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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有几种(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1 19:40:04 热度:2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解除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有几种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有几种

【第1篇】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有几种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吗?

失业保险金是职工有就业欲望,因企业经济裁员、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辞退以及不适应原工作岗位而被迫下岗,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交劳动局待业中心待业期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

主动辞职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放弃就业权利,因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第3篇】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吗?

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4篇】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

员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5篇】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看具体情况:其一、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6篇】劳务工孕期允许解除劳动合同吗

要正确区分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合同,无需赔偿。只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7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则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为标准计算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属于违规解除,应该按上面标准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8篇】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怎样办理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办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9篇】三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三期内劳动者没有过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三期是指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合同。

【第10篇】解除劳动合同材料需要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材料需要的有:

1、劳动者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解约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非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11篇】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有时效吗?

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12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没有失效期的,其证明劳动者和发出的用人单位此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13篇】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4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之下,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用人单位先提出情形之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15篇】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6篇】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篇】医疗期未满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终止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篇】用人单位有什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单位不同意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自身不愿意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19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因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过错性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0篇】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劳动仲裁是帮助劳动者进行维权的行为方式,旨在当事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利益受损等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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