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许可证
栏目

经营许可证只办理散装食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07 17:24:03 热度:8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经营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经营许可证只办理散装食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经营许可证只办理散装食品

【第1篇】经营许可证只办理散装食品

有小伙伴说,自己的店铺之前为了卖零食,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在想要卖酒了,那么在南宁,店铺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可以卖酒吗?

在南宁,店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想要卖酒,那么经营范围里就一定得有和酒相关的项目,不然是没有办法卖酒的。

不过需要注意,如果店铺要卖散装酒的话,除了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还得有厂家的授权书,不然店铺里是无法售卖散装酒的。

关于在南宁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增加经营范围,小伙伴们往下看就知道了!

南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 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操作流程;

4. 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5. 员工身份证双面复印、健康证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7.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南宁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所需材料

1.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 需要增加的经营范围;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6. 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经营场所环境及各工作区间布局平面图;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在南宁,店铺办理了食品经营后可不可以卖酒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内容来源于网络,由金岛小编收集整理,引用或转载,请注明转自金岛企服。如有侵权,联系,予以修正致歉。

【第2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

大多城市的大街小巷都有许多的餐饮小店,各大商业中心也有很多品牌餐饮店。想要开餐饮的第一步自然是开公司办营业执照,但是只有营业执照刻不够,想要合法经营餐饮店还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些餐饮店虽然办了营业执照,但是没有办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样是无证经营,轻则加倍罚款,重则会吊销营业执照。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5.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上的地址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无营业执照申办单位食堂的,应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6.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提交仓库具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相关情况说明,以及仓库合法使用证明;7.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8.申请内设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还应当提交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式样、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和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设备清单;9.申请自制生鲜乳饮品的,还应当提交加工消毒等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加工设备、包装材料(容器)的生产合格证明、成品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和奶源供货合同及供货商资质等文件;10.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1.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12.由生产者或供应商提供食品贮存、运输服务,食品贸易商还应当提交与生产者或供应商关于贮存、运输协议的复印件;13.连锁企业门店还应当提交包含连锁企业及品牌名称、经营方式(加盟或直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说明;14.加工经营场所在500㎡以上(大型餐饮以上)或者就餐场所无通风、排气装置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还应当提交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1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企业提供资料时,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同时复印件上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3篇】食品经营许可证英文

商家想要在淘宝开店,首先肯定是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以供淘宝方面去审核,当淘宝方面审核商家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可以开店时,自然会将一切向商家开放。但是有很多商家想要开一家食品方面的店,在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时会难以通过。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分析一下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被通过都有哪些原因。

图源网络

如果所提交的店铺特种经营资质备案审核不通过,我们可以重新进行资质备案。备案入口:淘宝首页——卖家中心——店铺管理——店铺特种经营许可证——对应经营许可。

一、经营许可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1、上传的证照中法人名与店铺认证的开店店主信息不一致。或者由于证件信息数字较多,加上英文字母的大小写,输入过程中可能出现失误。

2、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编号未正确填写,缺字错字漏字都会造成审核不通过的结果。

3、上传的证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中企业名称和表单信息不符。

4、上传的证件照片不够清晰。由于受设备或者是拍照时光线的影响,证件上的数字可能会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

5、证件照片不够完整,部分边角没有拍到或者是被遮挡。

6、自己的身份信息是不是第一次开店,淘宝明确规定,同一身份信息,实名认证完成后只能开一家店铺。如想开多个店铺,可以通过配偶、父母等身份信息进行注册。

二、如何避免审核不通过

1、填写数字较多的信息时,填写完成要逐字核对,以免为经营带来后续的麻烦。无论是填写信息还是开店,细心都是必不可少的要素。

2、保证上传的企业名称与表单信息的一致性

3、可以使用电脑进行证件拍摄,电脑拍照的分辨率相比较于手机而言会更高。(建议大家不要选择光线过强的地方进行拍摄,否则可能会出现反光的情况,导致部分信息模糊不清。)

4、根据提示拍摄照片的时候,一定要将照片拍摄完整。比如说:电脑提示请手持身份证正面与本人头部合影时,不单单要体现出身份证和头部,还要体现出手持。所以这种情况下,手臂也要保证完整拍摄出来。(身份证与人物正脸不可出现重叠)

5、确认本人名下的店铺情况,在店铺数量为零时即可参与审核。

6、明确各类证件是否为长期证件,不是长期的就不要选择长期。(长短期问题可以参考相关证件上的提示)

