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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sc标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13 14:49:01 热度:3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食品生产许可证sc标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食品生产许可证sc标志

【第1篇】食品生产许可证sc标志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月饼消费升温,不少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也自制月饼进行销售。对此,西宁市消费者协会就月饼消费提醒广大消费者:

提示一做好疫情防控,遵守防控要求。严格遵守防疫要求,节日外出采买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外出游玩、戴口罩、勤洗手,遵守“两米线”规定。对收到的快递包裹先消杀再拆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告知相关工作人员并及时去发热门诊就诊。

提示二选购月饼看标签。首先查看是否标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sc标志)、执行标准gb/t19855-2015标识、保质期等。其次查看外包装是否有破损、真空包装的不应该空鼓、充氮包装的不应该收缩。要特别留心查看包装盒标注的生产日期与盒内散装月饼的生产日期是否一致。

提示三购买月饼看成份。对“功能月饼”要慎重对待,对“无糖”“低脂”“保健”为噱头的月饼,购买时需看清包装说明、月饼成份,不盲目相信商家的炒作跟风购买。

提示四远离“三无”月饼,反对过度包装。在挑选月饼时,要认准正规厂商,不购买食用“三无”月饼,不购买价格过高、包装过度的月饼。

提示五网购月饼需谨慎。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的网络平台购买,以防购买到过期、劣质月饼。网购月饼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勿购买临期月饼。选择第三方担保支付或货到付款的商家,不轻易直接转账给商家,防范交易风险。不建议购买微商、快手、抖音等无证照网店月饼。

提示六保留购货凭证方便维权。应养成索要和保留消费凭证习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以便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及时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2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官网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那么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报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注:

1.所有申报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分别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监管部门留存),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

3.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均应交验原件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复印件,由办理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二、专家评审

办理人:现场核查人员

办理时限:5工作日

审查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5.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办理结果:现场核查报告

三、审查

办理人:窗口审查人员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决定

办理人:窗口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

《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厅7号、8号窗口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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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一、办理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受理条件

1.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4.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申请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不得办理相关食品生产许可手续。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省政府有关文件对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四、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3、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5、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五、办理流程

六、常见问题

1、请问,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与办理营业执照的先后顺序的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2、请问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3、现场提交材料的时候一定要法人本人到场提交才可以吗?

法人本人若无法到场,代理人凭法人的书面委托,可以代为提交申请材料。

【第4篇】食品生产许可证难办不

2023年上海新出了2017《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其实从我国近几十年的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好办吗的申请审批改革来看,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好办吗,办理条件是越来越严格的,当然,这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食品安全为国之大事。国民之根本,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怕的是不重视。

此篇文章是简单介绍一下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好办吗的条件和步骤。可略作参考。

1、有符合基本卫生条件的的场所,也就是指上海无地址注册公司是没有办法办理的;

2、持有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的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并且培训合格;

3、持有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有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制度;

4、持有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所要求的材料齐全并且合格;

5、有与经营的食品相应的销售、包装、储存场所,并且场所整洁、不会与有毒、有污染物品发生接触,满足食药监规定的卫生要求,领取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可出示证明加速办理;

6、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办理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是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必要的第一个申请书(区分局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和办理霍尔果斯注册纺织服装业优惠政策相同);

2、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z明;

5、与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应遵循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5篇】怎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题外话:今天给一个题主回答了这个问题,结果我的回答一直不显示,所以只能自己写一个文章也介绍sc的申请与办理。但下述内容只是一个脉络,具体的申请单元、内页材料、生产车间的功能区及关键设备、生产流程、关键点要根据审查细则来进行设计、安排与布局。

食品生产许可证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

流程大概如下:

1:首先明确自己想申请哪个单元,生产单元是根据《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总则》、《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划分的,共有31大类,细分的单元就更多了。

2:先进行厂房设计,各功能区要满足生产实际需求。洗手更衣间进生产区(准洁净区)、内包间(洁净区)的空气洁净度高于生产区、外包间属于普通区域、成品库也属于普通区域。

3:内页材料的准备: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当时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入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下载),厂房平面布局图、设备布局图、厂区环境图、相应的制度,包括两个方面:

a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质量方针、目标治理结构图及职能分配、管理职责、权利、义务、岗位职责、权利、义务等一系列材料。(一共有22项,就不一一列举了,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站上有)

b 原辅料、包材、添加剂的相关资料,包括上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发票,一品一码等。

4:自己产品的检验报告,一般到当地的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验,拿到检验报告(需花钱)。

5:厂区空气洁净度检验报,环境过程微生物监测报告(基本上也到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所申请检验,需花钱)

