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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抵扣(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18 08:09:02 热度:4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抵扣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的抵扣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的抵扣

【第1篇】增值税的抵扣

增值税抵扣凭证大全!收藏学习!

还有哪些票据可进行抵扣?

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时,购买方通常会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那么,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还有哪些票据凭证可以进行抵扣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6.桥、闸通行费发票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7.旅客运输凭证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第2篇】增值税又变了!新版税率表和进项抵扣方式请查收

12月起,增值税又发生了变化,发生了哪些变化呢?最新版的税率表是什么样的呢?最新的进项抵扣方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最新的有哪些情况是增值税可以免税的呢?

共有七种情况:

二、2023年最新税率表

(一)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二)扣除率

(三)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预征率

三、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增值税政策层出不穷,进项税扣除凭证种类又非常繁杂,送你一份新版抵扣攻略,从此进项税抵扣不求人!

(一)判断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

由于篇幅有限,还有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内容就不一 一展示了,资料已打包好了,有需要的朋友们可直接抱走哦!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对于不同规模纳税人之间问题的解决方式都有是大不相同的。如今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越来越多,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可以抵扣吗?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

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可以抵扣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是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按照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

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是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小规模纳税人开具200万专票需要缴纳增值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综上,如果贵企业符合这个文件的规定,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也是可以抵扣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的进项税额的。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合法扣税凭证的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从国内)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农产品收购发票;

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农产品销售发票;

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

答:小规模纳税人开发票应提供如下资料: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2.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为

1、填写代开发票的审批表,(需要对方的信息,比如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及税款的计算)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对方为外地单位,还需提供对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双方购销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因为代开发票需要先预缴税款)

6、发票专用章(如果是从银行划税,还需要财务专用章和名章),如果是现金交税,带现金 然后缴纳税款,如果你的货款是1000,也就是1000除以1+3%,然后乘以3%就是你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然后税务局会按你填写的审批表上的金额(也就是合计数为1000,分别标明不含税价格和税额)开具缴款书,你据些去银行交纳完增值税后带着税票再回到税务局就可以开出来增值税发票了。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可以抵扣吗?这个问题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4篇】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企业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以下几句话可以总结:

一:凡是取得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置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1、非不动产,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3%的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

1.2、非不动产,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减按2%缴纳增值税,但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3、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开具5%的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

二:凡是取得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企业无论是否抵扣,处置时均须按照一般计税方式选用适用税率计税,可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

三:凡是取得时原本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但因为使用用途的原因,不允许抵扣的,企业在处置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票。

3.1、因为使用用途,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处置时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2、因为使用用途,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处置前可以先改变其用途,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原则,将原本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照比例转入抵扣,处置时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并开具相应的专票或者普票。

案例解读

案例:某企业2023年8月购进不动产一处,价值210万,专用于职工住宿,取得了5%的增值税专用票。因为该不动产专用于职工福利使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入账时,作以下账务处理:

计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房屋(职工宿舍) 200万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万

贷:银行存款 210万

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房屋(职工宿舍) 10万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万

处置时:

1、购买方可以接受5%的发票,企业可以直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选择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5%的普票或者专票;

2、购买方只能接受11%的专票,企业可以在出售前,改变该不动产使用性质,调整为不专用于职工福利使用,然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15号公告第七条的规定,计算出可转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次计入抵扣。同时根据该公告第八条的规定,在该不动产转让时,将记入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按照11%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3、企业购入不动产时,通过筹划,将取得的不动产不专用于职工福利,直接将进项税额调整为分两年抵扣,在该不动产转让时,将记入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按照11%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以上几种选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选用最合适的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并不是一定要将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才合适,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后记

本人曾在《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如何匹配税率开具发票?》一文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适用税率做过归纳总结,但后来很是很多人问此问题,所以结合特殊情况,进行进一步解读,欢迎朋友们结合两篇文章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

来源钦光财税干货铺,作者张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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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工资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发票抵薪千万不要再做了!不管以前有没有做过,以后千万都不要再这么做了。

第一个: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员工的发票源头不安全,涉及到增值税的虚开发票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对于我们的开票方跟受票方处罚力度和入刑标准都是统一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即使取得的是普票,不能够抵扣进项,但是依然造成了企业所得税的少交,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少交,长此以往积少成多,企业风险就会很大,财务风险同样巨大。