7、每次审核不通过时,页面都会提示不通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看准问题所在,对症下药。

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有正在被驳回审核的商家按照上面对应的原因总结分析自己的问题加以完善吧。如果您有任何网店运营,代运营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联系京淘电商,我们诚心为您服务。

【第4篇】不出售散装食品需要经营许可证吗

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要是做食品、餐饮的老板都不陌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也有很多比如,预包装、散装、热食、冷冻等。

办理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老板都知道申请最重要的是“经营地址”,当然如果是做餐饮的老板肯定没问题因为做餐饮肯定要有店面的

但是如果是只做网店,那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地址绝对好难受。

先说一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材料,最后给大家解决“经营地址”的问题

1、食品许可证的申请表

2、两名持有健康证人员

3、场地平面图

4、营业执照和公章

5、法人身份证照片

材料大家基本上都能准备出来,接下来给大家带来一个福利消息,如果公司在海口、龙华和江东新区,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和公章,法人身份证照片即可,提交上去1-3个工作日急速下证。

另外给大家普及一下,在海南已经不能单独办理“食品预包装”,如果大家申请证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申请 预包装+散装就可以顺利申请。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针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私信、或者评论区讨论,也可点击下方“了解更多”有彩蛋哦

【第5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区别?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区别?

定义不同:

人力资源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劳务派遣许可证: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简单来说它是指劳动者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的一种用工方式,这种用工方式可以降低用工成本,便于用工管理。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就是劳务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前提条件。

申请条件不同: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条件:

1、有固定场所、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2、有不少于3名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人力资源许可证:人力资源是针对人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比如我们常见的猎聘、智联、无忧等一些招聘平台。

适用范围:人才中介(猎头)、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

2、劳务派遣许可证:劳务派遣是针对人才本身的租赁。

适用范围:

劳务派遣有两大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

① 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

② 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第6篇】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散装食品

裁判要旨

1. 在认定食品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时,不能仅仅从食品包装后最终呈现的状态来认定,更应该从食品的生产主体是否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生产途径是否要求即时加工制作、销售以及保质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预包装食品不能等同于有包装食品,其核心意义强调食品起始状态和生产加工条件,而非最终状态。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

2. 经营者收到供货商的大包食品来货后,根据顾客的订购量称重,放到指定或通用包装里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食品,散装食品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而且,经营者的散装销售过程未改变该食品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不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不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裁判文书

文书标题及案号

标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案号:(2021)京04行终25号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一审原告)林晓源,男,1984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安溪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法定代表人李广隆,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孝孝,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朱思睿,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第三人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20层2005-10号。

法定代表人詹桂芳,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勇,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诉讼记录

上诉人林晓源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丰台区市监局)行政处理一案,不服北京互联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0)京0491行初2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9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林晓源,被上诉人丰台区市监局的委托代理人刘孝孝、朱思睿,一审第三人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慈汉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向林晓源送达《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主要内容为:1、林晓源所举报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2、经查,该单位所销售的即食海参,均是从生产厂家大包装购进,被举报单位购进上述食品后,根据客户需求以散装称重形式对外进行销售,属于销售散装食品。当事人销售的即食海参已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其标识标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予以结案。

林晓源不服,诉至一审法院请求:1. 判决撤销被告丰台区市监局2023年7月15日做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2. 判决被告丰台区市监局对投诉举报做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书面告知处理结果;3. 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29日,丰台区市监局收到林晓源的投诉举报材料,林晓源反映称其分别于2023年3月29月、4月3日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了干海参、即食海参,这些食品均属于定量预包装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等信息,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该店铺的运营方为古慈汉方公司。2023年9月30日,丰台区市监局决定立案,并于当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古慈汉方公司证照齐全,现场未发现被举报产品。同年12月20日,丰台区市监局作出《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主要内容为:1、林晓源所投诉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并合法有效,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2、林晓源在该单位所购买的干海参、即食海参均是从生产厂家大包装购进,该食品大包装标签标示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以及产品营养成分等事项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应规定。该单位购进上述食品后,根据客户需求以散装称重形式对外进行销售,该单位销售的干海参、即食海参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属于销售散装食品,其标识标注不违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故该举报违法事实不成立,将予以结案。

