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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不定时工时制要劳动部门批准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2-08 17:22:02 热度:4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签不定时工时制要劳动部门批准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签不定时工时制要劳动部门批准吗

【第1篇】劳动合同签不定时工时制要劳动部门批准吗

1、如果签订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经劳动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否则只能签订标准工时制;酒店服务员不一定符合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看看是否批准;法律依据《劳动法》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2篇】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如何约定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3篇】劳动合同法关于调岗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调岗并没有一个具体地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这就对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变更无效。

【第4篇】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要紧吗?

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不要紧,一般不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更改,只要不改变合同意思是可以改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5篇】离职证明是不是解除劳动合同书

离职证明不是解除劳动合同书,离职证明是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约定,两者的内容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6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顺延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是有效的,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本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无异议的,则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此时有效,否则不具有效力。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7篇】厂里克扣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如果是无故克扣的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因下列原因克扣,则不违反:

1. 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 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 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8篇】没劳动合同辞职不让走怎么办呢?

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口头或书面通知单位。

通知后期限届满即可离职。实际上,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

注意: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9篇】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10篇】劳动合同法放假工资标准怎么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11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哪些程序呢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四点:

1. 除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外,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的意见。

3. 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 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因被辞退或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2篇】补签劳动合同符合意思自治原则吗

补签劳动合同不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3篇】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两类合同简单来说有如下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派遣员工维权的基础。

【第14篇】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书,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制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2、定制合理合法的违约金金额,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解约的一方需按要求支付违约金。

3、如果违约金高出企业损失的130%,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的申请。

4、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解除劳动合同前要及时将手上的工作进行交接,整理并结算财务、物品、资料等,离职时需拿到企业盖章的交接单。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15篇】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时间

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16篇】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7篇】拒绝签劳动合同可以不发工资吗

拒绝签劳动合同不可以不发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不可以不发工资。用人单位要履行辞退的义务,否则即使有证据证明是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要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8篇】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有些公司管理不完善,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时候有了纠纷,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现在介绍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

步骤或流程

1

证明劳动关系最好的方法,是定期支付报酬。因此只要打出收到工资的账户的流水,就能证明定期收到工资,就是有实质的劳动关系。账户流水一般不显示付款人信息,但是可以要求银行提供交易信息。

2

除了工资流水,还有工资条信息。企业为了提高效率都会把工资条图片发给员工,只需回复“收到工资条,谢谢”,就可以证明收到工资,劳动关系也坐实了。

3

每天上班,都有签到表或者打卡记录。设法收集一张照片,也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

4

一起上班的同事,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5

相关记录工作内容的书面材料,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例如经过审批的工作申请,测试记录。

【第19篇】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20篇】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标准有哪一些

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需给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的约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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