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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食品要卫生许可证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食品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网上卖食品要卫生许可证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网上卖食品要卫生许可证吗

【第1篇】网上卖食品要卫生许可证吗

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中,外卖行业正在蓬勃发展。很多人都打算在美团这样的外卖平台上租个店面开餐厅。前期的小额投资要求不高,很多人选择在网上开外卖平台。主要原因是,那么除了申请公司(个体户)营业执照外,注册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还需要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你是不是从事餐饮,除了外卖平台需要营业执照外,还需要食品经营执照。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从事餐饮服务行业之前需要办理的卫生许可证取消了,并且将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变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该资质从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了。也就是说开餐馆老板们,你们需要先办理工商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做餐饮第一步,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开业,不得加盖公章、不得签订合同、不得注册商标、不得做广告,不得在银行开户。

营业执照申请流程:

1、批准名称

2、提交

3、取得营业执照

注册公司(个人)营业执照所需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证明。

二、餐饮行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先填写申请报告

2、《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健康管理机构(结构)列表

5、各地卫生管理制度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需要建设项目的四方位平面图、平面图、图纸或电脑打印输出

8、员工健康证明和健康知识培训证明(申请时不需要,但必须在获得证书之前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 法人股东身份证信息

3、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4、相关材料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5、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目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后申请的,需要先申请营业执照,再申请资质审批。因此,工商登记时,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写经营范围,餐饮相关事项按经营范围反映。经营范围要申请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咨询财生生在线客服,期待与您的合作!

【第2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食品经营许可(设立)办事指南

1、受理范围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设立核准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组织。

2)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

**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许可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规范性文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3、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4、审批条件

5、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材料

2)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材料

备注:

(1)注册地辖区内外设仓库的需提交仓库地址证明文件:

① 凡租赁的,应当提交外设仓库租赁协议和外设仓库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②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 使用军队房产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⑤ 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证书上的平面图复印件必须随件提交。

(2)特殊食品销售的需提供相关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并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的,还应当在专柜或者专区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不得代替药物”字样。

6、审批时限

7、审批证件

审批证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五年。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定事项从事食品经营行为。

8、收费情况

不收费。

9、审批流程

1)食品销售经营者

①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②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提起现场核查。

③现场核查。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④作出决定。根据现场核查结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⑤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2)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①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②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提起现场核查。

③现场核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④作出决定。根据现场核查结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⑤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10、申请表格及填写范本: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办事指南

1、受理范围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核准申请条件的食品经营者。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②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许可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规范性文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3、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4、审批条件

5、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备注:

注册地辖区内外设仓库有变化的的需提交仓库地址证明文件:

(1)凡租赁的,应当提交外设仓库租赁协议和外设仓库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使用军队房产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证书上的平面图复印件必须随件提交。

6、审批时限

7、审批证件

审批证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五年。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定事项从事食品经营行为。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8、收费情况

不收费。

9、审批流程

1)食品销售经营者

需现场核查

1. 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2. 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提起现场核查。

3. 现场核查。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 作出决定。根据现场核查结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 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无需现场核查

1. 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2. 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进行下一步审查。

3. 作出决定。无需现场核查的按照食品销售经营者要求,经审查确定是否准予许可。

4. 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2)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需现场核查

1. 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2. 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提起现场核查。

3. 现场核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 作出决定。根据现场核查结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 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无需现场核查

1. 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2. 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进行下一步审查。

3. 作出决定。无需现场核查的按照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要求,经审查确定是否准予许可。

4. 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10、申请表格及填写范本:

食品经营许可(换证)办事指南

1、受理范围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换证核准申请条件的食品经营者。

2)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

**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许可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规范性文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3、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4、审批条件

5、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材料

备注:

特殊食品销售的需提供相关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并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的,还应当在专柜或者专区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不得代替药物”字样。

2)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申请材料

6 审批时限

7、审批证件

审批证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五年。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需变更许可事项的;或者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者自愿申请换证的;或者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定事项从事食品经营行为。

8、收费情况

不收费。

9、审批流程

1)食品销售经营者

需现场核查

1. 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2. 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提起现场核查。

3. 现场核查。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 作出决定。根据现场核查结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 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无需现场核查

1. 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2. 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进行下一步审查。

3. 作出决定。无需现场核查的按照食品销售经营者要求,经审查确定是否准予许可。

4. 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2)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需现场核查

1. 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2. 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提起现场核查。

3. 现场核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 作出决定。根据现场核查结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 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无需现场核查

1. 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2. 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进行下一步审查。

3. 作出决定。无需现场核查的按照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要求,经审查确定是否准予许可。

4. 制作证书或通知书。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10、申请表格及填写范本:(略)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办事指南

1、受理范围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核准申请条件的食品经营者。

2)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2、许可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规范性文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3、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4、审批条件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必要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符合受理范围;

(2)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5、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6、审批时限

受 理 时 限

1个工作日。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7、审批证件

审批证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五年。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定事项从事食品经营行为。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8、收费情况

不收费。

9、审批流程

1)窗口资料签收。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经书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签收资料。

2)窗口受理审查。书式资料签收后予以受理,在进行网上资料填报的系统上也将资料签收并进行下一步审查。

3)作出决定。经审查对提出注销申请的作出决定。准予注销的,行政审批窗口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准予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10 申请表格及填写范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范本)

经营者名称

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名称

许可证编号

填写原许可证上的编号

申请人

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158xxxx1980

注销许可原因

由于店面转让,不再经营食品(或不再从事餐饮服务),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2016 年 9 月 28 日 年 月 日

来源:食品研发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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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哪里办

谈到吃,在我国可谓是历史悠久,否则也不会产生如此多的彩色,也就带来了相当兴盛的餐饮行业。在以往做餐饮可不简单,销售食品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开家饭店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还有卫生许可证等等,相当的复杂,因此也就带来了相关的改革,餐饮经营者以往需要办理的多种证件,在如今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不管食品经营者是食品流通,还是餐饮服务,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怎样办理的呢?有需要哪些材料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1、信息登记,填写申请表

首先还是需要到当地的市场剪短管理部门,然后注册个人的信息,注意阅读相关的特点要求,在接着开通个人的账户。

2、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后,同时也上传了电子材料,依旧还是需要到相关部门去提供给纸质的材料,根据提示进行递交。

