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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20篇)

发布时间:2023-11-11 20:02:01 热度:2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第1篇】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篇】企业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可以不去劳动局备案;但公司需要给在职员工依法缴纳社保的,应根据当地劳动局的规定执行备案。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3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是什么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

二、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三、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优先留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4篇】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后,必须给职工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5篇】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什么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6篇】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并不意味,公司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属于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如果您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便不续签劳动合同,又或者公司以低于之前劳动合同标准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的,这两种情况下,均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7篇】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8篇】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职不一定是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是辞去职务,是当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双方之间终止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辞职只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即劳动者主动的提出解除合同和劳动关系。辞职不一定会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环节。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9篇】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没有劳动合同做工伤鉴定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等。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10篇】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新人入职培训费 很多一些企业或是公司,在招到新人后,第一关就是开始培训内部的一些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入职手续以及限制一类的。这其中可能会包含着培训费,以及日后试用期的延长以及不过继续培训加长的问题,在通过后到工作后,进行扣工资等现象。关于这个,可以在面试的时候,如果有这一项行政人员一般会给提出来,需要多多考虑。

新人入职服装,用品费用 一般到一些服务,或是稍正规的公司,都会有一些服装上的要求;如一些销售人员,服务人员,客服人员,特殊职位的人员等,都有相应的服装统一规定。可能需要的是购买内部的服装,或是从工资中扣发现象,价格大致在三百元左右,也有高达五百元左右。若是出现超六百或是上千元的,这就不正常了。再者,使用里面的一些用品,也是需要付费用的,且规定使用的,这个也不属于正常制度;一般是免费提供的,建议在培训未签合同时多多考虑也观察到的细节问题。

薪资发放 这个每一个工作人员,都需要考虑,也是必遇到的问题;不管多少,不管早晚,我们都需要拿到自己的薪资。可以在面试时,行政人员会提到可能每一个月有延迟或是到下个月发放的情况,还请多多考虑,是否要选择他们。以及一些正常的作息时间,以及相关的扣款情况,再或是个人的一些突发事件,内部对于扣款项。

出差或外出培训 有一些职务,一般出差居多,或是外出工作的机会比较多,关于出差报销;以及外出培训后,是否存在着有必须留职多久时间服务,若是离职是否有相应的扣款情况等。一般在签合同时,都会有提到,或是需要本人签字的单子,这个需要多留心查看。

公司福利待遇 面试时,可能因为职位的急需,或是你个人情况需要有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要求的薪水只是工资,至于福利待遇全部包含在于,这样的话,就等于把福利待遇折在薪水内部。在面谈的时候,多加注意这一项,当然在签合同时,也可以多看一下,多与行政人员沟通一下细节问题。

离职相关的注意 虽然很多人,找工作的目的是好好的工作,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至于提到离职是对公司或此职位只是一个起跳板的作用。但请切记,很多人就是因这个小细节,工作不久后离职时,却是扣了一个月的薪水不发放,或倒给金额现象,全部因为合同中存在的事项没有看清楚。

【第11篇】双方有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双方有劳动合同能辞职,这个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2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区别是什么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区别是: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

2、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13篇】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是什么

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用人资格的其他劳动组织,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4篇】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5篇】如何填写劳动合同续订书

劳动合同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延长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需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填上单位和员工的信息、合同期限、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并在末尾盖上公章、员工签字。但各地方可能会有少许不同,可以登陆当地劳动局官网查询。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也对不得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合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的规定》规定,已满5年的外国人劳动合同不得续订;以完成一定工作(工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存在续订的必要。

【第16篇】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呢?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一共可以主张两个半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7篇】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如何赔偿

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8篇】公司执行董事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果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执行董事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19篇】补签劳动合同符合意思自治原则吗

补签劳动合同不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0篇】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呢?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索要工资,但是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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