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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营业执照(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24 19:09:04 热度:2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租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营业执照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租营业执照

【第1篇】租营业执照

时下,出租、转让营业执照已经成为经营中的一大景观,媒体中整版整版的门店出租、转让广告(接手即可经营)足以印证这一点。然而,普遍的现象并不一定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尤其对于那些急于接手现成营业执照的人,在接手之前,最好还是搞个明白,不然可要吃亏。

基本案情

小王下岗后,学习美容并考取了中级美容师资格,之后,她便想开一个美容院。然而,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她才发现,美容院不是那么好开的。为走捷径,她在一张报纸的信息广告版中找到了一则美容院转让启示。一家位于繁华地段名叫“xx”的美容院,地理位置、经营面积和转让价格都很合适,小王即与联系人小张取得了联系。很快,双方就签订了转让合同,小王随即将13万元转让费交给了对方,小张也将营业执照、公章及有关手续交给了小王。然而,当小王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时,才得知个体营业执照不能出租、转让。经进一步了解才知道,这家美容院的原任老板是个女的,小张不过是个“二传手”。于是,小王把小张和原任老板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转让费,并赔偿损失。经法院查实:“xx”美容院是原任老板以某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承租他人的门脸房开办的。之后,由于无力经营,原任老板又将该美容院转给小张,并将“xx”的有关手续交给了小张。因经营不景气,小张在几个月后又将美容院转给了小王。因急于成交,二人就匆匆达成协议。法院认为:由于小张在以单位名义承接了“xx”美容院后,未另行登记注册即以“xx”名义再行转让小王,导致“转让协议”无效。对此小张应承担民事责任。小王事先未了解情况即接受转让,也应自负一定责任,遂依照法律规定,判决小张退还小王转让费11万元,小张将“xx”美容院的财物及营业执照退还小张,同时驳回了小王要求两被告赔偿4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提醒

营业执照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合法经营凭证,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个体工商户将营业执照转借、出卖、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或擅自涂改登记事项,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破坏了营业执照的严肃性,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为一些违法分子利用他人的合法证照从事欺诈活动提供了便利,同时也给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尤其是,营业执照私自出租、转让对受让者来说是个陷阱,对转让者来说也要冒被处罚的风险。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个体工商户仍然不顾国家三令五申,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因此,对生意人来说,与其担心受怕,倒不如踏踏实实地办个执照。

【第2篇】机械租赁公司营业执照

6月22日,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常住建罚决﹝2022﹞3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装的行为。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第(三)项,处罚款0.9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违法事实: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江苏顺业纺织有限公司15#生产车间扩建,18#生产车间工程物料提升机安装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装的行为。2023年5月10日,常熟市建筑管理处执法人员至江苏顺业纺织有限公司15#生产车间扩建,18#生产车间工程现场检查发现物料提升机安装作业时,安装单位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委派技术人员、安全员到岗监护履职。针对上述问题对该工程开具了《建筑工程施工停工(局部)整改通知书》(编号:tgzg20220114)一份。目前现场已经整改完成,于2023年5月17日拿到常熟市建筑管理处开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第(三)项的规定,故予以立案。

图片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2023年5月8日,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作出2820210023号处罚决定书,2020 年 9 月 23日 在松江区泗泾镇sjsb0003单元11-01地块商品住宅项 目 存在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 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法定代 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信息、施工合同 ),违反了 《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罚款贰万元整。

2023年7月5日,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6)沪0120执04431号,执行标的61602。

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孟军波,住所昆山市巴城镇震川西路2038号。(记者 杨登基)

【第3篇】租车公司营业执照

租车需要带哪些证件

企业单位需要的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单位公章、驾驶员身份证和正式驾照。

国内居民需要的证件: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芝麻信用分550以上。

港澳台同胞及国外宾客需要的证件:返乡证或护照、有效的中国驾驶执照(有的公司可以帮助办理国际驾照换成临时驾照)。

租车流程是怎样的

选好车型,确定价格,支付定金。跟租车公司确定提车时间、提车地点,天数;首次预订需要提供个人的一些相关信息等。偷偷告诉你,51山克油租车有优惠。

到提车时间去所预订的门店提车,业务人员会帮您办理租车手续。

首先需出示所需证件、交租金及押金;签署租赁合同、车辆交接单。

业务员会带您发车,在一张“车辆交接单”上标注车体的划伤及汽车的证件等,并拍摄验车视频(包括油表、公里数、内饰外观)承租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然后就可以将车开走了。