3、受理

提交过相关的纸质材料之后就正式进行受理,先会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对比,然后就会出具受理回执。

4、审查

在材料收集齐全后,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在审查通过后,就会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的决定书》。

5、取证

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所需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4、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名单;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7、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9、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以上就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以及所需的资料了,就目前来说,餐饮行业的注册相对来说越发的简单了,不过还是需要注意对相关的资质进行把控,特别是对于卫生方面的一些要求,相对来说是比较的严厉,如果没有做好相应的安排,那么也是可能会导致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不下来。

【第4篇】拼多多食品流通许可证

《中国科技投资》张浩程 刘逸伦

拼多多保健食品销售屡受质疑,电商平台监管未到位或为重要原因之一。

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表示将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不少用户在各大投诉平台上投诉称,拼多多平台上保健食品的销售疑存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多种问题。诸多投诉背后,暴露出拼多多作为电商平台或存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失责等风控漏洞。

对此,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拼多多公司,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保健食品销售面面观

12月8日,用户杨森(化名)打算在拼多多平台上选购一些保健食品,最终发现了一款名为“泰国精戈能量咖啡”的产品,该产品宣传具有提神健体保健功能。但杨森在购买前注意到该产品详情页存在“是否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字样,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我国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因此,电商平台要求销售化妆品需注明“是否为特殊用途化妆品”以进行区分。

*泰国精戈能量咖啡产品页面

而在“泰国精戈能量咖啡”产品详情页对“是否为特殊化妆品”作了解释,这意味着,该商家是以化妆品类目对“泰国精戈能量咖啡”这一产品进行上架。

*泰国精戈能量咖啡产品详情页面截图

对此,拼多多客服表示:“该产品(能量咖啡)为护肤品,属于化妆品这一大分类”。但饮用咖啡怎么就成了化妆品?根据店铺宣传页面介绍,“泰国精戈能量咖啡”是美国原装进口能量咖啡。宣传页显示,该产品有效成分为进口阿拉比卡咖啡豆、小花山奈提取物,枸杞提取物等。所以泰国精戈能量咖啡本质上是一款咖啡,属食品类。

对于记者的质疑,该店铺客服表示:“这些产品都是具有食品批号的,是经过国家允许才能售卖,是属于男士保健用品”。问及产品详情提及“特殊用途化妆品”一词,店铺客服并未回应。

据了解,商家在拼多多中售卖食品大类,需上传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销售保健食品,需要的资质则为经营项目含“保健食品”类目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后续调查发现,上述店家不仅没有经营执照,且没有食品、保健食品备案。就店铺未有经营执照即上线售卖产品,拼多多客服回应称,平台分为个人店和商户店,其中个人店仅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即可经营,且个人店销售化妆品更无需上传营业执照。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超强律师表示:“除了《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这几种情形可以不(商事)登记以外,其他经营主体都需要商事登记,也就是需要经营执照”。

对此,拼多多平台客服称:“店铺在通过审核后,商家可以自行在后台上传相关资质检验报告。但平台对商家所售产品的资质不做要求,商家可自行选择上传产品的资质检验报告”。

上述店铺的客服人员坦言,“泰国精戈能量咖啡”是属于男士保健用品,但由于资质缺乏,该店铺将保健食品归入化妆品类目上线的形式规避监管”。

在产品介绍的详情页面还可以看到,该产品具有“补肾强精”功能。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先前针对“食品具有补肾壮阳功效”的案例明确表示:“按(补肾壮阳)这种宣传显然是违反了现有的有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明显地构成虚假夸大的宣传,第二方面也涉嫌违反现有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平台上保健食品的销售还存在商品批准文号与商品不对应、违反广告审查办法等情况。

平台上有一款为养生堂天然维生素e的产品,产品详情页面显示此商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51025。记者查询国家保健食品备案发现,批准文号g20151025对应的产品名称为养生堂牌b族维生素片,而非产品页面所示天然维生素e软胶囊。

*养生堂天然维生素e产品详情页面

*国食健字g20151025备案页面

平台上还存在部分商家宣称产品无效退款、付邮试用、暗示天然成分等情况。《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包含以下情况:(五)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六)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

*拼多多商品截图

平台监管机制值得商榷

官网显示,拼多多平台创办于2023年4月,核心模式为社交拼团,主打百亿补贴、农货上行、产地好货等,旗下个人店及普通店的经营类目有普通商品、虚拟商品、医药健康三大类。

记者注意到,拼多多平台保健食品投诉多发。如以“拼多多保健食品”这一关键词在黑猫投诉上进行搜索,目前已有114条相关投诉。

在拼多多平台中,具有完备售卖保健食品资质的商家吴数(化名)向记者表示,其屡受不正规商家不正当竞争困扰,同款商品在其店内零售价需要400多元,而无资质商家仅需100多元,价格相差三倍有余。对此,吴数多次向拼多多平台投诉商家违规售卖保健食品乱象,但平台均未处理。

吴数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拼多多平台上很多售卖保健食品的商家都没有取得(售卖保健食品的)相关资质,并且商家上传商品时拼多多后台是可以看到的。如果商品可以售卖,就代表平台是允许的。”

保健食品作为国家有明确销售限制的产品,在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明确表示:“集中整治平台主体审核不严等问题,督促、检查平台落实基本义务。严格检查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情况。重点关注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身份和经营许可信息的入驻核验和定期更新义务落实情况,尤其是对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资格审核情况。”

对于拼多多对保健食品商家资质审核的问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超强律师向记者表示:“首先,对于保健食品在电商渠道上销售,最基本的就是要有食品销售的相关许可证。在这一点上,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质,有事前审核的义务。”

方超强律师还表示:“关于在网络平台内的违规销售行为,应当从多个维度去看。第一种情况是,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作为电商平台,如若对这类商家的销售资质没有做到事前审核义务的,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另一种情况就是,在平台已经尽到销售资质审核的前提下,如若出现平台内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的情况,要判断平台是否对此‘应知或明知’,如果平台明知或应当知道存在此类情况而不采取措施,平台需要跟销售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在聚投诉平台上有投诉内容显示,7月17日,投诉者就拼多多保健食品违规销售的行为向拼多多平台面向消费者的客服进行了投诉。后续调查中,拼多多专员也明确表示他举报的商家确实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属于违规销售保健食品行为。但该投诉者称,投诉后过去了一个多月,拼多多还是没有对这些商家进行处理。

