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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票开多了怎么办(20篇)

发布时间:2024-03-10 13:55:03 热度:1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增值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票开多了怎么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票开多了怎么办

【第1篇】增值税票开多了怎么办

1、发现增值税票开多了之后,财物人员要及时保留相关原件,查找出现错误的原因。

2、之道错在哪里之后,如果确属开票中的错误,要及时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上传发表和相关说明。

3、可以通过网上或者去人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请,耐心等待税务部门的审核。再次之前准备相关发票和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4、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之后,会发给一个《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这样销售方就可以重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销售方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中的内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与申请单项目和数字保持一致。

6、以新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抵原先多开的增值税发票。

【第2篇】最新增值税票发票管理

增值税发票管理

增值税发票管理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 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2.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3.发票领购、开具、使用、取得:

(1)销货方按规定填开发票, 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等特殊情况下,由 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3)购买方按规定索取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4)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 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5)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 年。

4.发票的检查: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2)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3)调出发票查验。

(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 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推广与应用:

(1)2016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 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自 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 11 个地区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増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1 年 1 月 21 日起又增加 25 个地区,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发票管理的规定,正确的有()

a.发票限于 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b.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c.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适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d.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出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私自印制、依照、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发票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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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增值税差额征税票样

增值税差额征税适用范围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

1.金融商品转让

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2.经纪代理服务

(1)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自2023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融资租赁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融资性售后回租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6.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8.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9.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10.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含自建)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4)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11.劳务派遣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2.安保服务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1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4.转让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5.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6.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接受捐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教育中心等考试费收入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

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

1.基本凭证

差额征税的基本凭证包括: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房地产企业扣除拆迁补偿

房地产企业纳税人按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3.扣除不动产

纳税人按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1)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2)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4.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第4篇】开具增值税票的要求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具体而言,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对于开票方而言,不符合上述开具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受票方而言,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要求企业作纳税调增处理,并予以处罚。

一、发票的开具范围

《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23年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营改增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凡是发生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应税行为,都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包括免税项目。免税项目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如:企业发生整体转让、存款业务、旧城改造时住户获得拆迁补偿等。

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由此可见,发生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和行为,不需要开具发票(总局另有规定的12种情形除外),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未达起征点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以不开具发票。

特别提醒

我们要严格区分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征增值税项目,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可以开具发票,不征增值税项目除另有规定外,不可以开具发票。

开具不征税发票的情形:

一、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第九条规定,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同时还规定,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至今,编码6开头的“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的下设子目,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已有16项: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604:代收印花税;

605:代收车船使用税;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611:不征税自来水;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613:代收民航发展基金;

614: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

615: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616: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二、开具“不征税发票”时需注意事项

1.纳税人开具符合规定的上述“不征税发票”时并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对应的销售额自然也就无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中体现。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十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为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具编码为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所取得的预收款,虽不需要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中填报,但需在所属申报期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按3%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一般计税2%;简易计税3%)预缴增值税。

因此,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取得预收款,开具编码为612“建筑服务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时,对应的预收款虽不需要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中填报,但需在所属申报期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5篇】增值税票开具样本

前方高能......

每到年底,会计都忙个不停,各种业务进账出账报销等等,小蜜蜂深有感触,北京金税的老师也在加班加点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发现红字发票的操作方法是近期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小蜜蜂精心总结专票、普票、电子票的作废和冲红的方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专用发票作废/冲红方法

1.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开错,且未进行勾选认证,可以直接作废,谁开票谁作废的原则,或者管理员权限登录开票软件进行作废。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中需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

2.跨月的发票开错,或当月的发票认证后发现开错,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后,再开具红字负数票

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具体方法如下:

提示:如果您的商品编码中未添加需要开具的商品名称,需要先添加商品编码再填开信息表

1.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1)销方申请:在发票已经开具,且夸月或进行过非征期抄报后,尚未进行勾选认证,可以选择销方申请,需要输入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2)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

发票已经勾选认证,需要购方开具红字信息表,选择已抵扣,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成品油企业按照实际情况选择。

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准确填写蓝字发票信息,

注意:

带有清单的发票无法在红字信息表中显示

专票开具红字信息表时支持部分金额冲红

(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成功瞬间会生成信息表编号,同时可以下载红字信息表。

3.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下载或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不要选择直接开具!

