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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哪些(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7 19:17:03 热度:5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第1篇】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2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平衡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无效后果的处理上,要全面考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此外,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屋的同时,应当注意为购房人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购房人无房居住的,应当予以妥善安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括:

1. 返还原购房价款及房屋原购买价款和现房屋价款之间的差价

2. 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3. 该房屋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篇】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有效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

1、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2、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

3、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4、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6、房屋已设定抵押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或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如下处理:

1. 首先是双方直接协商,这也是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最常见途径。和对方沟通,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商议解决方法。

2. 求助消费者协会。购房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求助,把他们作为中介从中调解,处理问题解决纠纷。

3. 当前两种方法均不奏效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有仲裁协议。

4. 最后一种途径就是法律诉讼了。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乃至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就只有通过司法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第6篇】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的有:

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确认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

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要清楚,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

3、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

4、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7篇】房屋买卖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吗

房屋在租赁期限内进行转让或买卖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8篇】房屋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

1.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 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9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有:

(一)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三)共有人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出售农村房屋的情形

(四)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五)小产权房买卖问题

(六)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

(七)农村被撤并的小学等公益设施对外出售引起的纠纷

(八)对特殊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不予受理的标准不够明确

(九)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的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10篇】私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比较复杂的合同,需要考虑的面广,难以详尽的每一个细节,故在这里简要的说明几个点,签订合同的时候需多加留意。

房地产权证书名称和编号

2. 位置、户型、姓名

3. 付款方式以及期限,延期付款的责;交房期限,延期交房的责任

5. 变更产权登记的期限,延期过户的责任

6. 税费负担的约定

7. 若为按揭购房的,需要约定卖家配合的责任

8. 约定拒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约定方式一般为房价的10%。

另外还有房款是否包括家具杂项等内容,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是我的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谢谢。

【第11篇】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法院怎么判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法院的判决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确定。

一般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合同未约定,则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2篇】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房屋的价值一般都比较高,买卖双方应当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过程之一般要包括以下条款:房屋的位置面积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是否包含家电装修装饰,房屋的价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的时间,房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时间,房屋是否设立抵押,房屋是否有出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13篇】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怎么算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3、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第14篇】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1、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4、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5、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的。

6、开放商逾期交房经催告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

7、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5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买房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该房产原归属于谁现出售给另一方;写明甲乙双方应当承诺的事项以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写明违约责任;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6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以下2个方法处理: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房屋,应返还对方;若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

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7篇】房屋买卖合同权利怎么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和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

在前者场合,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原债权人与受让部分合同权利的第三人或者按份分享合同债权,或者共享连带债权。

如果转让合同无此约定,以共享连带债权论。原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18篇】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能自己过户吗?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不能自己过户,应当由双方同时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19篇】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20篇】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确定是否具备生效要件:

1、买卖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当事人应该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会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如果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签订合同,即会直接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目的都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当前没有明确规定,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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