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纳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纳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点的不一致,导致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存在差异,通常表现形式为:1、先开票,后确认收入:如销售货物采用预收款的形式,客户要求在收取款项前先开具发票,这时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但没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所得税纳税义务未产生。 2、先确认收入,后开票收款。如合同约定收货后30天支付,此时假定符合收入确定条件,则应确认收入,所得税纳税义务已经产生,但由于约定的收款期间为收货后30天,应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先开票的,为开票时间),故以上两种情况,都将导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差异,属正常情况。
针对上述两种情形下的税金入账,依据财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先开票缴纳的增值税,税金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先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情形,税金记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期末,根据流动性,在财务报表“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下列示。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增值税继续减免,情况是否属实?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免征增值税政策,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因此很多人都比较关注2023年,增值税是否能继续享受普票减免政策,就在最近,网上都在流传2023年增值税继续享受减免政策,那么情况是否属实?
截止目前为止,税务官网并没有发布任何关于开普票继续增值税减免的相关通告,所以一切都需要静待佳音,等待税务官网通告,以官网通告为准。增值税开普票减免增值税政策,对于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优惠力度是非常大的,出具这个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还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很多小微企业倒闭,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所以才出具的这个增值税减免政策。虽然目前疫情已经放开,但是各地经济发展要想恢复如初还需要段时间,所以增值税普票减免政策,也是有可能继续减免的,但也有可能恢复到3%税率。
说到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地区为了提高当地财政收入,都有出具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来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例如我们常听到的“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核定征收最近几年是非常的火,其超低的税率,是企业以及个人节税首选,都选择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户去开展业务,虽然很多地区都已经暂停了核定征收,但是依然还是有些地区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
例如目前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注册在税收园区,最低0.5%税率核定个税,年开票限额500万,行业基本不限制。
例如:以个体户开票500万,0.5%税率核定个税,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普票免征)
附加税:14.56万*6%=0.87万(普票免征)
个税:500万/1.03*0.5%=2.42万
开专票总纳税:17.85万,开普票总纳税2.42万。
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享受核定征收,要求年开票不能超过500万,超过500万就会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就不再能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政策详情,以及更多疑难问题,详情可以关注了解。
业务描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时,可自行选择通过此功能自行确认数据,并通过系统引导完成纳税申报
操作说明
1、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按期申报】-【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点击对应【填写申报表】按钮
3、进入申报表后,系统弹出纳税人在申报期内所开具发票数据的汇总信息(关闭界面后,可点击【发票数据汇总】按钮再次弹出),点击【导入申报表】,弹出提示信息,点击【进入申报表】
4、进入申报表,系统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按1%征收提示信息
5、点击【确定】按钮,发票开具数据带入申报表对应栏次,自动填写2%减征税额,系统自动按1%计征增值税税额
6、系统自动填写减免明细表,(1)“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税率征收增值税……2023年第13号”减免事项,(2)本期发生额及其抵减税额
7、以上数据无需纳税人填写,均为系统自动完成,纳税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未开票数据)修改申报表,纳税人确认申报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 “您确定提交申报表吗?”,如需修改则点击【取消】返回申报表,点击【确定】,申报提交
8、申报成功后,系统弹出增值税申报税额,提醒按期缴纳税款。
9、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跳转“附加税(费)申报”界面,并自动带出计税依据(为增值税税额),点击【申报】按钮
10、系统申报成功后,弹出申报成功回执页,若纳税人存在文化事业建设费认定,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进入文化事业费申报,继续进行文化事业费申报。
发票上的税率栏,可以是数字、汉字或字符。显示数字的情形,除了税率之外就是征收率。征收率如果不正确,对于销售方而言,税额计算就会错误,导致多缴、少缴税款;对于购买方而言,税率栏填写错误的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存在不得下账列支等风险。实务操作中,财税人员对征收率的关注度一直比较高,但是征收率的规定,散见于20多年的许多文件中,简易计税既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也有必须简易计税的情形。适用简易计税,有全额计税也有差额计税的情形。简易计税时,征收率有5%、3%、2%、按5%减按1.5%、按3%减按2%。想理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本文在借鉴总局官方资料的基础上,查阅原文件规定,融汇相关事项的散见规定,逐项仔细求证,修订完善补充,分类归纳整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应用有所帮助。
一、纳税人的种类和简易计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特定情形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适用征收率3%,特殊情况下适用5%、2%的征收率,还有3%减按2%、5%减按1.5%。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非选择情形
(一)适用3%征收率的情形,7种
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9〕40号,财税〔2014〕57号)
5.(一般纳税人的)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一般纳税人的)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一般纳税人)零售的免税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二)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形,6种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1: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注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四)项)
注3:《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资产。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按5%、减按1.5%的情形,10种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二十二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3.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国税发〔1994〕114号)
4.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四条)
5.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购买不足两年的,全额按5%;两年及以上,北上广深地区,非普通住宅,差额后按5%。
注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
注2: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五条)
6.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7.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8.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9.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10.中外开采原油、天然气。中外合作油(气)田销售原油、天然气时,应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额栏”按价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5%计算出的税额填写。(国税发〔1994〕114号)
(四)适用2%征收率的情形,共1种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注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财税〔2009〕9号)
注2: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七条)
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按规定纳税。
注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总结】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
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共有40项,其中:原增值税业务10项,营改增业务30项。这些业务一般纳税人可以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中选择。选择一般计税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选择简易计税时,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原增值税业务10项