普用发票作废/冲红方法

1.当月开错的发票,且未进行非征期抄报,可以对其作废。

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择开错的发票-点击作废

2.跨月的普票或已经抄税的普票,发现开错了,需进行普票冲红。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红字-输入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自动带出与蓝字发票一致的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此操作需要占用一张纸质发票。普票不支持部分冲红。

机动车发票开错的处理方法和普票一致!

电子发票作废方法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错处理方法:

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就是说,电子发票开错不管是本月或跨月只能冲红,不能直接作废。

方法与普票跨月冲红的方法一致。

还有其他问题的小伙伴,可以在下方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第6篇】增值税票怎么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证应该都是会计们关心的事情,那么一般纳税人的认证方法有几种呢?如果你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证方法如下:

1、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2、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3、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我们来重点了解第三种认证方法

第三种认证方法的操作流程是:

1、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2、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3、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4、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5、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个体户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吗?

个体户是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但是个体户一般来说是小规模,增值税是销售收入的3%,个体户的收入是核定的,一般是根据经营面积、地段、租金、综合考虑每月的收入。

以上就是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7篇】增值税票网上认证平台

发票系统2.0版上线

为了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10月31日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截止到10月31日,大部分地区已正式上线)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是网址没有变化,您收藏的网页不用进行修改您只需登陆即可看到网页改变。

新平台都增加了哪些功能?对您原来的认证有什么影响呢?提前了解一下!

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1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支持: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不同:可进行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的操作,不可进行相关发票勾选操作

2首页工作台的更新

显示为一个点击月份切换的大日历,简洁美观,便于操作

3、导航栏变更

将原来的以勾选、批量勾选、确认为主体进行分类,修改为以抵扣、退税、代办退税为主题分类,更加清晰明确相对应的操作.

4、确认勾选改为确认签名并可以撤销

抵扣勾选中取消了确认勾选,改为在勾选统计中的确认签名。

原确认勾选后无法撤销修改,现在用户可以在未提交申报期间对已勾选并确认签名的发票数据进行整体撤销

(扫描认证的进项发票,也需要登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

5、抵扣勾选

增加了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申请与勾选的功能以及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

6

发票查询功能改为进项发票查询

并增加了2个模块:

1.出口转内销查询 2.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7、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在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的查询功能中新添加了一项“查看发票明细”功能,用户可在此功能中查看对应发票的数据流转的全部流程;

8、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注意:纳税人仅在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注销勾选功能。纳税人注销勾选后,需要完成注销申报。

9、发票下载

企业可通过发票下载功能,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1)同一个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24小时申请下载请求不超过1次;

2)当前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最多申请5次发票下载,历史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30天可申请一次发票下载;

3)提交的申请会在24小时内被处理;

4)可以下载7天内申请且处理完成的发票;

发票查询可查询进销项数据明细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所有使用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使用该平台。

2. 纳税人为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类型企业,该如何认证发票?

答: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企业可在办税服务厅勾选确认。

3. 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功能对纳税人信用等级有要求吗?

答:没有,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登录使用该平台。

4.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并使用部分功能。

5.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哪些功能?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中的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

6. 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后没有抵扣勾选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请确认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登记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未到生效日期。

7.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答:抵扣勾选模块包含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以及抵扣统计确认等功能。

8.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可以勾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数据:

(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

9.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且未经税局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

10. 对于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勾选发票么?

答: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使用“发票批量勾选”模块,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

11. 勾选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发票,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能否再次选择抵扣?

答: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12. 可以将一张发票同时进行“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吗?

答:不可以,一张发票仅可勾选一种用途。

13. 纳税人如何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答:征期内,纳税人完成当期抵扣勾选后,需在增值税申报抵扣前,到“抵扣勾选统计”模块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并进行确认签名。

14. 纳税人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纳税人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15. “确认签名”是什么?

答:“确认签名”是指在平台中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纳税人申报期内需对抵扣勾选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经“确认签名”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

16. 不经过“确认签名”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不可以。

17. 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若纳税人本期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在平台中进行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18. “确认签名”功能开放时间?

