁合同主体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主体构成要件。

2、合同内容合法。

3、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存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权属有争议的等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3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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