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所执行所长崔丽丽表示,平台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可能存在失责情况,她认为:“一般消费者纠纷,基本都是后置管理,也就是消费者投诉,平台处理。平台对这些被投诉商家肯定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协助提供相关信息,关停店铺/账号等。”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向记者分析称:“一个健康的电商交易环境,需要平台、商家以及监管三方‘各司其职’。作为平台,不仅要对平台建设严格把控,同时还要对入驻商家(资质)严格把关。首先,对入驻平台的商家进行检测、审核与后续监督,以保证消费者权益,这也是电商平台的应尽义务。对于日常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管理,最根本在于在电商平台上从事特定商品销售,因此对一手商品销售的卖家或企业的合法或正规资质的核验就显得尤为必要。平台严格把控入驻商家,这不仅是对自身负责也是对用户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其开放平台的良性循环以及健康发展。”

【第5篇】饭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北青社区报(微信号:tongzhoushequbao)了解到:近期,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25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祥隆亿万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亿万源洗浴)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市梨园聚福苑饭庄(招牌名称:小郡肝串串香)

存在未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宏艳祥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主食馒头)

存在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家旺私房菜馆(招牌名称:大别山家常菜)

存在未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市通州区西集满成餐厅(招牌名称:西集餐厅)

存在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市通州区西集赵术林商贸中心(招牌名称:黄焖鸡米饭)

存在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食品直接入口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德玉人合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人合饭店)

存在食品贮存环境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排味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吾牧酱骨)

存在后厨脏乱差、垃圾桶未盖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9、北京三秦面庄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宽巷里麻辣烫)

存在后厨脏乱差、垃圾桶未盖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0、北京市潞城和和人家酒家

存在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1、北京随意小吃店

存在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2、北京哈哈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东北烧烤)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3、北京怡生秀丽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好再来熟食店)

存在未按规定清洗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4、北京路通利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朋来聚炒菜)

存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5、北京路通利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招牌名称:西北老马拉面)

存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6、北京市郭洪忠日杂商店(招牌名称:川香阁食府)

存在食品生熟混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7、北京市宋庄康乐副食店(招牌名称:莆田特色家常菜)

存在食品存放不规范、食材未离地放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8、北京市文宇恒通百货商店(招牌名称:铁锅柴鸡 筋头巴脑 羊蝎子 四季烧烤)

存在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食品直接入口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9、北京文家科技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鹅锅 柴鸡锅 东北家常菜)

存在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0、北京市好运长留建材商店(招牌名称:羊棒骨烩面)

存在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食品直接入口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1、北京顺发润通小吃店(招牌名称:顺发润通美食快餐)

存在环境卫生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2、北京肠王德诚通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肠王卤煮)

存在环境卫生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3、北京市梨园美嘉思酒家(招牌名称:美嘉思饺子馆)

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4、北京京徽苑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无为土家菜)

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5、北京鑫盛卓越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桔子酒店)

存在垃圾桶未加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来源:通州区市场监管局

【第6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8月9日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同时废止。

为快速了解2022版《通则》的主要修订变化,现将其与2016版进行比对分析,并针对其中的几大亮点进行解读,以供参考。

亮点一:明确未列入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实施生产许可审查的原则

《通则》第四条新增了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亮点二:明确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则》规定,申请材料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办法》规定一致,有利于做好与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系统的数据衔接,加快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

亮点三:对于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了归纳分类,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效衔接

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效衔接,部分条款直接引用其相关条款。审查材料应当符合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详见第九条规定。

1.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只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必要且重要材料,不再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取消提供的材料中,营业执照(复印件)可通过内部监管信息系统核验申请人的主体信息,其他相关材料可以在现场核查环节现场核验信息。

2.规范了申请材料的部分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修改为签名或加盖公章;新增从事分装生产的,应在相应品种明细后注明。

3.调整申请材料符合性的审查要求。将申请人主体资格、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

亮点四:除首次申请许可外,明确需现场核查的情形

在现场核查方面,明确了需要组织现场核查的各种情形,具体条款如下:

《通则》第八条,按照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审查的三种情形: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生产场所迁址,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通则》第十条,属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情形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包括: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生产的食品类别发生变化的,生产场所改建、扩建的,其他生产条件或生产场所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通则》第十二条,属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情形的,且生产条件或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通则》第十五条,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亮点五:缩短了部分审查环节的时限

缩短了部分现场审核的时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审查过程中审核组的异议解决环节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核查组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完成现场核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详见《通则》第二十、二十八条。

亮点六:调整与法律法规不适应的内容

删除外设仓库、委托办理许可材料等与《办法》不适应的条款内容。

亮点七:新增终止许可的相关规定

《通则》第二十九条新增应当终止许可的情形及规定。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申请人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申请终止许可。申请人申请的中止时间到期仍不能开展现场核查的,或者申请人申请终止许可的,审批部门应当终止许可。

《通则》第三十条新增根据立案调查结果应终止许可程序或恢复许可程序的具体情形。因申请人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被立案调查或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审批部门应当终止生产许可程序。

亮点八:附件增加了现场核查评分原则,修改生产场所等3项分值

1.现场核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分开。

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相关审查内容及分值有所变化,生产场所的评分减少;设备设施的评分增加;管理制度的评分增加。

3.增加了现场核查评分原则:现场核查评分标准分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情况全部符合“核查内容”要求,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属于个别、轻微或偶然发生,不会对食品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整改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属于申请人内部普遍、严重、系统性或区域性缺陷,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得0分。试制食品检验报告核查判定得分为1分、0.5分和0分。

4.增加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维修保养等核查内容,明确采购管理制度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核查内容,明确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的核查。

2022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与2016版比对表

文章来源:食品标法圈 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7篇】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五)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部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 证书许可范围

第四章 附则

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由各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发证。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工作,应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 发证产品定义及范围

