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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营业执照(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18 20:05:03 热度:2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转让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转让营业执照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转让营业执照

【第1篇】转让营业执照

企业要经营,首先得办好营业执照,但是呢,营业执照是有期限的,如果营业执照过期了,怎么处理呢?

这个分两种情况:

1、如果营业执照还没有过期,发现快要过期了,那么在发现营业执照到期前的六个月内向工商局申请续期手续就可以了,申请续期后再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办理需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u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营业执照已经过期,那么只能先注销已经过期的营业执照,再重新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办理需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股东会决议、公章、财务章、所有股东的u盾以及法人u盾。

关于营业执照的“转让”:

1、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后是不存在转让过户一说的,只能进行变更。

2、经营者姓名不能随意变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注意一:营业执照的“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营业执照只能变更,不能转让或出借。注意二: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2篇】个体营业执照转让流程

北京东城区的悦宾饭馆是北京第一家开业的个体餐馆。成立于上世纪的1980年。2023年11月1日上午,第三代经营者郭华顺利领取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后,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将经营者为其父亲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直接变更经营者成自己。这标志着我们国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方式有了重大变化。

长期以来,对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变更登记一直处于比较严格的限制管理。按照之前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营者如果变更经营者或者“出兑”店铺对外转让经营权的,必须按照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和相关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新经营者的登记。即先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方可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经营者变更登记。这就更加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简化了登记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提升了个体工商户的政策获得感,释放出国家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良性发展的强烈信号。这无疑对全国1.11亿户个体经营者是件便利可喜之事。

【第3篇】金融营业执照转让

一、关于商业银行能否向非金融企业转让不良贷款的问题

不良贷款,根据《贷款通则》,系指呆帐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其中呆帐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呆滞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非金融企业,是相对金融企业而言的,或称社会投资者,不具备金融机构的任何资质。

关于商业银行能否向非金融企业转让不良贷款的问题上,从央行和银监会的批复上呈现出两种完全不同的意见。央行认为商业银行转让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本质上属于放贷收息,需要受让方具有经营贷款业务的特许权利。《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648号)指出,金融业是一种特许行业,金融债券的转让在受让对象上存在一定限制,放贷收息(含罚息)是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一项特许权利。因此,由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只能在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转让。未经许可,商业银行不得将其债权转让给非金融企业。

与之相反的,银监会在对广东银监局《关于商业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个人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认为商业银行可以向非金融机构转让债权,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指出,“一、对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没有禁止性规定,转让合同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社会投资者是指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转让具体的贷款债权,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主体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

支持商业银行转让不良贷款时受让方不应为非金融机构的观点认为,根据《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实行许可证制度。对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9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贷款通则》第21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上述规定均明确指出,贷款等金融业务只能由具有特许资格的金融机构来经营,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如商业银行将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的,该受让方因不具有金融业务资格,违反了国家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债权转让行为无效。此外,如果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转让给非金融机构,可能构成非金融机构与债务人企业之间开展企业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贷款通则》第74条“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已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并对借入方处以相当于银行贷款利息的罚款”。由此导致银行向其他非金融企业转让债权合同无效。

律师意见: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转让不良贷款,转让的债权仅含明确的贷款本金和到某个时点明确的利息或其他费用,不包括受让向债务人追讨持续计算的罚息的权利,即受让方不享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取罚息的一项特许权利,此类的转让合同具有一般合同法上的效力,并且也不会违反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应当视为合法有效。