林晓源不服,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监局)提起行政复议。后市市监局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京市监复〔2020〕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58号复议决定),其中载明: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本案中,关于林晓源投诉举报的涉案干海参涉嫌违法问题,本局已在京市监复(2019)89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处理,不再重复处理。关于林晓源投诉举报的涉案即食海参涉嫌法问题,古慈汉方公司委托烟台海中礁海珍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礁公司)生产涉案即食海参,再以散装称重形式通过网络渠道对外销售。古慈汉方公司作为散装食品销售者,未明示涉案即食海参的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丰台区市监局未调查古慈汉方公司所售即食海参是否尽到上述标示标注义务,即认定古慈汉方公司未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所作告知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复议决定如下:撤销丰台区市监局于2023年12月20日作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责令丰台区市监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

2023年3月19日,丰台区市监局收到58号复议决定。并依据复议决定书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重新调查,并先后于同年4月28日、5月22日、6月23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询问。古慈汉方公司称其销售的即食海参都是从海中礁公司大包装进货,然后散装称重卖给消费者,进货和销售的包装上都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但即时海参外包装上有类似标签的信息介绍,其中标注有配料、规格、产地、保质期、销售商名称、经营地址、生产日期信息,并提供了营业证照及涉案食品资质、进销存记录、产品外包装标签照片等材料。2023年6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决定延长办案期限30日。2023年7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将《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向林晓源送达。

另查,古慈汉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载,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海中礁公司具有干海参和即食海参的生产许可证,古慈汉方公司与海中礁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海中礁公司为其加工海参系列产品,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2023年9月5日,海中礁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内容为“生产方海中礁公司负责海参的加工,根据古慈汉方公司预定的总量以大包简装提供给古慈汉方公司,其自行根据销售情况散装称重出售。出库时海中礁公司根据古慈汉方公司订购的总量在大包装上附上合规的商品标签发出,古慈汉方公司酌情在散装称重销售时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标签内容。”林晓源于2023年3月29日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干海参,于同年4月3日在相同店铺购买干海参和即食海参,收到的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

再查,林晓源多次向丰台区市监局举报其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的干海参、即食海参外包装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古慈汉方公司原登记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城南嘉园益城园16号楼8层2-802,后于2023年3月16日将住所地变更登记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20层2005-10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丰台区市监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进行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2.1“预包装食品”规定,“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在认定食品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时,不能仅仅从食品包装后最终呈现的状态来认定,更应该从食品的生产主体是否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生产途径是否要求即时加工制作、销售以及保质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预包装食品不能等同于有包装食品,其核心意义强调食品起始状态和生产加工条件,而非最终状态。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从海中礁公司进货,根据购买者要求的数量将大包来货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海参。故本案中涉案食品是散装食品而不是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可见,涉案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

本案中,丰台区市监局在收到市市监局作出的58号复议决定后,对林晓源的举报重新进行调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进行询问工作,最终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作出书面答复送达林晓源,已履行了法定职责,并无不当。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林晓源的全部诉讼请求。

林晓源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明显违背事实作出的枉法裁判、卖家造假来源欺骗法院和行政机关、一审认定的散装明显违背事实、丰台区市监局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一、撤销一审判决书;二、撤销丰台区市监局2023年7月15日作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三、判决丰台区市监局对投诉举报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四、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丰台区市监局承担。

丰台区市监局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古慈汉方公司同意丰台市监局的答辩意见,同意一审判决。

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已随案移送至本院。经审查,一审法院对各方提交证据的认证意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二审庭审期间,林晓源向本院提交(2021)京0491行初6号案件庭审录像,证明丰台区市监局造假,包庇卖家。本院认为林晓源提交的证据并非新的证据,本院不予采信。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丰台区市监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进行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市市监局作为丰台区市监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具有受理对该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定职责。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其举报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内容是否合法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散装食品销售”,该公司收到海中礁公司的大包来货后,根据顾客的订购量称重,放到指定或通用包装里出售。古慈汉方公司的上述散装销售过程未改变海参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不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不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因此,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的上述内容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被举报单位所销售的即食海参是散装食品,其标识标注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是否合法的问题。对此,《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2.1“预包装食品”规定,“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从海中礁公司进货,根据购买者要求的数量将大包来货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海参。故本案中涉案食品是散装食品而不是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故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本案中,丰台区市监局在收到市市监局作出的58号复议决定后,对林晓源的举报重新进行调查,决定延长三十日审理期限后,最终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作出书面答复送达林晓源,其程序符合上述规定,并无不当。

市市监局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履行了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复议程序亦无不当。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林晓源诉讼请求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林晓源的上诉理由和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林晓源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张立鹏

审判员 孙永欣

审判员 吴 薇

二o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法官助理 于玮宁

书记员 牛 然

(声明:文章转自北京行政裁判观察,图片源自于网络,如有侵权,烦请告知删除。本平台对所有原创文章、转载文章均保持中立,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文章内容仅供学习和参考,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第7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查询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登报

大家也知道,现在如果你需要开个小吃店或者快餐店,都需要配备视频经营许可证,如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叫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所以的她的重要性也是可想而知,如果缺失这个证件可能店都开不了,所以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一定要选择遗失登报,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登报怎么操作?