(一)定义

以电作为加热能源的工业和商业用食品加工或饮食加工器具。

(二)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是以电作为加热能源的工业和商业用食品加工或饮食加工器具。专为家庭使用而设计的器具,不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之内。

(三)单元划分及产品品种

实施生产许可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包括2个产品单元,具体产品单元和产品品种见表1,产品品种对应的执行标准见附件表b。

表1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1

商用电热设备

1.电炸锅

2.强制对流炉、3.蒸汽对流炉、4.蒸汽炊具

5.电煮锅、6.夹层煮锅、7.两用煮锅

8.普通式开水器、9.沸腾式开水器、10.连续式开水器、11.步进式开水器、12.液体加热器

13.电热铛、14.电扒炉、15.滚动烤肠机

16.电烤炉、17.烤面包炉、18.羊肉串烤炉

19.多用途电平锅、20.爆谷机

21.电烤箱、22.电炉灶、23.电磁灶

2

工业电烤炉

24.隧道炉、25.热风炉、26.摇篮炉、27.旋转炉、28.旋转热风炉

注:本实施细则中涉及的标准一经修改,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第二章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企业在申请时应当按照不同产品品种提交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检验项目覆盖本细则附件规定项目要求。

第五条 凡生产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企业应具备本条款规定的基本生产条件,内容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具体要求见表2-1;关键的生产设备具体要求分别见表2-2;检验设备具体要求见表2-3。

表2-1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主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

产品单元

生产设施/检验设施名称

设施要求

商用电热设备

生产车间

满足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场地(包括:供电、照明)

成品库(区)

具备防雨防潮功能

检验室

独立设置,具有供电设施、供水设施(适应时)

工业电烤炉

生产车间

满足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场地(包括:供电、照明)

成品库(区)

具备防雨防潮功能

检验室(区)

可分区设置,具有供电设施

表2-2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关键生产设备及对应的生产工艺

序号

工艺名称

生产设备

设备要求

1

下料

剪板机☆

规格型号根据工艺要求配置。简易手动型不符合要求。

2

钣金加工

折弯机及配套模具☆

规格型号根据工艺要求配置。简易手动型不符合要求。

冲压机及配套模具☆

冲床、油压机等,根据工艺要求配置。

3

焊接

焊接设备☆

电焊、乙炔焊、氩弧焊、点焊机等,根据工艺要求配置。

4

装配、安装及调试

装配生产线

部件及整机装配输送装置、安置台架、胎卡具、自动工具等组合。根据工艺要求配置。

注1:有铸造、机械加工和表面塗镀工艺的,可以根据工艺要求配置铸造设备、金属加工机床和表面塗镀设备;也允许采用外协加工方式达到设计要求。若有其他工艺要求,还应具备相应工艺的生产设备。

注2: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工艺要求。

注3:装配型企业不要求具备带“☆”号设备,可仅配置“装配生产线”。

表2-3电热设备产品应具备的检验设备

产品单元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条款

检验设备

精度或测量范围

检验类别

检验数量

商用电热设备

接地连续性

gb4706.1-2005

/附录a

接地电阻测试仪

1)空载电压:<12v

2)电流:25a

3)电阻精度:±5.0%

例行检验

全部

电气强度

gb4706.1-2005

/附录a

耐压试验仪

电压精度:±5%

例行检验

全部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4706.1-2005

gb4706.33-2008

gb4706.34-2008

gb4706.35-2008

gb4706.36-2014

gb4706.37-2008

gb4706.39-2008

gb4706.40-2008

gb4706.52-2008

/10.1条

电参数测量仪

精度不低于1.5级

确认检验

1台/每批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gb4706.1-2005

gb4706.33-2008

gb4706.34-2008

gb4706.35-2008

gb4706.36-2014

gb4706.37-2008

gb4706.39-2008

gb4706.40-2008

gb4706.52-2008

/13.2条

泄漏电流测试仪、调压器(输出功率:≥被测产品额定功率的1.5倍)

泄漏电流精度:±5%

确认检验

1台/每批

标志

gb4706.1-2005

gb4706.33-2008

gb4706.34-2008

gb4706.35-2008

gb4706.36-2014

gb4706.37-2008

gb4706.39-2008

gb4706.40-2008

gb4706.52-2008

/第7章

/

/

确认检验

1台/每批

工业电烤炉

绝缘电阻

gb/t10644-2008

/5.3.3条

绝缘电阻测试仪/ 兆欧表

500vd.c

例行检验

全部

电气强度

gb/t10644-2008

/5.3.4条

耐压试验仪

电压精度:±5%

例行检验

全部

接地连续性

gb/t10644-2008

/5.3.12条

接地电阻测试仪

1)空载电压:<12v

2)电流:25a

3)电阻精度:±5.0%

例行检验

全部

危险区域、清洁、安全、卫生视检要求

gb/t10644-2008

/5.2.1.1条

5.2.1.2条

5.2.1.4条

5.2.1.6条

5.2.4条

5.3.10条

5.3.11条

5.4.3条

/

/

确认检验

1台/每批

散热功耗

gb/t10644-2008

/5.7.4条

电能综合测量仪

电压/电流表精度:1.0级

确认检验

1台/每批

保温

gb/t10644-2008

/5.7.5条

秒表

测温仪

时间精度:0.1s

温度精度在±2℃以内

确认检验

1台/每批

几何尺寸

gb/t10644-2008

5.9.1.2条

钢直尺、钢卷尺和游标卡尺

1)钢直尺:0~1000mm,最小刻度:1mm;

2)钢卷尺:5m;

3)游标卡尺:0~150mm,最小刻度:0.02mm

确认检验

1台/每批

注1:本表为企业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检验项目的要求。

注2:企业可自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其所执行的标准。企业检测设备种类和数量应与生产能力要求匹配。

第三章 证书许可范围

第六条 企业申请的发证产品通过材料核实、符合本细则规定要求的,由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确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产品许可范围示例见表3。

表3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生产许可产品明细内容示例

示例

产品单元

企业申请内容

确认证书产品许可范围

1

商用电热设备

食品相关产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产品单元:商用电热设备

产品品种:电炸锅

接触食品材质:不锈钢s30408

产品执行标准:gb4706.3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深油炸锅的特殊要求

产品单元:商用电热设备

产品品种:夹层煮锅

接触食品材质:不锈钢s30408

产品执行标准:gb4706.3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

食品相关产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商用电热设备:电炸锅,接触食品材质:不锈钢s30408