1.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6.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7.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9.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0.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自2023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税〔2019〕24号)
(二)营改增业务,共30项
1.公共交通及物流辅助,征收率3%(4项),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仓储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装卸搬运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收派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文化体育、教育、动漫、电影播映,征收率3%;(5项)
(1)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
注: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文化体育业”。(财税2016〕140号)
(2)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3)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4)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辑、形象设计等服务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财税〔2016〕36号附件2)
(5)电影放映服务。(现代服务—广播影视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建筑业,征收率3%;(5项)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销售电梯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4.涉农金融服务(3项)
(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2)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5.商务辅助服务(3项)差额后,按简易计税办法5%
(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68号)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3)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按照经纪代理服务(注:不属于人力资源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结】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对比:
(1)销售额方面:劳务派遣的销售额可以是全额或选择差额;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就是差额后。
(2)差额时,劳务派遣可扣项目中有福利,而人力资源外包可扣项目中没有提及福利。
6.租赁业务(6项)
(1)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征收率均为5%(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
注: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均适用
(2)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或在纳入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第4、5点),征收率3%。
(3)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征收率5%(财税〔2016〕47号)
(4)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征收率3%(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86号)
(5)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征收率5%(不动产经营租赁)(财税〔2016〕47号)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征收率5%(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5%,不是选择)(财税〔2016〕68号)
注:以上三种属于经营租赁
7.销售房、土(3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是按照5%)
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
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5%。(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5%(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3)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差额后,5%。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全额适用3%和差额适用5%的征收率之间进行选择。
(三)非企业单位的特定业务的(1项):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六)项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注:免税),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第十二条)
注:非企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放弃免税,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
【总结】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的情形,共9种:
四、差额计税的征收率总结
适用简易计税,以差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有以下6种。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不属于差额计税。
作者李春梅,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
8月申报纳税期限
截至当月15日
征期 · 要点
1
8月申报纳税期,仍可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3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的解读》第三条明确:7月以后还可以继续申请留抵退税吗?
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均可以在7月以后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2
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依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规定,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3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3
纳税人歇业环节纳税申报事项简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7月开始实施。文件要求,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依法应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可按如下方式简并所得税申报,且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1.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按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其总机构办理歇业后,总机构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仅分支机构办理歇业的,总机构及其所有分支机构不调整预缴申报期限。
2.未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按月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办理歇业后,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
3.按月申报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后,可自下一季度起调整为按季预缴申报。
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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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八月实施的新政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评价或认定标准明确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以附件形式发布。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0%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2023年已经是疫情的第三个年头了,在初期时候,对全国的经济影响非常大,特别是想旅游,餐饮,进出口贸易,在不懈努力下,各个方面终于控制下来,经济也逐渐稳定了,现在处在复苏期,有哪些优惠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呢?
增值税这是国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不管在哪都需要足额实缴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是免征的,税点是3%,一般纳税人服务类是6个点,建筑类是9个点,贸易类是13%,主要有这几档。
企业所得税部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第12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20%=5%)。
附加税部分是可以享受到减半征收的优惠;以上都是普惠性优惠,那么地方性的税收返还是怎么一回事呢?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返还奖励扶持;
即在税收洼地园区内注册一家新的有限公司,或者子公司,又或把公司迁移到园区内,使用园区内的公司去承接业务,把税收缴纳在税收园区内,园区财政会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返税,一般是返还地方留存上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50%-80%,先征收后返还,这是目前唯一一个合理合法解决企业税负压力的方式。
举个栗子;一家企业一年增值税是200万,企业所得税是40万,如果他把公司迁移到园区内一年可以节省多少税收呢?按照70%返还给企业。
增值税返还;200万*50%*70%=70万
企业所得税返还;40万*40%*70%=11.2万
共计税收返还;70万+11.2万=81.2万元
企业入驻到园区内就可以享受到这么多的奖励扶持,而且这个是属于总部经济招商,不需要实体入驻,不需要派遣人员,也没有其他的花费,属于注册式招商引资,帮助地方发展经济,同时也企业能得到实惠奖励。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入驻园区请移步《税了吧》
电子税务局部分新功能于近期上线,大家是不是疑惑一些功能如何操作呢?
