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转租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转租营业执照怎么处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法律解读】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另行出租予第三人。形成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的三方关系,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转租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
合法转租,是指承租人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核心点为“承租人征得出租人的同意”。虽然法律对出租人同意的方式未作规定,但最好是以书面形式确认。
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根据目前司法实践的裁判规则,非法转租的情况下,除非出租人追认的情况下,转租才有效;否则,转租不发生法律效力。承租人非法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从而导致转租合同不能履行,转租合同也随之终止。
【相关案例】
杜春艳与牛淑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17日,牛淑梅(甲方、出租房)与杜春艳(乙方、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杜春艳承租牛淑梅房屋。牛淑梅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背面载“备注:房租每年如按捌万伍仟元交付,房子租赁到房租拆为此止。牛淑梅”,而杜春艳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背面载“备注:房租每年如按捌万伍仟元交付,房子租赁可到房租拆为止,可转租。牛淑梅”,其中逗号标点处均有从句号涂改为逗号的明显痕迹。牛淑梅对杜春艳《房屋租赁合同》背面所载可转租内容不予认可,认为系杜春艳自行涂改标点并添加的内容。杜春艳将租赁房屋再行转租给案外人孙波,双方签订有书面租赁协议。另,杜春艳称牛淑梅对转租事宜知情,提交营业执照予以佐证,牛淑梅表示不知道此情况。牛淑梅称于2023年2月6日向杜春艳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杜春艳认可收到通知。
【判决结果】
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0105民初10906号判决:一、牛淑梅与杜春艳于2023年4月17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2023年2月6日解除;二、杜春艳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腾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太平庄南里1号楼×门×号房屋。
二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03民终7605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牛淑梅、杜春艳均认可各自持有的《房屋租赁合同》正面所载内容一致,仅为背面手写备注内容有区别,其中承租人杜春艳持有的合同上有“可转租”的内容,而出租人牛淑梅所持有的合同上无“可转租”的内容。由于杜春艳认可备注内容由其书写,在牛淑梅不认可双方约定了涉案房屋可转租,且杜春艳所持有的合同上“可转租”之前的标点有明显涂改的情形下,杜春艳应就涉案房屋是否可转租承担举证责任,在杜春艳不能就两份合同不一致之处作出合理解释,且其提供的现有证据亦不能证明双方形成合意约定涉案房屋可转租或其转租行为得到牛淑梅准许的情形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故牛淑梅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杜春艳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本院对杜春艳有关一审未查明事实应当改判驳回牛淑梅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不予采纳。
【律师建议】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首先明确承租人是否对房屋享有转租权、是全部转租权还是部分转租权。转租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剩余的租赁期限,超过的部分无效,但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的的除外。
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享有转租权,承租人在转租之前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保留相关同意的痕迹。如果没有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主要取决于转租范围的大小,以及是否会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如果转租全部或大部分,或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6个月内没有对此行为提出反对的,不能再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如果次承租人知道承租人(二房东)没有转租权的,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导致次承租人也不能再使用租赁房屋的,次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随着社会不断的在发展,有很多人都会追求生活的质感,职场上也是不例外的,大家都想要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这样不但可以给员工带来舒适的体验,同时也会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具体说,在签署办公室租赁合同之前,需要先和房东确认以下4个问题。临时转租给别人你租的办公室能不能临时转租给别人,尤其对于租期较长的办公室而言,这个问题尤其重要,假设在租约到期之前,你公司扩张要换办公室,假设你公司业务变更要换地方,留意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理合法:比如产权证明(或承包权证实),租赁许可证书明,出租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受权证实,如系转租房,出租方应出示其租赁协议和买受人愿意转租房的书面形式证实。
租约不定哪天到期很多办公室,我们签约的时候,可能原租户还没商业到期,或许看着办公室已经搬干净了,人家的租约不定哪天到期呢,或因其他种种原因,很多写字楼签约后并不能马上入驻,不少租客以为办公室的基本租金便是所有的租赁开支,但实际上,基本租金仅仅是办公空间的租赁费用,除此之外租客还需另外支付物业费、水费、电费、空调费、暖气费等,租客应当在办公室租赁时了解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
业主方规则限制因为企业风格的差异,很多公司要自己设计、装商业修办公室,那么空间内哪些东西可以改动,哪些不可以改动,是要确认清楚的,无论是如承重柱之类的客观限制改动还是业主方规则限制,租期的递增:一般租赁期超出一年左右的租期都是有不一样水平的递增,一般是以第二年或是第三年刚开始月租金刚开始递增5%-8%,有某些的商务大厦连服务费也一起递增。
确保其中没有霸王条款租客在与出租者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确保其中没有霸王条款,如果合同上有任何实际上难以履行的条款一定要与出租者协商并且修改,如果租客要将做租用的办公室作为公司的注册地,也应在合同中明确房屋出租者能够提供相关的资料供租客办理营业执照,租金可能不仅仅是办公室租金。事实上,一些业主可能会在租金中包含一些费用,而有的办公室,则租金只是租金,其他各项费用都要另算。
另外,很多租期较长的办公室,基本租金每年可能商业会有上涨,要和业主确认清楚,后面租金是否会上涨,如果有那么涨租率是多少,现状交房还是原状交付,对于租户而言,争取在合同中约定,退租后房屋按退租时的现状交付,尽量避免签为退租时必须把房屋恢复成刚租赁时的原样,对于租户而言,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争取把免租期放到整个租期的前阶段。
和大家分享租铺面需要注意那些问题?让大家了解了解,避免大家花钱踩坑。
1、 首先确定是不是一定要租这个铺面。
当你看中一个铺面时,你需要多方面进行考察,根据你要从事开店的类型来判断位置优越度好不好,人流量大不大,大部分人流人群大概都有那些阶段人,淡旺季等因素都要考虑进去。
2、 确定向你出租铺面的是什么人?