二、未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未建立内控制度和内部审批程序、未履行拍卖程序、未向银监会或派出机构报告是否影响债权转让合同效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要求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应的制度和内部批准程序。”“应当采取拍卖等公开形式,以形成公允的价格,接受社会监督。”“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果商业银行在转让不良贷款过程中,未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未建立内控制度和内部审批程序、未履行拍卖程序、未向银监会或派出机构报告是否影响债权转让合同效力,以下两个司法判例观点是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391号莆田市东南香米业发展有限公司黄金龙借款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中,法院观点倾向于银监会【2009】24号批复,认为受让主体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案涉《债权转让协议》并不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在该批复的第四条、第五条虽然规定了转让贷款债权应当采取拍卖等公开形式,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等,但这只是对具体转让操作程序、方式所作的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规定。该两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贷款债权转让“形成公允价格,接受社会监督”。本案债权在转让之时是全额转让,莆田国投公司已经履行了给付对价的义务,故不存在价格不公允、不公开的情形。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对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没有禁止性规定,东南香公司、黄金龙提出的上述抗辩依据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作出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属于管理性规定,不会导致本案债权转让行为的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2040号湖南绿兴源糖业有限公司丁兴耀等与湖南绿兴源糖业有限公司丁兴耀等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指出,根据银监会24号批复“转让具体的贷款债权,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主体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本案中城建投公司(受让方)并未直接与绿兴源公司(债务人)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而系受让农发行怀化分行(转让方)对绿兴源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符合银行业关贷款债权合法转让的规定。此外,银监办24号批复第一条规定,“对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没有禁止性规定,转让合同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社会投资者是指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据此,贷款债权属于可转让债权,案涉《债权转让协议》在合同性质上并非不得转让的合同,绿兴源公司、丁兴耀此项申请理由不能成立。另外,案涉债权虽未采取拍卖形式转让,但城建投公司系实际全额支付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而受让债权,充分保证转让方的权益,亦未损害第三人利益,故绿兴源公司、丁兴耀关于债权转让未公开竞价,不具有合法性的主张亦不能成立。

律师意见:对于贷款债权转让定价,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人民银行及银监会也没有文件涉及此问题。在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程序的情况下,拍卖等公开方式可以形成一种价格决定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内幕交易等问题的发生。从合同效力上无法否定合同效力,但转让方没有履行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内部审批程序,未履行拍卖程序,未向银监会或派出机构报告,可考虑向主管机关投诉举报的方式。

【第4篇】西安营业执照转让

11月10日下午,浐灞生态区“雀江南茶社”的原经营者李先生和受让人刘女士,通过提交《清税证明》和证件信息、签署《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转让协议》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快速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于11月1日实施后,浐灞生态区发出的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业务,解决了目前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存在的手续复杂问题。个体经营者变更方式由原来“先注销、再设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同时也简化了办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港务浐灞分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服务市场主体帮扶措施落实工作,为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让更加实惠有效的改革措施惠及广大经营者,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华商全媒体记者 陈梦扬

【第5篇】营业执照转让多少钱

内卷盛行下有人早已躺平

变着法想着躺赢躺赚

如何轻松把钱赚呢?

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

创业开公司吗?

非也,注册公司后

出售营业执照和关联对公账户

简单转手就能有不菲收入

这事靠谱吗?

注意了!小心犯法

要坐牢还要罚钱!

综合分析企业信息网络刑事风险

如何有针对性做风险防控?

01、以案普法

信息网络的便捷性、隐蔽性、虚拟性、开放性,便利大众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的案例层出不穷,牵扯其中的有个人,还是有企业,防不胜防。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 前有男子将名下的3张银行卡借给他人走账,获利4000元,被判刑六个月,罚金5000。

■ 现有男子用个人信息注册公司,再将公司营业执照和关联对公银行账户出售给他人,赚取1万余元,被判刑6个月,罚金2万元。

明明啥也没做,只是转手的事为何就犯法了呢?

李雷一天到晚想着赚快钱,年近30还一事无成。

快钱有那么好赚?别说,还真让李雷找到了来钱快的法子,不用干啥活就能有钱进账。

李雷在网吧认识了张某,两人相谈甚欢。交谈间,张某透露有门道可以赚钱,李雷一听就心动了,追问下,张某指了一条路,怂恿李雷去注册公司。

办理营业执照期间每天可以领生活费,等公司注册手续办理完毕后转卖给张某,还能再得600元。

李雷没有稳定工作和经济来源,虽然有感事情不正常,但为了赚快钱,李雷不经思考就答应了。

在张某的介绍下,李雷结识了王某。而后,李雷根据两人的安排,先后在广东、天津、深圳、贵州等地注册办理了十几个空壳公司,并把营业执照及公章、激活的网银账户等交给张某和王某。