第二:就是公司的财务混乱,非正常报销的费用很容易造成事实上的两套账,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麻烦。

第三:是证据链的风险,发票很重要,但是依据更重要,如果证据链缺失,只拿发票来报销,那个风险也是很大的,我们曾经遇到过有企业入账的这个差旅费用,比方说公司在杭州,但是突然出现了福建的住宿发票入账报销,你一没有往返机票,二没有出差审批,这样的一张发票强行入账,也是无济于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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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

由于发票管理不当遗失了或者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超过认证期限180天,但并没有进行认证抵扣,应该怎么处理呢?企业有特殊原因的话可以申请延期抵扣吗?南昌注册公司相信很多企业都会碰到类似的问题,这些办法不能错过!

01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交易真实,但由于某些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存在虚假则允许纳税人继续进行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扫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金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扫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告诉你企业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满足上述文件规定的客观原因的话,是可以继续进行抵扣的,若没有证据支撑,则不可抵扣,切勿虚开发票,违反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会得不偿失,有任何关于代理记账的问题,欢迎关注咨询了解江西小二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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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增值税抵扣计算公式

在实际工作中其实经常会遇到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应该怎么计算的一些知识点,那么你对这部分内容了解吗?如果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看看吧。

我们首先要了解,增值税发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票,是不能抵扣的,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并且是认证过的才可以

哪些进项税额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可抵扣增值税怎么计算

1、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会计分录

1、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购入原材料用于建设不动产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基本生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以上就是有关可抵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以及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8篇】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费抵扣

货运领域,随着“互联网+物流”的深入发展,没有一辆车的“无车承运”模式也逐渐成为一种新业态。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

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所谓无车承运业务,就是无运输工具承运货物运输业务,就是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无车承运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目前是10%

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特别注意: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同时,《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66号)对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诸多问题进项了明确。

互联网物流平台试点企业如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经省局批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

3.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4.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二)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且试点资格和无车承运人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内。

2.平台应实现会员管理、交易撮合、运输管理等相关系统功能,具备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

(三)试点企业按照以下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试点企业仅限于为符合条件的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货物运输业务代开专用发票。

2.试点企业应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专用发票协议,协议范本由省局统一制定。

3.试点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以试点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4.试点企业代开的专用发票,相关栏次内容应与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业务,以及本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相关信息应统一存储,以备核查。

5.试点企业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可以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6.试点企业代开专用发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

整理 | 小滚珠 无车承运人之家

来源 | 六安税务、安徽税务

此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物流沙龙立场

【第9篇】增值税认证抵扣

解读国税函 [2009]617[617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抵扣期限最长:举例:若某人于180天9月1日认证,则抵扣期为应该是180天+9月份的剩余天数29天+10月份的15天。那是不是有224天了?最长为225天。

解读:银行存款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

(1)获取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2.对银行账户的完整性执行审计程序 (1)了解并评价被审计单位开立账户的管理控制措施;

(2)询问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人员(如出纳),了解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注销等情况。必要时 获取被审计单位已将全部银行存款账户信息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声明;

(3)亲自到人民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查询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确认银行结算账 户是否完整;

(4)结合其他细节测试,关注原始单据中收(付)款银行账户是否包含在已获取的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内。

3.实质性分析程序 计算银行存款累计余额应收利息收入,比较应收利息收入与实际利息收入的差异是否恰当。

4.取得银行对账单并检查银行存款账户发生额

要点

(1)获取对账单

a)取得被审计单位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对账单,如对银行对账单真实性存有疑虑,可在被审计单位的协助下亲自到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在获取银行对账单时,要全程 关注银行对账单的打印过程。 b)将获取的银行对账单余额与银行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存在差异,获取银行存 款余额调节表; c)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对账单与银行询证函回函核对,确认是否一致。

(2)双向抽查

选取银行对账单中交易与银行日记账记录核对;从银行存款日记账上选取样本,核对至银行对账单。

(3)关注异常

浏览银行对账单,选取大额异常交易,如银行对账单上有一收一付相同金额,或分次转出相同金额等,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上有无该项收付金额记录。

(4)大额测试

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取得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取得并检查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证实资产负债表中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 序。

