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食品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食品许可证写经营散装食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很多刚踏入创业行业的宝子们,不知道自己营业执照下来后要不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个需要要看你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有食品销售的等营业执照下来后,就需要办理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预包装食品、餐饮类,需要的资料和对场地的要求是不同的。
1、食品销售经营者
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卖食品的就需要办理)
2、餐饮服务经营者
普通餐饮: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单位食堂
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
按照经营项目来看:
1、预包装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
4、热食品类食品制售
5、冷食类食品制售
6、生食类食品类制售
7、糕点类食品制售
8、自制饮品制售
9、食品经营管理
如果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家人们,可以评论区提问,会给每个家人们详细的建议。
鸡蛋
市场卖农村的土鸡蛋,一定就违法么?
有证的饲养厂,生产出来的一定就是合格品么?
市场上卖的无证咸鸭蛋。
与超市卖的有证咸鸭蛋。
他们之间一样么?
集贸市场市场上的腊肉了。
与超市里带有标签包装的腊肉,究竟哪个更好呢?
你知道么?
不!
你不知道。
同样我也不知道?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一定的。
哪个更好,哪个更健康,真不一定。
没有证件,不代表不好,有证件不代表一定好。
相对于无证来说,有证件的商品,有着国家法律法规的管控,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法律权益保证。
而没证的,同样也在接受着国家法律法规的管控。
相比较而言,人们更愿意购买具有保障权益的产品。
但是在一个地方,你可能看见的,很多产品,都是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的,不存在什么食品安全许可证,也不存在什么产品加工许可证。
哪个地方就是农贸市场。
今天我来了,拉着一筐鸡蛋,卖光了就走了。
明天他来了,拉来几只老母鸡,卖两天走了。
大后天,同样的位置换成一个卖面条凉粉的人。
这就是农贸市场。
食品安全许可证?农民根本没有。
至于什么生产日期,全凭借对方脑子里的记。
看中,你就买,相中上手直接抓。
地上踩得细碎的菜叶子,扔掉的一些鱼肠子,到处都是。
干净卫生,在农贸市场从来都不存在这两个字。
这个地方就是这个样子,大家的心里早已经形成了共识了。
你要证,在这个地方要证,找对方要食品安全可证,生产许可证,相当于在要都对方的命,在农贸市场里的人,卖这些产品是农民,还有小的商户。
框里的产品,车里的产品,就是他们的命根子。
玉米
是一家人赖以维持的生计,虽然自己没有身份证,但他们仍旧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在售卖自家产品。
在农贸市场,大家早已经形成了一个无比默契的共识
买什么,买的东西什么样,全凭眼力。
同样的东西,可能比商超更好,更划算。
挑挑拣拣,讨价还价,已经成了惯例。
一样东西可能上午买十块,下午五块,等到最晚上着急回家一块钱就卖。
极速降价在流动的摊位上非常常见。
这个证,那个证,在这里没有人会考虑这个东西,讲法律他们只懂得一条就是
不坑蒙拐骗,不缺斤少两。
东西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价格全凭商量来,有本事的一块讲到五毛,没本事的原价购买。
这里就是这个样子。
食品安全的法的初衷,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为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利益,是为了限制一些为恶的不法分子。
同样一碗热汤,拿出来卖。
一个正规经营的饭店出来的,与从自己厨房里出来的,流程都一样,不代表着一碗汤不安全,不能食用。
这两碗汤的区别只在于,他们售卖的过程合不合规,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须知
一、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到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三、受理审核时限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食品经营许可管辖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食品经营许可管辖范围:
区局:本辖区内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之外的食品经营者的许可申请。
直属分局:本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的许可申请。
各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辖区内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的许可申请。
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对象
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六种经营形式。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经营形式。其中特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3000㎡以上;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500~3000㎡(不含500㎡,含3000㎡);中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50~500㎡(不含150㎡,含500㎡);小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20~150㎡(不含20㎡,含150㎡);微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6~20㎡(含6㎡,含20㎡)。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历来都是国家的重点关注对象。企业需要做食品类的经营也是需要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可经营。那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流程与资料呢?