商用电热设备:夹层煮锅,接触食品材质:不锈钢s30408

2

工业电烤炉

食品相关产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产品单元:工业电烤炉

产品品种:旋转热风炉

接触食品层材质:不锈钢s30408

产品执行标准:

gb/t 10644 – 2008电热食品烤炉

食品相关产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工业电烤炉:旋转热风炉,接触食品层材质:不锈钢s30408

注:本实施细则中涉及的标准一经修改,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xx月xx日施行,原《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废止。

附件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检验规则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中具有直接接触食品的金属、橡胶、塑料、玻璃等材料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见表a.1,产品安全性能指标见表a.2。

表a.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序号

材料种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备注

1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4806.9-2016

适用时

2

食品接触用搪瓷制品

gb4806.3-2016

适用时

3

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

gb4806.4-2016

适用时

4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gb4806.5-2016

适用时

5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4806.7-2016

适用时

6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gb4806.10-2016

适用时

7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gb4806.11-2016

适用时

注1:上述标准一经修订,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执行。

注2:上述未列入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只要适用,应当按照其标准要求执行。

表a.2 产品安全性能指标

产品单元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备注

商用电热设备

1

标志和说明

gb4706.1-2005

gb4706.33-2008

gb4706.34-2008

gb4706.35-2008

gb4706.36-2014

gb4706.37-2008

gb4706.39-2008

gb4706.40-2008

gb4706.52-2008

gb4706.1-2005

gb4706.33-2008

gb4706.34-2008

gb4706.35-2008

gb4706.36-2014

gb4706.37-2008

gb4706.39-2008

gb4706.40-2008

gb4706.52-2008

2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3

输入功率和电流

4

发热

5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流强度

6

耐潮湿

7

泄漏电流和电流强度

8

非正常工作

gb4706.1-2005的

19.11.4除外

9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10

机械强度

11

结构

gb4706.1-2005的

22.46除外

12

内部布线

13

元件

14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15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16

接地措施

17

螺钉和连接

18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19

耐热和耐燃

工业电烤炉

1

机械安全

gb/t 10644-2008的5.2、5.3、5.4、5.5、5.6、5.7、5.8、5.9

gb/t 10644-2008

2

电气安全

3

卫生

4

人体工程学

5

噪声

6

性能

7

结构

8

质量

表b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执行标准及说明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产品标准

说明

1

商用电热设备

1、电炸锅

gb 4706.33-2008

gb 4706.1-2005

含固定式电炸锅、西式电炸炉、炸薯条机、油水分离炸炉、带压炸锅。

2、强制对流炉

3、蒸汽对流炉

4、蒸汽炊具

gb 4706.34-2008

gb 4706.1-2005

强制对流炉含箱式热风炉、热风披萨炉、旋转热风炉。蒸汽炊具含蒸饭箱(车或柜)、常压蒸汽炊具和带压蒸汽炊具。

5、电煮锅

6、夹层煮锅

7、两用煮锅

gb 4706.35-2008

gb 4706.1-2005

电煮锅含常压煮锅和带压煮锅。

8、普通式开水器

9、沸腾式开水器

10、连续式开水器

11、步进式开水器

12、液体加热器

gb 4706.36-2014

gb 4706.1-2005

普通式开水器含开水桶。液体加热器含饮料加热器。

13、电热铛

14、电扒炉

15、滚动烤肠机

gb 4706.37-2008

gb 4706.1-2005

电热铛含单面电热铛和双面电热铛。电扒炉含铁板烧。

16、电烤炉

17、烤面包炉

18、羊肉串烤炉

gb 4706.39-2008

gb 4706.1-2005

电烤炉含连续电烤炉(如链式披萨炉)和旋转电烤炉,烤面包炉含多士炉,羊肉串烤炉含烧烤架。

19、多用途电平锅

20、爆谷机

gb 4706.40-2008

gb 4706.1-2005

21、电烤箱

22、电炉灶

23、电磁灶

gb 4706.52-2008

gb 4706.1-2005

电烤箱含分层烘炉、电焗炉、面火炉。

2

工业电烤炉

24、隧道炉

25、热风炉

26、摇篮炉

27、旋转炉

28、旋转热风炉

gb/t 10644-2008

【第8篇】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证

哪类经营者需要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小食杂店仍应依法取得小食杂店备案卡,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以外的食品,或者从事食品制售活动的食品经营者,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如何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首次备案

(1)经营者在实际开展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之前取得备案号即可。既可选择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同时办理备案,也可选择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后、销售预包装食品前办理备案。

(2)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若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继续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之日前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可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许可证到期自动失效。

备案变更

经营者申办备案后,若填报的备案信息(含食品经营场所面积、外设仓库、经营种类、销售方式、具体业态、使用自动售货设备情况、网络经营情况、连锁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经营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备案注销

(1)经营者在取得备案后拟新增经营散装食品、制售类食品等食品经营项目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应当自依法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注销。

(2)经营者终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注销。

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理期限与营业执照办理期限一致;办理备案时,除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仅需填报《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采集表》相关信息。

【第9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站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相关系统,进入许可申报页面;

2、点击事项名称中的填写申请;

3、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办材料;

4、打印申请表;

5、提交,企业用户对当前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申请信息将上报至药监局。

【第10篇】散装食品的许可证

近几年来,电商企业发展迅速,很快在互联网领域占领一席之地,带动经济发展,取得了十分惊人的业绩,这些电商平台也为创业者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岗位,甚至引领了人们新的生活方式。

创业者可以不用离开家人家乡,还能带动家乡共同发展,开网店、做短视频就成为了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售卖家乡特产,制作自家小零食,如果运营得当,既能获得不小的收益,还能陪在家人身边,收益和家庭两不耽误。今天小编就来讲讲要开一家食品网店怎么办理经营许可证。

现在的网络交易平台都是需要实名认证的,经营店铺都必须上传店铺的相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那么食品网店需要上传的就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冻冷藏类食品以及婴幼儿乳制品这几类。还有些地区也加入了酒类商品和保健品划分进了食品经营里面。其中包装食品就是我们平时吃的辣条、薯片等这些零食,这在里面是最简单的一类包装食品。

