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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16 11:01:05 热度:6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会计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会计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会计

【第1篇】增值税会计

增值税是什么?相信每一个会计人都把增值税的定义背烂了,天天嘴上“增值税专票”“增值税普票”的念叨,可是,念叨了这么久,你真的有了解增值税到底是什么吗?下面小编来为大家梳理一下增值税的相关内容,让你轻松搞懂增值税!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征收范围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或修配劳务

(3)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4)进口货物

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计算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适用范围

①小规模纳税人

②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符合规定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不动产或者无形资产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购进农产品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3)货物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月末按合同协议暂估入账

(4)冲销暂估入账,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认证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注意】下月初冲销暂估入账金额

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

取得的增值税一律不允许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1)购进货物、应税行为或应税服务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应税服务、应税行为

①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②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③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第2篇】免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一、增值税退(免)税相关税收政策及会计处理规定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对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执行增值税退(免)税税收措施。

即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也可以理解为对应征收增值税的上述应税行为实行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其从税法上理解有两层含义:一是对出口环节生产或销售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部分免征增值税;二是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进行退付。

2.在上述政策前提下,通常按企业性质分为如下两类具体执行办法:

(1)“免、抵、退”税办法: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与视同自产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的74家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2)“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即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3.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精神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二、实务案例分析与账务处理

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案例

a公司为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退税税率为10%。2023年7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5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58.5万元通过认证。当月实耗法计算的免税原材料价格为110万元。上月末留抵税款5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790万元,收款648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fob)折合人民币236万元。则a公司当期“免、抵、退”税额及相关账务处理对应分析如表1。

需要提请读者关注的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表示在上例中,当确定当期的免抵税额为5.58万元时,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税(费)申报工作(假定该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借:税金及附加0.5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39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0.17万元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含直接贸易货物及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税服务案例

b进出口贸易公司2023年6月出口英国某布品2万米,采购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人民币24元/米,计税金额人民币48万元,出口销售额(fob)折合人民币80万元,该布品退税税率为13%。则b公司该出口业务增值税相关政策运用及相应账务处理分析如表2。

注:若该外贸企业出口的产品为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则相关原材料采购及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的金额即为该出口业务可退增值税额。

分析过程:由于b公司为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因此按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其出口货物采取免征增值税,且对应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即执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

3.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境外承租人出租货物案例

c融资租赁公司于2023年9月根据合同约定将一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新加坡的y公司使用。融资租赁公司购进该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人民币279万元。该设备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则c公司该出口业务增值税相关政策运用及相应账务处理分析如表3(假定当月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应确认的融资租赁收入为12万元)。

根据现行增值税相关政策的规定:融资租赁出租方将货物融资租赁给境外承租方(含将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租赁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向融资租赁出租方退还其购进租赁货物所含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当外贸企业出口的商品及融资租赁业务出口的货品的退税率与其采购时的征税率之间存在差异时,相应计算出的差额税款应计入出口业务成本,此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征退税差额以进项税额转出计入营业成本的方式是趋同的,财务处理方式参考前述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业务的处理,此处不赘述。

三、实务中值得关注与探讨的问题

在上述各案例的账务处理中,笔者认为有一个值得关注与探讨的问题,即在账务处理上企业出口业务收入的确认金额应该从哪里取数?是fob还是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

根据原财商字〔1995〕620号规定,企业出口的销售收入一律按照离岸价(即fob)作为标准。如果出口合同规定不以离岸价为准,则在出口商品离岸后由支付的运费、保险费、佣金冲减出口销售收入。但是这则规定已经废除了。此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制定并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其中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即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这仅为从税务口径明确的“免、抵、退”税计算基数,并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出口企业出口业务收入确认金额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的交易成交价为fob,则无税会收入确认差别(假定税务机关无核定差异),但若成交价为cif或cfr时,税务上仍以fob为准,而财务确认收入时也仍用fob吗?

