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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性质(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2 18:54:03 热度:9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赠与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赠与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性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赠与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性质

【第1篇】赠与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性质

赠与合同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

1、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诺成行为

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即为实践行为。

3、无偿行为

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2篇】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面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3篇】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4篇】夫妻单方签的赠与合同有效力吗

赠与的财产是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则合同有效;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不知情,则合同效力待定,如果事后获得配偶认可了,则赠与合同有效;没有获得配偶认可的,则赠与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5篇】夫妻单方签的赠与合同有效力吗?

赠与的财产是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则合同有效;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不知情,则合同效力待定,如果事后获得配偶认可了,则赠与合同有效;没有获得配偶认可的,则赠与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6篇】赠与合同如何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是:只要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所赠与的财产拥有处分权、自愿赠与他人,由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名确认后,该赠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7篇】赠与合同的种类

赠与合同的种类。赠与依不同标准可分为一般赠与和特殊赠与、财产须登记的赠与和财产不须登记的赠与、现实赠与和非现实赠与、附负担的赠与和无条件的赠与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8篇】签订房屋虚假赠与合同怎么办呢?

虚假赠与合同无效。

如果双方签订了房屋虚假赠与合同,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因为虚假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用这个虚假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可以将虚假的赠与合同撤销。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6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9篇】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只要捐赠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治安、良好风俗习惯的情况下,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可以不予公证。但是,公证协议具有公证的法律效力,不可推翻。不需要公证也有效,只不过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公证一般是自愿进行的,并非绝对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0篇】赠与合同发生效力可以撤销吗?

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被撤销的。

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

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93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11篇】赠与合同自己写的生效吗?

赠与合同自己写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12篇】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的生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3篇】如何区别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

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的区别:

1、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好意施惠行为,其行为对象是人的行为,而赠与行为,其对象是行为指向的物,单纯的一个行为是不能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

2、赠与合同通常涉及的是纯粹的财产利益关系,而好意施惠行为大多涉及的是双方的人身利益,如感情的建立和巩固等。

3、好意施惠人可以不具有订立合同所要求的行为能力,而赠与人必须是适格的法律主体。

4、好意施惠行为往往是出于好意,只是一种情谊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不受法律约束。而赠与合同一旦成立,除非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当事人不能随便终止或拒绝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与买卖、互易等合同一样,赠与合同也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第14篇】房屋赠与合同书怎么写

房屋赠予合同可以参照以下内容进行仿写:

第一部分就是赠予人与被赠予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第二部分就是赠予的房产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房屋的地处位置、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坐向、房屋的房产证号、房屋的占地面积的均要详细写明,被赠予人赠予的房屋权限,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要写清楚。除此之外,被赠予人还要在赠予合同上写明,该份赠予是基础被赠予人的真实意愿而写,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第三部分就是写明该份赠与的生效时间,以及当双方当事人就该份协议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措施等。

最后被赠予人要在该合同上签字并加盖手印,写上日期等。

【第15篇】赠与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才生效吗

是的,受赠人表示接受合同才生效。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赠与合同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后才能成立。且受赠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接受赠与,消极沉默不产生接受赠与的法律效果。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自受赠人接受赠与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6篇】赠与合同纠纷怎么办呢?

1. 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

2. 第三人居中调解。

3.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

4. 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17篇】赠与合同中谁是债务人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属于典型的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故赠与合同中的债务人一方仅仅是赠与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

赠与合同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第18篇】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合同有效吗?

无效。

虽然赠与合同本身属于单务合同,但不管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需要受赠人积极的行为,如动产交付和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都需要赠与人来配合和办理,否则,并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9篇】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20篇】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受赠人要履行一定的负担,从而与受赠人不履行任何义务的一般赠与合同存在着一定差别,但是由于受赠人所履行的义务与赠与人所承担的义务不具有对价关系,因此即便是附义务的赠与,也仍然属于单务合同。综上,赠与合同不是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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