这几期小编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
几项功能的操作步骤
今天介绍的是
“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
土地增值税申报”
功能概述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操作步骤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 →“其他申报”→“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进入申报界面(电子税务局针对各类型房地产尾盘销售已实现一表同时申报的功能,此处任选一个征收品目均可进入同一申报界面)。
2.进入申报界面后,首先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编号。
3.在附表“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中录入扣除项目信息,并点击保存。
4.回到主表填入收入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提示:同一项目不同类型均需申报的纳税人,请在申报表中同时填列相关信息,一并申报。)
5.系统提示“申报成功”。点击“缴款”进入“清缴税款”功能。
”(点击蓝字查看案例)中房产类别为例制表
(二)计算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已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70号公告规定:“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房地产企业就一个开发项目而言可以计算实际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落实到各类房产,只能推算,总金额是一致的。
每类房产实际缴纳城建税=该类销售收入总额×增值税税负率×7%
开发项目实缴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额)-累计进项税额留抵
开发项目增值税的税负率=实缴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100%
各类房产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算表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以下简称总局文件)的附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1)房产分类:总局文件将房产分为三类,为真实反映房地产企业所开发的各类房产应缴土地增值税情况,企业可根据项目情况将房产分类,如果按照三类填报,可以将房产类别合并,例如:“非普通标准住宅”与“联排住宅”合并为“非普通住宅”,“商铺”与“写字楼”合并为“其他类型房地产”。
(2)“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就是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总额”。“营改增”之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收入总额不一致,应税收入总额按照“销售收入总额×(1+销项税额抵减率)”来计算,各类房产的“应税收入总额”是先在“各类房产应税收入总额换算表”中计算,再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3)“房地产开发成本”六个成本项目,按照单位成本乘以销售面积计算填报。
(4)“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分别乘以5%计算填报“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70号公告规定:“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先计算开发项目增值税的实际税负率,然后按照各类房产的销售收入在“各类房产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算表”中计算后填报。
(6)“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是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计算的。
上述介绍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方法,是从取得各业务部门提供的成本核算资料开始,经过成本的分配计算,直接计算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税总发〔2017〕124号: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税总发〔2017〕124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国税函〔2006〕9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0月30日
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
(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以下简称“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申报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置申报异常处理岗,主要负责异常比对结果的核实及相关处理工作。异常处理岗原则上不设置在办税服务厅前台。
四、申报比对范围及内容
(一)比对信息范围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以下简称“申报表”)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信息。
4.纳税人税款入库信息。
5.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
6.申报比对所需的其他信息。
(二)比对内容
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五、申报比对规则
(一)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申报表填写规则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销项比对。
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2.进项比对。
(1)当期已认证或确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进项金额、税额合计数。
(2)经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
(3)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税额。
(4)取得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税额。
(5)按照政策规定,依据相关凭证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得出的进项税额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应凭证税额。
(6)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等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中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7)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不应小于零。
3.应纳税额减征额比对。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征税额。
4.预缴税款比对。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本期发生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5.特殊规则。
(1)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不进行票表比对。
(2)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对其季度数据进行汇总比对。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4.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四)表税比对规则
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实际入库税款。
(五)申报比对其他规则
1.税务总局可以根据增值税风险管理的需要,对申报表特定项目设置申报比对规则。
2.各省国税机关可以根据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合理设置相关比对项目金额尾差的正负范围。
3.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结合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将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的纳税人列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适用的申报比对规则。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六)本条第(一)至(三)项比对规则为基本规则,第(四)至(五)项比对规则为可选规则。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上述比对规则的基础上,根据申报管理的需要自主增加比对规则。
六、申报比对操作流程
申报比对环节可以设置在事中或者事后,由省税务机关根据申报管理需要进行确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或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流程:
(一)申报比对相符
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二)申报比对不相符
申报比对不相符的,向纳税人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并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处理:
1.申报比对不符的,除符合本项第2点情形外,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
2.纳税人仅因为相关资格尚未备案,造成比对不符的,应当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3.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4.异常比对结果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门处理,经处理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5.异常比对结果的处理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由于出现信息系统异常等突发情形,影响正常纳税申报秩序时,省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应急措施,暂停申报比对。在突发情形消除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启动申报比对流程。
