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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增值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12 20:05:01 热度:3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规模增值税

【第1篇】小规模增值税

一、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四)发票管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四、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五、有关问题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此政策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三)2023年4月,我以个人名义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我未办理过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请问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您作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3年4月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四)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6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款?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超过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万元×1%=0.6万元。

(六)我公司为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取得的全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不能就全部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2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5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二季度取得的建筑服务预收款,无需预缴增值税。

(八)我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在北京、河北两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年销售收入不会超过500万元,请问4月份开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在河北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你公司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九)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一处厂房需要对外出售,该厂房的所在地与我公司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请问,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售该厂房是否仍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厂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十)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住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你公司向非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按照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一)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请问,我公司在4月份收到的预收款,是否需要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十二)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小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为销售货物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预计2023年4月份取得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销售额,因下游企业抵扣的需求,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销售收入尚未开具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部分放弃免税,仅就开具专用发票的30万元缴纳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应适用何种征收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你公司选择放弃免税、对30万元部分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为:30万元×3%=0.9万元;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三)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2023年4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30万元,按规定可以享受2023年新出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客户要求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用于入账,请问我公司若要享受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因此,你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销售货物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若你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你公司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不选择3%、1%、0等征收率。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有一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的收入,已经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但由于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被购买方拒收,请问是否可以重新开票?

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按照1%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购入农产品的渠道中包括了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我公司需要计算抵扣购进的农产品,应取得何种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十六)我公司是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当如何开具机动车发票?

答:批发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按照《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方需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购买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十七)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十八)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40万元左右,未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十九)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6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第2篇】小规模增值税地税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究竟是按3%还是5%纳税?

疑问

上个月公司出租了一间办公室,自己开具了租金项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征收率开具的3%,但是税务局说是适用征收率错误,应该按照5%纳税,我们可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啊,到底是按照3%还是5%?

回复

由于你公司出租的属于营改增之前的房产,开票适用的征收率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适用5%,但不能按照3%。

提醒

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参考

政策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2: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财税第47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公告《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3篇】202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南

202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已经发布,202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情景一:适用销售总额按月<=10万/按季<=3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

例如: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取得收入,开具发票情况为:未开票收入为10万元,开具享受减征优惠减按1%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万元,开具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

填表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额合计收入为:10+10+5=25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20万(未开票收入1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10万元)。

1.点击第1栏次,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填入征收率为3%的对应栏次及第2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20万填入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温馨提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企业将享受免征的增值税销售额填入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将享受免征的增值税销售额填入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 主表填写完整后,点击【主附表树】,选择“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进入附加税费表,系统自动计算附加税费情况,纳税人核实附加税费计税依据及税(费)额数据。

3. 再次点击【主附表树】“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回到主表,点击【申报】,完成申报。若申报数据产生税额,系统提示“是否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选择“是”直接跳转缴纳,也可使用【税费缴纳】功能进行缴纳。

情景二:适用销售总额按月>10万/按季>3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

例如:某按季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取得收入,开具发票情况为:未开票收入为10万元,开具享受减征优惠减按1%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万元,开具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万元。

填表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3%销售额合计收入为:10+10+30=50万元,超过30万元,其中其他发票增值税的销售额合计为20万元(未开票收入1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10万元)。

1. 点击第1栏次,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万元填入征收率为3%的对应栏次及第2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其他增值税发票销售额20万元填入征收率为1%的对应栏次及第3栏“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点击【主附表树】,选择“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系统会将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带入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3. 点击【主附表树】,选择“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进入附加税费表,系统会自动计算附加税费情况,纳税人核实附加税费计税依据及税(费)额数据。

4. 再次点击【主附表树】“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回到主表,点击【申报】,完成申报。若申报数据产生税额,系统提示“是否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选择“是”直接跳转缴纳,也可使用【税费缴纳】功能进行缴纳。

【第4篇】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何申报?4月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季报的时间,是否要进行价税分离呢?下面是详细的操作方法!包含了4月新政下小规模开票问题及纳税申报问题!不清楚的财务人员,详细内容见下文!

