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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违约金怎么算(20篇)

发布时间:2023-12-13 20:48:05 热度:6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租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租合同违约金怎么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租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第1篇】房租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承租人被告不能完整履行合同,则赔偿三个月房租、支付5%违约金、扣除履约金及支付免租期一个月房租。履行一年之后,被告向原告送达解约通知书,原告签收。

【第2篇】住房租房合同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住房租房合同范本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第3篇】房租合同到期自动续租合理吗

按照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

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判断。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再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4篇】租房合同过期欠房租起诉会怎么样

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出租人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具体如何判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实确定。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不能履行,出租方还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5篇】楼房租赁合同怎么写

楼房租赁合同首先要写清楚出租方与承租方的身份信息,其次合同中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一、房屋概况;

二、租赁期限、费用及约定;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五、违约的处理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结尾下端写明合同双方签字、签订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6篇】厂房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

厂房租赁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厂房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厂房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厂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

2.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厂房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签订合同需要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好的条件进行签订。

3. 厂房租赁合同中要规定好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租赁期限,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租赁费用的支付,场所的维修,建设,租赁物的转租还有免责条款和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7篇】拖欠房租多久合同自动解除

1、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首先看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约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明确约定适用合同约定。

2、如果合同中没有针对这个情形进行明确约定,那么适用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方拖欠租金,出租方应该先催促对方并给对方一定合理时间。

3、如果超过合理时间对方拒绝给付租金,那么出租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8篇】对方拖欠房租费解除合同怎么样办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9篇】没签合同的房租能退吗?

虽然没有签订协议,但是现在已经形成了租赁关系。房客不租房子,一般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找到下一个房客。房客应与房东协商,争取返还部分房款。如果房东不还钱,他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对押金性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和房屋内的财产设置担保。出租人房屋和室内设施在租赁期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保证金中扣除。如未造成损失,应全额退还承租人租金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0篇】房租合同签了一年 付了三个月

1、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先跟房东协商,并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缴纳的押金可以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协商之后确定双方的责任,一般房东是不会起诉的。2、转租。可以找想要租房的用户,将自己的房屋转租给他,让他继续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这种形式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容易产生纠纷。3、明确责任。不想继续租要明确是哪方面的原因,若是因为房屋噪音太大影响正常生活,可以和房东协商,这种情况需要房东退还押金。

【第11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不可以抵押的,因为它不满足抵押所需要的条件,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房产证上的人才能申请贷款,而且房子的土地证上还要是出让个人。

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要件:

1. 房产证。

2.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

5. 收入证明。

6.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 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

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

【第12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改名吗

公有住房是国家以及事业单位投资建设,进行销售的住宅,在住宅出售之前,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只拥有使用权,也就是所谓的使用权房。在租赁合同上通常会写着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如果要进行更名的话,就需要取得承租人的同意以及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在协商一致之后就可以提起更改名字的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到相关部门,并且缴纳一定的税费及工本费等,从而进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更名程序。如果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在更改名字等手续上协商不一致,是无法进行更名的,可以有权向房管局提起相关的诉讼,所以当出现要更名的时候,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一定要协商一致。

【第13篇】房租合同到期自动续租合理吗?

按照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

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判断。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再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14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补办首先需要提交相关手续,包括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原件等。然后凭公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到报社申请登报遗失声明,登报一个月后,凭登报手续到公房管理中心补办。补办签订住宅租赁合同时,应先填写申请书和具结保证书后方可办理。

公有住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第15篇】库房租赁合同应该要怎么写

库房租赁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1. 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3. 租赁库房情况:坐落地址、面积等。

4. 租赁期限。

5. 租金及交付方式。

6. 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7. 最后写好落款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16篇】未交房租可以约定解除合同吗

未交房租可以约定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7篇】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18篇】天津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房本吗

在天津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并不是房本,因为房本和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就是在规定期限内承租人拥有了该房子的使用权,而最终的使用权决定前还是归产权所有人所拥有的,但是如果拥有了房本就证明承租人拥有了该公有住房的最终使用权和决定前,也就是房屋的产权所有,就可以对房屋进行任何的转让交易行为了。所有地区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都只是证明承租人在合同的法定有效期内可以居住该房,并不是产权证,产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产住房是指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第19篇】没签合同交了房租想退可以吗

具体需要看双方租赁合同的内容。如果合同规定可以提前退房,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也不是违约。如果合同没有。那么就是违约,根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需要一定的违约金。我国法律不禁止交押金的,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应当合情合理。如果租期未满,剩余的租金返还余额可从剩余月份中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20篇】房租合同没到期退房违法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租赁合同后,如果没有到期的,双方协商退房的,不会构成合同违约,如果单方退房的,就会构成合同成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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