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食品标签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从某种意义上说食品标签是食品的一张“身份证”。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内容及规则进行了规定。消费者要看懂食品标签,从食品标签上获得所需的信息,就需要了解食品标签的知识,那我们就从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开始解读。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gb 7718—2011是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定。那什么是预包装食品呢?
标准中定义如下:“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简单来讲,第一食品要包装于包装材料或容器中,第二食品具有并标识了统一质量或体积。
比如我们在超市看到的果汁饮料,首先是灌装在塑料瓶或者纸盒中,其次包装上会标明净含量字样和具体的数值,这种就是预包装食品。而奶茶店售卖的奶茶,虽然包装在塑料瓶中,但是并没有准确的计量,只是大致分为大杯小杯,那就不是预包装食品,不需要按照gb 7718—2011的规定标识产品的详细信息。
我们能从标签上获取哪些信息?
我们学会区分预包装食品后,就要学会如何看标签,从标签上获取所需要的信息。
gb 7718—2011规定,产品的标签上必须标识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质量(品质)等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营养标签等。
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是在标签的醒目位置,可以清晰地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消费者可以在包装的主要展示位置看到食品名称。如果食品名称是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商标名称等,会在附近标识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比如王老吉,会标注“凉茶植物饮料”的字样。所以当消费者不知道这个产品具体的属性时,可以在食品名称的附近仔细查看,会找到需要的答案。
配料表
规定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按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食品添加剂也需要标示其通用名称,通常在食品添加剂项会列出所有食品添加剂。
依据以上规定,消费者查看配料表,首先能直观看到的就是哪些配料用得多,配料表中越靠前的配料加量越多,反之越少。另外,产品是否添加了添加剂,添加了哪些添加剂,可以直观地在配料表中看到。在限量范围内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危害,但在日趋追求健康的消费形势下,配料表越简单,越符合消费者的理念。学会看配料表,能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
净含量和规格
标签上会以质量或体积的形式标示产品的净含量,如“净含量:200ml”,如果按箱、袋等大包装整体售卖,会标示规格信息,如“净含量/规格:200克×10”,说明产品由10个组成,每个是200克。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
通过查看标签信息,可以了解到产品的生产企业信息。尤其对于一些特产,选择特产产地生产的产品,可能更为正宗。同时可以通过产品标准代号在网上查询具体的产品标准,其中会对产品的特性指标和安全指标进行规定,便于消费者了解更多的产品知识。
质量(品质)等级
产品标准会对执行该标准的产品进行等级划分,通常等级越高,产品的指标要求越严格,品质相对更好。
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
消费者可以通过标签上相关信息的标注,选择日期更新鲜的产品,同时依据标示条件保存食品,有利于食品的贮存及食品安全。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
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对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这些食品,也规定了需要在标签上合规标示,让消费者知晓产品的真实情况。比如采用“转基因”大豆生产的大豆油,必须在标签上标示转基因字样。
营养标签
营养标签是近些年食品标签的重大变革,gb 7718要求产品标签要对营养成分进行标示,同时国家还颁布了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针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进行了详细规定。
营养标签通常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标示。企业通过成品检测或原料营养配比进行计算,得出产品的营养成分,并在产品标签上标示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信息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按需标注的信息有脂肪酸、膳食纤维、维生素、矿物质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是人体摄入能量的主要来源,而钠摄入过多有害健康。
营养成分表可以起到简单地指导人们饮食消费的作用。如图所示每100克牛奶含有蛋白质3.0克,食用100克该产品,可以提供人体每天所需蛋白质总量的5%,同时可以提供人体每天所需总能量的3%。
而对于一些婴幼儿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会标示更多的营养成分,比如脂肪酸组成、维生素等。学会看营养成分表,不仅可以指导消费者按需饮食,同时也可以通过同类产品的营养成分对比,选择出具有更高营养价值,或更符合个人需求的产品。
实践一下
学会了上面的知识,让我们来实践一下。比如图片中的产品名称是“××大豆筋”,真实属性是“膨化豆制品”,净含量是“200克”,产品配料中主要的成分是黄豆粉和大豆油,产品添加了谷氨酸钠、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产品的保质期是6个月,平时存放在阴凉避光处就可以了。如果对辣椒、芝麻、黄豆及其制品过敏,就要小心食用了。你学会了吗?