答:“确认签名”功能仅在申报期内开放,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前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进行确认签名。

19. 确认签名后需要继续勾选发票怎么办?

答: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20. 撤销确认签名有无次数限制?

答:抵扣勾选支持多次撤销确认,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代办退税勾选后无需确认且不可撤销。

21.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型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22. 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能否申报出口退税?

答: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不能申报出口退税,需完成“发票确认勾选”才能用于出口退税。

23. 退税勾选确认后能否撤销重新选择?

答:确认后不可撤销。

24.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25. 哪些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答: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26. “代办退税勾选”需要进行确认操作吗?

答:“代办退税勾选”没有确认环节,“代办退税勾选”提交或“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文件上传即确认,且无法撤销。

27. “发票下载”模块可以申请下载哪些发票?

答:纳税人可在“发票下载”模块申请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

28. 发票下载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直接下载文件?

答:纳税人查询处理状态,显示为“处理完成”后,方可下载。

29. 如何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答:纳税人可以在“进项发票查询”模块里的“单票查询”和“未到期发票查询”中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30. 纳税人是否可以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

答:纳税人可点击平台中“发票查验”按钮自动跳转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进行发票查验。

31. 纳税人平台档案信息显示不全怎么办?

答:需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局端加载档案。

32.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平台中查询不到是什么原因?

答:销方离线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上传到税局端之前无法查到。若非前述原因,需到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张发票是否存在。

33. 扫描认证的发票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确认签名?

答:扫描认证的发票,需要在申报抵扣前登录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为抵扣勾选,如需调整用途需撤销抵扣勾选后重新勾选。

34.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

答:平台获取到企业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自动跳转到下一税款所属期,并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若企业需返回上一税款所属期调整认证数据,可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35. 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纳税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2)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36.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注销勾选功能?

答:一般情况下进入申报期后纳税人才可进行确认签名,需要做注销当期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37. 注销勾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注销勾选需要平台获取到纳税人当前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已申报”,否则无“注销勾选”按钮。

38.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是否要携带税控设备?

答:需要。

【第8篇】增值税票勾选平台

有小伙伴发来消息说,想要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做勾选,却发现有个提示:请进入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发生了什么事?增值税勾选平台又变了?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个事情其实是跟全电发票的试点有关系,有部分地区的小伙伴,增值税勾选平台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各地可以关注下当地税务局是否下发了相关的通知,比如四川:

当地的纳税人,从10月28日开始就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之类的功能,取而代之的是税务数字账户。

除了四川之外,像广东、内蒙古、上海等地区,也都已经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勾选了。照目前的试点推进情况来看,用不了多久,其他地区的纳税人也都会慢慢接触到税务数字账户,并且在这个账户里进行发票用途确认等相关操作。

那到底什么是税务数字账户?11月开始,已经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发票勾选相关操作?接下来我们一一进行解答。

税务数字账户的全称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其功能非常强大,具体如下:

11月开始,启用税务数字平台之后,作为纳税人抵扣官宣发票和不抵扣勾选发票,将发生一些变化,具体新的操作流程要按这个来了:

在税务数字平台里,有关发票勾选确认的选项包括:抵扣类勾选、不抵扣勾选、逾期抵扣申请,以及注销勾选。

具体抵扣勾选操作流程就是:进入抵扣勾选页面→选择勾选状态→选择发票来源,然后根据查询结果选中需要本次勾选的发票即可。勾选提交后,如果发现勾选错误,可以利用撤销勾选功能进行撤销勾选。

不抵扣勾选操作流程是:进入不抵扣勾选页面,在勾选状态那里选择未勾选,然后通过发票来源、票种、发票状态、风险等级等选项筛选出相关发票,提交的时候会弹出不抵扣原因,如实选择即可。

另外,细心的小伙伴们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是税务数字账户里,还会发现另外一个重要变化:在勾选页面里有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而且我们先前也给大家聊过,已经有铁路电子客票了,具体大概长下面这样:

这意味着,电子火车票已经在路上了,而且已经离我们很近很近了。这个对于经常出差的人员和财务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毕竟纸质火车票的报销操作,太麻烦了:需要去指定地点打印,容易丢失,而且粘贴费劲。

后续火车票电子化实现后,大家取得相关凭证、报销相关凭证,以及勾选抵扣等等一系列操作都会变得便捷很多,可能动动手指就搞定了。

而且随着全电发票的试点深入,电子发票的全流程(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无纸化已经近在咫尺,届时,各种报销、做账会更便利,是不是很值得期待呢?