4月份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1、发票如何开具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如何填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部分表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案例:

4月新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和纳税申报表的其他热点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填写说明

上述就是今天汇总的有关4月新政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表填写的内容了,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季度报税时,工作一切顺利。

【第5篇】增值税小规模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之后,点击申报缴纳。

2、进入缴纳申报界面后,点击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后面的填写申报表。

3、进入申报表界面,开始填写报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收入填写在:第10行或者第11行。第10行是企业填写,第11号是个体户填写,第九行为两者的合计。

4、填写好免税收入之后,再填写免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填写在:第18行或者第19行。第18行是企业填写,第19行是个体户填写。第17行为两者的合计

5、填写好收入和免税额之后,最后,填写应该缴纳的税金。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最后应缴纳的税金应该为零,所以在报表的第20行、第22行填写零就可以了。

6、填写好数据之后,还需要填写表尾。在表尾的是否自行申报处选择是或者否,选择是,代表的是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申报。选择是否自行申报之后,再填写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号。

7、最后再核对申报表,包括金额及表尾填写的数据。核对无误之后,点击申报。点击申报之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就申报成功了。

增值税申报比对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94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执行时间由2023年3月1日调整为2023年5月1日。所以,最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在原有的申报流程基础上增加申报比对监控,财税朋友们可要注意啊。

小规模纳税人加入申报比对后的申报顺序,总体上是类似于一般纳税人申报顺序,须先抄报再申报。符合上述范围内的纳税人在申报时,须先将税控设备开票数据上传抄报,再进行申报,若未抄报税则不能提交申报数据。同时,申报系统也新增了逻辑校验关系,请在申报时如实填写,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完成申报。若经反复确认系统仍有异常提示,为确保如期申报,可选择通过“强制申报”功能完成申报。如有其他问题,可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第6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报税依据

我们知道,企业利润高的同时也会带来高额的税负,高达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东分红税,使得老板本该赚到手的钱减少了将近一半。虽然说作为纳税人,就需要承担自己的纳税责任和纳税义务,但让这么多钱白白流走,也是会心疼的。

其实现在很多经济发展缓慢的地区,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小企业来说,最优的则是注册个体户到税收优惠园区,在园区内纳税,既不会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又能享受较低的税率。一、个体户优惠政策介绍

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在税收优惠园区内可以申请定率征收,一般小规模纳税人的规模小,企业账目账本不健全,税务难以核算清楚企业的成本,就可以采取定率征收,核定个体户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同时对于个体工商户的进项票和成本票没有硬性的要求,按照主管税务核定的税率缴税即可,综合税率可低至2%-3%。

个体户的优点:

①可以开发票给原公司进行抵扣,非常适合解决企业缺成本发票带来的各种问题。

②个体户只需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即可,没有25%企业所得税和20%分红税。

③申请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后,最终综合税率低至2%-3%。

④税后利润可以直接转入私卡自由支配。

⑤个体户申请注册、经营维护、注销等流程便捷。

二、个体户如何筹划企业所得税?

假如企业有成本发票无法取到,导致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高,通过在园区注册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通过正常业务的方式走出,可以合理取得成本发票,降低企业所得税。

注册个体户以后,就可以改变公司原来的交易方式,转包业务给税收优惠园区的个体户去承接业务,如果开500万以内增值税普票,免增值税、附加税,综合税率低至2%-3%,仅需缴纳少额税费,完税后就可以自由支配账户资金,大大减少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压力。

三、个体户如何筹划股东分红税?

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采用自然人直接持股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意味着分红时需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减轻这部分的税负,老板或者股东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体户申请定率征收,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那么就只要按照2%-3%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税费明显降低。

而且个体户税后利润可以直接转入老板或者股东私卡自由支配,从而免去了转私的风险。

综上,利用个体户定率征收优惠是目前比较合理的小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你学会了么?

【第7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申报标准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

适用情形:

(1)申报增值税,则月不含税销售额(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

(2)申报增值税,则季不含税销售额(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

1、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温馨提示:增值税申报表零申报即可。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也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则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2、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未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金额是74600元,不含税销售额是73861.4元,且2023年1季度无不动产销售额,则2023年1季度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74600元,不含税销售额是73861.4元,且2023年1季度无不动产销售额,则2023年1季度缴纳增值税=74600-73861.4=738.6元。

温馨提示: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进项税额才能抵扣。

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4、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321227元,不含税销售额是318046.54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金额是95700元,不含税销售额是94752.48元;2023年1季度无不动产销售额,则2023年1季度缴纳增值税=321227-318046.54=3180.46元。

温馨提示:只是针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二、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超过45万元

适用情形:

(1)申报增值税,则对月不含税销售额(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超过15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2)按申报增值税,则对季不含税销售额(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超过45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

例如:某企业2023年1季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840000元,不含税销售额是831683.16元,且2023年1季度无不动产销售额,则2023年1季度缴纳增值税=840000-831683.16=8316.84元。增值税申报表如下:

【第8篇】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免征增值税,按3%实缴?情况是否属实?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免征增值税,按3%实缴增值税情况是否属实?

《企税家》专注于税务筹划,您的贴身节税专家,合规合法节税!