6:以上材料准备好后,把内页材料装订成册,到设区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申请,5-7个工作日会做出补正材料或者受理申请。补正的话就是内页材料有欠缺,你把申请书等材料拿回来进行补正修改,然后再申请。

7:窗口受理后,窗口会把申请材料递交给当时的审评中心,审评中心拿到材料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到厂进行审查。

8:审评中心现场审查的时候,会要求产品试制,查阅内页材料等。当天快结束时审查员会下结论,基本上评分要90以上并且没有不合格项,如果有不合格项就是现场审查未通过,你得重新进行以上流程。现场审查通过后,有整改项就整改,并等待窗口发证。

9:证到手,就可以正式生产了,日常监管归当地所属市场监管所。

预包装食品

【第6篇】如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办理材料

1.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2.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3.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食品贮存场所地址、面积、设备设施等情况说明。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非注册为企业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不需提交;餐饮服务经营者列出目录即可,现场核查时查对制度内容;食品销售经营企业应提交制度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食品销售经营者、小餐饮除外)。

(核对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核对原件。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清单。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还需提供:1.办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情况说明(包括所开展的检验项目、配备的检验设施列表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2.办理**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情况说明(包括所开展的检验项目、配备的检验设施列表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厨房加工食品品种备案内容;**厨房配送门店一览表;**厨房加工食品工艺流程图;**厨房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自制调味料、火锅底料、汤料的原料清单。3.办理甜品站需提供餐饮主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制售凉茶的饮品店,应当提交所使用的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印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审批情况,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当场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审查。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印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本事项办结。

【第7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要有厂房。厂房所在地周边无粉尘/沙土/异味/垃圾场等污染源,厂房设置要有原辅料仓、成品仓、包材仓、生产车间、检验室、留样室等,生产车间动向设计布局要符合工艺流程和审查要求,厂房装修和配套应符合gb14881规范和对应产品审查细则要求。厂房一般最小不能低于300平方左右(要满足各功能间面积配置需求)。

二、要对应厂房所在地址办理带有“食品生产加工”字眼的营业执照,产品试产并送检合格,持有合格检测报告。

三、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建立溯源用的成套的记录表格。

如果上述要求都不明确或不清楚,可以直接选择广东标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办证全程辅导,包括厂房选址评估、规划设计、出图预算、装修施工、申请、培训、应对审厂,直到拿到证书。

【第8篇】淘宝散装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需求资料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登记表及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5、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网上审核通过后,市场监督老师会派人到现场勘察

不同食品经营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如有需求私信小编哦

【第9篇】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的有效期多长?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续证时要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建议应在有效期届满3到6个月前就要准换证的工作,以免第一次续证不通过导致许可证过期的情况)

【第10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散装食品

近期,以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强制性标注为由,而进行的“打假”,屡屡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其中,最大的焦点问题就是究竟什么样的食品是预包装食品?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不但普通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不甚明了,甚至监管部门对此界线的划定也存在相当大的争议,所以准确把握预包装食品的概念,对于今后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工作都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网络登载的一起案例入手,通过引入比较分析法,对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内涵特征进行比较分析研究,从而进一步阐明预包装食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案例基本概述 某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在某网店购买的预包装大米(净含量10千克)未标明产品标准代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证照齐全,仓库贮存有净含量100千克的预包装大米(部分已经开封,但贮存得当),标签符合法定要求,并且在店铺页面如实标明了上述大米的标签内容。具体经营方式为,将购进的预包装大米(每袋净含量100千克)分成10等份,按照每份10千克分装在了10个袋子里,并且进行了真空塑封,外包装上标明了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最后,打包并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消费者。

一、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定义的逻辑悖论?

本案例是网络上销售食品的网店经常会出现的情况,而当事人销售的小袋包装好的大米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往往会出现极大的争议。首先,我们从定义出发看看什么是预包装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其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其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可以看到,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包括了两个构成要件,一是预先定量,二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那么同时满足这两个要件的食品就应该是预包装食品。有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当事人将大米按照每份10千克称重就是预先定量,再将称重好的大米抽真空封装就是包装在包装材料中,该行为符合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当事人销售的小袋装大米是预包装食品。

让我们把该案情重新调整下,基本案情为情况a,调整后的案情为情况b。情况b:当事人没有预先将购入的大袋预包装大米按份称重分装,而是按消费者购买量称重销售,这时一名消费者买了10千克,当事人按消费者要求称重10千克然后装袋真空封装,贴上标签邮寄。那么按照《办法》中散装食品的定义: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情况b中当事人销售的小袋装大米无疑是散装食品。但这时出现了吊诡的一幕,到达消费者手中两袋完全一样的10千克包装大米,只因为称重的先后顺序不一样,情况a中销售的大米是预包装食品,而情况b中销售的大米则成了散装食品。

出现逻辑悖论肯定是推导过程出现了问题,我们比较下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定义,其中核心的区别一个是预先定量,另一个是无预先定量。通过散装食品定义我们知道,“定量”和称重是不一样的概念,然而作者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均未发现对什么是“预先定量”有明确的解释。如果通过定义不能准确区分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那么是否能通过引入比较分析法来研究两者的区别呢?