实体店铺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前期需花费足够的时间整理好相关申请资料;
2、准备好资料后在网上或者到窗口提交申请;
3、在网上或窗口申请通过之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人员开展经营场所现场核查;
4、现场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核意见,将有关信息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
5、规定工作日后作出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论;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
6、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生成《不予食品经营许可决定书“》。
7、结果公示,许可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同步在网上公示许可信息。
8、结果送达,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8、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以上就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与资料了。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这里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该和进货时大包装出厂产品合格证或者标签标明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致。销售时应该按照批次进行销售,及时更换散装食品标签。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该设置防尘防蝇设施,避免食品被污染,应该有专用的工具供消费者获取食品。另外从事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同时注意不同散装食品销售的温度,按要求进行冷藏冷冻或者常温销售,具备同销售散装食品相适应的设备等。
昨天后台有老板询问,在成都怎么才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编今天就来解答一下,成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和需要满足的条件,准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老板可以收藏哦。
成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经营场所需要通过现场核验,务必真实、固定
2. 从业人员需出具健康证
成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
2. 身份证明
3. 经营场所使用凭证
4.健康证
办理流程比较麻烦,要是没有时间亲自办理,可以找到专业代办公司帮忙代办,欢迎留言,或者进入主页联系。
经营许可证去哪里办理?
1、带营业执照和公章到当地工商局领取个体经营工商许可证申请表格,填好表格,受理,一般十个工作日出新证。费用是50元一照。
2、你应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办理个体经营工商许可证,应提交身份证明,场地证明(租房协议及房屋所有人房产证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很简单,你只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照片到辖区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办好营业执照后三十天内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
小店营业许可证如何办理?
1、先到工商局注册店名,然后,拿到工商局根据个体户核准字号名称,到指定的卫生机构办理健康证,再到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严格的,那么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2、然后带上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再回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3、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到当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4、如果你店还产生油烟的,那么还要到环保局、消防队备案。办理这种证件都免费,但是健康证,要出一定的费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子的,那么要提供房东身份证、房产证、房租合同复印件。
实体店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要办理实体店经营许可证,需要向从事实体店经营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实体店经营许可证。
实体店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从事实体店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地证明等。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我公司拥有一批资深的专业人员,不但熟练掌握业务领域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良好的业务能力,秉循“诚信、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宗旨,竭诚为广大有志之士提供从公司选址、公司核名、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公司年检、网站建设社保等一站式优质服务。 我们的优势:10年从业经验,在京设有7家分支机构,上海广州石家庄天津等地均设有分公司,专业高效的服务体系,完善的一站式服务网络,丰富的社会资源,相信会给您的企业带来极大的方便,相信会对您的公司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一次合作,终身朋友!
芝罘区对5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助力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规范建设。
今天上午,市民马女士在芝罘区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管理系统服务平台提交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
办事群众马春雪:“我今天准备是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先来咨询咨询的,没想到他们现在改成网上备案了,现场接着就办结了在他们的指导下,真的很方便。”
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二科负责人杨志:“以前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市场主体,是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而且办理时限是20个工作日,因为这期间需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但现在这些步骤都省了,申请人只需在网上填写备案信息,我们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当天就能开展经营活动。”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即时审核、即时办结、备案结果即时查询,高效的审批效率获得了马女士连连称赞。
记者了解到,2023年以来,芝罘区已成功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1170笔,大大降低了食品经营准入准营的制度门槛和交易成本,持续优化了营商环境。
无论时代如何变化,经济水平如何,人们对于粮油的需求是不会减少的,因此开家粮油店是不错的创业选择,那么开家粮油店需要哪些前期工作呢?
