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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怎么约定利息(20篇)

发布时间:2023-10-31 08:32:01 热度:5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借贷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借贷合同怎么约定利息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借贷合同怎么约定利息

【第1篇】借贷合同怎么约定利息

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问题是属于意思自治范围,法律没有过多干预,因此,约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时候,完全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36%,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篇】无效的借贷合同怎么处理

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是一个总的处理原则。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3篇】借贷合同借款人不还怎么办呢?

1. 找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恩威兼顾的要求还款

2. 从侧面让他的亲人转达要还钱的要求,并告知不还的后果

3. 找当地政府进行调解,争取让他把欠款还清。

4. 找专门的收账机构代为收取所欠欠款,但是这个费用比较高

5. 找律师咨询合同内容,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权益

6. 法律和人情兼顾就好了,我们做到前期的,如果没有效果那么只有依据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了

【第4篇】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合同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5篇】怎样制定合理民间借贷合同利率

年利率在24%以下的民间借贷,其利息是受法律的强制力保护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那么超过年利率24的会不会就没有效力呢?年利率约定的24到36之间的情况。如果约定的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债务人自愿偿还且债权人受领的话,法院也是认可的。

但是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来强制债务人履行时,就不得主张超过24的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6篇】民间借贷合同怎么写

一份民间借贷合同,一般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合同名称;二是合同主体,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三是双方关于借贷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四是借款的数额;五是当事人的签字确认和合同签订时间。

这是合同有效所必备的;其次一般还要约定:借款的用途、利息、还款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其次一般还要约定:借款的用途、利息、还款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如果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该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7篇】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能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能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8篇】无效借贷合同有哪些情况

合同无效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也存在无效的情形。

根据2023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四种具体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当然,如果民间借贷合同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9篇】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下列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的。

2、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

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10篇】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11篇】民间借贷系实践性合同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民间借贷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将借款给付借款人之后,借贷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2篇】借贷合同具有哪一些特征

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归还给出借人的协议。

1.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作为特殊种类物的货币。关于借款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何种权利,有“所有权说”、“处分权说”、“用益权说”等几种观点,而这几种说法目前均无法取得支配地位,这里暂且将借款合同列入转移用益权的合同中。

2.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后,贷款人负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并享有取得利息的权利;借款人享有取得借款的权利,并负有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义务。

3. 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一般情况,借款人取得借款,应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合同是有偿的。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不约定利息,此时的合同就是无偿合同。

4. 借款合同一般是诺-成合同。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起成立。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当事人双方就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5. 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3篇】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一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14篇】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

1. 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2. 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

3. 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5篇】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纠纷

常见的借款合同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利息约定不明。

2. 还款期限不明。

3. 没有借据。

4. 主体不合法,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第16篇】无效借贷合同有哪一些情况

合同无效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也存在无效的情形。

根据2023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四种具体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当然,如果民间借贷合同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7篇】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民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18篇】p2p网络借贷合同

p2p网络借贷合同是什么?p2p网络借贷合同,不只是简单的借贷合同,还提供借贷中介服务和多种理财服务等。而p2p网络借贷,避开了传统的借贷中间人,将借贷双方直接连接起来,是一种新的金融交易形式,为广大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借贷服务。

p2p网络借贷合同怎么写?p2p网络借贷合同怎么写,还得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是借款合同,网络平台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则负责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划拨贷款至借款人账户,收取出借人应得利息,负责违约催收工作等。如果是居间合同,平台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与交易匹配、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如果是担保合同,借款人和第三方担保机构(一般由网贷平台自身或由其设立的专门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如果是委托理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分红计划等。如果是债权转让合同,出借人在资金出借后、到期前,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出去,保证出借人在必要时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该合同的双方是借贷平台上的人,平台并不参与。

【第19篇】什么情形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0〕6号)。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即第十四条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六种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2.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3. 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违规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4.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5.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6.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7. 违背公序良俗的。

【第20篇】民间借贷合同哪些情形下无效

下列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1. 借贷进行违规活动的。

2. 借贷进行违规金融业务活动的。

3. 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违规金融活动。

4. 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

5. 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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