二、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的内涵特征比较

通过观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第六十七条是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的内容,而第六十八条是关于销售散装食品应当标明的内容。同样是关于标签标注的要求,两者即存在相同之处又存在相异之处,符合比较分析法关于研究对象的要求。

(一)食品标签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将食品标签的功能定义为:通过对被标识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者名称等进行清晰、准确地描述,科学地向消费者传达该食品的安全特性等信息。《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食品标识定义为:指粘贴、印刷、标注或者随附等附加于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辨识和说明食品基本信息、特征或者属性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食品标签上的内容是消费者或者使用者购买、使用这些食品的依据,如果内容与事实不符,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食品标签的核心作用是获取食品的属性和安全信息,让消费者或使用者对该食品能够准确认知。通过比较分析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内容所呈现的信息,就能够推导出两者的内涵特征。

(二)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共有的内涵特征

两者的标签都要求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这些内容是食品最基础的属性和安全信息,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也有助于提醒经营者规范经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避免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防止交叉污染,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标签只有真实的标注了上述信息,才可以作为“食品”进入流通环节进行销售,这就是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共同具有的内涵特征,作者称之为“食品性”。

(三)预包装食品区别于散装食品的内涵特征

预包装食品标签所单独具有的内容: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品标准代号、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下面我们来逐一分析每项内容的含义。

1、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生产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许可证编号表明了预包装食品的生产主体要求,即需要取得相关食品生产加工资质。

2、产品标准代号(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标准的定义为: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对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预包装食品的产品标准就是来自于对食品质量控制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释义》对产品质量与产品标准关系的解释为: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是表明产品质量符合自身标注的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指标,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则以该项明示的产品标准作为依据。产品标准代号(规格)表明了预包装食品的产品质量要求,即需要有统一的工业产品技术规范。

3、净含量。《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净含量的定义为: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而要想准确测得商品的量值,就需要生产过程和工艺流程的监控,生产环境的监测以及产品质量与性能的检测,也就是需要生产过程建立完善的工业计量体系。净含量表明了预包装食品的计量要求,即需要工业计量活动控制生产全过程。

4、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以下简称《通则》)的规定,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制造或加工食品的概念来自于食品工业(或称食品制造业),是以农副产品为原料通过物理加工或利用酵母发酵的方式制造的食品。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添加剂)表明了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方式要求,即是通过食品工业制造或加工出来的。

根据上述预包装食品标签表示出的生产主体、产品质量、计量和生产方式的要求,可知预包装食品具有不同于散装食品的工业产品特征,作者称之为“工业产品性”。

三、准确把握预包装食品的定义

预包装食品具有“食品性”和“工业产品性”的双重属性,其即是食品又是工业产品,通过不同的方式观察会呈现出不同的性质。掌握了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内涵特征,再看它们的定义,预包装食品的构成要件“预先定量”就是其区别于散装食品等其它类食品的“工业产品性”的具体体现。

原卫生部在定义“预包装食品”时,曾参考过国际食品法典,其中《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general standard for the labelling of prepackaged foods ;codex stan 1-1985 )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prepackaged means packaged or made up in advance in a container, ready for offer to the consumer, or for catering purposes.可见“预先”表示的是一种时间状态,在这里是指进入食品流通环节之前,也就是食品生产环节。而“定量”是指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预包装食品定义中的“预先定量”特指在生产环节通过工业计量方法实现产品质量、体积等在单个产品上的统一。

因此,我们现在再看情形a和情形b中的两种小袋包装大米,均不符合上述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所以它们都是食品经营者在销售环节称重销售的散装食品,而不是预包装食品。

四、其它类型食品的定性分析

1、现制现售食品。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什么是现制现售食品无明确定义,上海市地方标准《上海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db 31/2027—2014)将现制现售食品定义为:适用于在同一地点从事即食食品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但不提供消费场所和设施的加工经营方式。首先,由上文可知现制现售食品不具有预包装食品的“工业产品性”,即使进行了固定重量或体积的包装,如具有统一体积的杯装奶茶,也不符合“预先定量”的内涵;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明确排除了适用现制现售食品,所以其不是预包装食品。

