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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范本(20篇)

发布时间:2023-12-08 16:13:01 热度:9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居间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居间合同范本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居间合同范本

【第1篇】居间合同范本

1、甲方(委托人):

2、联系地址:

3、联系电话:

4、乙方(居间人):

5、联系地址:

6、联系电话:

7、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8、委托事项:①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xx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xx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②“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9、乙方的义务:①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xx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xx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②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xx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③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④乙方应保证xxx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⑤乙方在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xx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10、甲方义务:①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x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②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③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11、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①本项目居间报酬为xxx万元。②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③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④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⑤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居间报酬的承担: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13、诚信原则:①如果甲方与xxxx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x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②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③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xx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14、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5、合同终止: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16、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17、保密事项: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18、其他事项: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2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1、合同签订地:

22、合同签订日:

23、年月日

【第2篇】如何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

一、居间费用具体的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标准都应在合同中体现

二、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各种税费的名目和数额

三、委托人应注意审查中介公司所报告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第3篇】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居间合同要注意下列事项:

1、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

2、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4篇】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怎么办

居间合同没有约定过户时间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逾期不配合过户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过户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5篇】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原因及解决方法

合同无效需要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来确认: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情形,就是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6篇】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

1、中介在上下家之间协调,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下家先签署并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3、中介再持下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上家签署;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下家,下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7篇】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但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很多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合同漏洞谋取个人利益。除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还有居间合同的内容需要注意。

1. 审核对方身份及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的时候应尽量弄清楚对方的身份,保留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且审查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

2. 签约时应仔细看合同条款:合同签订必须摆正心态,不能马虎,因为一旦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要受合同约束,违反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双方在签约时应当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该要求中介公司解释清楚,并记载在合同中。只有确定自身能够履行的条款方能签署。而对于自己难以履行的条款要注意违约规定,看自己能否承受再决定是否签署。另外,合同是一式多份,要看清三份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3. 不要留空,若有附加需在附加处盖章:居间合同一般都是由中介公司提供,其中有许多条款是要求签署方在签约时填充或选择,针对这一特点,双方在签约时一定要对这类需填充或选择的条款逐一进行确定,尽量不要留有空白条款,以防止日后被他人违规利用;若有附加条款需要双方在附加条款上盖章。

4. 签约时不要只签后一页:现在的合同很多都不止一页,作为签约一方在签约时应该在每一页上都签字,以防止未签字的合同被“偷梁换柱”。如果合同有修改的地方,签约方应该共同在修改处签字以表示确认。

5. 签约后应拿合同原件:签约后作为合同一方,当然有权保有一份合同原件,并且协议上往往都是这样规定的。但实务中有些中介公司在当事人提出该项原本合理且合法的要求时,往往会以另一方或中介公司未签章为由不给当事人合同原件。在此情况下,签约人至少应要求中介公司提供一份复印件,并要求中介公司在复印件上签章或中介经办人员签字,同时应与中介公司确定其何时提供合同原件。

所以我们在签二手房居间合同时,一定不要忽视以上细节问题。

【第8篇】行纪合同的含义居间合同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合同法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第9篇】中介居间服务合同是怎样的

中介居间服务合同首先写明标题居间合同,其次,写明合同编号、委托人和居间人的信息等,以及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等,最后,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写明协议的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10篇】居间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居间当事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11篇】贷款居间合同违法吗?

贷款居间合同不违法。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贷款居间合同属居间合同一种形式,是一种以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2篇】出租居间合同怎样书写

出租居间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委托人与居间人的基本信息;

2、委托事项,包括内容范围等;

3、时间范围;

4、报酬,包括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等;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

【第13篇】居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居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14篇】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怎么办呢?

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可以双方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15篇】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

居间合同纠纷不一定是有偿的,要看具体的情况。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第16篇】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指的是由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签署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签署合同的中间媒介的服务,委托人需要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主要特点就是:其一,这是关于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其二,委托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房产中介是没有介入权的,只是起到传达两者之间意思的作用。其三,这类合同是有偿、诺成的合同。

【第17篇】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同时根据该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因此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

【第18篇】合同法关于居间协议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关于居间协议的规定有:

《合同法》第424条规定了居间的概念,即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合同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9篇】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签订居间合同要注意下列事项:

1. 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

2. 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20篇】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包括以下含义:

1、居间合同的当事人为居间人和委托人。其中,接受委托并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2、居间合同是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的。也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3、居间合同是一种诺成、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就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从事居间的义务,居间人的活动一旦取得结果,委托人就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4、居间合同通常是一种有偿性的合同。即委托人在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后要“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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