1.要选择好的企业:选准目标,就是要选择好经营的项目,内容和方式,然后才能确立粮油类型、店铺规模等。进货渠道 ,应该正规,不要进有问题的粮油,吃了会出问题的。货应该全,货全招人。 客户进了你的门,总有一样适合他。
2.要考察店铺位置:经营项目确定后,就要确定自己开粮油店铺的位置,在粮油店铺实地考察中,应了解人流、环境等情况,同时也要搜集区域内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情况,以便制定自己的经营方式和策略。
3.要备好资金:开粮油店铺需要装修、购买必要的设备、进货、办理手续,因此就需要大量资金,如果你准备3万元开粮油店铺,就必须再有1万元的资金做备用,以防在装修、购买设备、进货和办理手续时急用。
4. 要装修门面:随着市场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加强,因此开粮油店铺的门面必须进行装修,店铺装修得如何,也是吸引消费者的关键,装修店铺时,除了尽量用尽场所的每寸地方外,还应根据经营项目的特点,在装修风格上,要有独到的特色,既不能花里胡哨,也不能简单从事。田坤道品牌对合作客户提供十大扶持政策,其中就有一对一提供免费设计服务。让客户省心省力。
5. 要证照齐全:开粮油店铺要做到守法经营,首先应将各种证照办理齐全,以免构成违法经营。经营粮油,需先办理《卫生许可证》,然后持该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执照后,还需到税务部门去办理《税务登记》。如果经营项目特殊,像经营油炸食品,因有油烟,还必须先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有关许可证,否则,就难取得在市场的经营资格。
6. 要商品充足:经营场所确定后,应及早联系商品供应商,确保粮油店铺开业后有充足的商品供消费者选购。
如经营粮米,不仅应备足各种大米、小米以及多种多样杂粮,而田坤道品牌主要经营东北大米、食用油、五谷杂粮、木耳、香菇、猴头菇、蜂蜜、蓝莓制品、干果干货以及研磨制品等上百种单品。拥有六大生产基地,坚决杜绝一切工业添加剂,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层层筛选,以保障我们的产品都是上等之选。给消费者一个充足、满意的选择空间。
7. 要开业宣传:新开张的粮油店铺,最关键的是要有人知道,因此广告宣传极为重要。除了在本地电视、电台播放外,还可在一些当地的报纸、杂志上进行广告宣传。
如果没能力负担这笔费用,起码也应在店铺开业前到一些商场、超市附近或者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发布该店铺开业的消息,以便引起顾客的广泛关注。田坤道品牌不仅在央视,地方卫视等主流媒体,地铁,商场,车站人流量大的地方做广告。在线上网络媒体及自媒体推广,全方位提升整体品牌形象、曝光量及知名度,也为经销商借势宣传,让品牌家喻户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进行出口的企业可以不办理我国的生产许可证)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变更和注销等有关事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所要申请的食品类别的不同,去选择有相应职能的办理机构。
总的办事流程为
1、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需要模板的朋友可以关注我,私信发送)
2、受理成功后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由有资质的审查员和监管人员组成的核查组,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等硬件设施和台账制度等软件方面进行全面核查,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打分。
3、现场核查通过后办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颁发相关证照给申请人。
流程简单,但办理过程中根据食品类别的不同,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也不尽相同,想要了解的朋友欢迎关注我,我尽自己能力给大家解释说明。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许可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
说明:填写申请书时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上的填报说明。
申请人是指以下几种情形: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并盖章。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不需要进行名称核准的个体工商户,不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地方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提供);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5、出租方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与登记注册要求一致,农村地址没有门牌号的,应当提交方位图示。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其他情况,许可机关认为没有必要提供方位图示的,可以不提供具体方位图。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经营者提供);
说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经营者提供);
说明: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是指摆放食品的货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售货工具、用于散装食品的包装材料等。以及消毒设备(如紫外灯、消毒剂等)、更衣设备(更衣室、更衣间、衣柜等)、盥洗设备(洗手池)、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通过电话、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址。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者提供);
说明: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
操作流程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而在从业人员卫生、设备安全卫生、环境卫生整洁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流程。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经营者提供);
1、食品经营者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⑴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⑵食品购销查验记录制度;
⑶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⑷(厂场、场地挂钩)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⑸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⑹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⑺食品运输贮存和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⑻食品经营者报告备案制度;
⑼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⑽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⑾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制度等方面的制度。
2、市场开办者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等方面的制度。
3、乳制品经营者必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⑴流通环节乳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⑵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进货台帐制度;
⑶流通环节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等方面的制度;
⑷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安全经营承诺书等。
乳制品批发企业必须提交:《流通环节乳制品批发企业销售台帐制度》
(八)食品安全经营者承诺书(经营者提供);
(九)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十)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除符合一般性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乳制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有能力执行乳制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经营场地要求。销售、贮存乳制品的地点应当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米以外。
3.经营设备设施要求。乳制品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乳制品对贮存、销售有特别要求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贮存、销售要求的设备设施。
4.有完善的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品经营者应当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乳制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应当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者,还应当保证严格按照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
5.乳品经营者应当提供银行开户名和账号等在内的相关信息。
6.申请人知悉乳制品已经列为食品流通许可经营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以及知悉无证照经营乳制品法律后果的书面声明。