首先给大家简单说一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有哪些,第一必须有干净整洁的食品制作售卖的场所,远离有害、有毒场所和其他的污染源;第二要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和卫生设施;第三应具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监控人员和服务人员,店铺要有专门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管理制度和办法;第四具有合理的制作过程以及流程,避免与有毒物品接触,防止食物中毒;最后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在我们实际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有实际的商用场地,有类似于超市的货架和商品安置,这种地址就可以作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有这几个阶段,首先进行名称审核,申请企业的名称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名称标准,比如不能与知名企业混淆、不能带有宗教色彩、不能与知名企业重名等等。这些都通过以后要向工商局递交《企业名称预先审核申请书》等待审核。

经过3-5个工作日后,大概就可以取得《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了,这就意味着我们通过了第一个步骤名称审核,之后需要去食药局递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和相关的一系列申请材料,等待受理审批,递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若是材料不符合或是缺失都是要进行补缴重新受理的,为避免过后麻烦浪费时间,申请人一定要提前看好,准备齐全。

核查之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食药局就会给出是否申请成功的通知,如果材料齐全没有错误,审核通过的话,就会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网上食品经营许可证,解决了地址问题之后其实就很好办了,可以去组一个商业场地,但是一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5年后可能会出现场地无法继续租用的情况,后期的工作可能会遇到麻烦,大家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之后,仔细考虑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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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深圳食品经营许可证

各位餐饮老板注意啦

备受大家关注的

预包装食品备案终于能办理了

根据通知:2023年1月1日起,逐步对食品审批事项调整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同时启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以后行政大厅不再接收纸质资料。全网流程办理的有:

1、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

5、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全网流程,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左右,办理成功后仅发放一张备案凭证,自行打印张贴在显眼位置。

*样表仅供参考

【第12篇】预包装散装食品许可证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现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做到了三证合一

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服务许可证现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类

1、预包装不涉及热熟食,类似包装零食等

2、许可证涉及热熟食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你的经营范围有这些就要办理了。

1、食品销售经营者:

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

2、餐饮服务经营者:

普通餐饮:(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单位食堂:

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含集体用餐配送、含中央厨房)

按照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2.散装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

9.自制饮品制售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昆明公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茶叶、酒类批发、乳制品、奶粉等的销售)

所需流程:

经营面积在50平米以下无需验场所属工商局或工商所递交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需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

3、公章

4、法人身份证

4、法人身份证5、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6、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7、店铺平面图(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如有疑问,欢迎私信留言咨询

【第13篇】散装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办理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第二十一条 食品经营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 场所设备设施平面布局流程图:应当提交,与第四项要求“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相对应。

4. 食品安全设备设施清单:包括冷冻冷藏保鲜、清洗、消毒、保洁、三防等设备实施,可以提交清单上传。监管端可不录入。

5. 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证明:许可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尚未招收从业人员的食品经营者可不提交。监管端不需逐一录入从业人员名单,可以文件的形式上传或导入。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对于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如预包装食品销售者、餐馆收银员、洗碗工、保安等,不需提交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申办《保健食品企业经营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交两个人的健康证和上岗证,现在不需要提交。

直接入口食品指可以直接食用的、无包装的食品。有完整密封包装的食品不属直接入口食品。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非注册为企业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可不提交。单位食堂需要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药店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提交材料:

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并未对药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提交资料提出特殊要求,所以之前有关文件规定的无违规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证明及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等资料无须提交。

8. 销售散装熟食、散装酒的材料提交特别规定: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有效的许可证明材料。

没有合法、明确来源的,不得受理其许可申请;不允许在家里制作熟食、散装酒拿到市场上销售,除非该加工场所取得许可。

【第14篇】食品流通许可证网上申请

小编今天整理了深圳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深圳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填报申请信息并获得网上申报流程编号,申请人再到相应许可机关服务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2、相关服务窗口接收纸质材料,若材料符合法定形式且齐全,可当场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审查申请信息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且缺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所有需要补齐更正的材料;不属于本机关许可事项的不予受理。

3、审核,收到许可申请材料后,申报事项由许可审查岗位人员审核,重点审查材料是否合法合理以及申请事项是否对应,审查完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审批环节。审核过程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将有审批领导作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论;审批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结论。审批结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结,由受理窗口人员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

经审批合格的,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决定书》。

6、结果公示,从审批决定之日起同步在网上公示许可信息;

7、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或选择由受理申请的许可机关快递送达。 深圳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9、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想要在深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朋友如果对这方面不是很懂的话,可以参考上面的流程步骤进行操作,总的来说不是很复杂,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小编了解更多详情。

【第15篇】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

探索“赤水旅游+农业生态化精品化、标准化、品牌化、金融化、电商化发展的生态精品农业现代化的“丹青赤水”模式,加快县域区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有效推进“1+n”资源整合,全力构建赤水及周边区域农特产品资源+涉旅资源的融合发展,快速融入成渝经济带,构建旅游产业链、农业企业产业链的品牌和销售平台。

农产品大数据精准分析

一、确定目标,精准识别发力。赤水凭借特征鲜明的生态资源禀赋,红色旅游胜地,重点瞄准农业和旅游,农业上明确“生态精品”,打造“丹青赤水”品牌;旅游上确定“全域景区化 ”的发展方向,创建“丹青赤水”品牌。为旅游城市、旅游特色农产品和民宿做背书。丹青赤水品牌的相联,是赤水发展新型农业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新动力,也是赤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新路径、新高地。目标精准的定位、市场需求的精准发力,跳出赤水看赤水资源,跳出赤水“卖”赤水特色产品。一是“公益先行,企业身份,市场运作”。“丹青赤水”要扮演的共有三个身份:一是“连接政府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即市长和市场之间的“中介”;二是“助推精品旅游、精品农业发展的生力军”,为市场提供服务,市场缺什么就做什么;三是“跨界融合的互联网+红色旅游+农业企业”,通过市场运过市场营、品牌打造、电商拓展壮大自身。解决在“商务领域+行政农业等行政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让市场来配置资源,由市场来推动”。