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还附有填写说明,可以统统免费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尽快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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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9版增值税申报表 :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小规模增值税报表差额申报填写:
注意:如开具既有不是差额的发票,又有差额的发票,附列资料一中填写的含税收入要包含不是差额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情况分两种: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详细和大家讲解: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申报表填写
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表一》填写:
(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下面,我们来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各列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各列填写说明:
……
领取方式:
1、下方评论区留言:学习。并转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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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在7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该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所以有3个月的辅导期管理,那么对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与其他企业有何区别呢?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十二条规定,处于辅导期管理纳税人进项税额需进行交叉稽核比对,以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显示的稽核相符的专用发票,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体现在本月认证进项税额下期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将递延一个月。 以福建省为例,介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填报具体操作流程: 8月公司未发生收入,取得3张进项发票金额181,600.00元,税额23,608.00元,根据管理办法本期进项金额应该填在增值税申报附表二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同时填写“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第“35栏”填写本期认证发票。如下图所示:
9月公司取得收入,电子税务局涉税文书查签处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其显示8月认证的3张进项发票均通过,10月申报期申报所属期9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填报方式如下:第“3栏”填写8月认证未抵扣数据,第“12栏”填写本期申报抵扣合计,填写后增值税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自动跳出,进项税额即可抵扣。如下图所示:
账务处理如下: 8月认证未抵扣的税额,应当填列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9月可以申报抵扣时,将这笔进项转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注意事项:因处于辅导期管理进项税额抵扣的特殊性,所以企业应要有留底进项税额,或者推延一个月开出销售发票,保证进项税额足够抵扣,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费问题。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1
透过这次实训,我收获了很多,一方面学习到了许多以前没学过的专业知识与知识的应用,另一方面还提高了自我动手做项目的能力。本次实训,是对我能力的进一步锻炼,也是一种考验。从中获得的诸多收获,也是很可贵的,是十分有好处的。
在实训中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是一个让我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的好机会,原先,学的时候感叹学的资料太难懂,此刻想来,有些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理解。
在这次实训中还锻炼了我其他方面的能力,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首先,它锻炼了我做项目的能力力,提高了独立思考问题、自我动手操作的能力,在工作的过程中,复习了以前学习过的知识,并掌握了一些应用知识的技巧等。其次,实训中的项目作业也使我更加有团队精神。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2
通过这学期会计培训,深刻的让我体会到会计工作在企业的日常运转中的重要性,以及会计工作对我们会计从业人员的严格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对今后的会计学习有了一个更为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通过实训,我们对会计核算的感性认识进一步加强。加深理解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将所有的会计电算化、基础会计和财务会计等相关课程进行综合运用,了解会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掌握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过程和会计操作的基本技能;将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增进了我们对企业实践运作情况的认识,为我们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训中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课上的学习没有把知识很好地串起来,而业务不是像书上一样分块进行讲解的,它是连续的,所以在处理一笔业务的时候,知道要做什么,却常常不知道从何处着手。因此,在学以致用方面还需要努力。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3
临近期末,我们得到了一次纳税申报实训的机会,在经过了一学期的学习之后,我们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进行了增值税丶消费税丶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一些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实训,虽然只有四周的实训课,但我们却从中获益匪浅。
为了能对我国的税法实务做进一步的了解,巩固在课堂上所学过的理论知识,掌握纳税申报的基本填报流程。我们进行了为期四周的时间的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在这短短的四周时间里,我收获不少,明白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此次税法实训,让我明白了自己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
在头一次税法实训课上,就明显的暴露出许多问题,在学习理论识的时候可能觉得好像比较简单,但我们碰到真正的业务需要结合实际之时,问题就出现了,因为在实训的时候,我们不仅需要理论知识,还需要实际的动手操作能力,毕竟这不是把税金的数值计算出来就行了,还需要我们去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这不做不知道,这一做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而且问题还不少。实训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还比较枯燥无味,这是我们始料不及的。在一开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这部分内容就出现了问题,首先是计算,就是普通的增值税的计算,问题都层出不穷,比如说,在计算增值税时没有注意区分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还本支出的税费不能够抵扣 ,把不能进行抵扣的进项税进行了抵扣,把不能扣除的金额进行了扣除,对应该扣除的金额没有扣除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之后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们逐一解决这些问题,而且,对于后面的纳税申报业务的实训,也比一开始更加得心应手,慢慢地,我们开始适应了税法的纳税申报实训,渐渐的,我们熟悉了纳税申报的基本流程,不再像一开始那样,脑子一片空白,坐在那里不知所措,似乎是没学过这些知识一样,但当纳税申报业务真正解决之后,我们才发现,这不是业务有多难,难到我们做不出来,填不出来,这是因为我们平时记的不是很扎实,对所学习的知识的不是非常熟悉,在进行税务计算时经常出现问题,所以碰到真正的的业务时才会觉得很头疼。所以,熟悉课本儿上理论知识是重中之重,理论知识学的不扎实,不稳固,不仅是计算时所犯的错误层出不穷,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更是难上加难。
四周的税法实训在紧张忙碌的学习中结束了,短短四周的税法实训使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实际的操作流程中,并不像书本儿上叙述的那么简单,书本上学到的,只是基本的概论和计算的方法及税率,对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完全没有任何概念,甚至是计算出来纳税的金额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填写,面对一大堆的需要提填写的项目真是毫无头绪。还好有这次实训,不敢想象,如果我们没有参加过税法的实训,没有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没有去解决这些问题,就凭借自己所学的一大堆的理论知识去一个公司或单位实习,还不知道要遇到多少麻烦的问题,不仅仅是给实习单位的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对自己以后从事该行业留下了较大的隐患,在将来就业之时也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通过这次实训,同时也使我们知道了动手能力的重要性,需要我们明白的是: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会锻炼我们的实际动手 能力,才会锻炼我们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能巩固我们所学的知识。税法实训不仅培养了我们在纳税申报工作方面的实际工作技巧,而且增强了我们在纳税方面的实际上岗能力,为我们以后从事税务方面的而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4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眼看着,两周的实训就要在这两天画上圆满的句号了。对于会计专业的我们来说,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却又赋予激情的过程!