2、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食用农产品的定义: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其不符合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方式要求,不具有“工业产品性”,所以不是预包装食品。

3、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食品小作坊是一种较特殊的生产主体,一般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加工工艺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生产经营者。法律赋权各省制定自己的管理规定,有的地方比如北京市、黑龙江省和河南省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预包装食品,也就是对预包装食品的“工业产品性”进行了扩张解释,拟定其生产的食品具有预包装食品的内涵。而像重庆市和江苏省则不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预包装食品,其严格限定了“工业产品性”的外延。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晋)

【第11篇】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1、申请报告;

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二、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很早就出台了相关法令条例,明确规定凡是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以及相关的餐饮服务业的商家都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办理相应的证件之后才能合法的经营。

【第12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查询

“您好,您的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已发放,请您登录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网上申报系统,验证、下载、打印使用。”9月15日,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工作人员正在向米脂婆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接收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

不再需要专门跑一趟取纸质版许可证,只需在网上下载就行,这是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带来的便利。据悉,榆林市从9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启用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不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纸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专网全程网上办理,生产许可事项(包含新设、变更、延续、补办)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只需要在企业端口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市民也可通过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公开与查询系统查询许可相关信息,验证电子证书真伪;同时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查看和核对许可相关信息。

“与纸质食品生产许可证相比,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不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还具有方便存储、使用、不会遗失等优点。审批时限也从法定时限减少至10个工作日,实现了企业不出厂门办许可,办事‘零上门’的目标。”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二科柳建成表示。对于企业来说,电子证书的使用也十分方便,食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可以直接以电子形式“亮证”,也可将打印后的电子许可证纸质版张贴或摆放至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已取得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再次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时,无需再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获得批准后,电子许可证信息同步更新,食品生产者只需重新下载电子许可证即可。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8份。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全面启用,有效降低了办事成本,切实提高了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来源:榆林网 )

【第13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日前,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食品生产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擅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为处以罚款6千元。

今年1月21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钦州市某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事项发生变化,该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要求立即整改。3月31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复查时,却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调查,该企业确认为擅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事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该企业擅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事项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规定。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者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该局最终给予该企业人民币6千元的行政处罚。

转发自: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www.gxqzfda.gov.cn/item/show.asp?m=1&d=4677

【第14篇】广州食品生产许可证

粤市监规字〔202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我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广东省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下同)的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在销售活动前依法备案。

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经营者继续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之日前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自2023年4月29日至本通告施行之日前,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已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本通告实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二、备案机关

食品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备案办理

(一)同一市场主体分别在不同场所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以食品经营场所分别备案。通过自动设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以办公场所为经营场所备案,并逐一填报自动售卖设备的摆放地址。

(二)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可同步办理备案,也可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后、销售预包装食品前办理备案。

(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经营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四)食品经营者终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或因经营范围变更、依法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或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注销。

(五)食品经营者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或存在应当注销而未注销情形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六)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备案信息变更及备案注销的,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专区(网址: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或到各地办证大厅在工作人员指导协助下办理。

(七)备案主体应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备案信息完整、规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即时予以备案及编号。备案主体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专区查询、截图备案信息及编号。

(八)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备案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依法备案,并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8日

总结:

预包装食品销售可以办理了,2023年3月21日起30日内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须在通

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好多老板从去年等到今年,现在政策刚

刚落地,需要办理的快快找小编,避开高峰期喔,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

【第15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

一、受理范围

(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必选)

备注: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一式两份、原件、必选)

备注:①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须标注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名称;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须标注关键工序或关键控制点。

②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一式两份、原件、必选)

备注: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式两份、原件、必选)

备注: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目录,包括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合格品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等。

②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可选)

备注: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

②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现场核查材料

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场核查前还需准备以下资料:

1、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必须提供)

备注:申请的产品采用不同执行标准的须分别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全项目检验合格报告,现场应当具备生产条件并做好试生产和留样等相关记录。

2、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可选)

备注: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企标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外设仓库的承诺书和照片(可选)

备注:申请人在生产场所外建立或者租用外设仓库的,应当符合《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关于库房的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和相关影像资料。

4、有关备案、核准等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可选)

备注:申请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须提供。

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可选)

备注: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6、复配添加剂的产品配方以及配方符合性计算材料(可选)

备注:申请复配添加剂的须提供。

7、复配添加剂产品中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的控制要求(可选)

备注:申请复配添加剂的须提供,包括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的品种以及限量要求。采用加权计算的需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8、关于参与复配的各组分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反应,不产生新的化合物的自我声明材料(可选)

备注:申请复配添加剂的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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