您需要安全驾驶直至还车。

到还车时间,将车开到门店,您需和业务员一起验车,看车身是否有划伤,汽车证件是否齐全。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您需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业务员会拿出一张随合同一起的“车辆交接单”,您需签字确认,然后会将押金退还给您。

租车注意事项

需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

要先了解清楚规定的合同条款。

租车需预付全部租金,押金不视为租金。

未提前报备情况下,除租车人外其他人不允许驾驶租用车辆。

由于租车人本人原因导致订单终止,已交付定金概不退还。

【第4篇】前租户不注销营业执照

▼真实案例:

2023年4月21日,吕梁(出租方、甲方)与富杰科技公司(承租方、乙方)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706室之写字楼在设备完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二、租赁期:自2023年4月21日起租至2023年7月20日止。……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5.2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区域提供与物业注册手续及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确保乙方公司能在承租区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后富杰科技公司将注册地变更至涉案房屋。

2023年4月11日,吕梁(甲方)与富杰科技公司(乙方)签订《房屋退租协议》,约定:原协议协商终止。在此前提下,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违约金,在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房租、扣除应缴4月份物业费后退还乙方押金和乙方已缴纳的房屋租金。其他有关物业和费用交割流程,参照原协议。在原协议终止前,乙方必须按照原协议约定,配合甲方顺利出租该物业。2023年5月4日,吕梁向贾英赞账户汇款111367.7元,汇款性质为向富杰科技公司退还的押金及其他应退款项。但富杰科技公司收到款项后以合同中未约定迁出营业执照,故在租赁合同终止后将公司注册地迁出租赁房屋并不是其公司的义务,一直拒不将营业执照迁出案涉租赁房屋,故吕梁起诉至法院,要求:1.富杰科技公司向我支付有关海淀区706室(以下简称706室)的使用费607614元。(从2023年4月16日暂计至2023年5月12日,实际要求计算至富杰科技公司从706室迁出工商注册地址之日);2.诉讼费由富杰科技公司承担。他的诉请会得到法院支持吗?

本文改编自(2018)京01民终字第4169号

▼深度解析:

本案争议焦点是: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未将营业执照迁出是否违反合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将租赁标的物作为公司登记注册地,亦属于承租人对于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具体方式。在租赁合同解除后,富杰科技公司已无权继续行使其依据租赁合同取得的权利,富杰科技公司继续将租赁房屋作为公司登记注册地使用,缺乏合同依据和权利基础,构成对于合同法定义务的违反,应当承担与其违约行为相适当的违约责任。

法院判令富杰科技公司按照每天80元的标准,向吕梁支付自2023年5月4日至实际迁出或注销之日止的违约金。富杰科技公司主张,合同未约定关于迁出营业执照的事宜,故其有权利不迁出,但在合同解除后将租赁房屋返还出租人并保持租赁房屋未设定其他的权利负担,是承租人的后合同义务,在富杰科技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一致同意免除其公司该项义务的情况下,合同中是否对迁出公司注册地做出特别约定,均不影响富杰科技公司作为承租人负有的义务,故富杰科技公司的该项理由与法律规定不符,法院对此不予采纳。法院判决:一、北京神州杰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日80元的标准向吕梁支付自2023年5月4日始至北京神州杰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住所地从北京市海淀区706室迁出或注销之日止的违约金;二、驳回吕梁的其他诉讼请求。

▼陈庆律师建议:

1、之前文章中我们讲过消防问题(详见《不懂这三条消防规定,你租的商铺会被贴封条》),今天我们来说一下承租房屋营业执照问题。作为商业用途出租的房屋,一般承租人会使用承租房屋办理相关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等证件,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房屋中的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等证件,需要承租人配合才能迁出承租房屋。尤其是目前工商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等办理是“一址一照”的情况下,如果承租人不迁出营业执照或餐饮许可证等证件,那么出租人在出租给其他承租人时,就会遇到困境,甚至由于后续承租人无法办理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等证件时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因此我们建议,在商业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进行约定,合同解除后承租人配合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注册地址变更或注销义务,并作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之一,明确约定清楚逾期迁出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及可以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律师费等条款。以在承租人拒不迁出营业执照等证件时,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当遇到对方拒不迁出承租房屋营业执照时,承租人诉请选择也很重要,如果只是将承租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地址迁出承租房屋,很有可能不被法院支持,因为工商执照的迁移问题,不仅仅是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之间的民事纠纷,还涉及到行政机关的审批,如果法院判令承租人变更营业执照证件注册地址,但由于无法通过行政机关审查审批,将会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的尴尬境地,所以司法实践中,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不予支持。但也有部分地区法院对于迁出营业执照的诉请表示支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18)苏0404民初2264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判决“三、被告沈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以常州xx广场一区62号楼第1-2层编号为16、17、18商铺为注册地址的“xxx网咖网吧”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地址登记;”)所以诉请方面应当选择迁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逾期迁出违约金双管齐下的诉讼策略。