供稿:质量监督与食品抽检处
审核:隋华军
现在买食品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知道要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关于食品的包装,我们国家也是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的,最基本的就是gb 7718.那么国标对哪些内容进行了要求呢?我带大家来揭秘。
首先是gb 7718全名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2023年4月20日正式实施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是所有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标准。
到这里可能有人就会问了,什么是预包装食品呀?有点迷糊,官方的定义是这样的: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一开始已经计划好一包的重量这就叫定量,包装容器大家应该就比较好懂了,包装袋、杯子、碗等等。
这个标准适合于我们消费者直接购买的预包装食品,比如火腿肠、面包、糖果等等以及一些直接给食品加工工厂提供的预包装食品。
下面我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食品的标签国标要求产品必须标注哪些内容,帮助大家做一个专业的消费者:
1.食品名称
首先食品名称也是很有讲究的,如果一个产品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那么应该选择标准中的名称,不能随便起名字。
2.配料表
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是要按照加工食品时的加入量从多到少一一排列;只有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照递减顺序排列。所以看看配料表你就知道它里面什么原料最多了。
另外如果有一些产品包装上要说含有什么有价值、有特性(有营养价值,对身体好)的配料就需要在包装上配料表里面标注添加量或者成品中的含量。它要是没有标注添加量或者成品中的含量,就说明厂家很不专业。
3.净含量和规格
咱们国家的标准对于净含量如:净含量:20g,字符的高度是有要求的。屏幕前的你,闲暇时不妨用尺子量量看。
国标中的规定
4.生产者和(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大家可以在我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samr.gov.cn)中“服务”→“我要查”→“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
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查询
5.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大家都会看,但希望大家知道,标准中规定生产日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篡改。一旦发现,这样的食品就不要买了。
6.保质期
7.储存条件
8.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每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有的,同样可以采用上面的方法进行查询。
9.产品标准代号
产品标准代号呢就是这类食品执行的标准,比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产品标准代号,我们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就能够知道,这类产品应该符合哪些要求,里面包含,外观、细菌指标,这些确保了产品的安全。
大家要是有兴趣不妨学习一下gb 7718。
现在你知道食品上面哪些信息不能少了吗?本人是一个食品专业的从业者,食品安全现在全社会都很关注,同时我们需要各位消费者的监督,这样才能是行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热点。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食品安全权提供了更大的保障,虽然处罚力度不小,但是食品安全事故却依然屡屡出现。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是否符合安全规定:1、具有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2、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信息真实有效;3、销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食品安全,企业盾牌。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屡见不鲜。国内各种食品安全“门”不断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力,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沉重地打击人们的饮食信心,人们也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今后还有多少‘门’要打开?”前不久,就有几家企业由于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创业经营的小商家都知道,想做食品、餐饮服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正誉集团在这方面能够做到尽善尽美,关于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税务筹划,个税申报,社保筹划,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公司注销,各种资质代办,欢迎详询。
哈喽,大家好,
中汇财长葛代理记账又来跟大家见面了,
最近中汇财 记账很多餐饮客户反映说食品经营许可证难搞,甚至需要花几千块钱请代办。
那么小文今天就给大家对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及重点进行了一个总结,纯纯的干货,根本不花一分钱,让您少走冤枉路。
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这个在之后上传的页面中会有格式文本下载打印出来填写就可以了。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就是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准备好了这些材料之后,您就可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您可以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没有账号的,需要先点击注册一个账号,再进行登录。
如果您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下拉页面,在主题集成服务内点击一照通办页面,选择依照通办来办,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已经办理营业执照,输入自己的营业执照信息,查询通过后进入办理页面。
如果你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登录,在行政审批处个人页面,点击证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点击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登记,找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入,点击在线办理。接下来,无论是从河南政务服务网进入,还是从河南政务服务网进入,都会跳转到以下页面。完善用户信息点击新办,根据页面流程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之后可以打印申请书,在申请书内申请人签字部分进行签字,切好之后点击附件,将所有材料拍照上传至系统内,上报到河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可以了。
工作人员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对你的材料进行审核,受理材料通过之后,我们会依法对您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就可以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了。
中汇财长葛代理记账 让你开公司更省心
在昨天挑战答题通关练习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道题全部都选a,这一重大发现顿时让我喜形于色,于是赶忙截图保存并编辑文档发文分享,让更多的和自己一样的热衷于学习的同学们,尽快掌握并学会盲选,为四人赛的取胜增砖添瓦。
第1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的工作。
正确答案:a、直接入口食品。(备注:食品经营者做好从业人员管理,食品生产者不能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2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a、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备注:注意这道题是强调消费者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该符合——。
正确答案:a、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备注:注意这道题是强调进口的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国家标准才行)。
第4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正确答案:a、五年内。(备注:注意这道题是吊销生产许可证年限的)。