李雷按照每个公司8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获得报酬,截至案发时,已非法获利1万余元。

其后,公安机关调查一起电信诈骗案,查到李雷身上。原来,李雷注册办理的公司,其对公账户涉嫌洗钱,其中在广州的某公司对公账户被境外赌场用于收取赌资,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3351万元。

李雷到案后,在民警的连番质问下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李雷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依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只为赚取好处费,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决刑期罚金。

02、法律解说

牢记天上没有掉陷阱的事,任何看似轻松躺赚背后很可能都是违法骗局。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了转移赃款,需要银行账户走账。为获取不法收益,以个人名义开通银行账户出售给他人,或是倒卖公司信息的行为,往往是为电信诈骗提供便利。而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理解,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①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②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③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④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⑤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⑥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⑦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只要帮助者认识到他人的不法行为及结果,不管他人究竟是谁、他人是否被查获、他人是否具有责任、他人是否故意,都不影响帮助犯罪的成立。

对于企业来说,该罪的风险防控重点在于尽职审查信息用途,避免涉及出售、提供国家机密及公民个人信息。

公司面临信息网络方面的刑事风险,除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需要注意更多:

1、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系统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企业在获取数据的过程中,尤其是进入加密系统抓取数据,要绝对避免侵入国防、科研等重点网络系统,对其公开信息的抓取也必须以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转为限度。

2、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 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还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 或用户信息泄漏,造成严重后果;

■ 或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 或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企业在经营中,只要业务中合法取得了网络数据或在管理某网络系统,就有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企业应当加强数据管理,保障数据安全,除不能对外出售数据外,还要妥善管理以免数据流失或被第三方利用从事违法行为,尤其是受到相关部门书面警示后,一定要整改,避免法律风险。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违法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既可能导致物质上的损失,也可能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并影响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各项权利的实现。

企业在处理员工或用户个人信息时,要明晰信息性质,做到不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 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管制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 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等违禁物、管制物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 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企业要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做好信息审查和监管,不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03、法律小记

日常生活中,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要警惕,首先做到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其次还要做到不帮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特别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如明知他人违法进行赌博游戏,明知他人可能用银行卡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时,千万不要觉得有利可图就提供任何帮助,踩了法律红线得不偿失。

信息网络犯罪中,有多个罪名是有单位犯罪的,一般来说,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幅度,都是个人犯罪的数倍。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处罚。

企业要对业务模式进行风险管控,重点审核数据来源和获取方式,监管数据流向,保障数据安全,从而降低信息网络方面的法律风险。

【第6篇】文化公司营业执照转让

我国一些行业,对企业资质有各自的要求和规定,企业只有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才能从事行业的相关业务,所以一些没有资质的企业希望能把有资质的企业资质转让过来,那么资质转让怎么办理,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带资质的公司转让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资质单独转让是禁止的,人们只能整体收购公司。而被收购的公司,除了资质证书外,还会有办公设备等资产。

那么,在收购前进行财产清算,得出的金额也要算进最终价格中。 带资质的公司,一般都是会比不带资质的更值钱的。

尤其是比较稀缺的资质,因为办理难,申请通过率低 ,所以并不是想办理就能办理的。要是公司带有这种类型的资质,自然价格就能往上提。

不过要注意,也并不是说带资质的公司转让,价格就一定会比不带资质的高。

这要看:

1.资质的类型。普通类型的资质,由于办理也不难,所以并不会给公司转让带来多大的增值。

2.公司的类型是属于什么,是实业、贸易、科技、金融公司等,不同的类型价格不一样的。 3.需要看下公司是否有经营,是否存在异常等。

一般小问题可以解决的,虽然会影响价格,但也能办理公司转让,但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即便解决了,也不好转让了。

但最终成交价格是多少,并不一定就会与评估的价格一样或者相差不大。因为评估价只是作为一个协商的参考,所以就看怎么进行协商。

【第7篇】怎么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能转让吗?可以转到别人的名下吗?

营业执照能转让吗?这个问题要看你的营业执照是公司和个体,目前来说,公司营业执照可以转让给别人,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不能转让给别人的,有些地方可以有子女继承,不不能直接转让给别人。

公司执照转让给别人也非常简单,工商上变更一下法人就行了,变更后公司就成为别人的公司了。

个体户的饭店兑出去了营业执照怎么办?