产业链的关键在于供应链的完整性

丹青赤水品牌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到强,选人用人第一位,选优材,配置高,企业才能有为,有未,企业才能得到发展壮大。

“丹青赤水农产品”定位六大转变:一是全面实现传统初级农产品向生态精品农产品的转变;二是农产品低价竞争向品牌战略竞争的转变;三是粗放型销售模式向精品农产品包装储运配送的转变;四是农业企业个体、单品类销售向平台式全品类抱团销售的综合体转变;五是帮助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担忧疑虑向农产品放心信任的转变;六是农产品的资源性受益向服务性受益转变。

二、摸清全市特色产业结构,建立农业现代化大数据库。在顶层设计中,把特色细分十大类别:即:白酒、竹笋、茗茶、山菌、渔业、粮油、中药材、禽畜、非遗产工艺、纸业;目前全市生产加工制造规模性企业45家,分别是:(一)晒醋类企业(5家)1.赤水市曾氏晒醋有限公司2.贵州赤水古法酱香晒醋有限责任公司3.贵州黔老翁晒醋有限公司4.赤水补作莼食品有限公司5.赤水市之江晒醋有限公司(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二)非遗工艺品企业(2家)1.赤水市牵手竹艺发展有限公司2.赤水市石沓沓竹艺发展有限公司(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三)石斛生产类企业(5家)1.赤水市金钗石斛产业开发有限公司2.贵州仙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赤水市信天中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4.贵州赤水国礼金钗石斛发展有限公司5.赤水市永斛源金钗石斛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四)禽畜类生产企业(2家)1.贵州奇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贵州竹乡鸡养殖有限公司(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五)竹笋加工生产企业(2家)1.贵州红赤水集团有限公司2.赤水市明桂土特产加工厂(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六)酒类生产企业(2家)1.泸州巴蜀液酒业集团有限公司2.赤水市贵福酒业开发有限公司(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七)纸制品企业(4家)1.赤水市汇美佳源纸业有限公司2.赤水升翔纸业有限公司3.贵州竹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4.赤水市天月纸业有限公司(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八)竹(木)家俱生产企业(3家)1.贵州新锦竹木制品有限公司2.贵州赤水竹韵贸易有限公司3.贵州赤竹神雕竹艺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九)腊制品生产企业(5家)1.赤水川黔人家生态食品有限公司2.赤水市情乡源生态食品有限公司3.赤水詹腊坊贸易有限公司(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十)中药村企业(3家)1.贵州省德贵福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赤水市丙安镇佛手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3.赤水佳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十一)其它特色产业(7家)1.赤水清溪沟养蜂农民专业合作社2.赤水市桫龙虫茶饮品有限责任公司3.赤水市赤香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赤水红大同茶业农民专业合作社5.赤水东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贵州宝之源水业有限公司7.香水莲花(香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8.西南家俱产业园。全市规模以上89家生产性企业。(分析生产产品属性、市场占有份额,略)

健全数据链

三、全市涉农微型商贸平台公司(7家)1.赤水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以线上与线下平台相结合运行,季度销售额20万元以上,线上集中使用平台:拼多多、淘宝、832、一码贵州,通过以定期或不定期宣传,进行扫码或联接网站进行采卖。线下依托赤水政企资源力量,主对外开展业务,集中于对外展示、大宗采购、定向精准采购、推广式采购,服务于全国)2.赤水市***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以线下实体进行推广,季度销售额300万元以上参加各类展销节、会、推广发布会)4.赤水***有限公司(主要以线上与线下平台相结合运行,季度销售额10万元以上线上集中组织在利用成熟平台:拼多多、淘宝、一码贵州,通过以定期或不定期宣传,进行扫码或联接网站进行采卖。线下依托赤水政企资源力量,集中于对外推广,服务于全国)5.赤水***有限公司6.赤水****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主营金钗石斛鲜、干,主体是以实体化运营,季度销售额10万元以上,主攻方向成渝经济带,通过以定期或不定期宣传线下依托成都药材市场作为出口、定向推广采购、服务于全国)

四、摸清物流底数,构建流通运输大脉。分析物流运营成本;主要分析全市物流基本情况,针对sf,三通一达,ems邮政,遍布在全市有网点量,呈上启下摸清楚运行货物的费用结算情况,摸清物流在一件代发,大宗转运的价格,同时制订相应的补贴优惠政策。

五、建立采购数据资源库,资源结对市场支撑体系;整合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优质农产品上游资源与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大型电商平台及各大中型城市的线上线下销售网的下游平台做良好的对接,从而促进生态精品农业的转变。组织架构分为运营中心、数据中心、加工储运中心、采购中心、体验基地,具体推进实施“三化”。

农旅一体化建设

五、平台组织进程。一是注册丹青赤水公众号、微视频号,形成宣传合力窗口;二是完善特许食品销售相关证照,提前准入门口;三是完善电子商务各类平台建设;四是完善产品类别的美工设计导入。

六、精准分析、梳理运营渠道,重点发力。一是集中力量办大事,整合全市行政力量办农旅电商。重点以商务局产销对接大数据信息中心为主,以市扶贫办东西部协作为轴线、强化驻成渝办、广深办、上海办,驻京办信息网络,联通成都商会、重庆商会、北京商会、广州商会、上海商会、贵阳商会、辽宁商会,发动商会业态经济活力,建立资源共享共建资源库;紧盯成、渝经济信息圈,紧密东西部协作成效,做好消费扶贫,农旅一体化发展,同步北方市场开发;二是梳理本市市场开发方向,分类做客户开发档案电子档案。分别有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预对接安排时间,当完成第一阶段梳理后,分别引入周边县区域资源入库,重点以泸州、合江、遵义,桐子、仁怀、习水、古蔺、叙永,形成周边红旅、文旅、农旅“三位一体化”深度合作;梳理赤水生产性企业资源,针对“十百千万”是我市的主导产业结构,以金钗石斛、晒醋、竹笋、酒、腊制品、干货等配套景区门票、酒店、餐饮等涉旅服务的产品定位,突出子产品序列形成巨矩形态。分类建立企业数据库,产品目录库、摸清生产企业底数,培育微型企业规模化,重点解决在资源比例、培育、引导等形成长效机制,完善“企+企”合作高效模式,并形成资源整合链,重点解决生产产品成本+销售成本+销售方向,共建共享市场红利,让微型企业有盼着,有想头、有跟头。三是建立完善的溯源平台,打造生态农业精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旨在对我市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全过程实现全透明和可追溯化的管理。通过溯源平台以“三级九类”(“三级”即市、乡、企业三级联动监管,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体、产业分类、责任明晰的市级平台。待溯源平台正式上线之后,进出电商中心的农产品的种植、养殖过程均接入赤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依托检测平台公司,对生产主体的农业环境、土壤肥力以及农业投入品等进行评估,对产出的农产品进行检测,以保证出入物流配送中心各生产主体农产品的品质安全。从而实现生鲜配送中心的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标识、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监管体系,达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目的。