【第5篇】房子租给人办营业执照

住在小吃店楼上的黄先生(化名)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只要一打开窗户,楼下的小吃店排出的油烟味、噪音就会飘进家里,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可两方都觉得自己没错,对簿公堂后,经过一审、二审,双方终达成和解。

阿华(化名)在某小区沿街店面经营酸菜鱼餐馆,而黄先生就住在该店楼上。黄先生说,小吃店的厨房及排气烟囱安装在他们家附近,只要一开窗户,营业期间产生的大量油烟、噪音、酸菜鱼的特殊气味就会飘进家里,这严重影响了黄先生一家的正常生活,小区的其他住户也受到了影响,业主也出具了证明。

“我租的房子可以作为店面经营,我们办理了营业执照,厨房装了油烟净化器。”阿华说,店里安装了静音送风机,相关设备包裹了减震降噪棉。“城管还多次上门查证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各项指标也是合格的。”

不堪其扰的黄先生将该小吃店告上法庭。经法官现场勘查,阿华的餐馆并无油烟专用排放通道,虽有油烟净化设备,但其排烟出口位装在黄先生房屋阳台下方。

虽然阿华经营的餐食在许可经营项目范围内,但烹饪酸菜鱼等食品会产生较大味道,并通过排烟口直接排至小区,加上餐馆的经营时间等影响,对黄先生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产生实质影响,超出一般人容忍义务的合理限度。所以,黄先生请求阿华移除小吃店现有厨房设备及排油烟设备以停止侵害,法院予以支持。

该案宣判后,阿华提起了上诉。二审审理中,阿华对其小吃店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黄先生和其他业主的认可,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阿华还承诺在现行整改基础上再局部改善,如若出现新的噪音、气味、油烟问题,会及时进行整改。

(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

【第6篇】分租的怎么办营业执照

当前,在疫情的常态化和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内基础产业和互联网线上营销的“组合”成了众人创业的热门选择。并且国内各地区也在大力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受市场大环境的红利影响,享受着多重政策扶持和金融体系的加持,因而这些企业遍地开花,成为了当下写字楼租赁群体的重要新生力量。

但大多数人都是初次创业,在写字楼租赁方面完全是一张白纸,以致在租赁过程中走了不少弯路。那么,创业公司在写字楼租赁的时候又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快速高效租到理想的办公室呢?这里有份实用有效的租赁指南供参考。

首先是掌握租赁方真实情况。租赁办公室对创业者来说可是一笔较大的成本支出,而且一旦租赁了就不易变动,但租赁行业鱼龙混杂,许多信息真假难辨,因而租赁前必须确认出租方为产权持有人或合法代理人,如遇到转租情况更要了解清楚租赁期限,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内容。且以下材料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前查阅清楚:正常租赁的话需和业主查看办公室产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或法人授权证明;转租的话要以上多个证明的基础上,查询办公室租赁合同和业主方同意转租的相关证明。

其次办公室地址能否作公司注册地。这一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注册地址涉及公司的多方面业务,如企业扶持政策、纳税标准和社保标准等等,所以在租赁办公室时,要了解所租位置能否作为公司注册地址,还有在租赁合同内容里要明确出租方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给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

第三是厘清合同条款内容。大多数人在租赁过程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就是租赁合同,里面有的内容会不利于承租方,会吃到暗亏。建议承租方企业对租赁合同不可马虎大意,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找专业的法务来审核合同。部分写字楼租赁方会签两份合同,一份是房管局的标准备案,另一份是双方协定的补充协议。房管局的合同比较笼统,一般写清楚租金、年限双方盖章签字就可以了,细节主要藏在补充合同内,具体还要根据双方的商定条款来核查。要指出的是,合同租赁期间的违约条款,创业公司会出现经营不佳或者扩大经营而提前解约,这里面违约的情形要提前做好规定,避免到时纠纷。与此同时,也有写字楼会依据市场租金行情暴涨、区域规划、翻新装修或者出售等问题提前解除合约。