【例题 多选题】被审计单位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包括一笔“企业已付、银行 未付”调节项,其内容为以支票支付赊购材料款。下列审计程序中,能为该调节项提供证据的有()。

(2014 年)

a.检查付款申请单是否经适当批准

b.就 2013 年 12 月 31 日相关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余额实施函证 c.检查支票开具日期

d.检查 2014 年 1 月的银行对账单

【答案】bcd

【解析】选项 a 中,检查付款申请单是否经适当批准不能证明企业或银行是否真正付款,不能为该调 节事项提供证据。

【例题 单选题】注册会计师在检查被审计单位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发现下列调节事项,其中有迹象表明性质或范围不合理的是()。

a.“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项目包含一项 2011 年 12 月 31 日到账的应收账款,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

b.“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项目包含一项被审计单位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提交的转账支付申请,用

于支付被审计单位 2011 年 12 月份的电费

c.“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项目包含一项 201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的退货款,被审计单位已将供应商 提供的支票提交银行

d.“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项目包含一项 2011 年 11 月支付的销售返利,该笔付款已经总经理授权, 但由于经办人员未提供相关单据,会计部门尚未入账

【答案】d

【解析】选项 d 中,由于经办人员未提供相关单据,导致企业未及时入账,是内部工作流程问题所致, 不属于“未达账项”。借助本题的四个选项,同学们需要再次深化对四种调节事项的理解

【第10篇】增值税进项抵扣规定

导读:随着我国营改增税法实施以后,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会计人员关注的话题之一,进项税额抵扣是要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今天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申报抵扣条件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申报抵扣条件

答: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进项税额抵扣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按税法规定允许一次计入成本的科研用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5.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有无按外购货物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有无按购买国内原材料的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有无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款时,不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

7.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转做账外小金库,不冲减进项税额;或将取得的实物返利以接受捐赠的名义入账,不冲减进项税额;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不冲减进项税额而错转销项税额。

【第11篇】北京增值税抵扣平台

9月29日,小编所在的四川省正式上线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集成了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业务系统。

作为新系统中的重要板块,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合并了发票查验平台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部分功能,在原有基础上更改与新增了一些功能。

其实四川并不是第一批上线2.0的省份,陕西省、浙江省宁波市早在8月份就上线了,与四川同月上线的还有贵州、河北,10月份开始,其他省份也会陆续上线,比如已经发布升级通知的北京、甘肃、安徽等。

那么新平台上线后,我们如何顺利完成发票抵扣勾选?小编以四川省为例,给大家说说流程,还没上线的省份的朋友可以先了解一下,因为你们马上也要上线了。

第一步、打开四川省税务局网站,在网站右侧可以看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按钮,点击进入。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输入网址进入:https://fpdk.sichuan.chinatax.gov.cn/

第二步、盘一定要处于插入状态,首次操作按提示在页面上下载驱动和客户端,进入页面后输入密码,默认密码12345678

第三步、进入界面,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

第四步、通过各种条件对可勾选发票的进行筛选。

输入开票日期范围,可以把已经开具成你公司税号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查询出来。

新平台下增加了查询条件功能,如图所示,你可以按发票种类筛选,也可以按发票管理状态、发票状态筛选。

比如通过选择不同发票状态,就可以筛选出不同状态的发票。

已作废状态

已失控状态

已红冲状态

当然,你搜索出来的状态为已作废、已失控、已红冲的发票是没法勾选上的,前面方框是冻结了的,这些本身是不能勾选认证的。

第五步、我们现在要正式勾选抵扣,那么我们直接选择开票日期,其他选项都不动,为默认状态。

通过选择开票日期来查询发票,这里查询区间就是你可以勾选到的发票区间。

起始日:可以选择到勾选所属月1日之前360天的那天,比如勾选所属月是2023年9月,那可以选到距离9月1日之前360天也就是2023年9月6日。如上图所示。

终止日:可以选择勾选所属月的最后一天,比如勾选所属月是2023年9月就可以选择到2023年9月30日。

这就出现一个事情,如果一张2023年9月10日的发票,按照自然月来算,在2023年9月5日就已经超过360天认证期,如果你10月1日去大厅或者扫描认证,就会提示你超过认证期间。但是在勾选这里,还可以勾选确认的。