如果你的饭店已经转出去了 那么你的工商营业执照就要拿到有关部门去办理注销手续,因为饭店可以转让,但工商营业执照是不可以转让的 ,其他人转让了你的饭店,那他就要从新去办理自己的工商营业执照了,不能再用你的工商营业执照来经营,现在就是你拿你的工商营业执照去注销,他拿他的资料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过户给别人有风险么?

有违反法律的风险。个体户营业执照是不能进行转让,并且个体工商户也不能进行法人变更的,要想变更经营者的话,必须先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注销完成后由新的经营者持该个体户字号重新注册。

总而言之,公司营业执照可以转让,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不能转让,这么理解就可以了。

【第8篇】宾馆营业执照能转让吗

旅行社转让要求以及设立条件

国际旅行社收购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现在选择收购旅行社要怎么进行收购?

国际旅行社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在还可以申请国际旅行社嘛

众所周知现在旅游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寒冬时期,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下来很多的旅行社都逐渐坚持不下去了,也就伴随着很多企业的停止经营。因为大环境的原因,现在收购国际旅行社是非常好的时期,属于抄底的机会。赵经理 qifuzhao

如果现在选择收购旅行社要怎么进行收购?赵经理 qifuzhao

1.前期先查看一下公司主体,例如:成立年限、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变更记录等

2.看一下公示信息有没有实缴资金(会涉及到交税)、工商年报记录(主要看一下历年社保人员)、工商有没有行政处罚、有没有异常记录、分支机构多不多(多的话会有对外挂靠的问题)

3.查看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旅游牌照)一般旅游需要会有出境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4、查看一下旅游监管后台有没有行政处罚,旅游报表是否正常、导游人员是否配齐、质保金提取情况、走团申报记录是否还有团有没有走出去

5.查看公司财务状况,首先看一下公司近期报表(利润表、余额表、负债表等),主要是看一下公司的经营情况,针对每年、每月抽出几列看一下业务以及收支是否合理。如果条件最好请审计公司进行审计一下,查看税务有没有处罚。

6.查看企业征信报告(是否逾期、是否贷款等)

7.社保情况,查看公司是否有在职人员,社保有无欠费

8.去法院查看一下公司往年有没有什么诉讼案件,有没有在走的案件

9.旅游保险,看一下什么时候续费,以及续费费用多少

旅行社变更流程:赵经理 qifuzhao

1.首先先变更工商,更新营业执照

2.在旅游监管后台提交变更经营许可

3.变更银行、税务、社保

我们现在有对接的旅行社资源,考虑进行转让。如果您有意向收购旅行社。可以联系我。赵经理 qifuzhao

【第9篇】店铺转让工商营业执照

创业的道路不是所有的人都一帆风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的经营不下去也是常事。但是不管是个体户还是企业打算不经营了,不是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一走了之即可。假如处理不好,以后想创业再注册公司、再开店就麻烦了,尤其是一旦上了工商黑名单,影响整个征信,后果更加严重了。那么营业执照是转让好还是注销好呢?下面源沅财管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

打算彻底不经营了,那么营业执照怎么办呢?目前常见的处理方式就转让和注销。我们先来分析下转让。由于个体户不具备法人资质,只有经营者,所以不能变更,为此自然营业执照无法转让了,只能是先注销然后再由新的经营者重新注册营业执照。为此,个体户转让的只能是经营场所以及相关的商品物料,营业执照只能走注销流程。

而企业是具备法人资格,可以变更法人、股东、股权、公司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这些,所以具备转让的条件和价值。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要工商和税务同时变更。公司执照转让好吗?有人肯接手当然好,毕竟转让掉公司营业执照后只需要配合做变更就可以,不像注销公司流程多且时间长。但是前提是公司没有存在欠债、偷税漏税、存在各种工商异常税务异常名录里。一般来说具备转让价值的公司,几乎是自带各类经营许可证或者成立时间相对较早的,或者是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尤其是自带商标这样的就更受欢迎。还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比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更受欢迎,价钱更好。