创业公司在租赁办公室时除了上面提到这几大项必须要做到深入了解外,租赁期限和费用、楼宇物业管理、装修标准和实用面积等各个方面也不容忽略,总而言之,创业不易,租赁费心,不如交给专业的写字楼租赁平台来帮您,为创业企业排忧解难,一站式租赁到合适的办公室。

【第7篇】转租合同办理营业执照

和大家分享租铺面需要注意那些问题?让大家了解了解,避免大家花钱踩坑。

1、 首先确定是不是一定要租这个铺面。

当你看中一个铺面时,你需要多方面进行考察,根据你要从事开店的类型来判断位置优越度好不好,人流量大不大,大部分人流人群大概都有那些阶段人,淡旺季等因素都要考虑进去。

2、 确定向你出租铺面的是什么人?

现在租铺面很多时候会碰到出租者向你转租的情况,甚至出现二次、三次转租,如果没有得到房东的书面同意,那么风险就会很大,这个需要之前或许有熟悉人对起了解。

3、 了解房东的背景。

很多看似繁华的黄金地段铺面出租,其实都是在政府拆迁计划内的。或许就是此地段需要施工什么的。有的黑心业主便在门口贴上出租转让,意图最后捞一票。这时,急于开店或初次开店之人最容易上当。所以,在租店面之前,一定要对店面、房东的情况作一番仔细的调查了解。觉得可靠后再进行。另外,一旦租成,一定要签一份租凭协议,双方签字。

4、 注意办理营业执照的一些问题(这项必须得考虑进去,要不然到后面更麻烦)

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的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就会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商铺原来出租注册了营业执照,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迁移或注销,也会导致办不了营业执照,因为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出租人材料是否全部齐全,要不然也会营业执照办理不下来。

5、 铺面的用途保证(这个是重点考虑)

比较注重的一个现象是经营餐饮业,有些房东如果不能进行铺面经营保证,那么你就要注意了,即使口头能够保证,最好也要在协议中写清楚,这样的案例已经不少了。

更加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房东可以保证营业用途。但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噪声、油烟、排污等影响附近居民的情况,导致无法正常经营。这些都要写清楚,要不然店还没开业,就会有更多麻烦事。

6、 合同上门面租用期限。

在铺面租金行情不断上涨的形势下,一般来说,租赁期限越长越好。

铺面租期长,首先便于自己进行长远计划,再则便于同房东进行租金的价格谈判,一般租期越长价格会越划算,节省资金支出。

7、 年租金及付款时间。

这一块就看你和房东的谈判能力了。()

8、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经营自行改装、装修。(这块在谈成之后,也要写在协议里面,也可以和房东做一个大概装修方案)

9、在合同期限内房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不得强行收回出租铺面。否则按照议定赔偿......

10、有无遗留问题或纠纷。

检查之前有没有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未交纳,铺面内剩余物品的数量和归属问题,有线电视、网线等等不一的情况。

11、租赁合同押金

这块主要目的就怕诚信问题,一般都是需要押金的,也有弹性空间。

12、租赁合同解除的问题。

第一,约定出租方的义务及其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责任承担方式。例如,明确出租方对于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义务,如果相关手续无法办妥或者由于其他非承租人原因导致无法开业的,承租人有权解约退租并获得损失赔偿。

第二,约定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的合同解除条款。比如由于政府规划的变化,导致商铺被拆除。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但承租方却不能直接得到这种补偿。对此,可以在合同里约定在双方都没有过失的情况下,须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得到一定的补偿。

【第8篇】营业执照租赁协议

汽车租赁合同

租赁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情况

1、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必须使用汽油。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按月租金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保险和万元第三者责任险。

3、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通知或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6、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7、乙方在用车期满后,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8、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9、全车丢失后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0、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1、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内,保养、维护等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五、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租赁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第9篇】假租房合同办营业执照

问:租房时遇到戏精黑中介咋办?

