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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需要退款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7 17:44:01 热度:1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无效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同无效需要退款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合同无效需要退款吗

【第1篇】合同无效需要退款吗

合同无效,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合同无效后,由于合同自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就会出现一些法律上的后果,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篇】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一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保证合同可能因以下情形而归于无效:

(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保的证合同。

(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而订立的保证合同。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

(四)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3篇】合同无效认定原则有哪一些

合同无效认定原则有:

1. 不违法即合法有效原则;

2. 慎重对待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3. 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法官不要轻易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

4. 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权;

5. 认定无效合同启动司法程序和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区别。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4篇】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取得工程款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主张工程借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满足一定条件可主张工程借款。

1. 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实际使用,可主张工程价款。

2. 建设工程因无法继续施工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未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可主张工程价款。

3.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发包人未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可主张工程价款。

4.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对承包人建设工程价值进行补偿。

【第5篇】民间借贷合同哪些情形下无效

下列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1. 借贷进行违规活动的。

2. 借贷进行违规金融业务活动的。

3. 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违规金融活动。

4. 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

5. 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6篇】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下五种情形,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7篇】第三人可以提出合同无效吗

合同外第三人是否享有提起合同无效的诉讼取决于合同约定事项是否与其有利害关系,是否影响了其合法的民事权益。

如果合同约定事项,涉及到合同外第三人的实体权益,与合同外第三人有利害关系,那么合同外的第三人就可以通过诉讼权利来保维护自己的实体权益。

能够提出合同无效的第三人一般是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

如果合同约定的事项,没有涉及合同外第三人的实体权益,与合同外第三人无利害关系,则合同外的第三人就无权行使合同无效的诉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第8篇】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接受该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如双方都属故意,则双方都无权要求返还财产,应追缴双方已付给对方或约定付给对方而尚未给对方的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或根据有关法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9篇】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0篇】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一些

合同无效是指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无效必然后产生一些后果,损害到合同双方。

1. 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 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 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1篇】合同无效定金要双倍返还吗

合同无效,一般定金条款也无效,可以要求返还,但不是双倍。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2篇】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有哪一些情形

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有以下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3篇】劳动合同的效力,避免引起无效

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14篇】保证合同无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以下两种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如果仅有保证人一方的过错,则仅由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责任范围应以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为宜。如果造成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的共同过错,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5条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5篇】无效合同与撤销合同一样吗

无效合同与撤销合同不一样,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要成为确定的无效,必须是有权人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第16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一些情形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等等。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比如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7篇】口头约定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无效

口头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以口头约定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属于有效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2、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18篇】技术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一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9篇】发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发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如下:

1、按照《民法通则》第61条和《合同法》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扣租金等。

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3、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按照《民法通则》第61条和《合同法》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扣租金等。

【第20篇】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是否无效呢

不是无效的。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签名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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