接下来我们来看注销。没有找到下家,同时真不打算经营了,那剩下的唯一一条路便是注销掉营业执照了。毕竟不注销,每年养着空壳公司的成本也是蛮高的,而且容易给企业主、个体商户经营者的征信产生风险。那么这时候最稳妥的就是按照流程到工商注销掉营业执照。注销掉营业执照还不算是真正完成,还要将税务、银行、公章这些一并注销,才算是真正将公司、个体户停止经营,才不会有后顾之忧。

营业执照是转让好还是注销好?总体来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个体户营业执照只能是走注销。而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则要看是否有转让价值、是否有买家接手。毕竟没有价值的营业执照,还不如注册一个新的来得快,自然没人去花金钱和精力去收购一个别人用过的营业执照。

【第10篇】福州营业执照转让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鼓楼法院认真梳理五年来案件审理情况,精心挑选较为典型的案例,帮助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今天带来的是商事篇(1)——企业经营的那些风险。

股东怠于履行公司清算义务的法律责任

基本案情:福州某电气公司于1998年11月23日成立。鲁某、李某为公司股东。2023年1月15日,福州某电气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2023年4月24日,鼓楼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福州某电气公司向何某返还24099.04元及其利息。2023年7月30日,鼓楼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12月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何某对福州某电气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因福州某电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未配合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重要资料,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清算组申请于2023年11月21日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何某遂诉至鼓楼法院,要求鲁某、李某对福州某电气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官说法: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之一。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其不仅有及时启动清算程序的义务,同时亦有为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提供便利的义务,包括妥善保管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进而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鲁某、李某既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又未在强制清算程序中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其行为已导致无法对福州某电气公司进行清算。故,鲁某、李某应对福州某电气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典型意义:该案系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进而被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典型案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本仅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鲁某、李某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源在于其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在有限责任制度背景下,该案判决有利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清理“空壳公司”“僵尸企业”、净化市场环境亦有积极作用。同时,该案例提醒了广大股东,特别是未实际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的中小股东,停止经营不等于责任的终止。所有股东务必高度重视自身的清算义务,妥善保管并及时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重要资料,避免因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可能被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公司间的交易应公平诚信

基本案情:2023年9月4日,受托方营碳某公司与委托方厦门某公司签订《福建省排污权交易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受托方营碳某公司负责为委托方厦门某公司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可出让排污权指标寻找买家,促成委托方厦门某公司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委托方厦门某公司可转让的排污权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委托期限为1年,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4日。委托期限内,委托方厦门某公司保证不再另行委托第三人为委托事项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在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厦门某公司需要自行销售本合同项下委托项目外的相同类型的排污指标的,委托方厦门某公司保证自己出售的价格不会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否则视为委托方厦门某公司根本违约。2023年4月15日,受托方营碳某公司向委托方厦门某公司寄送《律师函》表示,由于2023年福建省项目投资下滑,整个排污权交易比前一年缩水了四分之三,故此未能再卖出多少。因委托方厦门某公司违反约定,擅自委托他人代理,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以低于约定价格挂牌交易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据此,受托方营碳某公司按其完成了全部居间事项所能取得的报酬计算预期利益损失及违约金,要求委托方厦门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标的物为排污权指标,并非特定物,委托销售部分与其他部分无法严格区分。在此情形下,应坚持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充分考量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不应课以委托人过重的法律义务。首先,从案涉合同的履行情况看,案涉排污权交易指标明确存有有效期,但签订合同至今履行情况看,受托人完成销售指标极低,若严格限定委托人自行对外销售案涉排污权指标的价格,将导致委托人需无条件放弃自身根据交易产品的特点、交易的有效期限以及市场变化调整选择交易机会的权利,完全依赖受托人提供的居间交易条件和选择进行交易,违背委托人订立案涉合同目的的实现,有悖公平原则。因此,委托人为避免案涉排污权指标过期,导致损失扩大,有权自行对外销售部分排污权指标。其次,根据法律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及双方约定,委托人取得报酬的前提条件为提供居间服务并最终撮合交易实际达成。由此可见,委托人的报酬请求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点。故,受托人直接按照其完成了全部居间事项所能取得的报酬计算预期利益损失及违约金,要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对诉求中的预期利益及损害赔偿的信赖,并不合理。最后,应当明确的是,居间人应承担的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居间人未依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向委托人告知订约的有关事项,导致委托人为订立交易合同预先准备或履行已订立的交易合同产生了实际损失。若泛化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的范围,将导致居间人需要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交易机会丧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明显有悖公平原则。综上,鼓楼依法驳回了案件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首创“绿色原则”,契合了***“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是中国要在世界上做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具体体现,更是中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长久富裕道路的决心。2023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正式启动。我国碳市场交易的开市,其实质是以低碳经济促绿色发展,有助于激励技术和资金向低碳领域发展,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我国作为碳市场大国,碳排放权交易启动后,涉及碳排放权交易的中介合同纠纷可能将进一步增多。交易各方应严守绿色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共同维护“碳金融”交易秩序,尤其是排污权交易指标存有有效期,避免损失扩大。