2023年刚刚到来,各方势力都在看国家税务局动态,为什么,在2023年3月,我国税务局颁布公告,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增值税征收增值税,在2023年4月,我国税务局新颁布公告,1%增值税恢复至3%,但不开增值税专票不缴纳增值税。

一系列的政策变动,使得每年年初,各个部门对于税务局的新政策过于关注。去年2023年,很多小规模企业都享受了免增值税的政策,不开增值税专票,则免3%的增值税,不管对于谁来说,都是很优惠的,只是说,转移了税负在支付方公司。

那么问题就来了,2023年对于增值税的政策,是怎么一个变动呢?

目前,一月四号止,国家税务局官网还没有任何消息,那么,对于一些朋友圈营销号说的恢复3%的增值税情况是否属实,我们还得打一个问号“?”,那么,为什么说会恢复3%增值税呢?

一方面,3%的增值税本来就是小规模企业的正常的增值税征收率,之前都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很多小规模企业纷纷倒闭,国家为了扶持小规模企业才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在全国也都放开了,那么恢复3%增值税征收率也属于正常;

另一方面,国家因为疫情,很多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税收太少,国家要征税,并且,很多违规平台利用国家税收政策漏洞,虚开发票,导致国家税款损失,为了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国家要求小规模企业实缴3%的增值税也合情合理。

不管是那种情况,我们都要以国家税务局官网为准,只要没出公告,小规模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就先别急着开票,一旦后面出公告需要说实缴3%增值税,那么还不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开增值税专票划得来。

国家暂未出公告,一切静待佳音!!!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企税家》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了解~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分录

我们都知道纳税人分为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两种,这两个纳税人针对增值税的时候是什么情况呢?最近有好多小伙伴咨询,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下!

小规模纳税人计提增值税会计分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计征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计税销售额*3%

计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如销售货物取得103元现金时 借现金10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

在月底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此月初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分录如下:

1、发生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进固定资产/物料时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减去进项的差额)

4、计提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提增值税会计分录今天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3%,跟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其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更多相关财务资讯,可以关注更新哦!

【第10篇】小规模增值税计提会计分录

导读:小规模计提增值税分录怎么写?很多会计新手都在会计学堂的官网上咨询过这个问题,大部分人都认为这个问题涉及到的知识点很复杂,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加顺利的理解,小编将在下文中给出一些建议。

小规模计提增值税分录怎么写?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用销项减去进项的方式计算缴纳税金.在计算税金时,用销售收入乘以核定的税率来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售实现收入时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计提附加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小规模公司减免税款会计分录

答:增值税减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2023年国税总局公布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就及时跟进,颁布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该规定明确指出: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因此,减免增值税分录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第11篇】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最新政策,增值税按1%税率征收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最新政策,增值税按1%税率征收。因疫情原因,导致很多小微企业倒闭,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从而出具了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免征政策,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目前已经到了2023年,因此很多人都比较关注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减免政策,直到2023年1月9日,税务官网发布公告,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或等于10万的,免征增值税,月开票超过10万的,无论是开专票还是普票,增值税都按照1%税率征收。

增值税由原本的3%降至1%,对于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说到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地区也有出具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来入驻,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例如最近几年比较火的“核定征收”“财政扶持”“自然人代开”等税收优惠政策。

核定征收:主要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丶个体工商户,注册在税收园区,以0.5%—1%的税率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年开票限额500万,因为是享受核定征收,因此不需要有进项成本发票,如果增值税按照1%征收,附加税为0.06%,个人独资企业丶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总税率也就1.56%—2.06%。

财政扶持:主要针对于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注册在税收园区,在园区进行纳税,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扶持奖励地方留存的50%—80%,扶持奖励比例根据公司纳税量而定,

自然人代开:主要针对于个人给公司开发票,在税收园区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享受核定征收,0.9%税率核定个税,增值税1%,附加税0.06%,总税率1.96%,代开100万发票,只需要缴纳1.96万的税。自然人代开没有区域限制,每位自然人年或单次,代开发票限额500万,开票品目基本不限制,发票开出后有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付款方不用再代扣代缴,发票备注栏也不会显示“个税由付款方代扣代缴”等字样,代开人也不用担心后期汇算清缴再补缴个税。

【第12篇】建筑企业小规模增值税税率

建筑企业增值税率和征收率

目前国家税务对于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公司税率从2023年营改增的时候,是11%,然后经过两次降低税率,2023年4月1日,税率降为了9%。而这个9%也仅仅是限于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公司还有提供其他的服务的话,税率另外进行计算。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为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为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税率为3%。

