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7、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腾清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的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96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3年1月1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可以代签。如果代理人经过授权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总则》将于2023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34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屋买卖合同实质是将售房者与购房者之间的协议通过书面行使固定下来,一旦产生纠纷,可以有效还原事实。
另外,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都会写明房屋位置、面积、交房时间、付款时间,如果是期房还会约定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明。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
1、查清相关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房屋面积的条款。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
3、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
4、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
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房产纠纷难以维权。小产权房只有乡政府颁发的房产证,并没有国家所颁发的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它的一切商业活动都会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等不动产交易由于涉案金额较大,手续较为复杂,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实践中,买卖双方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都会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不动产交易登记部门也会要求交易双方提供书面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即“黑合同”,另一份为双方办理网签登记时登记备案的合同即“白合同”。
在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黑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黑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的有:
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确认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
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要清楚,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
3、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
4、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
2、商品房情况。
3、计价方式与价款。
4、付款方式和期限。
5、交付时间。
6、违约责任等。
最后,双方签字,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96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房屋产权是否与他人共有;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4、合同约定是否明确:需考虑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问题。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4、违规转让,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可以,以下这些房屋买卖合同能撤销:
1. 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2. 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按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不动产物权以公示为原则,所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关键是该房产的登记情况:
当该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
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签字一方的名下,那么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因为购房人只负有对房屋产权状况形式审查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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