通过会计实训,使得学生较系统地练习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加强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实际操作的动手能力,提高运用会计基本技能的水平,也是对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检验。使每位学生掌握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登记账薄的会计工作技能和方法,而且能够切身的体会出纳员、材料核算员、记账员等会计工作岗位的具体工作,从而对所学理论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最终达到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以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为实训资料,运用会计工作中的证、账等对会计核算的各步骤进行系统操作实验,包括账薄建立和月初余额的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和填制,各种账薄的登记、对账、结账等。
两天的实训是在我们充实、奋斗的过程中完成的,记得实训的开始是那样的忙碌和疲惫,甚至是不知所措,只能依靠老师的引导和帮助。通过这十几天来的会计实训我深刻的体会到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支出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会计工作在企业的日常运转中的重要性,以及会计工作对我们会计从业人员的严格要求。让我掌握了记账的基本程序,锻炼了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使我深一步了解到里面的乐趣,更重要的是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它使我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操作一个完整的业务循环,即从期初建账,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账簿的登记、核对,错账的更正,会计处理程序的运用到会计报表的编制,从而对企业会计核算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也让我了解到这一年来到底学到了什么,使我更加爱好这个专业 。
俗话说:“要想为事业多添一把火,自己就得多添一捆材”。 此次实训,我深深体会到了积累知识的重要性。有些题目书本上没有提及,所以我就没有去研究过,做的时候突然间觉得自己真的有点无知,虽所现在去看依然可以解决问题,但还是浪费了许多时间,这一点是我必须在以后的学习中加以改进的。 另外一点,也是在每次实训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就是同学之间的互相帮助,有些东西感觉自己做的是时候明明没什么错误,偏偏对账的时候就是有错误,让其同学帮忙看了一下,发现其实是个很小的错误。所以说,相互帮助是很重要的一点。这在以后的工作或生活中也很关键的。
两个星期的实训结束了,收获颇丰,总的来说我对这次实训还是比较满意的,它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虽说很累,但是真的很感谢学校能够给学生这样实训的机会,尤其是会计专业,毕竟会计吃的是经验饭,只有多做帐,才能熟能生巧,才能游刃有余。我深刻理解了什么是会计,会计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细心+一份耐心+一份责任心=人生价值的诠释。同时我也认识到要做一个合格的会计工作者并非我以前想像的那么容易,最重要的还是细致严谨。社会是不会要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所以我们要更多更快得从一个学生向工作者转变。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5
在本次实习过程中,我系统掌握了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以及编制报表的会计工作技能和方法,而且对所学理论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通过此次实习,我们将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相结合,并有以下深刻体会。
扎实的理论知识是前提。在实习以前,我总以为通过学习,自身所学的会计理论知识已经扎实,主观认为所有的工作都一样,只要掌握了规律就没什么问题。但是实际过程中我才发现,我们平时所学的远远不够,在细节方面更是错误百出,比如我们书写的技能,如金额的大小写、日期书写的规范性等等。此外,我们根据相关的实习数据资料,在填写原始凭证、记账、编制各种账表时屡屡受阻,回想原因,大多都因为平时理论知识不够扎实,经不住实战的考验,这也是我在本次实习过程中得到的一个重要教训。
足够的耐心、细心是保障。会计工作本来就是繁琐的工作,在这次实习的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了一点。在开始的实习过程中,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简单的填写凭证、记账都会错漏百出,试算不平。出错越多,越是心浮气躁,越是心浮气躁,出错就越多,形成恶性循环。到后来,我认识到了这一不足之处之后,就静下心来,仔细研究分析,不但速度加快了,效率也提高了,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理论联系实际是关键。通过此次的实习过程我还发现,仅仅有熟练的理论知识对于我们会计人员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已经学习了这么长时间的会计,可以说基本上对会计已经耳目能熟了,有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们都基本掌握。但是在这次实习过程中仍然很吃力,这使我认识到会计理论如果离开实践过程皆为零,实际操作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离开实践环节的会计理论只是纸上谈兵,在财会人员的工作中行不通。
因此,在财会工作中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其实做任何事都一样,都需要有一颗平常心。
短短两个月的工作过程是我受益很大。不仅仅让我开阔了眼界,最主要的是懂得了如何更好的为人处事。
认识并融入这个团队,一向是这两个月对自己的要求。学习是拉近距离、融入团队的最好办法,两个月的时间里,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下,向行业学习知识,向前辈请教经验,向同事传授工作技巧,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弱处和不足,也深刻体会到了团队的力量和魅力。
要真诚:你能够伪装自己的面孔,但绝不能够忽略真诚的力量。记得第一天来那里时,心里不可避免的有些疑惑:不明白老板怎样样,就应去怎样做,要去感谢什么等等。踏进大门后,之间几个陌生的人用莫名而疑惑的眼神看着我,我微笑和他们打招呼,尴尬的局面理科得到了缓解,大家都很友善的微笑欢迎我的到来。从那天戚,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一天早上见到他们都要微笑的说声好。