护航小微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江西某学校(事业单位)与福州某教育科技公司(小微企业)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买房学校向卖方公司采购多媒体教学设备,货款总金额116200元。学校应在收到货物后及时完成验收并限期支付所有货款,若逾期付款学校还应另外支付违约金。但买方学校在对设备进行测试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单》确认验收通过后至今未支付任何货款,卖方公司无奈遂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销售合同》合法有效。卖方公司依约交付货物并经买方学校验收通过,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买方学校未按约及时支付货款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买方学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卖方公司要求买方学校支付尚欠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不明确,法院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按每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

典型意义:***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而法治则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过程中的重要保障。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拖欠款项的问题势必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国务院制定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的施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前市场中较为突出的一些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凭借其强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也为审判机关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鼓楼法院始终“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为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提供稳定预期,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专业化审判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基本案情:2023年至2023年期间,陈某、李某将转增后所持的福州某游戏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陈某某、周某某等多名投资者。转让合同约定,转让款支付至福州某游戏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某传播集团的账户,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交割,同时由福建某传播集团为股权交割提供担保。福建某传播集团承诺当年或次年福州某游戏公司的净利润应不低于约定的最低值,且应达到创新层标准,否则投资者有权要求福建某传播集团回购股权,并按年利率10%的标准进行补偿。2023年至2023年,福州某游戏公司的业绩未达到约定标准,回购条款被触发。投资者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建某传播集团按协议约定完成股权回购,支付股权回购款及补偿款。

法官说法: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福州某游戏公司股东与投资者之间订立的协议属于与业绩挂钩的对赌协议,合法有效。福州某游戏公司的业绩未能达到约定标准,投资者要求控股股东福建某传播集团回购股权的条件已成就。福建某传播集团未依约履行股权回购等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对于各投资者关于回购股权、支付回购款及按年利率10%标准支付补偿款的诉讼请求,鼓楼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对赌条款”也称“估值调整协议”,作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工具,被众多企业用于吸引投资,在股权投资中较为常见。对赌条款鼓励投资方的投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目标公司业绩未达到约定标准,即触发回购条款。若股权转让方未及时履行回购义务,将使大量中小股东无法获得预期利益,产生大量损失。2023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了投资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订立的对赌条款,如无其他无效事由,原则上认定有效。2023年至2023年期间,鼓楼法院共审结福州某游戏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件53件,涉全国各地的中小投资者,本案审理中,鼓楼法院聚焦当下市场投资的新形式与新特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明确了与业绩挂钩的对赌条款之合法性,进一步规范了新三板交易市场运作模式,及时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该系列案给广大中小投资者亦上了一堂深刻的投资风险教育课:投资时应充分考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资金来源等,合理预估触发回购条款后其权利实现的可能性,审慎选择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赌,避免投资风险。

【第11篇】营业执照收购转让

近日,赣州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国家证件罪案件,被告人周某、曾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1万元。