【第9篇】购买增值税票要报税么

增值税怎么报税?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如何网上申报增值税? (一)在纳税人自愿申请、审批通过并注册成功的前提下,通过ie浏览器登录国税局纳税服务网站。 (二)选择纳税服务网站上阳光通道栏目的网上税局,进入“网上税局”后,选择左边导航栏中的“网上报税”按钮既可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登录页面。 (三)首次登录本页面,系统就会提示要求下载“软件升级通用activex控件包”,该控件是用于方便以后对服务端程序进行升级调整的时候,保证纳税人端能够自动进行更新,这对纳税人而言也是确保以后系统运行过程中零维护的一个必要手段。 (四)纳税人下载安装后,重新按照上面的步骤进入系统登录页面的时候,系统就会弹出相应的自动升级框,并进行相应的初始化升级,完成后才会出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登录框。 (五)其中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用户代码、口令、校验码等信息,初次登录时用户名/口令都有一个默认值(888888),这个纳税人登录后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纳税人当月注册用户,下个月才能使用网上申报业务。 (六)纳税人确认登录信息输入无误了,按登录按钮,在下载一些必要的基础数据后,也就进入了系统的主界面,可以进行相应的申报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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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增值税税票开票人是填写谁

最近有纳税人问我们,他们收到的发票,其他项目都是正确的,但是在发票的最下面,开票人那里写的是管理人,他们问这样发票还有效吗?是不是要退回去重新开具。

如果我们严格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票人是管理人,除非那个人叫做管理人,不然肯定是不合格的发票。但是我认为,这个问题真的很小,因为发票其实重点还是看其他重要的信息,比如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率,金额是不是正确清晰。这个开票人的名字,真的可以说是非常小的问题。除非是你们企业真的被盯上了,要针对你们,不然我觉得税局应该没空理这个问题,所以我觉得这个发票还是可以入账的,问题不大。

【第11篇】代开增值税票后附加税怎么处理

免征增值税以及附加税的优惠,个人代开也同样享受

自从2023年4月份开始,小规模的企业且开普票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免征的同时,附加税也免了。那么,对于个人代开而言,也是如此,个人代开就是个人到税局代开出相应品目的票据,并且,税局代开的票基本上都是普票,所以在增值税的征收上,也是免征的,附加税同样也没有了!所以,现在,个人到税局代开,只需要缴纳个税即可!

个人的业务现在越来越广泛,所以,涉及到的纳税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对于个人而言,个税是主要的纳税税种,分为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及个人薪金所得。而关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现在基本上都是缴纳的劳务报酬所得,税率都在20%—40%,年底还会和薪金所得汇算清缴!

那么,关于个人代开,其实还有一点,就是这个个税是需要企业代扣代缴的。但是我们在不同的地区中,不同的合作方式,我们是有相关的优惠可以享受的。现在在一些地区中,个税可以享受到0.5%—1.5%的优惠,当次开票之后,当次即可完税,所以年底也就不会出现汇算清缴的问题。当然,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问题也就不会出现。

现在,根据每个地区不同的要求,根据个人与企业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优惠享受。可以无需本人到场,即可享受到相关的优惠,但是资料一定要准备充足!业务一定要真实,保证三流是一致的!现在,不管是服务行业、贸易行业还是建筑行业等,个人代开的优惠都可以享受!根据自身的业务,选择代开适合的品目!代开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免征的政策,基本上是在2023年12月31日就截止,所以享受优惠的还是可以抓紧!移步《税穗》了解详情

【第12篇】增值税票校验码不清楚怎么查询

答:增值税发票查询必须要用校验码的

增值税发票无校验码正常吗

不正常.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效验码,就是发票防伪识别的一种特有的密文,就像钞票上的防伪码一样. 每张发票的密文都是独一的.