选择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

确认即可。

勾选提交后,我们可以随时进行统计查询,看看我们勾选了多少发票。

第六步、点击抵扣勾选-勾选统计进入

第七步、点击申请统计

统计结果如下:

注意:统计数据不代表就是抵扣数据,我们统计完成后还需要进行最后一步,确认签名。只有对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

第八步、确认签名,点击统计界面确认签名按钮。

还需要输入一次密码,这里密码和登录界面密码一致。

第九步、确认成功后,我们就可以进行纳税申报表填写了。也只有确认后才可以查询和下载明细表。

以上就是小编和大家分享的新平台下勾选抵扣的详细步骤,具体平台还有一些新功能,小编后面再慢慢和大家分享。

勾选抵扣是信息化办税的重大进步,纳税人多跑网络,少跑马路,足不出户就能办结税事,要知道在这之前,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么跑税务局,要么就是购买昂贵的扫描仪进行远程扫描认证,肯定都没有现在的勾选方便。

勾选还有一些特别注意事项,大家也要务必关注。

勾选特别注意事项

1、申请统计后,系统会锁定勾选,如果你再勾选,系统会提示

这个时候,你可以先撤销统计,再进行勾选。

具体直接点击统计界面的撤销统计按钮即可。

2、你都可以多次撤销统计,不是说申请统计后就不能再勾选了,确认签名后未申报前还可以撤销重来的。

签名确认后需要重来,同样还是取消统计即可。

3、现在再怎么你也需要用平台了,以前很多人总是喜欢去大厅或者自助机扫描,但是现在你通过扫描认证的,最后还是需要登录平台签名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也就是从2023年3月1日起,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之前一直是按照信用等级逐步放开的,具体如图:

当然你还是可以去大厅扫描认证,但是新平台上线后,哪怕你是通过扫描认证的,最后还是需要登录平台签名确认。

4、为什么发票类型只有这三种?

因为目前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这三种增值税发票可以采用勾选确认方式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或未纳入并向税务局申请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后已经使用新系统的也可以。

凭证样式:

开具方式: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具体如下图。

抵扣方式:扫描认证抵扣或勾选确认

申报表填写栏次:附表二,第2、35栏

认证期限: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适用范围:机动车销售行业

凭证样式:

开具方式: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抵扣方式:扫描认证抵扣或勾选确认

申报表填写栏次:附表二,第2、35栏

认证期限: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适用范围:2023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凭证样式:

开具方式: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抵扣方式:勾选确认

申报表填写栏次:附表二,第2、35栏

认证期限: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5、拿着纸质发票,却在平台上查不到电子数据,什么原因?

第一种可能、开票方离线开票,发票数据未上传至税务局

如果是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这张发票你去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也查不到。

因为它的信息并未及时上传到税务服务器,我们都知道开票系统有个离线开票功能,也就是在未正常连接网络时候,税务局也给了一个离线开票的金额,这个你可以在你开票系统就可以查。

如果这里还有剩余限额,那么开票系统在没有网络链接的状态下也可以开具出发票,但是发票信息查询时候的状态是未上报,直到网络通畅后会自动上传或手动上传。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小编建议等等,等销售方网络通畅或者上传了发票后自然就能勾选到了。当然,如果你等不及,可以拿到大厅去扫描认证。

第二种可能、发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错误。

很多企业,费用报销岗位和税务岗位是分离的,费用报销岗位在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候如果不小心,把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开错的发票传递到税务岗位。

那么出现的情况就是,税务岗位处理勾选时候也会找不到,或者说纳税号没开错,其他地方有瑕疵,勾选系统有该发票,最后其实也不得不退回。往往这个时候距离报销也有一段时间,所以必然多出来一些不必要沟通成本。

比如,下图这张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少了一个1,平时报销时候不注意还真不容易发现,这种情况在勾选系统肯定无法找到这张发票的,因为勾选系统是以纳税人识别号的维度给你显示发票。

这种发票发现只能退回重开,所以在日常报销前端一定要认真审核发票票面相关信息,避免报销后又出现无法勾选认证,或者说抵扣方面有瑕疵的问题,增加纳税风险。

6、平台无缘无故冒出来一些不知道的发票要不要勾选?