答:我们通常所讲的“黑中介”有两种可能:一是“假中介”,根本没有营业执照或者虽然有营业执照但没有中介资质;二是“黑心中介”,合法注册的中介公司却利用各种手段坑害消费者。作为一般消费者,该如何防范?

1、 审查“两证”判断中介的真假

合法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应该具备“两证”《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记住有《营业执照》但没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的“咨询公司”、“信息公司”打着房地产中介旗号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也是不合法的。如果对对方悬挂或出示的证件怀疑,现在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网站上都可以核实查询的。当然,拥有合法资质也不代表没问题,除了审核上述证件外,还有其它常识要注意

2、 尽量选择等级高、规模大的中介机构

一般而言,规模越大、经营时间越长的中介机构也就越稳定,可信度也相对会较高一些,就算有问题找大些的中介追责也比找小中介要合适,所以在选择中介机构时,规模和等级应该是重要的参考因素。

3、 选择经营规范的中介机构

收费标准是否明确?退费条款是否清楚?签订合同是否盖正式公章、是否双方各执一份?收费是否开具正式发票?这些细节都体现中一个中介机构是否规范经营,越规范往往就代表着越守规矩,反之,风险就越大。

4、 别被“占便宜”蒙住了眼

大家要明白一个道理,现在是市场经济,人家毕竟是“营利组织”,讲情怀那绝对是骗人的,赚钱才是真的!在同一个市场区域中,不同的中介机构大致能给消费者的条件、价格相差不会太悬殊。如果您碰到一家特别优惠的中介机构,也要多加小心。很多非法中介,往往是采取“高进低出”的条件吸引消费者,如果他给双方的条件表面看起来他不获利,那就有问题了:要么是这些条件伴随着陷阱,等你签字之后在履行中就会发现问题接踵而来;要么就是干脆想骗钱,借着优惠条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大量收房、出租,打时间差,得到足够的房款后卷款而逃。

【第10篇】转租如何办营业执照

个人出租住房获得一定的租金,是需要依法申报缴纳税费,应携带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和出租双方身份证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果不缴纳税费则是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个人出租房屋应如何申报缴纳税收现为您详细解答:

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

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缴纳。

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并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即按2%征收。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一般按其他行业10%的幅度标准确定,即按1%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缴纳增值税额和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适用税率征收。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额3%适用税率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按缴纳增值税额1%适用税率征收。

印花税。免征印花税。

税务登记。对个人出租住房无营业执照的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备案,原因是确定增值税按月或次销售额起征点问题。

发票管理。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值得注意的是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个人享受免征增值税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个人出租住房通过整理相关的个人出租住房税收知识,相信大家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出租的不是住房由于涉及税收问题较多,下次另为您解答。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税务问题,欢迎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一、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二)款

【第11篇】转租的房子办营业执照

随着社会不断的在发展,有很多人都会追求生活的质感,职场上也是不例外的,大家都想要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这样不但可以给员工带来舒适的体验,同时也会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具体说,在签署办公室租赁合同之前,需要先和房东确认以下4个问题。临时转租给别人你租的办公室能不能临时转租给别人,尤其对于租期较长的办公室而言,这个问题尤其重要,假设在租约到期之前,你公司扩张要换办公室,假设你公司业务变更要换地方,留意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理合法:比如产权证明(或承包权证实),租赁许可证书明,出租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受权证实,如系转租房,出租方应出示其租赁协议和买受人愿意转租房的书面形式证实。

租约不定哪天到期很多办公室,我们签约的时候,可能原租户还没商业到期,或许看着办公室已经搬干净了,人家的租约不定哪天到期呢,或因其他种种原因,很多写字楼签约后并不能马上入驻,不少租客以为办公室的基本租金便是所有的租赁开支,但实际上,基本租金仅仅是办公空间的租赁费用,除此之外租客还需另外支付物业费、水费、电费、空调费、暖气费等,租客应当在办公室租赁时了解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

业主方规则限制因为企业风格的差异,很多公司要自己设计、装商业修办公室,那么空间内哪些东西可以改动,哪些不可以改动,是要确认清楚的,无论是如承重柱之类的客观限制改动还是业主方规则限制,租期的递增:一般租赁期超出一年左右的租期都是有不一样水平的递增,一般是以第二年或是第三年刚开始月租金刚开始递增5%-8%,有某些的商务大厦连服务费也一起递增。

