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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6 20:03:03 热度:8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第1篇】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篇】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多久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一天八个小时,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3篇】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4篇】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程序的规定,转正后的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只要按法定程序辞职,无需单位同意,若是经过通知,单位以扣工资或是其他理由为要挟,不让劳动者离职,劳动者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第5篇】劳动合同未写金额合法吗?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6篇】劳动合同上没有写工资数额合理吗?

劳动合同里面没有写工资合同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六)劳动报酬;......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7篇】劳动合同上的自我鉴定怎么写

劳动合同上的自我鉴定通常是劳动者对自身进行的评价表述,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

1、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用于承受压力,勇于创新。

2、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3、纪律性强,意志坚强,具有较强的无私奉献精神。

【第8篇】签无期限劳动合同怎么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9篇】劳动合同变更要注意什么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劳动合同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0篇】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吗?

劳动合同按规定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为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部分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劳动合同需要备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为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1篇】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2篇】劳动合同期限什么时候能变更

劳动合同期限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3篇】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劳动合同法压工资怎么办

作为员工,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15篇】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需要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但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支付十一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6篇】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离职吗?

可以离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7篇】劳动合同里的岗位工种都有哪几类

简介:

工种是根据劳动管理的需要,按照生产劳动的性质、工艺技术的特征、或者服务活动的特点而划分的工作种类。

劳动合同岗位工种分类;

1、建筑业的主要工种是:瓦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抹灰工、管道工、架子工、装修工;

2、服务业的主要工种是:餐饮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美发师、家用电器维修工、保安员;

3、制造业的主要工种是:电焊工、电工、钳工、车工、铸工、锅炉司炉工、汽车维修工、汽车驾驶员;

4、纺织业的主要工种是:服装缝纫工、羊绒织品加工;

5、农业行业特有工种是:制粉工、制油工、砖瓦生产工、农产品经纪人、果露酒酿造工、速冻食品制作工、牛羊屠宰加工工、禽类屠宰加工工、乳品预处理工、乳品加工工、食品检验工、蔬菜加工工、果类产品加工工、冷食品制作工。

【第18篇】未续签劳动合同需赔偿双倍工资吗

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双方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适用双倍工资罚则,在实践中也有不同观点。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签的话,就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9篇】公司名称变更用重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第20篇】合同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进行赔偿

合同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法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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