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预售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预售许可证是哪个部门颁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国土房管局颁发。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没有预售许可证可以出备案价吗,说明如下:
1. 没有预售许可证不可以出备案价,因为备案价是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提交的。
2. 备案价就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获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需要提交预售价格以及变动的幅度、监管协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预售方案。
相关说明:
1. 备案价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房管局为了预防开发商无规则性的变动价格而采取的措施,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房价上涨或者下调速度过快的现象。
2. 在提交备案价时需要注意,商品房预售价格变动的幅度在准则上不能超过百分之五,但具体的还是要由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综合当地实际情况来决定。
3. 房价备案制度是指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
预售许可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说明如下: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相关说明:
1、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2、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23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还建房是有预售许可证的,还建房是否有预售许可证,主要看还建房是要要土地性质是集体的还是国有出让的,如果是集体土地,开发商办理不了预售许可证的,如果是国有出让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许可证的,因为国有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这类型的还建房开发商持有预售许可证即有出售房屋的权力。
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购房人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还建房的五证是齐全的,具备预售许可证,根据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能退。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房屋预售许可证正副本区别是什么,说明如下:
1、房屋预售许可证正副本可以说是没有区别,正本与副本之间的区别只是副本上多了“副本”字样,其内容、大小、颜色完全一样,而且都是过了塑的。
2、正本上也是可以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同时还有就是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副本也是基于正本的内容。像一些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都是会体现的。
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证不一样: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2、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3、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法律责任:违反《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预售许可证上的面积就是指开发商在售楼之前办的预售许可证,同一个楼盘有可能分期销售,就要分期办理预售许可证,所以预售许可证上面会写明几期,预售面积有多少等等信息。
其中预售许可证上的面积就是只批准预售面积。
最终在房子交工的时候,房产局会有一个测绘部门或委托中介测绘计算出的测绘报告的面积。
每户的建筑面积会加上走廊的公用面积分摊合个体房子的功能服务性占地面积的分摊。
所以预售许可证上的面积就是本期所销售的整体面积,但有些建筑上计算的面积,部分房产测绘计算全面积就造成了面积的出入。
两证的房子有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同时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因此,两证的房子若想出售是必须要办预售许可证的。
除以上规定外,《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还有其他规定,具体为:
1、严禁捂盘惜售行为。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不得分批次推出销售商品房。
2、严格商品房价格明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在公开销售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
3、严格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场所明示“五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已售和待售商品房房源信息。
划拨土地不可以取得预售许可证。划拨土地上不会建商品房的,所以不能取得。划拨土地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1、这要看开发商开发的进度,如果一次性开盘,那就是一个小区一个预售许可证;如果分几期的话,那么每一期就可能有一个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可以向他们进行详细的咨询,即可放心的购买。
期房没有预售许可证不能买,房产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严禁开发商无证预售。而购房者购买无证商品房的行为也是法律禁止的。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是: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经济适用房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
1、登录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注册新用户;
2、携带有效相关证件至相关单位;
到测绘服务大厅生成楼盘表时需提供:
(1)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文本原件、电子文档各一份
(2)该项目全套电子图
(3)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
(4)共用面积分摊说明及配套的分摊彩图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6)人防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人防建设方案
(7)关于使用审验合格图纸进行测绘的承诺
3、登录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在申请预售项目已转化的楼盘表中确认本项目拟预售房屋,在网上点击预售证申请栏目,在线填写申请预售商品房的相关信息,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预售商品房申请表和商品房预售方案,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天津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何,说明如下: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首先须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向审批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售房单位提交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对售房单位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告知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提交文件齐备的,及时予以办理。
4、审批部门审核合格的,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作出不同意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5、最后,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定期向社会予以公布。
相关说明: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可以备案的,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预售许可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没有预售许可证意味着是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备案需要需要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除此之外想要备案还需满足必须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而且同时商品房需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证不一样: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2.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3. 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法律责任:违反《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43人
46人
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