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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没加班费合理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2-14 08:10:04 热度:5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中没加班费合理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中没加班费合理吗

【第1篇】劳动合同中没加班费合理吗

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加班费是可以的,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按《劳动法》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2篇】事假多长时间可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可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请事假,应当有正当理由,无论请多长时间,均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但用人单位对理由不充分的请假,可以不予批准。事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3篇】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4篇】没有劳动合同怎么样认定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使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第5篇】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国签订劳动合同最迟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6篇】职工劳动合同不续约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7篇】劳动合同应有哪一些内容

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8篇】劳动合同过期忘记续签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过期忘记续签,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或者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9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0篇】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有: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违反约定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责令停止;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相关法律予以赔偿。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权人因调查侵权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1篇】劳动合同上的附件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附件的法律效力和劳动合同书是相同的,都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且附件都是和劳动合同一起签字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也是金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是属于劳动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附件当中的这些约定也是有效的证据。

【第12篇】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吗?

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给你交社保,但是劳动合同是保障。按照相关规定,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因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其各自主管不同,在这两方面可能没有交接。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13篇】农民工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信息;

2、劳动合同期限;

3、工作内容;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4篇】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有以下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已满。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当事人死亡。

(5)劳动者退休。

(6)企业不复存在。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15篇】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第16篇】拒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利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二倍工资。续签劳动合同时,因用人单位降低待遇劳动者拒签的,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17篇】刚签的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理

刚签的劳动合同想辞职的办理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8篇】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9篇】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了变化,为保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相关的内容。

5、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已经完全履行的条款,没有必要变更,无效的条款,也没有必要变更。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0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时间不超过1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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