确保其中没有霸王条款租客在与出租者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确保其中没有霸王条款,如果合同上有任何实际上难以履行的条款一定要与出租者协商并且修改,如果租客要将做租用的办公室作为公司的注册地,也应在合同中明确房屋出租者能够提供相关的资料供租客办理营业执照,租金可能不仅仅是办公室租金。事实上,一些业主可能会在租金中包含一些费用,而有的办公室,则租金只是租金,其他各项费用都要另算。

另外,很多租期较长的办公室,基本租金每年可能商业会有上涨,要和业主确认清楚,后面租金是否会上涨,如果有那么涨租率是多少,现状交房还是原状交付,对于租户而言,争取在合同中约定,退租后房屋按退租时的现状交付,尽量避免签为退租时必须把房屋恢复成刚租赁时的原样,对于租户而言,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争取把免租期放到整个租期的前阶段。

【第12篇】营业执照租用

厂房出租是工业厂房使用的一种方式,那么对于没有做环境评价的 工业厂房能够租赁吗?今天厂多多就来告诉大家:

✅一、没做过环评的工业厂房能不能出租

根据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口集中地区、文教区等环境敏感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新建、扩建对环境造成污染或者破坏的项目;改建项目,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所以如果您的工厂不是位于上述区域内的话就可以放心租赁了。

✅二、没做过环评的工业厂房能不能转让给其他人使用呢?

不能。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已经实施的利用规划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予以改变或者重新制定利用规划;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区域内的建设活动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没经过环评审批能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违反法律规定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下称非法经营行为)包括:

擅自设立企业;

未经登记注册,以其他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超范围一般性商品经营的;

买卖进出口货物、销售不需要许可的商品;

其他无需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违法经营活动。

所以只要您的工厂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相关手续的话是不允许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

✅四、租用或购买未做环评的厂房租售是否合法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承租或出售未做环评的企业是不合法的!但一般来说这种企业的排污情况是比较差的!并且由于这类厂子一般都是一些小型加工型企业所以在设备,以及技术方面可能达不到相应的需求!因此不建议大家租用此类哦。

以上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文章整理不易,希望各位看官点赞关注收藏哦!如果您有疑问或需求可以咨询我们!

【第13篇】出租车营业执照

出租车公司的存在,是行业经营权历史问题的症结所在,同时也是份子钱等各种行业矛盾的源头之一。

而改革,就是革除旧的管理模式、机制,建立新的合理的、有序的经营模式。

其中部分城市成为了其中典范,在山东省青岛市之前,还有一个城市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实现了个体户普及。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这个东北最年轻的地级城市,正在以极其迅猛的速度发展。

在这里,共有个体出租车1071台,没有管理费、挂靠费、服务费、份子钱,保险自主选择机构缴纳,车辆修理费自担,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国办发【2016】58号文件下发之后,各地开始就出租车经营权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改革,进度不一。

2023年,七台河市驾驶员们不懈努力,通过各种方式维权,最终全部脱离原有的公司,成为了个体户。

这里的出租车牌照交易价高达50万元以上,这个价格与出租车刚刚参与经营时的天价相差无几。

相比于其他城市,七台河市出租车的经营状况显然是最理想的,同时也是解决行业各种矛盾的最好方法。

2023年,多名人大代表提案申请取消出租车公司,进一步推进行业改革,优化营运环境。

一场行业清理风暴由此开展,那么出租车公司究竟是什么性质呢?又是如果掠夺驾驶员权属的呢?

这一切都要从出租车出现开始了解,首先,出租车刚刚普及的时候,所有的车辆都是个体户,由政府直接监管。

经营权拍照由公开拍卖获得,价格高昂,甚至部分司机因此倾家荡产、欠下外债也要参与经营。

在当时,客运经营车辆种类很少,出租车占据垄断地位,第一批司机拿足了红利。

垄断带来的就是资本的跨界注入,2000年左右,挂靠经营的理念提出,各地出租车公司雨后春笋般出现。

挂靠,也预示着的哥的姐们开始了长达近二十年的辛酸历程,出租车的地位一落千丈。

公司只需租个门面,几台电脑、几部电话,招揽几名工作人员就成立了。

收取的费用却是这些成本几十倍甚至上百倍都不止,来自各路的牛鬼蛇神都看到了其中暴利,欲将出租车司机生吞活剥。

过户费、承包费、管理费、二级检验费、风险抵押金等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应运而生。

此后20年中,公司利用过户的漏洞私自将经营权、车辆产权逐步霸占,司机成为了出钱还要给别人打工的另类存在。

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出租车行业的利润被公司把持,驾驶员花巨资买来的车被侵占,难以维持生活。

维权的浪潮逐渐在行业内传播开来,国办发【2016】58号文件下发后,吹响全国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号角,天下大势,万民共举!

