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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保险可以跨省转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具有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
2、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一般无法领取失业保证金:
1. 如果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被批准;
2.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续签(单位未降低其收入之前提下)。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所需材料:
5、《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身份证。
7、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8、已办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本地户口的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外地户口的可以到最后参保单位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或到办理《居住证》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可以2选1。
9、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如需使用银行卡请印“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或到银行打印“卡资料查询”(银行盖章)(任选一)。
10、职工个人档案。
11、有劳动争议的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
12、失业期间死亡须提供: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再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1、支付宝查询。找到【城市服务】—【社保查询】—点击【失业险】即可查询。
2、用身份证。社保卡可以到社保部门直接查询清楚个人帐户内失业金交费情况
3、登录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也能查询得到。
4、在微信的支付里面找到城市服务。点击进去也能查询到个人社保。
5、提示。在网上查询自己账户的失业保险,要确保社保卡账户已经在银行激活,然后进个人实名认证成功之后即可查询,在申领失业金之前必须进行失业登记,在领取期间找到了工作应该第一时间停止失业金的领取。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取决于失业职工缴费年限。
2.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1. 没有固定的金额。申领成功之后工作人员会根据申领者在失业之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也就是说此次失业之前缴的失业保险基数越高,缴纳时间越长,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也就会越多。但是在申领失业金时很多人并没有成功,因为不满足其申领条件,必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2. 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无法领取失业金。
3. 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为1(含)-10年的。领取的失业金额度为失业前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的40%;
4. 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为10(含)-20年的。领取的失业金额度为失业前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的45%。
5. 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为20年以上的。领取的失业金额度为失业前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的50%。
6. 南京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长时间。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答:
(1)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2)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3)持相关证件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4)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便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2、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农业户口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24个月。
2、深圳市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是依据参保人缴费年限来决定的,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月份就越多,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具体详情如下:缴费年限满在1-4年之间,每满一年领取年限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在4年以上的,每满半年领取年限增加1个月,例如缴满4年半可领取5个月的失业金,缴满5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金,缴满5年半领取7个月的失业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失业保险可以领几个月的介绍了,通过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在当地社保局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7号。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实行基金制,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
1、失业保险交满一年以上的(没满2年有一年半的可以领取四个月,然后每增加一年即可多领两个月)。
2、非本人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基本满足上面的就可以领取, 网上还说需要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些都是办理失业保险的步骤里面的。详细的可以在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咨询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如果达到标准之后人力资源的会给你一份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份求职登记表、一份离职证明,其中失业保险金申领的需要复印三张。
4、上面资料准备好之后需要到你户口所在的计生办盖章。在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表反面会有一栏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这需要计生办的盖章。
5、然后把上面的几分资料里面内容认真填好, 里面有写购买保险的时间这些不知道怎么填写的可以让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来指导填写。填写好之后需要在资料上都贴好照片, 还需要交一张贴在领取证上面的。
6、然后在把资料上交给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大概等15个工作日就能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书拿到,办理失业保险最好是在离职后不久之后就需要办理。 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下来之后会还有一个培训通知、失业保险金领取证。离职证明、以及一份原有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表。 拿到之后需要前往指定的区政府去盖章。
7、盖章之后然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也就是讲讲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失业期间医疗、养老保险如何续费等问题,还有劳动保障局组织的免费培训, 这个可以参加可以不参加。这个培训必须要参加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来参加培训之后就知道如何领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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