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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如:租赁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行纪合同等。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如:借贷合同、定金合同等。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如: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95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合同的解除权分三种:
第一种为协议解除,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可解除合同。
第二种为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待条件成就时单方解除合同。
第三种解除权称为法定解除权”或单方解除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常用的著作权许可合同大致可以分为四种:
1. 出版合同。
出版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出版者行使其作品的出版权的协议。所谓出版权实际上是复制权和发行权之和。由于作品的主要形式是图书和文章,故出版合同可以大体分为图书出版合同和文章发表合同。
2. 表演合同。
表演合同即著作权人许可表演者行使其作品的表演权的协议。
3. 录制合同。
录制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录制者行使其作品的录制权的协议。
4. 播放合同
播放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播放者行使其作品的广播权的协议。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的种类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1、延缓条件又称生效条件,是指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起推迟作用的条件。
2、解除条件,是指可以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
3、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
4、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租赁合同种类具体有: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分为不动产租赁和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有特殊的规定,租赁可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是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租赁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有下列种类: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方项目管理的前提和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约定,也是妥善解决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那么施工合同在国内有哪些类型呢,如何使用?今天小编就介绍下施工合同的分类与使用注意事项。从事合同管理的你赶快去看下吧。
步骤或流程
1
总价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项目总价,根据总价特性分为可调总价和固定总价两类。
2
单价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量清单单价,根据单价特性分为可调单价和固定单价两类。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根据酬金计取方式分为成本加固定百分比、成本加奖罚、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三类。
无效合同的种类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意,经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可以消灭其效力的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共有五类:一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是因欺诈成立的合同; 四是因胁迫成立的合同;五是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种类可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委托合同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合同类型,其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可以在任何一种民事主体之间产生,也可以在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缔结。实际上,委托合同又可称为委任合同,其目的是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加强国际经济贸易的关系。
那么,在与他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只有了解了委托合同的种类企业才能更好地管理合同。一般来说,根据不同的标准,委托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从受托人的权限范围来看,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其中,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而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2。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是两种相对的委托形式。其中,如果受托人为单一个人,就属于单独委托。如果受托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就属于共同委托。
3。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从受托人产生的不同来看,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其中,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择受托人的委托,而转委托是指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择受托人的委托。当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时,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须转委托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
同意。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
1. 合同有成立效力。
2. 合同效果效力待定。
3. 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4. 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
5. 实质是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签定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此类合同因为行为人没有代订合同的资格,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1.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4.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
【法律依据】:依照《合同法》第47条、48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均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须经权利人追认方能生效。
合同纠纷调解的种类有:
1. 行政调解,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
2. 仲裁调解,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3. 法院调解,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判决,不应久调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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