校验码可以查询发票的真伪,有些地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还可以通过校验码追查发票开具的内容,企业查询后与取得的发票内容相对比.但大部分地区没有开通该功能,只能查询发票的领购单位信息.

校验码查询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方法:

1、百度搜索中输入12366发票查询.

2、出现查询网页.

3、现在发票号码和发票代码.

4、点击'查询'按钮即可.

增值税普通发票校验码是怎么回事

增值税普通发票校验码即20位的'校验码或税控码',消费者可以登陆当地国税局网站,凭'校验码或税控码'在'发票公众查询'窗口,输入发票代码查询发票票面信息,辨别发票的真假.

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下所示: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第13篇】增值税票普票查询真伪

今天我们主要讲讲的怎么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具体来讲,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首先我们平常用的网站是这个,而增值税发票查询是不能在这个平台查询的。

如果你用这个查询增值税发票,会有如下提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统一到下面这个网站查询。

说到这,很多小伙伴实际查询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傻傻分不清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说什么是发票代码、什么是发票号码。

如上图所示,左上角是发票代码,发票代码是10位数字;右上角是发票号码,发票号码是8位数字。当然,图中我们也标出了发票密码的位置。

然后分别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可以查询啦,切记开具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哦!

昨天老板给了小编一张发票,小编就差点搞晕了,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是不是很简单呢?

最后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购买假发票,收到假发票要及时上交举报哦,尤其企业,切记远离假发票,近些年来国家对假发票处罚力度越来越大,最高判处死刑,所以企业要提早预防风险!

在喧嚣的经济中与税完美邂逅,给你不一样的财税视角!

【第14篇】增值税票如何查验真伪

一、增值税发票防伪措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调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

1. 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2.专用异型号码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

直观目视识别。

3.复合信息防伪

(1)防伪效果

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

(2)鉴别方法

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11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1.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

2.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发票代码图案原色

原色摩擦可产生红色擦痕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正式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相关防伪措施如下:

1.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使用光变油墨印制,直视颜色为金属金色,斜视颜色为金属绿色,显示效果明显、清晰。

2.鉴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在目视观察下光学入射角分别为90度和30度时,呈不同颜色。(如下图所示)

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

1.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车价合计;

(4)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查验结果说明:

(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 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国税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3.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示例如下:

不一致:

查无此票:

4.其他有关说明

(1)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

(3)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发票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1天)问题,在线进行发票查验可能存在滞后情况。

(4)发票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

(5)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6)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第15篇】普通增值税票查询

河北国家税务局官网: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fpzx-web/apps/views/fpcx/fpcx.html?id=90026&code=gzfwfpcx&_lot=1565603605381

发票流向查询支持河北省税务局发售的所有发票的查询;发票开票信息查询只支持河北省内通用机打发票、机打衔头发票、机动车发票、二手车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的查询和增值税卷式发票的查询;

河北省内印制的通用机打、手工、定额发票要求必须录入识别码信息,其它种类发票可无需录入,识别码校验大小写,请按实际录入;

电子发票查询时需要在识别码栏次录入校验码的后六位;

购货方名称需录入名称的后六个汉字,若名称不足六位的则录入全称即可;

发票金额,录入票面的合计金额,若为增普票则录入的是不含税金额;

每份发票每日可查询10次;

最近一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

【第16篇】虚开的增值税票100万

被不起诉人:文某某,男性,1971年出生,某高精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办案单位:江西省某县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查明事实:

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间,某高精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文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谭某某(另案处理)介绍,在和江西**工贸有限公司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接受江西**工贸有限公司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份,价税合计4618038.92元,其中税款670997.11元全部在税务机关认证抵扣。其行为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其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侦查阶段已全部退赃,积极挽回国家税款损失,未给国家利益造成实质损失。

不起诉理由:

检察机关认为,文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其具有自首情节,且被骗取的国家税款已经全部追回,未给国家税款造成实际损失,文某某目前正在参与海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从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军民融合的角度出发,被不起诉人文某某的犯罪行为可认定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文某某不起诉。