杭州、仙桃等二十多个城市已经取得成功,两权合一呼声传遍大江南北!

2023年11月,湖南省常德市下发文件,提出了五证合一的概念,这也是全国首例。

何为五证合一?

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权证。

其实就是个体户,二十年兜兜转转,出租车最终还是要回归个体。

【第14篇】个人汽车租赁营业执照

汽车租赁合同

租赁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情况

1、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必须使用汽油。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按月租金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保险和万元第三者责任险。

3、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通知或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6、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7、乙方在用车期满后,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8、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9、全车丢失后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0、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1、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内,保养、维护等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五、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租赁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第15篇】办营业执照要租赁合同

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周宇龙律师提醒您:实践中,建议承租人将希望房东一定要履行的某些义务,拟为清晰具体的条款写入租赁合同,即具体写明义务究竟包括什么内容,若出租人不能达成,则应承担何种后果(载明违约金额最佳)。

【案情简介】

大伟是个经营餐饮的生意人,打算为自家菜馆再开一家分店。经多方考察,大伟相中了a公司商场中的一个铺面。很快大伟便与a公司签订了《xx商场餐饮类租赁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a公司将坐落于xx商场三楼的xx商铺租赁给大伟作为餐饮经营使用;未经a公司同意,大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也不得转租;a公司对大伟办理营业执照有协助的义务;商铺租赁期限为2年,免租期一个月,用于装修;每月租金为10万元,免租期之后按季度支付;押金10万元,签约当日支付;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50万元作为违约金,如造成损失还需赔偿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后,a公司将商铺交付给大伟,大伟按约支付了押金10万元。接收房屋后,大伟很快进行了刷墙排线等简单装修规整,为此花费了3万元。

场地准备得差不多了,就差室内桌椅陈设等,大伟便着手去办理有关手续,却被办证人员告知,该商铺因土地性质及消防等原因,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因此大伟菜馆的食品许可、环保许可、排污许可、营业执照等证件一个也办不下来。大伟因始终不能正常开展经营,便与a公司协商,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同时要求a公司退还全部费用,赔偿损失。

a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并于当日完成了钥匙交接,但认为大伟也使用了商铺近一个月,故押金应折抵该月租金不再退还,也不认为大伟有何损失。

双方协商未果,大伟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1、a公司赔偿大伟装修损失3万元并支付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lpr计算的利息;2、a公司退还大伟押金10万元;3、a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大伟支付50万元违约金。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

1、大伟与a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由于租赁房屋权证及地理位置、结构等不符合经营餐饮服务业的条件,使得大伟无办法理营业执照。且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经营餐厅,并且还特别约定未经a公司同意大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转租,故大伟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3、大伟要求解除合同,a公司同意并完成了交接,应认可合同自该日已经协商一致解除。

4、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系无法办理营业所需的证照,对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均未考虑到,属认知上的错误,对合同的解除双方均不存在违约,合同解除属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

5、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经a公司同意,大伟对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但装修完毕后没有营业,其装修价值无改变或折损。对装修的损失,从租赁物使用用途的知晓度、大伟租赁商铺的注意义务程度、装饰后使用时间等情况,按公平原则,本院酌定由a公司分担损失的70%,计2.1万元,并支付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款付清日止,按lpr计算的利息。

6、因租赁合同已于免租期内协商一致解除,故a公司主张大伟押金折抵租金系依据不足,押金应予返还。

7、因本案系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大伟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 1、a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大伟租赁房屋装修损失2.1万元,并支付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款付清日止,按lpr计算的利息;2、a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大伟押金10万元;3、驳回大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周宇龙律师提醒您:实践中,建议承租人将希望房东一定要履行的某些义务,拟为清晰具体的条款写入租赁合同,即具体写明义务究竟包括什么内容,若出租人不能达成,则应承担何种后果(载明违约金额最佳)。

【有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文案:丁金金

编辑:李雨新

审核:华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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