食品安全是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大事儿,希望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要守住自己内心的良心底线,合法生产和经营,为广大民众提供优质健康安全的食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称《通则(2022版)》)。《通则(2022版)》是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的重要技术规范。《通则(2022版)》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提出哪些新的要求?对食品生产者来说又将产生哪些影响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即将施行的《通则(2022版)》。
一、为什么要修订《通则(2022版)》?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简化许可申请材料,优化许可工作流程;二是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以下称《许可办法》)相关要求,使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与《许可办法》衔接一致;三是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经验,适应新形势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需要,统一许可审查标准,规范全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二、《通则(2022版)》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通则(2022版)》修订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依据新修订发布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许可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修订现行《通则(2016版)》中与之不相适应、不一致的内容;二是贯彻“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使条款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政务服务等要求保持一致;三是充分吸收采纳地方经验做法,切实解决近年来地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四是细化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流程,增强《通则(2022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更加适用于新形势下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需要。
三、《通则(2022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则(2022版)》共5章39条,包含5个附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调整与法律法规不适应的内容。删除外设仓库、委托办理许可材料等与《许可办法》不适应的条款内容。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规定,删除“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要求。
(二)调整许可实施主体及适用范围。把食品生产许可实施主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明确《通则(2022版)》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和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
(三)调整申请材料符合性的审查要求。将申请人主体资格、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
(四)规范核查人员组成及职责。细化核查人员资质、数量、能力、回避要求及选派原则,明确了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的职责分工要求。
(五)明确新食品品种的审查要求。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六)调整审查环节时限要求。为确保审批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定了现场核查完成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七)明确现场核查要求。除首次申请许可外,许可证过期再申请、生产场所迁址、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以及变更及延续许可涉及生产条件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形,要求组织现场核查。
(八)便利企业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申请。明确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说明的要求。
(九)加强与特殊食品审查要求的衔接。对涉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许可有特别要求的,作出了特别规定。
(十)对条款内容进一步优化。包括:按照许可情形分别列明食品生产许可、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的情形和材料审查的内容,便于审查人员和申请人操作;修改申请材料加盖公章要求;进一步明确观察员的职责和选派要求;明确现场核查评分判定方式为“根据不同类别名称的食品现场核查情况分别评分判定”;完善因不可抗力和申请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等情形中止许可后的闭环管理措施;明确分装生产的,应在相应品种明细后注明;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要求,完善现场核查项目。
四、对《通则(2022版)》如何把握和使用?
《通则(2022版)》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以及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不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管理。
《通则(2022版)》应当与申请人申请许可的食品品种相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五、食品生产许可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哪些?
申请人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被受理后,与许可有关的主要审查程序为:
一是负责许可审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二是经申请材料审查,符合有关要求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审批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需要现场核查的,应当及时作出现场核查的决定并组织现场核查。
三是审批部门决定实施现场核查的,应当组建核查组,制作并及时向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告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
四是核查组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委派其实施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五是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
六是现场核查结论判定为通过的,申请人应当自作出现场核查结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其日常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七是申请人的日常监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3个月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哪些情况应当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除了《许可办法》规定的首次申请许可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外,《通则(2022版)》第十五条还明确了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其他6种情形:
一是属于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情形的,包括: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生产场所迁址后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后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二是属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情形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包括: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生产的食品类别发生变化的,生产场所改建、扩建的,其他生产条件或生产场所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三是属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情形的,且生产条件或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四是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
五是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的;
六是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七、对实施现场核查的核查组及其人员有哪些规定?