公安机关扣押的670997.11元赃款,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此案点评: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专用发票的四种情形。

实践与理论达成一致意见,以下几种不宜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为虚增营业额、扩大销售收入或者制造虚假繁荣,相互对开或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2.虚开发票,只为夸大业绩,依法缴纳增值税的;3.虚开发票是为了虚增企业的固定资产,并未利用发票进行抵扣税款的;4.以挂靠方式,实际有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的;5.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以他人名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会员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2002年4月16日答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鄂高法【2001】49号请示的文件,认为主观上不具有偷骗税款的目的,客观上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其行为不符合刑法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不构成犯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应当追诉。

本案是目前笔者能查询到关于开票金额与税款金额最大的不起诉案,文某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接受江西**工贸有限公司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份,价税合计4618038.92元,其中税款670997.11元全部在税务机关认证抵扣。4618038.92元减去税款670997.11元,可以得出开票金额为394万元左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第三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参照这个数额量刑。

本案涉及骗取税款67万元,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的第二档,3-7年有期徒刑,但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检察机关认为,涉案犯罪嫌疑人文某某案涉价税合计4618038.92元,其中税款670997.11元,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基于自首情节,同时又基于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军民融合的角度,决定对文某某不起诉。

【第17篇】开具普通增值税票流程

作为财务人员,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不能不会吧!现在有企业纳税人已经能独自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票了。但是很多财务人员是首次接触到这类发票的开具,对于基本的流程不是太清楚。现在为方便大家顺利地开具电子专用发票,今天在这里带来了: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实操全流程图解步骤,含红字发票的开具流程哦!希望可以对大家的财税工作有帮助哦。

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实操全流程图解步骤

目录

一、正数发票开具

二、发票查询

三、负数发票

一、正数发票开具的流程图解

二、发票查询步骤图解

点击右侧“查看原票”,可以选择界面下方的“下载”按钮,将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保存到指定的文件夹。如图3-2-2所示。

三、负数发票开具流程图解

1、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

2、销售方申请填开红字信息表

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选择发票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

看到这里,上述就是今天介绍的增值税电子专票的开具流程了,希望今天的内容可以给大家日常的会计工作带来帮助哦!

【第18篇】劳务分包增值税票

导语:建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的,劳务支出不一定全是分包款能扣除,为什么呢,快来听听今天的每日说税吧。

每日说税,直击财税要闻,紧跟政策法规,结合实务说风险

对于建筑企业存在简易计税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因此,经常有人咨询说,建筑业的劳务支出,能不能都作为分包,进行差额计税?

实务中建筑业据称劳务支出,一般情况下,简单可理解为劳务作业分包和劳务派遣。

由于税收政策未对工程分包进行定义,所以需要援引有关部门的工程分包的定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由此可见,劳务作业分包,是要完成承包企业所承包工程中指定的劳务作业,对分包单位的人员来源及安排,承包企业没有管理要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对“事”即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而劳务派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明确: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也就是对“人”进行管理,

对照该规定,可见劳务派遣是用工单位对派入人员的具体安排和管理。

通过对劳务作业分包和劳务派遣服务不同定义比较,建筑企业的劳务支出,应详细区分劳务作业分包和劳务派遣,因此,劳务派遣情形下的支出,不能作为简易计税的分包款项进行扣除。

【第19篇】一般纳税人能开3的增值税票吗

一般纳税人有3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发票税率是17%,11%,但比如建筑类执行简易计税法的企业,税率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购买方不是专用于简易计税办法、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混用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第20篇】增值税票认证清单

发票认证抵扣是有一定的流程的,那么对于在申报前认证的增值税发票还可不可以抵扣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的内容不太了解的话,那么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那么申报前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当确保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

增值税申报前认证的发票还可以抵扣,报税之前可以认证增值税发票。报税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时间上的冲突,也没有先后顺序。但是,上一个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在上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面反映。根据 (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认证前的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认证前的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是不可以抵扣的。 没取得资格前还只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做成本不能抵扣,只有变成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23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抵扣的。

以上就是有关申报前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的知识点,想了解更多有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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