7.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十一)现场核查申请表(经营者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并到管辖食药监所作核查意见)。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
前面几篇文章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企业进行年报申报的信息填写要点,由于个体户和企业年报的填写有部分不同,也有很多人关心个体户的年报该怎么填,那么这篇文章小编就为大家说明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填写方法。
01
首先,个体工商户需要报送的内容有
①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②生产经营信息;
③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④联系方式等信息;
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02
个体基本信息的填写主要会相对少一些,具体的如下表;
03
行政许可情况这一栏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经营烟酒、食品,可能涉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制品零售许可证》那你要点“增加”,把你取得的证件名称、有效期限等内容填上去。
04
.同样,有网站或者网店信息也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最后,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和损益表(利润表)中本年累计数填写。注意单位是万元,小数点后般保留六位。
有关个体户的年报填写我们就说道这里,大家还是要仔细阅读,避免错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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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出门,我再也不用拿一堆许可证了,只要扫一扫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各类许可信息都知道了!”今日上午,洛阳市民白女士领到了新的营业执照,非常高兴。她是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推出“多证集成、一照通行”便利化服务后的首位受益者。
白女士在洛龙区经营了一家药店,此前已经完成了“个转企”身份转换。由于白女士持有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等多个经营事项,按照常规办理流程,她需要办理“个转企”后的新营业执照,再凭此申请办理药品、食品和医疗器械的许可证件,耗费时间较长。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推出“多证集成、一照通行”便利化服务推出后,这一流程得到了极大简化。今日上午,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白女士填写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通知书》,申请变更原个体工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等,并提交了材料。之后,各业务审批人员通过“智慧洛龙惠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将记载有《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等许可信息的内容生成二维码,统一加印在新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即可,营业执照立等可取。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局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探索,最终通过“智慧洛龙惠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实现了将群众申请办理频率较高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等多个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归集证照信息加载在二维码上,最后核发一张营业执照的便利化服务。“这张营业执照不仅载明了企业基本信息,还涵盖了企业的其他许可信息。”该负责人说,如果企业的许可信息发生变更,也不用再到现场申领纸质版许可证,只需通过线上申请变更,审批人员审批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修改营业执照加载的二维码信息即可。此举既省去了企业来回奔波的时间,又可将企业的许可证变更情况详细记录在册。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多证集成、一照通行”便利化服务将逐步扩大至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真正落实“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便民服务,社会各界通过扫描执照上的二维码即可查询市场主体的许可事项基本信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为形成市场主体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付倩 文/图)
此种情况下,某单位食堂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问:总局,某单位食堂,只做饭菜给内部职工,且不收费,请问,此种情况下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谢谢
答: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收悉。
1.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国家对从事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无论从事餐饮服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制作饭菜提供给内部职工食用属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3.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小餐饮具体管理办法。如果依据当地管理办法该纳入小餐饮管理的,应按其规定办理。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您结合具体案例,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判例:食堂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是否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行 政 判 决 书
(2020)鲁02行终65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青岛中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诉人青岛中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诉被上诉人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4行初38号行政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11月16日在本院第2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刘坚、苑广英,被上诉人出庭负责人李忠诚及委托代理人王民、刘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23年8月16日,被告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重庆北路167号的原告中涛汽车销售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笔录、拍摄照片。笔录显示:原告内有公司餐厅一处,面积约90平方米,内有工作人员1名,现场正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厨房加工间炒菜。餐厅就餐区域为三排长条餐桌、若干板凳,供企业工作人员就餐。现场检查发现食品原材料及馒头一箱。被告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原告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件,原告现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告执法人员对原告涉嫌未经许可加工食品的工具进行了扣押(详见扣押清单)。原告职工刘苏月作为见证人签字。被告同时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以原告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对有关设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30日。该决定书直接送达给原告。同日,被告经审批对原告涉嫌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予以立案。8月20日,刘苏月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到被告处接受询问,询问笔录内容显示:原告公司食堂从2023年10月份开始使用;只提供中午一顿饭;公司15名员工都可以在食堂就餐,但每天在那吃饭的,我(指刘苏月)觉得也就7、8个人;员工去食堂就餐是不收费的;食堂里只有一个大姐负责加工饭菜;我们一直不知道公司内部的食堂,既不对外、也不收钱,还需要办理证件(指《食品经营许可证》)。8月22日,刘苏月再次接受询问,称无法确定采购原材料花费多少钱,没有采购原材料的账单及票据;员工到食堂吃饭不花钱,没有利润。8月30日,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向原告送达。原告认为其为方便职工而提供免费午餐,并非经营食品,不应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向被告提出听证申请。被告按相关规定向原告送达了听证通知。2023年9月11日,被告作出《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决定将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10月14日。该决定书直接送达给原告。被告于2023年9月29日组织了听证。2023年10月11日,被告作出青城市监处字[2019]1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10月16日直接送达给原告。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原告食堂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是否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二、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