主动出击:当你能够选取的时候,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在实习中,我会主动的协同同事工作,主动的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并会几级的寻找适宜的时间跟他们交流。谈生活学习以及未来的工作,透过这些我就同事们走的很近,在实习中,他们会教我怎样做事见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使我觉得花的了很多收获而且和他们相处的很愉快。
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收获是丰硕的。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运用中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十分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时间,菜发现自己明白的是多么少,这是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务必拥有的一段经历,他是我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6
转眼间为期两个星期的实训就结束了,但是___公司的物流配送、轮机实训这些实训过程仍历历在目。
两个星期的实训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不仅在理论上对物流配送、散货装运、集装箱运输等领域有了全新的认识,在实践能力上也有了一定的提高。此外,在实训期间我学会了如何把所学的知识在应用在实践中,让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这次实训对于我以后学习、找工作真是受益菲浅,在短短的两个星期中让我初步从理性回到感性的重新认识,也让我初步的认识这个社会,对于以后做人所应把握的方向也有所启发!相信这些宝贵的经验会成为我今后成功的重要的基石。
作为一名大二学生,经过一年多的在校学习对专业知识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在校期间一直都是忙于理论知识的学习,所以到了实训地方对每一个环节都相当的抽象,例如,企业的配送过程是怎样的、港口的货物是如何装运的等都是不明确的。而经过这次实训,让我明白了港口装运的流程,同时要由团队来分工合作,确保每一个环节无误,利用现代化技术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提高效率,这样才会创造更多利润。同时也使我了解一个企业的物流配送相关的运营操作程序,增强感性认识,并从中进一步了解、巩固与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了解运作方式,将我们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和具体实践相结合,以提高我们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一个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训,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7
通过此次短暂的课程设计,我深有感触。从一开始的构思再到今天写下这份总结。期间时间虽短但是也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在实训的刚开始构想只有大体的思路,忽略了一些细节,因此在我真正做设计网络方案时发现有很多错误,有的时候要解决一个错误反反复复会花上很多时间。在做的过程中,也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错误,其中有的错误到最后解决的时候却是发现犯得很幼稚,不过这样的错误多了,在不知不觉中对一些命令知识分外的熟悉了起来,并且自身的排错能力也得到很大的提高。
此次的网络方案设计,让我第一次摸索网络的需求去搭建一个符合要求的基本的网络,在设计过程中总是会遇到一些很小的问题,虽然不明显,却可以影响到整个网络的安全运作。这样一个小小的网络,却是通过一次次的搭建,修改之后的结果,真是令人感慨万千。第一次的方案设计虽然有所困难,却也使我更加深入的了解各个设备的如何搭建能使网络变得更加安全,更加快捷。并将平时所学的知识第一次融会贯通。也明白了设计一个网络是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去构思的,其间的财富是任何时候的上课实验所不可比拟的。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平时学习的知识与实践环节所用到的有一定的差距,往往我觉得自己掌握的很好或者自认为熟练的技术却在此次实践环节中往往出问题,书本上的知识只提供方法的借鉴,实践中自己必须摸索出适合具体工作的方法,这一切都离不开钻研精神与勤学好问的精神.在人与人相处过程中我收获更大,首先要谦虚谨慎,不能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懂得很多,而仅仅埋头苦干,而不向他人请教,工作不但是实践与应用的过程,同时也是学习的过程,我们必须加强与他人的沟通学习,以便获得与他人的交流。
这次网络工程的方案设计让我把属于这方面的各个知识点从各方面收集过来,根据网络要求设计了拓扑图,完成后台的配置,在进行一遍一遍的测试,仔细的编写文档。在完成的过程中去完善更多的方面,使设计的网络一点一点安全与规范起来。并且我在这6个星期的实训里,让我知道还有很多地方的不足,还有许多的技术等着我去摸索,等着我去学习。
这次课程设计的时间很紧迫,再加上各方面的经验不足,也遇到很多问题,虽然我通过网上查询,咨询同学去解决我以发现德问题,但我知道这个网络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完善,希望老师能谅解。但是总的来说,这次课程设计对我很有帮助,让我获益匪浅,使我在这方面的知识有了不小的提高。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8
通过这次实训,我收获了很多,一方面学习到了许多以前没学过的专业知识与知识的应用,另一方面还提高了自己动手做项目的能力。本次实训,是对我能力的进一步锻炼,也是一种考验。从中获得的诸多收获,也是很可贵的,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实训中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是一个让我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的好机会,原来,学的时候感叹学的内容太难懂,现在想来,有些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理解。
在这次实训中还锻炼了我其他方面的能力,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首先,它锻炼了我做项目的能力,提高了独立思考问题、自己动手操作的能力,在工作的过程中,复习了以前学习过的`知识,并掌握了一些应用知识的技巧等。其次,实训中的项目作业也使我更加有团队精神。
从那里,我学会了下面几点找工作的心态:
一、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涵养。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青年学子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工作积极性的重要途径。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会积极响应单位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二、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