遗失声明的要求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刊登。如果有省级报纸,国家级报纸能刊登肯定能用,也更好,好在哪里呢?因为这些报纸发行量大,刊登价格可能会比市级报纸便宜很多。

现在登报无需出门,线上处理,省时省心,今天在这里我推荐给大家一个线上登报的方便方法:

联兴财税登报操作步骤

1.打开联兴财税,首页搜索:登报点点

2.进入登报点点,点击极速登报办理开始登报

3.选择证件类型根据模板填写内容,就可以询价登报啦

说起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登报,我朋友在水果市场开了个小吃店,平时也是去批发市场进货,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了,后果可能就是店铺被强行关闭,出现一系列的罚单,这可就要倒血霉了。这么一看,证件丢失时隐私数据是存在极大隐患的,那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证件遗失问题呢?批发许可证遗失登报去哪里办?重点来啦!批发许可证一定要登报,登报后不仅仅可以保护信息安全,也可以实现他人盗用产生的不良影响做到免责!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登报一定要及时,这个还是挺重要。

【第8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怎么续期?

运输公司要想要在道路上运输货物,基本都是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那么在南宁,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要到期了,该怎么续期呢?

在南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了,是需要到属地运管机构办理续期的,也就是说,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的,就去哪里续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需要在到期前60天进行办理喔。

那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续期的材料你知道有哪些吗?

1. 《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延续经营申请表》;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 运管机构开具的联系单。联系单指《延续经营许可申请审核联系单》;办理联系单需带《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9篇】在南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以进行补办吗?

基本上来了道路运输的公司,都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那么有小伙伴说,我之前在南宁办理好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现在它找不到了,这个证可以进行补办吗?

在南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丢失了是可以进行补办的,补办的材料小金给你整理好了,接着往下看吧!

南宁补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 车主身份证;

2. 车辆行驶证;

3. 路运输证;

4. 机动车驾驶证;

5.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6.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7. 挂失登报报纸原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之前也有小伙伴问小金,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只是过期了,没有丢失,也可以进行补办吗?

如果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只是过期了,那么是只能重新办理,没办法补办的,重新办理的大致材料如下:

1. 企业需根据车辆和范围的不同匹配相关的驾驶证a证和b证+身份证+从业证。

2. 必须要有营业执照。

3. 低于4.5吨的车辆运输是不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

4. 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5. 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6. 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7. 如果是新注册的公司,车辆是可以预购的,但需要承诺半年内配车,购车后还需要去办营运证。

以上就是在南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不可以进行补办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10篇】2023年外出经营许可证

相信大家去餐馆吃饭或者去超市购物时,都会在显著位置看到公示的营业执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和营业执照在一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许多想在餐饮行业进行创业的小伙伴,对于这个证可能有很多疑问: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什么区别?该如何办理?……相信大家可以在下面的文章找到答案。

营业执照是法律主体进行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的法定证明,任何市场主体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与食品相关的市场主体所需要的许可。

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第27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是最早的食品安全相关的证照。

卫生许可证

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沿用了多年的卫生许可证被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替代。

餐饮服务许可证

2023年,原食药总局发布第17号令《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至此,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证合二为一,成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在来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发证机构为行政审批局,而审批环节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家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所在区县的行政审批局,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材料。行政审批局局受理之后,会推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街道的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核查。

如果没有问题,会要求现场签字,等待行政审批局发证。如果有问题,会告诉你问题,整改完成后再发证。

现场核查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现场卫生。卫生搞好,第一印象就好。最好有专门的工作服。

2.健康证。所有在店里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健康证,最好提前办理好。要注意一般有效期是一年,要及时办理,切勿超期,如果被查到可能会被处罚。

3.明码标价。所有出售的东西都需要标好价钱,任何形式都可以。有的餐馆饮料很多都没有标价。

4.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购的原料都需要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盖对方公章;检验合格证明;进货明细都要留存备查。这也是为了自我保护,万一出现问题可以向上游追责。