经查明,2023年4月份,被告人周某在网上认识一男子“胡总”,他告诉周某一个“生财之道”:他将以12200元/套的价格收购公司资料(每套含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公司银行帐号及网银u盾等)。于是周某便伙同曾某商量寻找代办注册公司及提供身份证人员,曾某在网上找到易某,与周某一起前往易某公司请易某代办公司注册和营业执照等事宜,周某让曾某以“何辉”假名与易某签署合同。

2023年6月至12月份,周某、曾某、易某公司先后利用他人身份证,注册了赣州某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赣州某玖贸易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周某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全套公司资料(含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营业执照等)出售给“胡总”,每套12200元,共卖得28万余元。除去支付代办费等费用,周某获利3万余元,曾某获利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曾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买卖国家证件罪。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遂作出如上判决。

在此,法官提醒:不法分子可能将他人身份信息用于注册皮包公司等违法犯罪活动,这提示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若身份证件遗失,应尽快进行挂失处理。如遇到陌生人向群众购买相关身份信息,一定要当场拒绝并制止,不贪图小便宜,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12篇】上海营业执照转让价格

近日,上海某网友晒出“天价大白菜”,一颗白菜售价竟高达73.21元。经过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被曝光商家现场所销售大白菜为19.98元/公斤,但通过查询销售记录,其3月29日销售大白菜价格为33.8元/公斤,进销差价率远高于2023年3月19日(含当日)前7天内在该交易场所成交的同一产品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认定其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正在处理中。

随着疫情的反复,被恶意拔高的白菜价格可以说是一路高歌猛进。当时武汉疫情期间,据说是有商家卖价30-40元一颗,而后来郑州则有人将售价飙到60多元,这次上海则达到70多元的新高。而之前的哄抬物价行为经过报道后,都已经得到了及时惩处,想借着疫情发国难财的人也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很显然,上海这位并没有吸取前面哄抬物价被处罚的教训,依然顶风作案。

关于这个白菜价格,网友们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这就是趁火打劫,必须严惩重罚昧着良心赚国难财的奸商,要罚到他们倾家荡产。也有人认为,批发的源头才是关键,要看看店主批发蔬菜的价格是多少钱,才知道他卖的是不是高价,如果差价巨大,就应当重罚。还有人认为,物流司机拉运一趟回去就要做核酸检测,成本比较高,如果说打击物价啥的,干不着,经销商就不干,在上海的人买不着菜都喝西北风去吧。更偏激的人则表示,汽油价可以涨,为什么白菜价不能涨?

看完这些评论,貌似大家讲的都有一定的道理。蔬菜的价格关系到疫情下的民生,也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飙升的菜价更易引发人们的恐慌,从而严重影响当地的社会秩序。经营者可以依据市场行情和进价调节蔬菜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价格波动都是合法的,也能为民众所接受。但是如果为了谋取暴利而大肆涨价,赚昧心钱,则是为法律和民众所不能容忍的。比如有人提到的汽油可以随意涨价,其实不是这样子的。汽油涨价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它要经过多重的审核程序,同时其涨价幅度也会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

依据《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而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经营者哄抬价格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所以,不良商家在疫情期间如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可能会遭受灭顶之灾。

有人提到批发环节的价格问题,这是一个有建设性的意见,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商家始终是要牟利的,如果进价过高,而定价过低,则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无利可图的时候,或许同样会影响到老百姓的菜篮子。审定价格及打击哄抬物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抓住下游,还要盯紧上游,上下游一起抓,才能保证整个系统有效稳定运行。

民众也是其中一个链条,在购买蔬菜时千万要保持理智,需要的买,不需要的不买。有人看到菜就买,甚至都没有去关注它的价格,事后即使发现也不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民众的这种宽容与善良的心态,也助长了商家的涨价之风。有人质问,明知道它这么贵,为何还要买?当然,此时有恐慌情绪的因素,也有现实生活的需要,甚至还有人认为能买到也算是幸运了。

疫情期间,本应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作为商家,其在经营中获取利益无可厚非,但是借此兴风作浪谋取非法利益,那就必须受到严惩。除了谋利,商家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企业或者社会组织应当主动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否则将会被人民所唾弃。民众应当相信政府有能力保障蔬菜的正常供应,无需跟风去抢购这些天价蔬菜。大家不但要拒绝天价菜,还要积极举报,那么它就没有生长的土壤。唯有齐心协力,才能早日取得胜利!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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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营业执照转让合同