自从有了勾选系统,税务会计对单位发生经营性成本、费用就更了如指掌了。每次一打开勾选系统,就会弹出一大堆发票,有采购成本的,有费用的。

对于一个单位资深老会计,一看供应商名称就知道那些采购还没入账,那些费用还没报销。

然后一到月底,就直接截图发给各部门,让他们赶紧清查。你还别说,这个效率,这效果远超解放前啊。当然开普通发票的就没办法看到了,但是至少大部分都能及时查询到。

业务人员经常会说,你们财务神啊,我都忘记我这个费用了,你们给我们安了监视器啊?其实不是会计给你安监视器,是税务局给你安了监视器,以税号为维度,我们的一举一动可都在人家税务局的监控范围呢。

所以,你们千万不要给我买假发票来报销,到时候戳破了大家脸面过不去。

可是,可是总有这些悬疑票出现。

这些票你问了一圈都没人认领,眼看着要过期。

基本是什么酒店的发票,还有某东,某宝的发票。

其实好多就是员工自己出去个人消费开的公司税号的发票,你比如这国庆节,很多员工自驾出去,自己车辆的etc,也开单位的发票,它也会出现在平台上。

但是它本身又不需要报销,所以呢就滞留在勾选系统了。

对于这类发票,个人建议就不用管了,有些人担心滞留票问题,其实这种滞留也是正常的,大可不必担心。

现在开专票销售方只要你提供开票信息就会开,你也管不了别人用你公司的信息让销售方开具发票。不过还是建议通知一下员工,如果是个人消费就不要用公司开票信息开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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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上海增值税抵扣

2023年3月,奥密克戎病毒突袭申城,时至今日,疫情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帮助更多企业,共克时艰,律新社邀请道达律师团队推出疫情期间企业法律问题系列问答,以期助力企业解决在疫情期间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

疫情期间,部分企业不仅展业困难,同时承担着高昂的人力、场地等成本,不少企业已出现经营资金短缺的局面。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4号公告》),旨在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中符合条件企业留抵增值税税额。根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2023年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层面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最新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7号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前申请留抵退税。

本文凭借可视化方式,以问答与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系统解读此次退税政策、实操问题与相关注意点,以期帮助符合政策要求的广大企业合法合规地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有需要的企业可以收藏后作为工具表对照使用。

注1:留抵退税,是指对现在尚未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按照规定的比例予以提前退还。

01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本次留抵增值税退税政策?

解读 结合部分企业客户的实操经验,大部分小微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都可以享受本次留抵退税政策。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后台如实输入企业的财务数据或其他企业资料,系统会协助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退税主体要求。

注2:根据《14号公告》,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注3:关于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可参照《上海疫情之下,企业减租十问十答(上篇)|疫情公益系列问答》中q4的表格。

02

我公司属于小微企业为何仍无法申请退税?

解读 企业除了需要符合上述q1中所提及的范围,还需要满足以上四大条件方可申请退回增值税留抵税额。

p.s.:企业遵纪守法,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前提哦~

03

申请退税前,有哪些潜在风险需要注意?

解读 根据道达团队的实操经验,申请退税前,企业应排查以上三大风险点。通过自纠自查,若发现偷逃漏税隐患,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恶化。

04

本次留抵退税,为何需要区分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解读 考虑到一次性退还企业全部留抵税额国家财政难以支持,因此,为减少国家财政压力,以2023年3月31日为标准区分增量和存量留抵税额,退还时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后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后,存量留抵税额清零,增量留抵税额重新计算。

p.s.:厘清区别和退还顺位即可~

05

为什么企业账面留抵税额无法全额退回?

解读 受到进项构成比例影响,部分企业若存在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部分、农产品收购进项税留抵、国内旅客运输发票进项留抵的税额,或上述“进项构成比例”分子部分的留抵税额较低,则企业存在留抵税额无法全额退回的情况。

p.s.:部分留抵的税额无法享受留抵退税的政策原理在于:这部分留抵税额,由于交易上家无相应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国家并未收到相应增值税款,故不存在退税的基础。

06

企业何时可以开始申请退税?

