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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协议,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基本关系。所以一般来说,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主合同,因为它形成于主合同之后,是对主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当补充协议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而且由于其签订时间在后,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两者主要在内容上不同。
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
变更协议,主要对约定好了的事项进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数量等等。
从名称上 ,法律上和实践中,没有区分的意义,也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更改。或者用变更协议的方式 ,对内容进行补充。两者都可以互用。合同,不是看名称,主要是看内容。
1、寻找补充合同的复印件;
2、寻找合同执行依据;
3、补签合同,间接确认已经丢失的补充合同;
4、通过录音、视频等方式间接确认补充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内容。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应明确约定,补充协议的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但是原合同明确约定不得变更的,补充协议条款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应明确约定,补充协议的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但是原合同明确约定不得变更的,补充协议条款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内容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的内容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以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是待定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的补充条款没有违背《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合同补充条款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主合同解除后,补充协议是否还有效,关键在于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否具有可分性。
如果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相互独立且可分,比如补充协议的内容是争议解决的条款或违约责任的条款,那么主合同被解除后,则不影响补充协议的效力,补充协议继续有效。
如果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内容的补充,必须依附于主合同而不能独立存在,则主合同被解除的,补充协议会被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房产买卖涉及金额巨大,标准范本的购房合同不足以囊括所有问题,因此补充协议不仅要签,还得事无巨细好好签。
那么问题来了:这份补充协议该怎么签?哪些内容得列进去?
1、什么时候办理房产证?延期办证怎么办?
不少购房合同并不会写明办理产证的时间,相对笼统的说法不能为你如期办证提供保障。
如果你希望如期拿到房产证,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并注明未按时履行的赔偿责任。比如:在交房一年内不办好房产证,赔偿房价的百分之几等等。另外,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开发商需要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2、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付了首付,贷款却批不下来,怎么办?这个时候就要牵涉到购房者退房的问题,建议大家也将这些在补充协议中提前约定好。
3、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大?
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数字,并注明公摊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特别是对于公摊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
4、交房标准列清楚,越仔细越好!
现在带装修交楼是大势所趋,如果是购买的精装修房子,开发商一般会在合同约定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用词多为“高档、进口或同档次”等,这种约定不明确,容易被开发商钻空子,偷梁换柱。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和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避免在交付过程的纠纷。另外,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在隐蔽工程覆盖之前,购房者要到现场检验,签字确认后再进行覆盖。
5、退房责任怎么定?
退房可能是开发商原因,也可能是购房者原因,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规定,比如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原因,开发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什么期限内退还房款等。
6、开发商做出哪些重要承诺?写下来!
开发商在卖房时,为了吸引购房者的注意会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也会有各种承诺,比如赠送面积、学校学位、停车位等等。但口头承诺并不具备效力,那些影响买房决策的重要承诺,建议白纸黑字写进协议。
7、物业问题约定清楚
包括物业公司及物业费的缴纳时间、缴纳金额等,都在补充协议上详细约定好。需要明确的是,开发商和物业是两个不同法律主体,按规定,物业公司应该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挑选确定,但现在一般做法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或者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业主如果不满意,可在入住后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更换。
签补充协议时,将能想到的统统写上去,这样才能够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果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不一致,一般以补充协议中的内容为准。
只有写进合同中的承诺才有法律约束力,开发商办不到的时候我们也有据可依!希望大家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不要嫌麻烦,因为这些东西如果你不注意,出现问题的时候就不是小麻烦。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1、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
2、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应的,只要是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就是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补充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
3、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已经终止,不能在签订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房屋补充协议的成立生效与主合同成立生效的依据相同,补充协议有效须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包括两个方面: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实质要件包括三个方面:
1、主体合格。即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1、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比如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
2、补充协议不是从合同,它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与原合同内容具有同样效力,是原合同的一部分。
一、简介: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
二、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
2、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3、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租房合同补充应明确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该协议需要明确主合同即租房合同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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