《许可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现场核查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实施。《通则(2022版)》进一步细化了对核查人员的要求,除规定核查组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核查人员参加现场核查等要求外,还明确了核查组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组组长由实施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等要求。核查组组长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协调核查进度、汇总核查结论、上报核查材料等工作,对核查结论负责。核查组成员对现场核查分工范围内的核查项目评分负责。《通则(2022版)》还规定了核查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回避要求。
八、现场核查内容有哪些主要变化?
《通则(2022版)》的附件2为《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规定了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实施现场核查所要核查的项目。与《通则(2016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是增加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核查内容,二是增加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核查内容,三是增加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核查内容,四是分别明确采购管理制度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核查内容,五是明确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的核查。
九、现场核查工作中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平面图、设备设施布局图的审查要求有哪些?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是展现和记录申请人生产场所原始情况的关键材料,需要在现场核查时由申请人按要求如实提供,由核查组在现场核查时查验图纸与生产场所是否一致,并由核查组在核查结束后上报委派其实施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送达日常监管部门,作为证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十、现场核查如何计分并判定核查结果?
为了服务许可申请人,减少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和许可机关的行政成本,《通则(2022版)》规定现场核查按照食品的类别分别核查、评分。申请人同时申请生产多个食品类别的,现场核查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的二级分类“类别名称”分别核查、评分,并判定核查结论。
现场核查全部核查项目的总分为100分。考虑到不同情形的现场核查项目可能不是全部核查项目,现场核查结果以得分率进行判定。参与评分项目的实际得分占参与评分项目应得总分的百分比作为得分率。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项且总得分率≥85%的,该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有0分项或者总得分率<85%的,该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十一、对试制食品有哪些规定?
为与食品安全法立法精神保持一致,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通则(2022版)》规定试制食品不得作为食品出厂销售。申请人首次申请许可或者因增加食品类别申请变更许可的,应当在现场核查时核查试制食品的检验报告。
十二、申请人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过程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通则(2022版)》对许可审查工作中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细化:
一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是现场核查时,申请人应当配合核查组的核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参加现场核查首次和末次会议,申请人有权对初步核查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辨,有权要求核查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三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在现场核查报告上就核查结论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四是申请人可以在许可机关不予申请人行政许可或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申请人应当自作出现场核查结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其日常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一、为什么要制定新《实施细则》?
新《实施细则》对于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而言十分必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2023年,原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及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精神,制定出台了原《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已于2023年2月到期失效。
原《实施细则》施行以来,对于规范食品经营条件、督促经营者加强食品经营过程控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改善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严格按照原《实施细则》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至2023年5月31日,全省共许可食品经营户154万户,大大降低无证经营、监管盲点的现象,为规范全省食品经营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已于2023年2月19日到期自动失效。为了确保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合法性、延续性,需要重新制定我省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为全省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提供依据。
二、与原《实施细则》相比,新《实施细则》有哪些变化?
1、实施主体。将实施主体由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改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我省机构改革实际,将实施主体名称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实施日期。新《实施细则》规定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有关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三、为什么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考虑到原《实施细则》已到期失效,新《实施细则》是原《实施细则》的延续,并且其未对具体执行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增加新的权利义务,不立即实施可能有碍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等特殊性,经省司法厅审查同意,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为什么未对实质内容作出修订?
