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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7 21:12:03 热度:1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约定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

【第1篇】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篇】试用买卖合同如何约定期限

试用期间是一个时间段,其长短对当事人的利益很重要。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通知,如果买受人不欲购买又来不及退回的,应在出卖人确定的时间内发出拒绝购买的通知。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第3篇】合同约定不得起诉有效吗

合同约定当事人不得起诉,与诉讼法的立法宗旨相违背,将造成当事人无法主张正当利益保护,这样的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4篇】赔偿约定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当事人具有合同解除权的,才能够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没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则是守约方解除合同后要求违约方给予的赔偿。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篇】合同约定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6篇】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吗

不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除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第7篇】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8篇】劳动合同约定不交社保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不可以约定不交社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9篇】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算违约吗

如果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是构成违约的,同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第一,继续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

第二,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办法。

第三,卖方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5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第10篇】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如何赔偿

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由损失方提供由于相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损失的证据,主张赔偿。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11篇】成约定金是否因合同无效可以解除

依据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如果合同无效的,成约定金是不能解除的,要依据合同无效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12篇】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必须约定的吗

约定试用期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并且要采用书面合同。

2、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不可以延长。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13篇】关于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法条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14篇】合同是否能约定违约金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约定不适宜的,申请仲裁或者由法院进行修改。

法律依据:

根据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5篇】建设工程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建设工程合同不能约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16篇】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试用期呢

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按下列标准约定试用期: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17篇】合同定金约定有上限吗?

我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由此可见合同定金约定是有上限规定的。

那么约定的定金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是否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明确规定,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18篇】合同中的口头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则口头约定无效。反之口头约定则有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9篇】合同中如何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20篇】合同约定违约金明确有必要吗

合同约定违约金最好明确约定。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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