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意志。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三、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习,是开端也是结束。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一片任自己驰骋的沃土,也分明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深入实践,不断提升自我,努力创造业绩,继续创造更多的价值。
可以说这次实训不仅使我学到了知识,丰富了经验。也帮助我缩小了实践和理论的差距。这次实训将会有利于我更好的适应以后的工作。我会把握和珍惜实训的机会,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实现理想而努力。最后,我要感谢学院组织的这次十分有意义的实训,使我们学到了很多,也领悟了很多。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9
我对于visual basic的学习,是从初中开始的。当时舟山市的中考政策有考级加分制度,考出全国二级能加10分。在此诱惑下报名参加培训班,考了两次,第一次笔试未通过,第二次才全通过。虽然考了两次,但是那时候已经能够编出几个没有什么逻辑性可言的小小游戏了。 所以这次认识实习,对我来说难度并不大。然而由于选课上面的原因,认识实习和电子实习冲突,导致我没有上过一节认识实习课。所以我的vb水平基本没有什么进步,这个五子棋,也是建立在初中的经验上的。
vb本身也不是很难。尤其在gui编程上能够体现出来。我接触过几种gui的编程,桌面应用里面有swing、qt库的编程,另外还有android和j2me的编程。这些程序在gui开发上面虽然不能说难,但代码量也是很大的(qt和android有可视化辅助设计,稍微好一点)。而微软确实对程序员比较照顾,出了很多的编程方式都比较简易,比如windowsform式的编程,这在vb和c#上体现的非常到位,大大降低了程序员的门槛。值得一提的是,我初中的学校,超过三分之一的人通过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可见vb的简单程度。
虽然vb很简单,但说实话我不太喜欢vb。一方面是长期接触类c语法,让我对于类c语法的语言比较偏爱(java、c++、php等)。另一方面是vb是一种windowsonly的语言,可移植性比较差。
而从业界发展的视角来看,随着苹果焕发第二春以及google的崛起,微软的势力开始萎缩。在终端方面,高端智能手机以及平板电脑正悄悄取代个人pc机的地位。而互联网云计算的概念更加使得这些终端设备能够替代传统pc。而微软在这方面几乎可以被称作是惨败的。所以,开发windows桌面应用渐渐显得不入时,况且是用可移植性非常差的vb6来开发。 如果要我选择桌面应用程序开发工具的话,我恐怕会选择c#。它既有
windowsform的编程方式,拥有vb。net的几乎所有的便利特性,而且是类java语法,使得程序员能够非常快的适应。另外,。net的可移植性比较强。c#运行在。net平台上,理论上可以像java那样易于移植,而且在linux上也出现了mono这样的开源版本。而vb6则不行。 当然,语言的问题总是微乎其微的。这一次实习最大的收获应该是大致了解了五子棋程序的原理。比如说怎么判断五子连珠等等。虽然没有更上一层楼编出ai,但是总的来说,这是我第一次用vb开发出一个像样点的游戏了。
实训报告心得体会10
在软2个星期jsp程序设计实训,从对软多经验的我掌握了更多的软和技能,收获颇多。
经过这次理论学习,了解到要做好软掌握的知识并不是只有编写代码方面的,网络、数据库、操作系统等的知识对做好项目开发是很有帮助的。这让我明确了以后学习的目标,在不断学习软,也应该继续其他相关知识的深入学习。
实训期间经历的许许多多,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很多有实无形的东西,知识、友情以及团队开发的热情,快乐无一不包围着我们。在这我很想感谢几个人,王璐老师和班上一同参与这次实训的2位同学。王璐老师对我们备至关心,不论在学习前后,都给予我们关怀不少,并且王璐老师不愧是从事多年软人士,其深厚的专业技能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令我等钦佩无比。对于我们未出茅庐的大学生而言,遇到的问题多而复杂,询问有经验的人,他们或许一句话就能解决问题,而自己就得找资料或上网摸索可能要一两天,有时甚至绞尽完脑汁都不得其解。用个词形容,老师的解答如醍醐灌顶,而对我们,则甘之如饴。
实训这段期间真的好累,尽管实验室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上但是整天木木地待在实验室面对毫无生气的荧屏,为 code而烦恼,为bug而郁闷,被文档所包围,随程序侵蚀。然而,这就是学习的生活,既选之也则安之。忙碌的生活让我每天似乎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想一些其他的事,耐心的去调试,专注的去编写更好的算法,沉浸充实和快乐之中。
更重要的是,两个星期的实训使我们明白我们所欠缺的不仅仅是技术知识,更重要的是有一种处理事情的方法、面对问题的心态和动手能力。面对完全陌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项目以及整个it行业,我们不能畏惧,要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分析并抓住关键所在。因为我们所即将应对的每一个项目都是既需要实际操作,又需要详细规划的。作为组长,协调组员、激励其他组员和积极参与项目开发是我每天必做的工作。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在团队中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再优秀的个人也可能完成一个即庞大又复杂的项目工作,我们必需紧密的联合在一起,以一个团队的角色来面对。
总之,这次实训为我们以后从事软下了良好的专业基础,为我们的进一步学习提高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jsp程序设计实训在不知不觉中就结束了,我感觉自己还有好多理论知识要学,还有好多的技术不懂呢!这是我大学以来第三次实训,每次实训我都感觉学到了好多东西!因为是一天到晚的不间断训练,所以记的会非常牢固。不像平时上的理论分钟的实际操作。在习小项目都不复杂,可轮到做大的项目实训并且要求我们独立完成的时候,,就不那么顺手了,一个个技术问题,一个个bug接踵而至!我很感谢学校有实训这样的安排,把我们这一学期学的东西系统的集中的进行训练,对我们计算机水平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还要感谢我们的王璐老师,王老师很温柔,也很有耐心,即使老师讲了很多遍的问题,我们不会,老师还是会走进我们给我们耐心的指导。还有,一起完成这个项目的其他小组成员,大家一起讨论算法,一起攻克bug,一起协作,分工明确又彼此帮助,彼此传授自己的经验,和谐,积极而又快乐,充实。
经过这次的实训,我真真确确的感受到了团队的重要性,身为团队中的一员,一定要做好团队个成员之间的沟通,要彼此协作。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对于软关重要。同时,这次实训也暴露了自己在软相关理论、技术方面的不足,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要重视理论的学习,开发经验的积累,要多练习,多去尝试开发一些项目,查漏补缺,积累开发经验,并且要不断的去学习一些新技术。
此外,这次实训给我们营造了一个很好的类似于在公司实习的氛围,并且整个项目的流程是按照现实中项目的通常情况来安排的,无论是在项目的设计步骤还是日期安排上,不同于以往我们自己做乏这样详细的设计和计划,让我们向更正规的项目实施靠近了一步,并且在真正进入公司工作之前让我们更熟悉业务流程,使更多的时间可以专注于自己的工作而不是适应从学校到工作环境的转变上。