1、原《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制定,至目前为止,以上上位法未作出修订。
2、原《实施细则》没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相抵触和与国家、省、市、区的方针、政策不相一致的地方。
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研究修订《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在总局上位法修订版出台前,广东省不宜对原《实施细则》做大的修改。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正在根据总局工作部署和新法精神同步研究相应的工作细则。
五、新《实施细则》实施后,经营者依据原《实施细则》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依据原《实施细则》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经营者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换领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粤市监规字〔202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我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广东省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下同)的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在销售活动前依法备案。
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经营者继续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之日前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自2023年4月29日至本通告施行之日前,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已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本通告实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二、备案机关
食品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备案办理
(一)同一市场主体分别在不同场所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以食品经营场所分别备案。通过自动设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以办公场所为经营场所备案,并逐一填报自动售卖设备的摆放地址。
(二)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可同步办理备案,也可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后、销售预包装食品前办理备案。
(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经营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四)食品经营者终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或因经营范围变更、依法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或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注销。
(五)食品经营者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或存在应当注销而未注销情形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六)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备案信息变更及备案注销的,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专区(网址: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或到各地办证大厅在工作人员指导协助下办理。
(七)备案主体应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备案信息完整、规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即时予以备案及编号。备案主体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专区查询、截图备案信息及编号。
(八)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备案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依法备案,并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8日
总结:
预包装食品销售可以办理了,2023年3月21日起30日内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须在通
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好多老板从去年等到今年,现在政策刚
刚落地,需要办理的快快找小编,避开高峰期喔,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
企业的经营不管是集团还是个人在市场经营过程中都需要进行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其中想要办理一家医药机构,是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想要办理一个药品经营许可证,价格和办理资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薯片企服小编就和大家整理分享以下相关介绍。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要多少钱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要多少钱?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方式主要有企业自己办理和第三方代理,很多人错误地认为企业不需要花钱自行处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找中介结构会被骗,其实这是错误的。只要找到第三方服务、可信的合作企业,只要整理相关资料,就能获得证明,而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
但是也需要一定的预算,第三方服务商的价格与其规模密不可分,因此,企业要想找到合适的价格,只要在可能规模较大的公司里找到与自己相似、服务好的第三方即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填写互联网药品资质的申请表。
3、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需要2名医药相关专门人员的学历证明、专门技术资格证、简历。
4、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网站域名证。
5、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6、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有网络与信息安全确保的措施。
7、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8、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等。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向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
2、递交材料
递交与所申请经营类型相关的材料;
3、材料补正
受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并告知申请单位补正材料;
4、审核阶段
审核周期为30个工作日;
5、资质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从申请到筹建需要一段较长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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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从事餐饮行业必须要办的经营许可证,这是企业合法经营的标志,否则无法正常经营,那么办理视频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流程呢?接下来企顺宝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依法需要听证、检疫、检验、鉴定所需时间除外。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二、哪些餐饮行业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销售
2、小吃、外卖、早餐店
3、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
4、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流程:(可以交给我们办理,地址免核查)
1:资料受理: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资料
2:场地核查:受理资料以后,执法人员会在7个工作日内对你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场地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硬件设施,是否有必要的设施,包括经营场所、所需的安全设施以及相应的制度、还有卫生情况
3:领取许可证:如果您前两步顺利通过,那么您就静静地等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通知您领取许可证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食品经营许可证是5年,需要注意的是在证件过期之前需要提前30天到一下办理部门进行申请。
小作坊登记证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小规模生产作坊,即个体工商户经济组织,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小作坊备案登记证。
一、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
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周边环境图、平面布局图(图纸需打印);
5、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
6、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
7、保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9、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10、所加工食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食品主要安全指标合格证明。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办理的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健康证:到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并办理健康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
二、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1.首先,当然是要具备申请条件,具体详情参照各省具体要求即可。
2.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等,具体的要求可咨询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提交申请。申请人按范本填写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向所在地的食品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
4.材料接收。各分局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受理范围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有不合要求的,会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所有内容。
5.受理申请。各分局会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通知书。
6.实施审核。各分局受理申请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新申办的食品小作坊会进行现场核查。
7.拟发证公示。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各分局在发放登记证之前会对拟发证食品小作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登记决定。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无异议的,予以登记,核发登记证。
9.核发登记证。申请人携带受理决定书原件、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领取登记证了。
三、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好办吗?需要准备什么?