汽 车 美 容 店 转 让 协议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将位于门面所经营的“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转让给乙方所有。

一.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正。乙方在签定之日,交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正,在交完定金一个月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所有执照(汽车美容洗车执照,三类汽车维修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等),逾期未办理造成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内容是:

1.年月 日到年月日止的门面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正,乙方在签定转让协议之日付清。

2.该店面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货物产品,以及所有的办卡客户,全部都给乙方。明细详见附件清单,所办的会员卡总金额甲方与乙方各承担一半。

三.本协议在签定之日起,到 年月日止,在此之间为甲乙双方完善和交接时间。完善协议的内容为:

1.门面的租赁合同问题(续签问题)。

2.门面的相关费用解决,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治安费等相关的各种费用。

3.本店的相关产品的供货商的洽谈。

4.本店的办卡客户的交接。

5.本店员工的工资,吃住问题的交接。

四.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到年月日止,在此之间,本店的所有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同时在此之间所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责任也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在此时间之前的所有责任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本协议正式生效日为年月日。同时乙方应全额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给甲方。同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付的订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第14篇】南京营业执照转让

近日,某企业经办人孙女士在江北新区市民中心的“全城通取”一体机上成功领取登记地位于鼓楼区的营业执照。

“我日常办公主要是在江北,但企业想设在汉中门,正为需要跨江两边跑发愁时,‘全城通取’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孙女士开心地和工作人员说到:“现在不管公司设立在南京的哪个区,我只要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件事’中提交新设相关信息,不到半天就能在新区的市民中心领取执照了,真的很方便。”

据了解,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工作要求,积极推动营业执照全城通取措施落地。通过“电子印章+一体化自助打印”新模式,有效集成自助、智慧服务的精简办——免于提交纸质材料,加强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智能文件柜等数字设备的推广应用,实时调取各审批机关电子印章、登记人员电子签名、一体机刷脸认证等数字资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领域自助办服务;推进市区一体,广域多点,融合共享的就近办——全城通取,建立起市区协同的后台运行保障机制,打破区域限制壁垒,让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就近办理,极大程度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进一步丰富了营业执照的颁发途径。

新的一年,江北新区将持续发力,从企业群众需求入手,不断加强新区企业审批事项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自助办”的应用范围和服务质量。

【第15篇】营业执照转让网

最近这段时间,小金都看到了不少小伙伴在转让公司,那么你知道南宁公司营业执照转让需要什么资料吗?

南宁公司营业执照转让所需资料

1. 企业登记变更申请书;

2.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3. 公司章程修正案;

4. 股东会决议;

5.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

6. 新旧法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

7. 涉及转让股权的还需要提交转让合同;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最后小金想说,如果你是想入手一家转让公司,那么你需要注意这6点内容。

第一点,你需要注意公司的纳税类型,如果你需要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那么就一定不要入手一般纳税人的公司。

第二点,需要注意公司是否为“空壳”公司,有的人在出手空壳公司之前,会把空壳公司包装得非常好,但如果没有仔细查验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就入手,那么就要吃大亏了。

第三点,注意公司转让之前的经营情况是否合法、是否有定期参加年检,没有定期参加年检会被记录在案,让企业信誉受到影响,承接该公司可能会得不偿失。

第四点,注意公司是否存在有债务,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如果你接手了有债务的公司,或者是注册资金没有完全到位或者是有抽逃资金现象的公司,那么你就会成为负债人,并且很容易被列入异常名单,情节严重的还要负担刑事责任。

第五点,注意公司从事的行业是否需要办理资质许可,有一些公司就是因为一些资质办理不了,所以才转让的,因此,如果你恰好需要某个行业的公司,并且该行业需要相关资质,就一定得注意这个问题。

第六点,如果公司是否还有正在履行中的贷款或者担保行为,那么在签署转让协议时,一定要对贷款、担保、债务等进行约定,在接手公司之前跟这些做好切割。

以上就是南宁公司营业执照转让需要什么资料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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