时至今日,该问题在实务界一直存在不同看法,导致有些企业在账务处理上对出口收入按fob金额确认,而有些则按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成交金额来确认。按fob金额确认财务上收入的企业多是考虑到在退税申报时,直接按账面出口收入金额取数比较方便快捷,同时该金额与已申报到海关的离岸金额一致,不会产生财务收入与报关收入的差异,且该类企业通常认为cif及cfr中的运(保)费是由客户承担的,出口企业只是代收代付而已。还有些企业则沿用了原财商字〔1995〕620号规定的处理方式,即先按成交价确认收入,等运保费确定后再按实际发生额冲减收入。

对此,笔者认为,税务认可的出口发票上的fob金额或税务机关的核定金额是以税务视角联动出口退(免)税的执行为出发点的。这个出发点不应该影响企业进行账务处理时对《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遵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和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基于以上几点,从出口企业的出口业务本身出发,实务中遇到的情况往往为fob、cif及cfr三种成交价下均以货物装运港船上作为买卖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不同之处在于:以fob为成交价的情况下,出口企业不承担运输费用与保险费;cfr为成交价的情况下,出口企业不承担保险费,但承担运费;cif为成交价的情况下,出口企业需要承担运费与保险费。值得注意的是,实务中,即使是以cif及cfr为成交价,承运人与保险公司也并非由进口方指定,而是由出口企业自行选择其认为合适的承运人及保险公司并与其进行相关业务的商谈及服务费用的确定,且出口企业独立承担该等商谈过程中的风险和报酬,即使进口商最终无力支付交易价款,出口企业仍需承担向承运人及保险公司支付服务费的责任,运费发票及保险发票也开具给出口企业。这表明出口企业在物流及保险业务中,已实质上成为交易的一方,而非仅仅只起居间作用。由此,笔者认为,在cif及cfr出口贸易中(进口商指定承运人及保险公司并已商定好物流及保险合同各主要要素条款的除外),出口企业收取的交易金额总额及支付的运输与保险费用已完全符合前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30条及第33条规定,账务处理上应将合同交易全额确认为该出口业务的收入,并将实际发生的运输费及保险费计入销售费用中。

作者:汪雨露 袁慧敏,单位: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3篇】房地产增值税会计分录

答:全面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销售建筑服务,特定条件下需要预缴增值税。如: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再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案例分析

案例:假定a房地产开发公司甲项目(老项目、一般计税)于2023年6月1日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住房一套,收取款项111万元,6月份期末由“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金额为7万元(应交税费与增值税有关的科目设置如附表,暂不考虑其他业务)。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相关规定,a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7月份申报期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3万元(111÷1。11×3%)。如果企业不计提应预缴的税款,直接在7月份缴纳: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

贷:银行存款 3

这样做,会有两个小麻烦,一是在七月申报期内需要重新梳理、核对六月份预收房款的情况,然后计算并缴纳应预缴的增值税;二是在七月份缴纳六月应纳税款时,需要一并做这样的会计处理才行: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

银行存款 4

如果不做上述会计处理,直接按七月份“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期初余额申报缴纳增值税,会使预缴的增值税没能抵减应缴纳的增值税。

出现这两个麻烦,是因为在发生预缴义务时,未做预缴税款的“计提”处理。根据预缴增值税的规定,发生纳税义务(如销售建筑服务)或收到预收款(如预售房屋)时,纳税人负有预缴税款的义务,此时,应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负债,通过“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核算,由于该负债可以抵减未来应纳增值税款,所以,同时应当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来核算。于是,上面的案例中,在收到预收款111万元的当月(6月份),应进行这样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确认为资产)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确认为负债)

这样的会计处理后,6月份期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余额是贷方4万元(7-3),“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余额是贷方3万元。这样,在七月申报期内,无须核对上月预收房款情况,只需根据七月份期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余额情况,在申报期内缴纳税款即可: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

贷:银行存款 7

应预缴的税款做计提的会计处理,还有一个好处是:提醒纳税人按期预缴增值税。不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后果也很严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未按本办法规定预缴或缴纳税款的,由主管国税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纳税人未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务机关会处以少缴税款50%到五倍的罚款。如果没有少缴,但未按期预缴,则要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4篇】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营改增之后,在一定条件下,建筑业需要预缴增值税。那么关于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你了解多少呢?涉及到哪些政策规定呢?下面就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计税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那么应当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所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之后,根据2%的预征率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的办理。

由财会2023年22号文的相关规定可得,上面情况应当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这一科目。其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异地缴纳: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

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二、对于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而言,在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况下,其销售额为“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之后的余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之后,应当以3%的征收率对应纳税额进行计算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的办理。

根据2023年22号文的相关规定可得,以上所述情况,硬顶啊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这一科目。其账务处理如下:

异地缴纳: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注:纳税申报的时候,填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预缴的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计税时适用于简易方法计税的。其销售额就是“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之后的余额”。应纳税额应当按照3%征收率来计算。纳税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对税款预缴后,需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的办理。

根据财会2023年22号文的规定可知,上述情况应当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其账务处理如下:

异地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纳税申报的时候,对申报表21行'本期预缴税额'填写完成,抵减预缴的增值税。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5篇】代扣代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员工个人所得税,一般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该怎么做?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如何做账?这是财务必须掌握的一个专业知识点。来跟随悦报销小编一同看看吧!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做账?