总之,经过这次实训学到了很多,成长了很多,相信在以后的项目开发中这些经验会让我受益匪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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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3年的税收政策,财政部和税务局给出了明确的公告,争议比较大的无非是小微企业纳税从2.5%转变成5%,个体工商户个税征收减半,即便大家吐槽不断,但该执行还是要执行,毕竟政策大于一切。
伴随着23年第一季度企业纳税申报征期的延长,距离截至日期也仅剩11天,忙慌之际,其实还有部分财务人员搞不懂申报方式和流程,不懂申报规范,拖延公司纳税进度,今天一次性帮大家解决难题,对照填写!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填写范本,太赞了。
申报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填写申报表,其实都是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比如计税依据,免税政策、税款计算方式、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等,一步一操作,通过详细的申报流程,帮你快速解决申报难题。
篇幅有限,完整《纳税申报流程和填写规范》看下图
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按照多少的税率纳税?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我们首先要知道,一般纳税人可以开什么票?
一般纳税人是可以开普票和专票的,专用发票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价款和税金是分开的;普通发票其实他的票面金额里面已经包含了税金,只是没有分开而已,意思就是,开出的发票里,已经包含了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按照什么税率进行纳税?
1、适用13%税率的
销售货物或者21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9%税率的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5261、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4102版物。
3、适用6%税率的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4、适用0%税率的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计税方式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以上就是有关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计算以及相关的税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就在1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解读:
1、专票或普票都按1%开票。
2、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1%征税。
3、季度不超过30万,专票部分1%征税,普票部分减免。
执行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这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算是比较优惠政策,但不涉及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在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情况下,需要缴纳6%-13%的增值税,企业的利润超过300万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公司股东如果想要分红还得继续缴纳20个点的个税。综合下来,基本上公司赚的利润,一半都用于纳税了,这对于公司后期的发展(比如规模扩大、研发投入、员工福改善等)是非常不利的。
此时,作为公司的老板或财务人员,在享受不到全国统一税收政策扶持的情况下,应该积极了解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公司合理降低综合税负,而不是投机取巧去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来偷税漏税(比如买发票、虚列工资等),通过这些违规手段来降低公司税负这种行为在现如今金税四期面前早晚都会被预警处理的。
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选择在一些地方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承接部分业务,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目前重庆园区注册的个体户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低至1.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0.5%),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是一样的,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也没有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自由支配。
我们以一家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一年开普票500万为例,核定之后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2023.1.1-2023.12.31税率1%):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0.5%=2.47万
纳税总计7.72万,总税率1.55%(个体工商户无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供自由支配)
如果是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每个季度开票都不超过30万(普票),年开普票120万以内,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全免。
增值税(目前税率1%):0
个人经营所得税:0
纳税总计0,总税率0
总结:显而易见,在业务真实的前提下,核定征收的个体户确实可以降低税费
自然人代开优惠政策
此外一些名下没有公司的个人和公司发生业务需要提供发票的,可以通过税局自然人代开,目前通过河南等地税局代开,综合税率2.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1.5%),有完税凭证,个税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纳税,年底汇算不会影响自然人其他收入(工资薪金等收入),规避重复纳税风险,一般两天左右即可代开完成,无需到场,线上提交资料即可办理。
注意:以上无论是哪种方式,均要求业务必须真实,三流一致(合同、转款、开票额)
总结:企业和个人应该积极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降低自身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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