现在租铺面很多时候会碰到出租者向你转租的情况,甚至出现二次、三次转租,如果没有得到房东的书面同意,那么风险就会很大,这个需要之前或许有熟悉人对起了解。
3、 了解房东的背景。
很多看似繁华的黄金地段铺面出租,其实都是在政府拆迁计划内的。或许就是此地段需要施工什么的。有的黑心业主便在门口贴上出租转让,意图最后捞一票。这时,急于开店或初次开店之人最容易上当。所以,在租店面之前,一定要对店面、房东的情况作一番仔细的调查了解。觉得可靠后再进行。另外,一旦租成,一定要签一份租凭协议,双方签字。
4、 注意办理营业执照的一些问题(这项必须得考虑进去,要不然到后面更麻烦)
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的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就会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商铺原来出租注册了营业执照,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迁移或注销,也会导致办不了营业执照,因为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出租人材料是否全部齐全,要不然也会营业执照办理不下来。
5、 铺面的用途保证(这个是重点考虑)
比较注重的一个现象是经营餐饮业,有些房东如果不能进行铺面经营保证,那么你就要注意了,即使口头能够保证,最好也要在协议中写清楚,这样的案例已经不少了。
更加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房东可以保证营业用途。但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噪声、油烟、排污等影响附近居民的情况,导致无法正常经营。这些都要写清楚,要不然店还没开业,就会有更多麻烦事。
6、 合同上门面租用期限。
在铺面租金行情不断上涨的形势下,一般来说,租赁期限越长越好。
铺面租期长,首先便于自己进行长远计划,再则便于同房东进行租金的价格谈判,一般租期越长价格会越划算,节省资金支出。
7、 年租金及付款时间。
这一块就看你和房东的谈判能力了。()
8、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经营自行改装、装修。(这块在谈成之后,也要写在协议里面,也可以和房东做一个大概装修方案)
9、在合同期限内房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不得强行收回出租铺面。否则按照议定赔偿......
10、有无遗留问题或纠纷。
检查之前有没有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未交纳,铺面内剩余物品的数量和归属问题,有线电视、网线等等不一的情况。
11、租赁合同押金
这块主要目的就怕诚信问题,一般都是需要押金的,也有弹性空间。
12、租赁合同解除的问题。
第一,约定出租方的义务及其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责任承担方式。例如,明确出租方对于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义务,如果相关手续无法办妥或者由于其他非承租人原因导致无法开业的,承租人有权解约退租并获得损失赔偿。
第二,约定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的合同解除条款。比如由于政府规划的变化,导致商铺被拆除。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但承租方却不能直接得到这种补偿。对此,可以在合同里约定在双方都没有过失的情况下,须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得到一定的补偿。
个人出租住房获得一定的租金,是需要依法申报缴纳税费,应携带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和出租双方身份证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果不缴纳税费则是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个人出租房屋应如何申报缴纳税收现为您详细解答:
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
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缴纳。
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并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即按2%征收。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一般按其他行业10%的幅度标准确定,即按1%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缴纳增值税额和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适用税率征收。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额3%适用税率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按缴纳增值税额1%适用税率征收。
印花税。免征印花税。
税务登记。对个人出租住房无营业执照的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备案,原因是确定增值税按月或次销售额起征点问题。
发票管理。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值得注意的是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个人享受免征增值税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个人出租住房通过整理相关的个人出租住房税收知识,相信大家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出租的不是住房由于涉及税收问题较多,下次另为您解答。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税务问题,欢迎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一、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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