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

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案例

a企业员工小王工资、薪金月收入是2700元,企业为其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那么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相关账务处理:

1、企业计提代付员工个人所得税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75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7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

2、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

贷:银行存款 50

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如何做账?

(1)收到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税手续费

(2)奖励个人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税手续费

贷:库存现金

个税返还即个税手续费返还,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于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企业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四个税种。

个人所得税减免怎么申请?

1、个人若是符合享受减免优惠规定的,则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之前,可向财务处提出减免个税申请,提供相应资料。

2、准备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提供的资料包括申请人本人签名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申请原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一些和申请减免项目直接有关的文件、证件复印件或者证书,其他相关资料。

3、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财务处会将相关信息在oa系统和财务处网站公开。

4、申请人在oa系统查看减免税备案完成的通知后,可持相关材料到财务处报销领款。

5、税务申报

原文:www.yuebaoxiao.com/newsinfo/1118791.html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的介绍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做账和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的注意事项提醒,希望能帮助大家,想要了解更多财务知识,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

【第6篇】会计利润包括增值税吗

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因为企业的增值税是属于价外税范畴,在企业经营上不会影响到利润,也不会在利润表中进行体现的.因此,小编老师认为企业利润表中并不会包含增值税以及增值税附加税的.关于增值税和利润表之间的相关介绍,小编老师都会在下述文章中进行阐述,希望你们来阅读学习.

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

不包含.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不在利润表中体现,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是不含销项税的,增值税只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核算.

税金及附加影响的是营业利润之前的损益,因此除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是不包含在内的.

而像车辆购置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等都不计入税金及附加,而是计入资产成本.

什么是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就是以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用于核算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阐述的相关介绍资料,学员们应该知道利润表中并不会包含增值税的,因此税金及附加同样是不会包含增值税的,更多相关的介绍资料小编老师都会在上文中进行介绍,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咨询,这里有专业的会计老师给你们解答的.

【第7篇】增值税会计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6)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7)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8)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9)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0)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①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例·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为一家生产性企业,该公司于2×18年6月购入一辆皮卡汽车交付给企业职工内部餐厅使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2万元。7月经税务机关认证。

6月购入

借:固定资产 6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02

贷:银行存款 7.02

7月经税务机关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02

借:固定资产 7.0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02

③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例·计算分析题】某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不动产作为行政办公场所,按固定资产核算。工业企业为购置该项不动产,共支付价款和相关税费8 000万元,其中增值税330万元。

取得不动产时:

借:固定资产 (8000-330)7 6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30×60%)198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30×40%)132

贷:银行存款 8 000

第二年允许抵扣剩余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2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32

④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⑤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⑥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

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将该税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

贷:应付账款【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按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按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第8篇】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会计分录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扣除有哪些方法?

核定扣除方法目前主要有下列三点:1、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按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核定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以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为扣除率。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扣除率为10%。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按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生产销售其他货物的,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计算与申报产生了一些影响,本文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两个文件,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计算与申报进行总结与举例说明。

【第9篇】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

.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①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银行存款

②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的金额】

【思考题】2×18年6月份,甲公司当月发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为2 618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合计为391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为2 789.5万元。6月30日,甲公司用银行存款交纳当月增值税税款100万元。甲公司有关应交增值税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当月应交增值税=2 618+391-2 789.5=219.50(万元)。

(2)6月30日,甲公司用银行存款交纳当月增值税税款1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3)6月30日,甲公司将尚未交纳的其余增值税税款119.50万元进行转账: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19.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9.5

(4)7月份,甲公司交纳6月份未交增值税119.50万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9.50

贷:银行存款 119.50

【第10篇】上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2016年12月3日新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终于浮出水面,最大的变化就是:“应交税费”科目的变化:

1、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所属的三级科目增加为10个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2、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现在为大家整理一下缴纳增值税的七种情况的账务处理:

情况一:小规模

纳税人缴纳上月增值税6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6万元

情况二: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境外费用106万元,并代扣代缴增值税6万元

借:管理费用 10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6万元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6万元

情况三:小规模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纳税人缴纳上期增值税30000元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万元

情况四: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若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到租金105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5万元

贷:预收账款 100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万元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情况五:一般纳税人缴纳当月增值税6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6万元

情况六:一般纳税人缴纳上月增值税60000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6万元

上月期末计提增值税6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万元

情况七: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300万元

如:2023年9月1日,济南万国花园取得预售许可证,当月全部售罄,取得预收账款1110万元。

预缴增值税:1110/1.11*3%=300万元。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万元

结转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万元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00万元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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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即征即退会计处理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投行实务观

(三)软件收入的具体产品和主要客户,软硬件收入如何划分,申报的软件收入与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匹配关系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数模混合soc芯片,集成嵌入式软件,软件部分随同芯片硬件一同销售。发行人的嵌入式软件主要包括快速充电配置软件、sw351x车载快速充电芯片管理软件、sw352x车载快速充电芯片管理软件、sw62xx快充移动电源芯片管理软件、sw60xx移动电源芯片管理软件和sw230x快充协议芯片管理软件等软件程序,均已取得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购买包含前述嵌入式软件芯片产品的客户即发行人软件收入的主要客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软件产品的界定及分类,发行人销售的嵌入在芯片中随其一并销售,并构成芯片组成部分的软件属于嵌入式软件产品。该通知对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规定如下:

(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发行人采用上述第③种计算方法,即采用组成计税价格方法确定机器设备等硬件产品销售金额,并据此计算软件产品销售额。根据芯片设计企业英集芯、中科蓝讯和芯海科技等公司的公开信息,其关于享受增值税退税嵌入式软件部分收入的计算原理与发行人一致。

随着营收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加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及软件产品备案,加强软件产品收入计算、开票、财务核算及增值税纳税申报等规范管理,开具销售发票时,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同时仅对符合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的产品申请退税。

报告期内,享受增值税退税的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收入与增值税即征即退匹配情况如下:

2023年1至3月,发行人销售商品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自2023年4月1日起,发行人销售商品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额与依据嵌入式芯片产品销售收入测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结果一致。

针对该问题,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如下:

查阅增值税即征即退额税收优惠文件,核查报告期内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通知书;

取得报告期各期享受增值税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明细,并分析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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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上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今天,我们来谈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什么时候需要用已交税金?

另一位朋友说他们是普通纳税人。他们通常在这方面纳税。具体分录是

借: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已缴税款)

贷:银行存款

他问我这是对的吗

当然,这是错的。对于普通纳税人来说,我们通常按月申报增值税,我们在下月用未缴纳的增值税科目缴纳上月的增值税

简单计税使用简单计税账户,下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使用上个月(季度)应交增值税账户

何时使用纳税列

根据2023年第22号会计文件的规定,我们先看一下2023年第22号财会文件

1

按照财会2023年22号文的规定,“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未缴增值税”明细账用于计算一般纳税人从“应缴增值税”或“已预缴增值税”明细账转入当月应缴、多缴或预缴增值税的增值税,上月未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并于次月第一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增值税,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结清上月税款。因此,本公司一般纳税人本月实际缴纳上期增值税

根据2023年第22号会计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使用标的选择中的未缴增值税账户

支付上期未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果企业上期缴纳未缴增值税,则将借记“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因此,这种情况不能与您使用本栏本月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

那么什么时候用这个专栏呢?

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在何种情况下将支付当月增值税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以1天、3天、5天、10天或15天为纳税期,则税款将在到期日起5天内预缴。在这种情况下将使用它

第二种是咨询期内的一般纳税人。咨询期内纳税人在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自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上月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如果增值税未预付,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出售专用发票

在这种情况下,还将使用纳税列

然后,在使用纳税后,如何在期末处理

因为所支付的税款是应缴增值税,下一栏

我们将根据期末应付增值税处理

1、如果在产出减去投入的后期期末仍有应付款,且应付款大于已付列,则可通过转出未付增值税列

将直接差额转入未付增值税。例如,2021 8月,第二兄弟税务公司的产出为10万,投入为8万,已缴纳1万税,因此,应付增值税为20000,减去已缴纳的10000,仍有10000未缴纳,从未缴纳增值税列转移到未缴纳增值税账户进行支付