9%税率,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

(1)建筑服务是指1、销售一般货物,加工、维修、动产租赁和进口相应的货物适用13%的税率

比如,在建筑工程当中涉及到采购水泥,钢材 木材,租赁机械设备等。

(2) 涉及到现代服务,鉴定服务的,那么适用的税率为6%。

在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会涉及到一些前期的服务,比如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监理 工程检查和工程监测服务,这些服务要特别注意其所属行业,现在开票的时候,商品和服务码会对应体现在打印的发票上,要相互匹配的上。

比如:工程设计,是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作,现在开票应该是*设计服务*工程设计,适用于现代设计的6%税率。

比较特殊的就是在税务机关进行预缴款时,可能会用到2%的征收率

(3) 涉及到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那么适用征收率为3%。这个3%不是税率,而是征收率。

此外,如果一般纳税人申请了简易征收,那么也是适用3%的征收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了简易征收,那么进项就不能再抵扣。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砼,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于简易计税法。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简易征收是针对某一项的,有的项目适用简易计税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有的不符合,采用一般计税,但是对于相同项目不能同时采用两个计税方式,对于简易征收,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能改变,所以企业应该合理选择。

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中标一个合同价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其中需要自行采购建筑材料,和进行设备租赁,向一般纳税人买进材料和设备租赁金额为600万,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材料50万元,该公司是为一般纳税人,那么该公司涉及的税率有:

建筑业的销项税,税率为9% 1000*9%=90万

从一般纳税人出采购材料和租赁机械设备为进项税为13% 600*13%=78万

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材料的进项税为3% 50*3%=1.5万

增值税=90-78-1.5=10.5万

那么这边就涉及到13% 9% 3%税率

如果建安企业即销售设备,又提供建安劳务,这时候就涉及到13%和9% 或者是简易的3%的征收率,这时候看企业是否分开核算,或者是企业性质。

【第13篇】小规模增值税报表填写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73850/content.html

“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

现在大家可能觉得说这个还有点早,4月开始,小规模基本都是季度申报,最近的一次申报也是要7月份,到时才会遇到这个问题。

但是7月份是季度+月度的大申报期,且有新政策一堆,目前已知的就有印花税法实施、扩大留抵退税行业范围、全电发票等等,到时候肯定忙成鬼。不如趁着6月相对空闲点,大家也有时间看,先了解一下!!

填写申报表如下:

no.1

情形一:月销售额不超15万元(季度不超45万元)的:

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无需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如果您是企业,则填写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则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no.2

情形二: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超过45万元)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免税销售额应全部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

同时,在增值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为“01045308”,再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

特别注意:以上所说的免税销售额均指符合免税的3%征收率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不包括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专票开1块钱也是要正常填在第2和第1行正常报税。这里开具专票的销售额仅用来计算总销售额是否超过月15万或者季45万,如果有专有普就加起来看销售额是否超过15、45万,以便确定免税部分销售额填在10和11行,还是填在12行。

*如果还有5点的普票,那同样看总销售额,不满45万填正常免税10或11栏。如果超过45万正常填报5点部分普票3栏和1栏,免税部分填12栏。

*以上内容仅个人理解,不一定完全准确,仅做参考使用!具体以官方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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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小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今天带你了解:享受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第15篇】再次解析小规模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万/月,30万/月以内免增值税,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答:不含税。

2…开专票是否占据免税额度?

答:占据。免税不专票,专票不免税。免税不能跟专票挂钩。(按说500之内,小于120的应该是免税,剩下的380无论是开3%或者是开1%都要交税,但是有的地方在执行时,比较强势,要求你开专票就全额开,不给你分两段)

3…不含税销售额计算方法是含税销售额÷(1+3%)还是含税销售额额÷(1+1%)?

有两种减税方式:

(1)依照3%征收率减按1%,应该是:

含税销售额额÷(1+3%)再×1%

(2)减按1%的,应该是:

含税销售额额÷(1+1%)再×1%

4…自然人能享受10万/月,30万/季免税政策吗?

(1)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全额免增值税,自然人也免,现在不可以了。因为自然人属于“期间纳税”,现在有两种缴税方式:

1是按次,每次500元。

2是做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享受10万/月,30万/季。有的地方连临时的也不给登,那就必须注册个体户。国家希望这些自然人都成为有规矩的纳税人。

(2)唯一的例外:自然人按次纳税,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也可以享受这个政策,120分摊到每个月,小于10,可以免。

案例:

我有两套房子,第一个月收120万,第二个月收120万,能享受吗?

答:可以。

虽然合计是240,因为按次纳税,不是按期间纳税,仍然可以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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