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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2 07:00:45 热度:4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借款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借款合同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借款合同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第1篇】借款合同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确定是: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2篇】书写借款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书写借款合同的条件包括:

1.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参照《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3篇】高利贷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4篇】借款合同怎么写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借款合同应该具备约定利率的利息,利息有约定的,才可以支持利息,约定的利息最高是年息到百分之二十四。

然后需要填写约定还款的日期,约定还款的如期一般目的指向的是逾期利息。

其次需要有共同的担保人、借款人,这样会增强还款的能力,降低出借的一些风险。

法律依据:

《合同法》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5篇】借款合同效力是怎么样

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6篇】私人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呢?

可以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也可以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7篇】借款合同到期多久就不能起诉了

借款合同到期后已超过三年,借款合同还有效,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有关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就获得抗辩权,最终债权可能无法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8篇】借款合同可以起诉吗

如果确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借款到期也不按期归还借款,债权人就可以凭相关证据在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9篇】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0篇】借款合同范本

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第11篇】借款合同怎么样才有效

不管是在银行、借贷机构还是个人借钱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的,很多人一看到合同里的长篇大论就头晕随随便便就把字签了,殊不知掉入了陷阱,合同无效!一般银行和正规的借贷合同都是有效的,容易浑水摸鱼的是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你拿着借款合同去讨债时却被告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碰到人品不好的钱就打水漂了。借款合同有效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1. 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一般借款人都要有还款能力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借款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签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2. 用途必须合法。用途是需要写到借款合同里的,如果损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利益,又或者是转借的人有违法行为合同都会无效。

3.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姓名年龄等必须和身份证的一致,其他有需要添加的个人信息必须是在公安局能查到的。

4. 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利息必须清楚。这些没写清楚原则上合同是无效的。

5. 必须由双方本人亲自签字或者盖章。代签是不行的,万一别人不承认那么合同拿着也没用了。

【第12篇】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13篇】借款合同签别人的名字算诈骗吗

代签合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是有可能构成诈骗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有: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14篇】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一些

借款合同的生效不仅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达成合议,还要求出借人以一定的方式将该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支付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第(二)种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第(三)种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第(四)种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第(五)种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完成时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5篇】借款合同违约数额有限制吗

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16篇】借款合同的效力涉及的问题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第17篇】提取公积金需要借款合同吗

1、不需要的。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4、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第18篇】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二)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三)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19篇】债权方式代签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20篇】集资参与人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从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来考察:

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三是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行为当时判断原则。判断一个合同的效力,应当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行为表现作为判断依据,而不是以事后的状态作为认定标准。

如,集资人与集资参与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双方对款项的出借均为真实意思表示,且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的情形,而不能以事后集资人向更多的集资参与人借款而构成违规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认定上述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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