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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学校的就业指导处和所应聘公司单位的公章和自己的签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因此二者不能划等号。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存在很大的不同。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表明用人单位愿意接受该学生、学生愿意到该单位工作并且学校推荐该生就业的协议,并不涉及劳动的权利义务,一般在劳动合同之前签订。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是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就业协议书是协议书,不是合同书。
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就业过程中协议书是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的,只能算是发报到证的一个依据。另外,收违约金是违法的。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而出具的函件,是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文件,在计划经济制度时期极其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的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
区别:
1、定义:就业协议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法律依据:就业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
3、目的不同:就业协议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4、时效不同:就业协议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签发部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6、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大学应届毕业生不是必须要签订就业协议的。如果学校需要学生签订三方协议,而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可以与档案调转地(一般是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此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是一种“就业意向书”,故不影响以后的求职。所以没有条文规定应届毕业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2、就业协议的签订原则。
3、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平等协商原则: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为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灵活就业人员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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