5.必备装备。脚踩带盖垃圾桶、粘鼠板、灭蝇灯等等。

如果大家有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交流。

【第11篇】危化品经营资格办理流程代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在深圳有很多化工贸易企业参与到各个市场的生产运营中去,有很多的企业都是有需要有化工产品进行贸易的,而在这些产品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时候需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中企业申请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就可以遵守规定进行市场交易,一方面保障了安全,一方面也保证了市场秩序;所以在深圳经营化工贸易的企业都是需要办理危化证的,在办理危化证的时候需要注意这些申请条件和申请资料:

危化品经营资格办理流程,代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办理条件:

1、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的公章等资料;

2、申请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申请场地和设施设备等相关的申请条件;

3、办理经营条件和经营场地需要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

4、申请单位需要需要参加安全培训内容,需要公司高管、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都需要参加安全培训,并且需要通过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常参加营业;

5、需要整理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6、申请单位需要准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方案,所准备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需要通过当地安全部门的审核;

危化品经营资格办理流程,代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1、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场地的租赁凭证资料文件和场地建筑平面设计图文件,如果房屋是自有场地的话就需要提供产权证明文件;

2、需要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提交到安监局;

3、申请单位的场地及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需要由省级及以上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测验,并且出具场地的合格报告文件;

4、经营场地需要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审查,场地合格后需要提交消防机构的审查报告文件;

5、需要提供申请公司的公司营业执照资料和代表法人资料,部门高管和股东的资料也是需要提交的;

6、健全完整的经营场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范文件;

危化品经营资格办理流程,代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就是申请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申请资料了,需要主要的是申请的场地周边不能是人群的密集区域,如:学校、医院、小区、火车站、商场周围是不能申请办理危化品公司的,所以在前期确定场地之前一定要认真选择好场地再进行申请,避免申请过程中需要调整场地所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的公司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话,可以咨询汇域国际进行办理,汇域国际是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可以为你的公司提供专业的办理服务,让您的公司更快获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第12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地址

有人问:我想通过网络销售茶叶,没有实体经营,只有租的一间房子和10台电脑,有个8平米的小仓库。因为要和快递签货到付款的合同,快递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像我这种情况能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答:无实体经营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23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2、办理银行基本户。

3、记账报税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4、缴纳社保,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5、申请税控及发票,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6、企业年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食品流通许可证

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第13篇】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

【知舟抖音小店入驻】在开通抖音小店后,发现选择食品饮料里,传统滋补营养品有很多类目是选择不了的,提示是定向邀约入驻的类目。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一些传统滋补营养品的一级二级三级4级类目属于平台规范管理类目,是需要商家朋友加入系统白名单抖音,才会对各位商家朋友开放相关类目的。

有很多商家私信小编问了怎样才能开通抖音小店传统滋补营养品类目呢?首先商家需要进行类目报白,关于类目报白的问题,小编建议商家可以抖音服务商知舟协助报白,成功率高!

保健食品类“小蓝帽”禁售准则

为了保障消费者购物体验,规范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平台将对平台禁售的“蓝帽子”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治理,特此公告:保健食品类商品(健字号食品,俗称“小蓝帽”),平台禁止出售相关商品。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入驻抖音小店需要准备资质:

⑴行业资质(选择类目时提交)

①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⑵商品资质(创建商品时提交)

① 经营保健食品,还需提供: 生产厂商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gmp证书》的扫描件。 需提供商标权人持有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健字号批件)及其附件(产品说明书)的扫描件。

②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③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④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若报关单上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

⑤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还没有入驻抖音小店的商家,入驻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入驻规则,避免中途驳回,也不要像错放类目企图蒙混过关(小编遇到过很多类型),届时退店又是浪费成本精力。

【第14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危化品即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

1、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办理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负责人、管理员身份证明、培训合格证、近三个月社保证

6、办公场地:〖办公性质、租赁凭证、租赁合同、40㎡以上、大厦消防验收证明、300㎡以上提供二次消防、平面图〗

7、经营品种品名:〖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选取所经营品种〗

8、仓库:〖仓库合同、仓储方资质(包含所存储品种)、仓储方营业执照〗

9、运输:〖运输合同、运输方资质(包含所运输品种)、运输方营业执照〗 许多准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的时候,竟然长时间无法审批通过,这样的情况并非特例。一般来说,造成企业无法正常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原因,很大可能性是因为提交的材料不满足要求或者场地情况不满足规范等。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全流程

