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失业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哪些证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骗取失业保险金的后果,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如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中关于数额和严重情节的标准,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离职后可以自己交养老保险,但不用交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由单位交。
如果你是本地城镇户口人,就可以自己缴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由单位来缴交的。
既然你不是本地户口,那你只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缴交。
你只要一张在当地社保局开具的参保凭证,回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参保后,就可以申请转移。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所需材料:
5、《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身份证。
7、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8、已办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本地户口的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外地户口的可以到最后参保单位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或到办理《居住证》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可以2选1。
9、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如需使用银行卡请印“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或到银行打印“卡资料查询”(银行盖章)(任选一)。
10、职工个人档案。
11、有劳动争议的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
12、失业期间死亡须提供:
1、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能同时领取的,但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届满且仍未就业的话,就可以再申请失业补助金。
2、根据人社部发布的《通知》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最长只能领6个月。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1、失业补助金就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在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这些人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就是按照相关规定,所在单位和个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超过1年,出现非本人意愿导致中断就业的,在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金在经本人申请之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失业补助金在经过本人的申请之后,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金额的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3、失业补助金可以申领6个月,在其未就业的时间内的部分可一次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根据失业人员之前的社保缴费时间,来确定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社保缴费在1年到2年的,可领取3个月;社保缴费在2年到3年,可领取6个月;社保缴费3年到4年,可领取9个月;社保缴费4年到5年,可领取12个月;社保缴费5年到10可领取18个月;社保缴费10年以上,可领取24个月。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中最长领取时间为24个月。
4、失业补助金在领取期间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等其他待遇的。
失业保险金在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丧葬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等。
导语:随着年代的发展,如今很多人都喜欢购买保险之类的东西,这都是为了自己以后的保障,如今还有失业保险金这样的项目,大家都是不怎么了解,那么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次?
失业保险金领取
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领取次数没有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就业、重新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之前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缴纳足够一年的失业保险费。非因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一定的失业保障基金。
失业保险金能否一次性领取
失业保险金一般按月领取,当月申请,次月发放。每次申请,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失业人员在申请期满后仍未就业或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须再次申请。
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自行组织就业的,可以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和能够证明其投资入股的材料,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支持生产资金。
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1、申领条件的区别: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包括: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或者不满一年但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失业补贴的条件一般是缴纳失业保险,现在是失业状态,可以领取。具体执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
2、发放标准的区别:失业保险金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贴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的80%,领取期为6个月。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领取期限和缴费年限的区别: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一年以下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失业补贴只能申请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贴。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合格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下个月到达。
总结:失业保险和失业补贴不能同时发放。以上是失业保险和失业补贴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相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4、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缴纳工伤保险影响失业金领取,因为根据《失业保险条例》,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缴纳工伤保险意味着失业人员已经不再属于失业状况,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辞职失业保险一般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辞职一般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能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可以补交,但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不影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领失业保险金不可以领失业补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因此,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就会封存,而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23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1、不可以,失业保险金中断就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在求职机构登记后,求职机构将为其免费提供3次求职信息,如果失业人员不去的话,那么也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市民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必须在失业60日内办理,否则便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60日是从失业人员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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