解读 不同类型的企业申请退税时间详见上表。

根据《17号公告》,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可以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申请退还;

根据《17号公告》和《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3年6月30日前,企业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提示的是:

部分地区税务部门贯彻本次政策效率较高,具体以当地税务口径为准;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办理完毕后,再办理留抵退税的申报;

各个节点的集中办理并不是说“过期不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以上节点后仍能按规定申请退税享受红利。

p.s.:早退总比晚退好^^

07

因上海疫情,财务人员均在家远程工作,是否也可申请退税?

解读 本次退税采用线上申请+线下申请相结合,若企业相关人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亦可在家就能完成申请。具体申请方式、所需材料及办理期限详见上图。

p.s.:远程线上也可办理,不耽误!

08

为何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不能同时适用?

解读 留抵退税,本质上是国家为纳税人提供的无息贷款,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在纳税人产生销项税额后,考虑到已无留抵税额,先前退回的留抵税额实际需要“全额返还”。

而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退)政策实质上是税收减免,两者有本质的区别。若同时适用,则企业实质上获得了“双重优惠”

p.s.:同志们,咱可不能太贪心$

09

收到留抵退税款后,我们能申请注销企业吗?

解读 如q8所述,本次留抵退税政策实质是国家的“无息贷款”,意在解决企业资金流动性问题,推动企业继续生产并将产品或服务最终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完成产品或服务最终的增值使命并将环环相扣的增值税额转嫁至终端消费者。

若企业收到退税款后即着手注销,应注意依法依规完成注销清算流程,企业账面如有实物资产应依法变卖或作价分配给股东,应按增值税相关规定完税(可能涉及增值税或所得税纳税义务)。

未依法依规完成注销清算流程的投资者,不仅可能面临税务稽查风险,亦存在被外部债权人刺破公司面纱,要求企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p.s.:要注销也得把债权债务“捋清楚”。

10

企业的主营业务已是夕阳产业,能否将退税款转至关联企业作为经营性资金吗?

解读 原则上,国家推行留抵退税政策系出于纾困企业的初衷,企业收到退税款后可用于企业经营使用,若将退税款对外出借,需要考虑如上三类风险。

落实本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今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推进退税政策,旨在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同时,国家此次退税力度之大、规模之巨,税务主管部门也着重强调,针对退税过程中发现的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将秉持“坚决打击、严惩不贷”的原则予以处理。

鉴于增值税留抵税额形成的周期较长,关系到的历史交易及凭证资料比较复杂,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精准理解此次留抵退税政策,诚信合法地申请退税。在相关操作过程中,如遇有税务或者法律的疑难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税务团队或者律师团队,避免潜在的退税风险。

来源丨道达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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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增值税票抵扣联遗失怎么办

学会计,认准会计网

版权声明:以下内容由会计网原创首发,作者:会计网老师,转载请务必留言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来源,违者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谢谢!

税前扣除

q:收据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但如果是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未办理税务登记)写的收款凭证(我理解就是收据),可以扣除,对吧?

a:

可以,只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8号的规定。

小微企业

q: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季度开票收入未达9万享受小微企业免税吗?

a:享受。但如果开了专票,专票是不享受的。

加计扣除

q:1.我城区有一套房,我工作在郊县,一周回去一次,租房的租金可以加计扣除不?

2.我的房子没有贷款,但是装修贷款了,这个可以加计扣除不?

a:以上2问都不享受加计扣除。

费用列支

q:关于无票费用列支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及相关文件

a: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发票丢失

q:遗失要作废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怎么办?

a:如果抵扣了就不能再作废了,如果是当月遗失的当月的票也没有抵扣,那用记账联的来打印作废。

个税缴纳

q: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车辆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a:按财产租赁收入缴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不超4000的扣除800后缴税,超过4000的,准予扣除20%后缴税。

实物返利

q:请问实物返利怎么开票和账务处理?

a:对于销售方来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事实细则》第四条第八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假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实物返利时的销售方会计处理如下:

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的计税依据:计提时,有售价,按售价计提;无售价,按税法规定计税价格计提。

所得税:视同销售,因财务上已确认了销售费用,可不予重复确认收入。

对于购入方来说,依据国税发[1997]167号中的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收到发票认证后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社保缴纳

q:如果企业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兼职(在别的企业已交社保)另外一个是法人(按灵活就业自己交社保)这样的企业也要交社保吗?

a:首先根据国家劳动法律规定理顺劳动关系,然后根据规定纳税申报、缴纳社保。

其次你说的情况,无论法人代表还是兼职的员工,对其公司来说都是提供劳务服务,应按劳务报酬处理,不需再交纳公司职工劳动关系的社保。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有不正确之处欢迎大家讨论 请提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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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增值税抵扣期限

2023年9月起,增值税又有哪些新改动?现行的最新税率表是多少?进项税如何正确抵扣?今天起,这是最新的知识点!