材料齐全的话就好办。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设立条件,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具备基本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各种工具)和相关辅助设备。
4、食品生产加工所用的设备、工具材质必须无毒、无味,并定期消毒、清洗。生产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加工间入口处应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生产加工车间。车间地面应用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无裂缝,排水状况良好,墙壁一般用浅色无毒材料覆涂,房顶应无灰尘,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厕所;生产所需煤炭锅炉、煤炭火炉应与操作间隔离,车间生产工艺布局合理,各工序之间应尽量避免交叉感染。
6、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应能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生活区、生产加工区、营业区、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应当有效分隔。生产加工场地应清洁卫生,有防蝇、防鼠、防虫和清洁设施。库房内存放的物品应离地离墙、码放整齐,保证库内安全卫生。
四、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可以转让吗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是国家行政审批机关颁发的行政许可类审批证件,不可以进行买卖,更不可以在全国进行买卖。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是在市场监管部门对从事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作坊进行现场核查,并对经营者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才核发的。只许可申请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可以在全国卖。
五、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可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办理的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健康证:到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并办理健康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
“您好,您的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已发放,请您登录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网上申报系统,验证、下载、打印使用。”9月15日,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工作人员正在向米脂婆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接收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
不再需要专门跑一趟取纸质版许可证,只需在网上下载就行,这是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带来的便利。据悉,榆林市从9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启用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不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纸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专网全程网上办理,生产许可事项(包含新设、变更、延续、补办)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只需要在企业端口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市民也可通过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公开与查询系统查询许可相关信息,验证电子证书真伪;同时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查看和核对许可相关信息。
“与纸质食品生产许可证相比,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不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还具有方便存储、使用、不会遗失等优点。审批时限也从法定时限减少至10个工作日,实现了企业不出厂门办许可,办事‘零上门’的目标。”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二科柳建成表示。对于企业来说,电子证书的使用也十分方便,食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可以直接以电子形式“亮证”,也可将打印后的电子许可证纸质版张贴或摆放至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已取得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再次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时,无需再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获得批准后,电子许可证信息同步更新,食品生产者只需重新下载电子许可证即可。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8份。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全面启用,有效降低了办事成本,切实提高了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来源:榆林网 )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那么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报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注:
1.所有申报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分别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监管部门留存),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
3.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均应交验原件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复印件,由办理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二、专家评审
办理人:现场核查人员
办理时限:5工作日
审查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5.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办理结果:现场核查报告
三、审查
办理人:窗口审查人员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决定
办理人:窗口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
《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厅7号、8号窗口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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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多少钱
现在开个店,不止要营业执照,还需要办理各种许可证件,常见的餐饮店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我们都知道的,那你知不知道,你开个小超市、路边的烟酒店也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酒水、零食、饮料等属于预包装食品,确实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那你又知不知道,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多少钱?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你可以选择自己去办理,也可以选择找专业的代办公司代办,自己办理不需要花钱,准备好材料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就可以了,无非就是费点时间和精力。
但是你如果不想自己办,可以找人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多少钱?
找人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的店铺费用一般在几百到一千不等,大的店铺价格会适当的上浮一些,特别小的窗口价格也会适当的下浮一些。市面上大部分都是这样的价格!
自己办理不花钱,费时间和精力,找别人代办,省时间和精力,费钱!但是很多人都愿意花钱找人代办,因为时间和精力也是成本啊,你如果懂的话还好点,不懂的话有时候跑好几次都不一定能办下来,这么看来花点钱办的又快又好,其实也挺合算的!
以上就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多少钱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下方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办理材料
1.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2.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3.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食品贮存场所地址、面积、设备设施等情况说明。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非注册为企业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不需提交;餐饮服务经营者列出目录即可,现场核查时查对制度内容;食品销售经营企业应提交制度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食品销售经营者、小餐饮除外)。
(核对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核对原件。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清单。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还需提供:1.办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情况说明(包括所开展的检验项目、配备的检验设施列表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2.办理**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情况说明(包括所开展的检验项目、配备的检验设施列表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厨房加工食品品种备案内容;**厨房配送门店一览表;**厨房加工食品工艺流程图;**厨房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自制调味料、火锅底料、汤料的原料清单。3.办理甜品站需提供餐饮主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制售凉茶的饮品店,应当提交所使用的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印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审批情况,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当场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审查。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印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本事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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