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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几年不得申请(4篇)

发布时间:2024-04-07 07:00:18 热度:5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吊销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几年不得申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几年不得申请

【第1篇】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几年不得申请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五年不得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第2篇】食品生产吊销许可证会有什么后果

食品生产吊销许可证后,其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3篇】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在昨天挑战答题通关练习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道题全部都选a,这一重大发现顿时让我喜形于色,于是赶忙截图保存并编辑文档发文分享,让更多的和自己一样的热衷于学习的同学们,尽快掌握并学会盲选,为四人赛的取胜增砖添瓦。

第1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的工作。

正确答案:a、直接入口食品。(备注:食品经营者做好从业人员管理,食品生产者不能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2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a、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备注:注意这道题是强调消费者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该符合——。

正确答案:a、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备注:注意这道题是强调进口的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国家标准才行)。

第4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正确答案:a、五年内。(备注:注意这道题是吊销生产许可证年限的)。

食品安全是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大事儿,希望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要守住自己内心的良心底线,合法生产和经营,为广大民众提供优质健康安全的食品!

【第4篇】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几年内不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一、适用范围

(一)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人资质

申请人信用良好,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承诺制申办资质条件:

⒈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近五年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3.近三年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被原发证的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相关许可的;

4.近一年因违反食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被处予罚款以上(含罚款)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的日常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的;

6.其他的失信情形。

三、提交材料

(一)许可申请书(仅限于换证和变更许可事项);

(二)《承诺书》;

(三)许可证正本、副本;

(四)与变更、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违反承诺的处理

发证后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许可申请人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及承诺的条件不符,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情形轻微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准予一次整改,时限5个工作日。

(二)限期整改后复核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应作以下处理:

1.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47条之规定,撤销相关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2.对违约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务网、政务微信等媒介上公示该违反承诺者的失信情形。

3.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我局已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已落实精简申请材料,简化许可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来源:综合审批一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几年不得申请(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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