01

6%→免税,3%→免税!

全了!2023年增值税优惠!

1、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重点:

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7、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

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8、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02

2023年抵扣攻略

除了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外,以下凭证类型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自2023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报抵扣?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报抵扣?

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2)、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3)、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03

常见支出如何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

办公用品、水电费、饮用桶装水、宣传费、电信费、物业费……你知道这些常见支出,可以抵扣多少增值税进项税额吗?税率多少?

【第15篇】房租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进入2023年,新个税法实施,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了。对于在外工作租房的年轻人来说,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是适用最广泛又最实用的一项。根据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

但谁料到,这件好事,却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也引发了推涨房租的担忧。

△资料图/视觉中国

租金抵扣个税被房东威胁涨房租

根据新规,在北京租房的小张可以税前扣除1500元,但房东知道这个消息后,却给小张泼了一盆冷水,“如果你申报租金扣除,税务局找我收税的话,我会把钱加到房租上,目前房租是不含税的价格。”

△资料图/视觉中国

小张的遭遇并非个例。很多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自己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被征税为由,规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进行扣除就要租客退房。

一边是个税可能抵扣几十块,另一边是房租可能上涨几百块,权衡之下,很多租客为了避免与房东闹僵而被扫地出门,被迫选择不再申报租金支出扣除,无法享受到国家发放的个税减税红包。

△资料图/视觉中国

自如客们申报扣除也遭遇困扰

对于租住自如的租客来说,他们想享受租金个税抵扣,也遭遇了一番波折。

1月4日,媒体报道自如让租客申报个税房租抵扣时不填“组织”而填“房东个人”,自如管家的理由是:自如只是受业主委托代为管理,属于第三方,不是出租方。

分析称,这可以起到避税的作用。“这对于已经拥有200万租客,年租金收入超过10亿的自如而言,能省下一笔不菲的税费支出。”

不过,1月4日晚,自如表示,填报个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可选择“组织”,填写相应公司信息。自如客服表示,为了更加顺利地完成住房租金抵扣个税申报,租客可根据与自如签订的租赁合同,选择相应公司进行申报。

△资料图/视觉中国

有自如客抱怨:“本来我填了出租人是合同甲方自如,结果管家说应该填房主,费了半天劲改成房主,结果就在刚刚又告诉让改成自如。都啥时候了,还能改吗?你们是耍租客呢?”

个人出租住房纳税真的很高吗?

在近日刷屏的一篇文章中,有房东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房东去“开发票”。最终,租客通过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房东却要多纳税500元。

很多房主被网络文章提到的高额计税数字吓住了,更不愿意去配合租客申报住房租金扣除。

△资料图/视觉中国

那么,个人出租住房真的缴税很高吗?到底要缴多少税呢?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理事汪蔚青表示,很多地区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按一个较低的综合税率简易征收房租的税金。比如北京和上海,一般是按照房租的5%综合税率来征收。

也就是说,假如北京一个房东出租住房,每月房租收入3000元,按照5%综合征收税率,实际缴纳税款只有150元,纳税数额远没有网络文章中计算的那么高。

而且,据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特聘研究员杨默如表示,如果房东已经足额纳税了,就不存在增加税负的问题。

如何让租客顺利享受租金抵扣?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后续建议针对此类问题继续观察,若是房东不愿意配合租客抵扣税费,估计税务部门还需要提供一些比较简便的操作办法,即简化流程。同时后续租赁市场发展中机构类房源租赁会增多,这个可以回避房东不配合的尴尬。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建议,可考虑与正在推进的房地产税立法进行衔接,比如同样征收房地产税,个人房东出租房屋如果去备案和缴税的话,可以酌情让他们少交一点,要给予一些优惠措施,鼓励这些房东愿意去租赁合同备案,但这是一个很慢的推进过程。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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