赤水晒醋

七、工作部暑与措施。一是“丹青赤水”品牌产品包装设计的开发。急需解决“丹青赤水”区域公用品牌龙头引领作用,结合我市人文、旅游、传统农耕文化等特色,按照“品牌化、便携化、创意化”的要求,加快“丹青赤水”系列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及组合产品的包装设计。二是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的开发。急需解决“丹青赤水”区域公用品牌功能作用,依托金钗石斛、竹笋、禽畜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鼓励、引导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生产经营主体委托专业设计公司设计、制作与赤水地域特点、产业特色、民俗传统和1800年农耕文化相结合的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开展全市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培训,提升创意包装设计意识,举办全市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擂台赛,评选出代表当地特色的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系列包装设计。三是培育合作品牌产品。急需解决“丹青赤水”区域公用品牌法律作用,鼓励、引导农业生产主体开展农产品“三品”认证、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等,并积极培育加入“丹青赤水”合作开发产品体系,实现“丹青赤水”与我市农业生产主体母子品牌商标运作模式,形成生产供应主体与市场销售为一体,努力将赤水优质农产品打造成消费者喜爱的旅游地商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四是培育产品合作基地。急需解决“丹青赤水”区域公用品牌基地作用,结合实施赤水市生态精品现代农业“个十百千万”工程,提升金钗石斛、白酒、菌、晒醋、药、畜牧、笋竹、渔业、纸制品、家俱产品、非遗工艺产品等产业基地建设,对符合“丹青赤水”品牌体系标准的适度规模化生产基地,指导优化其产品结构、品种结构和经营体系,发挥生态特色优势,积极培育成“丹青赤水”产品合作基地。(一是对生产有一定规模,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注册商标的,每个商标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政策。二是对生产有一定规模、产品已通过“三品”认证或sc认证、新加入“丹青赤水”母子品牌运作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一次性“以奖代补”的政策支持)。五是培育合作主体和旅游地商品主体。急需解决“丹青赤水”区域公用品牌市场作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激发涉农、涉旅(国资平台、景区、旅行社等)主体参与“丹青赤水”品牌共建积极性,筛选一批农业主体,加强培训和管理,积极注册农产品商标。吸引市场资本投资农旅,培育一批农旅融合、三产联动、相互促进、紧密联系的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生产经营主体。

美丽的大瀑布

八、强化市场营销体系建设。一是推进营销网点建设。优先组织安排“丹青赤水”合作主体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全国生态精品农博会、省农博会、(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深博会、渝农交会、成都春交会、旅交会等大型展示展销活动。鼓励、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在景区景点、民宿农家乐、休闲农业观光区点以及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新建或提升建设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开展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星级评定,在购物网点和宾馆酒店、车站等重点区域和点位配置一批赤水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自动售卖机。举办农产品旅游地商品主体和购物网点及其他民宿农家乐商品对接会,积极推进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进驻展示展销。二是推进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以农产品贮运标准与物流标准配箱为基础,培育a级物流企业,加强网络销售终端建设和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冷链物流,(主要针对赤水竹笋、禽畜大宗产品)建立由农产品基地到城市主干道再到全省主要城市的物流网络,解决“农产品上行难”问题,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三是推进线上营销体系建设。积极对接“丹青赤水”品牌农产品天猫店、京东商城、1号店、832平台,国铁商城、微商、拼多多、抖音视频号等电商店铺,推进区域平台建设,支持“丹青赤水”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合作主体驻店运营,鼓励开设农产品网上直销店,引导本地电商和电商平台纳入“丹青赤水”品牌体系建设。

九、探索农旅结合是两山转化的新路径。一是优化“丹青赤水”品牌营销模式,多渠道推广。加强“丹青赤水”全媒体宣传推广,重点聚焦新华社、农民日报、贵州日报、贵州电台、本地媒体等传统媒体,辅以新兴媒体的活动推广。以农活体验、休闲旅游、农家乐热潮为推手,通过网站、线上宣传、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个性化旅游服务;以品牌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为契机,谋划“丹青赤水”品牌营销体系建设,线上以“丹青赤水农集”小程序、微店等为切入口,线下以赤水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公交车、出租出、车站、停运站、售货点、超市销售点、社区智能售货点、城市品牌加盟店等方式推广。 二是文化带动推广。以传统农耕文化为基础,以创意为辅助,在宣传文化的过程中,开展品牌宣传,采用nec系统七发旅游城市“一卡通”,集成全市农旅、农商、农信(金融)的模块化,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品牌文化底蕴。三是配套项目推广。以赤水市本级新增项目建设为基础,以面向全省的冷链仓储网点为载体,夯实品牌农产品的生产、体验销售配套基础,促进配套项目品牌推广。 四是gov助力推广。结合农合联“三位一体”试点工作,安排落实必要的资金、人员和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品牌的推广与宣传,使政府、部门和企业形成合力,推动品牌全面发展。

十、发展目标(一)短期目标 :明确丹青赤水品牌培育主体,加快丹青赤水品牌注册保护。健全组织机构,筹备行业人员,摸清底数、做好产品规划、设计、向导、服务前工作。磨合组织人员结构,沉定资源的产品、渠道、市场基础。(二)中长期目标 :构建丹青赤水标准体系。依托公司为轴线,统一规范丹青赤水红色旅游产品、农产品、在生长环境、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贮运操作、文化内涵、销售方式等六大方面的基本要求。形成机构的认证体系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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