2、如果在产出减去投入的后期期末仍有应付款项,且应付款项列小于已付款项列,则可通过转出多缴增值税列

将直接差额转入未缴增值税。例如,2021 8月,第二兄弟税务公司的产出为100000,投入为80000,支付了30000税,因此,应付增值税为2万,减去已缴纳的3万,还有1万多,从多缴增值税列转移到未缴增值税账户

3、如果保留了产出减去投入,那么您只需要转出支付的税款

例如,2021 8月,二哥税务公司有10万个产出和12万个投入,已经支付了1万个税款,因此应付增值税为-2万(保留),有1万多个。只需通过转出多缴增值税列

将10000转入未缴增值税账户,期末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20000,保留,未缴增值税借方为10000,当然是多缴增值税,我们大多数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基本上不使用缴纳的税费,而上述分析在实践中很少

大家都应该看看。如果你在日常工作中误用了你所交的税,你最好尽快调整。

【第13篇】增值税加计抵减会计处理

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时是否需要备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最新一起的财税问答吧~本期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5个财税相关的问题,快看有没有一直困惑你的问题。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实施期限是否已延长?

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已延长实施期限。

各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3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3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3年6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3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填报的数据还在吗?

“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的数据都会存储在税务机关服务器上。卸载手机app后,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更换其他手机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依然可以看到原来填报的数据。

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时是否需要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三、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官方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进行会计处理。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也就是说,在计算确认加计抵减额时,无需做账务处理,只需在增值税申报表进行填报。在实际抵减时才需要做账务处理。

飞机票和火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要抵扣需要认证吗?如何处理?我们员工出差报销机票要入账?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在纳税申报时,在《其他扣税凭证明细表》中填列。

【第14篇】增值税转出会计分录

原创发布,禁止抄袭!

作者:会计网老师

1、小规模季度不超过多少免增值税?

答:销售额30万。

2、请问,公司支付给与公司经营有关的交通费(机票、车票等),但该人非公司员工,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吗?

答:那属于招待费的范畴,按企业所得税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来算。

3、您好,请问我们公司去年其他应付款年底那个数〖合计〗算错了,该94654元,写成9465了,今年期初也是9465,今年对账,怎么把他调整过来,分录咋做?

答:错误的凭证,做一笔红字。按正确的做一笔蓝字。

4、异地项目,当月开票在项目地预缴2%的增值税,剩余的7%是不是下个月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的时候再缴?

答:项目完成后会机构所在地税务申报纳税,同时要注意扣除预缴的税款。

5、订单未发货怎么处理?

答:不作处理,经济业务未发生。

6、进项税转出分录怎么做?

答:

借:相关核算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一般人不动产租赁服务,于营改增之前取得的,是不是5%?

答:对的,简易计税方式计算,征收率为5%

8、请问,我们18年的一笔销售50万,开了发票也确认收入 结转成本了 ,现在发生全额退款,开了红字发票,我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答:按照销售退回和退款的账务处理即可。

9、要存钱到公司账户是不是只能到银行存?客户转款到个人账户,是不是得取现出来再存到银行?

答:代收的款项,可以以现金形式及时缴存至公司银行账户。

10、请问,普票开了红字信息表怎么撤销呢?

答:已经申请成功的应当开具红字发票,如需再开票的。重新开票即可。

本文为会计网原创首发,作者:会计网老师。如需引用或转载,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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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运费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导读: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有经验的财务人员都知道运费一般可以计入到原材料成本中进行相应的核算,具体的发票开具内容小编会在下文中做出详细的解答。如果你也有兴趣了解更多的话,不妨仔细阅读全文。

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

答:可以直接计入到原材料的成本当中.

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购买价款加上扣除进项税额以后的合计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运输发票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原材料购买价款与运费的合计金额)

销售商品时运费由销售方承担,销售方支付给运输单位的相关运费,根据获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确认销售费用及增值税进项税

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运费开运输发票后怎样交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所以,在没有明确是否为代垫运费的情况下,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销售货物计算交纳增值税.

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看完了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的分析后,不知道你们对这个问题都了解了多少.如果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前往会计学堂的官网咨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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