关于焦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上述规定,国家对从事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无论从事餐饮服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本案中,原告食堂自2023年10月份开始为公司员工提供免费午餐,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无法计算,原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告认定原告构成未经许可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原告进行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原告所提的免费提供午餐不属于经营销售行为而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理由,依法不能成立。
关于焦点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被告根据原告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事实,结合原告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就餐人数较少、危害后果较小等情节,在罚款的自由裁量幅度内,依法从轻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裁量适当,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被告经立案、调查、听证告知、组织听证等法定程序,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原告的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上诉人青岛中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一、被上诉人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为单位职工免费提供午餐的行为,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必须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条件。经营行为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行为的内容是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是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即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这两个要件是缺一不可的。虽然提供了商品或者服务,但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构不成经营行为。原告中午给本单位职工提供一顿午餐,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告公司从中无任何盈利,其行为不是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被上诉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诉人进行处罚,是对该条款的错误理解。二、一方面上诉人无法办理被上诉人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被上诉人还要强行处罚,上诉人进退两难。上诉人在被上诉人送达处罚通知之前,根本不知免费提供中午午餐尚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在下达处罚通知前立即派人前往到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前去办理。但去过两次均被告知:上诉人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一次行政大厅工作人员告知上诉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没有食品经营不符合办理条件;第二次行政大厅人员告诉上诉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吃饭人数须在五十人以上,上诉人的七八个人远远不够。被上诉人即不给上诉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却又要处罚上诉人,是违法行政,根本不符合党中央扶持中小企业给企业减的政策。上诉人将追根问底。三、上诉人无违法经营所得数额,被上诉人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退一步,即使上诉人为七八个职工免费提供午餐违法,但上诉人无违法经营获利数额,无任何违法经营数额,不应当进行处罚。再退一步,即使上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免费午餐违法,被上诉人通过检查理应责令上诉人进行改正,上诉人不改正,再进行处罚,但被上诉人直接进行处罚。因此,被上诉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原则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被上诉人没收了上诉人的铁锅、菜板、不锈钢盆、菜刀各一个,在没有货值金额的情况下,主观认定货值金额壹万元以下并直接适用壹万元以下的标准进行处罚,属于错误适用自由裁量权。没有货值金额和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明显是两个概念,没有货值金额并不等同于可以适用最低标准进行处罚。上诉人给单位职工提供一顿干净放心的午餐,不收取任何费用,纯属于对职工的福利,没有造成任何危害,也没有其他不良社会影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上诉人的行为不应予以行政处罚。四、被上诉人的处罚行为严重影响了上诉人的生产经营。按照被上诉人的处罚,上诉人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诉人又达不到办理条件,中午无法给职工提供午餐,只好不做饭,上诉人的职工只好叫外卖或者吃方便面或者干脆挨饿,严重影响了上诉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综上,望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辩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已经证明上诉人单位食堂被查处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实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事实。在调查过程中,上诉人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事实也予以认可。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70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指各种餐饮服务服务经营形态,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上诉人为企业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经营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依法应当对其进行处罚。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第五项规定,鉴于上诉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就餐人数较少,危害后果较小,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由于上诉人提供不出食堂使用的原材料台账,在无法核定货值金额的情况下,被上诉人作出没收现场查获的工具并按照最低法定处罚标准五万元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关于原审法院审判程序问题,上诉人未提出异议。经审查,本院确认原审法院审判程序合法。
上诉人在原审未提交证据,被上诉人在原审提交的证据均经庭审质证,并移送本院。经审查,本院确认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成立。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令第17号)第二条第一款、《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70号)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食堂。本案中,上诉人在公司内设配备有餐桌椅约90平方米的餐厅一处,并设有厨房用于加工饭菜,以供公司员工免费就餐,应为企业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经营食堂行为。上诉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违反了上述规定。被上诉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无不当。上诉人主张免费提供午餐不属于经营行为而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由于上诉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就餐人数较少、危害后果较小,被上诉人依法作出以最低罚款额度五万元并没收现场制作工具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适用法律错误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青岛中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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