一,我们需要准备申请书,可以到相关的安监部门危化证申请的网站下载,然后如实填写即可,危化品许可证申请书个人准备应该没太大的问题。

二,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流程的目录清单。这一步就对初次与工商部门接触的朋友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其实难度不算太大,根据相关的处理方法和合规的操作流程、步骤来写就可以,个人操作起来,难度比较大,而且非常容易退回,重新整理。

危化品许可证办理流程五个步骤

三, 就是需要准备几个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书,这几人需要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部分地区的考试是一月一次,有的地方申请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人数较少,可能出现半年一次、三个月一次。考试难度不算太大,满分一百分,及格为八十分,如果没有考试通过,需要重新补考。

四,就是需要有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的事故应急预案,并需要有相关的救援器材、设备,而且还需要取得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备案证明。这一点对于个人申请的难度就非常大了,一般情况是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处理,提供相关帮助。

五,您需要注册一家公司,办理危化证的基本要求是需要一个公司主体。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1、应急预案备案应急救援备案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所需要具备的一个预防性的措施,具体的应急救援备案措施需要向安监局进行备案,而且必须要符合本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满足安监部门的要求。初次办理的企业,经验不足,内容不充实,会导致审核不通过。

2、场地要求达不到相关的要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场地的情况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场地不过关,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大大地增大。场地要求有很多,包括场地要满足一定的经营面积,场地需要有明显的标识,场地需要具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场地涉及到储存的话,储存设施需要放置在政府所划定的专有区域内

3、危化证办理对管理人员的要求因为危化品经营企业有很多的岗位设置,每一个岗位都要有相应的资质,企业的核心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从业资格证书,这个证件是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提前要求。

【第15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散装食品

茶,有一种纯净的品性,一种天然的蕴含。它的纯净与平实给予我们诚挚、愉悦、自在。

今天的故事,就是围绕“茶”讲述。

韩东是位爱喝茶的广东小伙,最近朋友给他推荐了一家名叫“普德”的茶馆,韩东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了。

到了茶馆,韩东点了些早点和三十五块钱四小包的茶叶。吃完后,韩东觉得早点很不错,但茶叶很一般。可是茶叶只泡了一袋,还剩下三袋,丢了很可惜,于是他就将茶叶打包回了家。

回到家的韩东,很随意地将茶包丢在了桌子上。过了几天,闲着没事的他,将茶包拿在手里仔细地瞧了瞧,就这一瞧,瞧出了事!

原来,茶包上只写着“普德普洱茶文化传承,健康品茗”。茶叶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这些统统没有。韩东觉得这就是个三无产品,就去找茶楼老板理论。

可是茶楼的老板觉得韩东是在故意找茬,并且认为韩东什么都不懂,是在套他们家茶楼的货源。这让韩东十分生气,就将茶楼老板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韩东觉得自己花了35元买了四包茶叶,但是这个茶叶却是个“三无产品”,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茶楼老板赔偿自己1000元。

但是茶楼老板认为:

1、茶楼的茶叶都是大包装进的货,是散装食品,为了顾客方便才在茶楼又做了重新包装。并且,散装茶叶都是有检验合格证的,符合产品安全标准;

2、韩东喝完茶叶后并没有什么不舒服,也没有什么损失;

3、虽然法律规定,生产或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但是法律中同样也规定了,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可以除外。

所以不管怎么说,茶楼没有必要赔偿韩东。

为了证明说法,茶楼老板提供了散装茶叶的外包装,这上面标明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等内容。同时还提供了供应商合作协议书、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等相关的证据。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驳回韩东的诉讼请求。

那么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呢?

在这个案子里,韩东到普德茶楼用餐,普德茶楼提供餐饮,韩东支付餐费,这实际上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

就涉案的普洱茶包而言,普德茶楼并没有销售茶叶的意图,根据广东的生活习俗,茶楼只是以向消费者提供茶水的形式,按人数收取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是服务费的性质,费用的高低虽然和茶叶的价格有一定关系,但是更多的是根据茶楼的就餐环境和服务水平来确定的。

所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涉案的茶包并不是用于销售的标的物,韩东付的钱,不是茶包的价钱,而是餐饮服务的价钱。而对于韩东说的,茶楼提供的茶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茶楼方面提供了茶楼的营业执照、检测报告、供货商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据,证明了他们采购的茶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所以韩东的主张没有被支持,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小编有话说

出门买散装食品都会碰到这种类似的问题,但我们不一定能碰到茶楼的这种好心老板,还是有很多黑商会将过期的食品拿出来卖,所以小编的建议是尽量少买这种散装的食品啦!

《经营许可证只办理散装食品(15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