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食品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食品许可证在哪里办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315将至,民以食为天,每一年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大家关注的重中之重,每一年都有许多食品问题被披露,2023年的汉堡王滥用过期食品,2021的瘦肉精事件,都吸引了人民群众的注意。
食物关乎着人们的安康安危,所以国家对食品行业一直都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在我国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都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人民在购买食品时,都会关注商家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哪些行业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呢?
在了解哪些行业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商家应该怎样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呢?
首先,要了解自身申请办理食品运营批准的类型,是归属于餐饮服务或是食品商品流通,每一个类规定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就简单介绍一下成都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让大家明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商品流通类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同类别对应着不同的流程,但是除此之外,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还有很多的常见的问题,例如针对住宅楼内,商住两用内相邻住层的,这种情况就不可以申请办理从业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是对应着其他的更加繁琐的步骤。这时候寻找一些专业人员进行办理会更加有效率。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一般食品经营许可证是5年,在证件过期之前需要提前30天到办理部门进行申请。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任何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药品监督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卫生责任。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申办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北京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信息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办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层b岛综合窗口
预约方式: 1.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
2.电话预约:(010)89150001
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
申请受理: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等填写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所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是否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审查与决定:一、材料审查: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二、现场核查: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现场核查按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的项目得分进行判定。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项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有0分项或者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颁证与送达: 颁发的证件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可以在网站直接下载:http://sp.scjgj.beijing.gov.cn/xzsp
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详细流程请参考下图:
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申请的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保健食品注册文件材料或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三、产品配方和技术材料
四、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五、生产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
六、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七、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八、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九、委托生产协议
十、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生产许可的
(一)保健食品注册文件材料或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二)经注册批准或备案的该原料提取物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
十一、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复配营养素生产许可的
(一)保健食品注册文件材料或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二)经注册批准或备案的复配营养素的产品配方的生产工艺以及质量标准
十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结果名称及样本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样本图片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图片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设定依据
经过以上步骤,你就可以拿到期待已久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了,是不是很简单呢。
遇到食品生产许可方面的困惑怎么办?这里收集了25个精选问题,以飨读者。
提醒
以下来源于网友对法规的理解问答,仅供大家参考,如有表述不正确的,请留言指正;此外,如相应法规发生变动请以为最新的为准。
1
申报sc现场审查时怎样选择应审产品?
一个产品代表一个品种明细,优选工艺简单的产品。
2新的审查细则没有明确规定出厂检验指标,工厂如何界定出厂检验有哪些指标?
旧审查细则可结合审查细则和有效执行标准综合界定;新版审查细则:例:2017版饮料审查细则第二章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要求中第26条相关描述:包装饮用水企业的检验能力至少满足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浑浊度(必要时)、臭氧浓度(有此工艺的)、电导率(饮用纯净水)、ph值(饮用纯净水)、色度等项目的测定。类比出厂检验指标,特殊情况如婴幼儿配方乳粉比较特殊需要全项检验。
3针对出厂检验指标确认,旧审查细则和新执行标准的冲突性如何解决?
以新颁布的标法为准,并结合当地食药局监管人员意见综合评价得出。例:2006版的其他水产品审查细则中风味鱼制品的出厂检验指标包含水分和盐分,但是在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中并未提到需要检测水分和盐分指标,故企业结合当地食药局的意见以及版本的先后顺序,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以不包含这两项指标,在制定企业内部产品标准时可将其作为内控指标来进行管控。
4资料已受理,进入审查阶段,无法撤回,网上信息还能再做修改吗?
可以,审查组现场审查时可沟通组长进行修改。
5去哪里可以查询sc获证信息?
第一种方式是在各地市场监管局官网;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方式简介:进入官网-点击“数据开放”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单位”-输入关键词即可查询。
或者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s://spjyxk.gsxt.gov.cn/cfdapub/index/page/
又或者登录食品伙伴网的生产许可查询网站:http://sc.foodmate.net/
6许可证副页展现的内容是否全国各地统一,比如都要求详细标注每个产品的执行标准,一旦标准号调整变化,许可证副页也要提出变更?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只对正副本内容进行了规定,副页未做相关规定,各地目前不一致,有的标注每类产品的执行标准,有的未标注,无论是否标注扩项类别必须先申请扩项后方可生产,各地副页信息详情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看。
7生产车间布局变化,如原有成品仓库外租是否需要向监管部门备案?
需要,提报sc 材料时已经将车间布局图官网上传,如发生变化需向监管部门备案,如未备案后期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将会提出不符合项,涉及食品安全隐患的可能导致停产整改。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章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中第三十二条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8委托生产的产品还需要办理委托加工备案吗?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中有提到委托加工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不应干涉,新的《办法》取消食品生产者向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备案的规定。食品生产委托双方只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实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
9产品送检必须送至政府指定的检验机构吗?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中有提到申请人可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
10通则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是指什么人员?可否理解为qa 和qc 人员?
不可以简单理解为qa 和qc 人员。在食品生产审查通则中提到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指的是各部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生产工艺关键环节的操作人员,类比sc 网上申报人员部分。
11申报sc 时执行同一个标准只做一个发证检测报告就可以是吧?比如说味精,里面有加盐味精、谷氨酸味味精等,只做一种的发证检验就可以是吧?
味精在sc 品种明细中是分开描述的(谷氨酸钠、加盐味精、增鲜味精),但因其审查细则工艺描述中未分开描述,为一种工艺,故只需送检其中一种即可。如企业不确定,可与监管部门或检测机构进行确认后再行送检。
12场地更新需要重新审核吗?和新申请sc 是一样的吗?
相当于生产地址变更,如生产场所布局、设备、生产品种未发生变化,可在原申报历史进行申请变更操作,监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进行现场审核。
13成立时社会信息代码后9 位,任何人都可以登录修改了吗?企业如何保证安全性?
密码可进行修改。
14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生产许可证上所有产品类别?
是的,sc 申报时营业执照会同步上传,针对未包含此次申请类别的营业执照, 监管人员会先通知企业办理相应扩项后再行申请。具体规定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规定及其附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中130 项食品生产许可。
15sc 证副页的产品明细,列出产品名称,后续生产同类别但不同品名产品,需要再备案吗?
生产需严格按照sc 获证范围来进行生产,符合已获证品种明细名称及执行标准即可生产(参考sc 副页明细)。
16同一类别、同一执行标准的不同产品,但工艺略有不同,都要报吗?
符合sc 获证的品种明细,符合其执行标准,核心生产工艺需符合审查细则和执行标准的要求,允许略有不同。
17请问生产设备变更后,可以立刻生产吗?还是要等现场审查通过后才可以生产?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故建议企业及时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以便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反应。
18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是否可以一起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一起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子公司也可以单独申请。
19产品标签上哪部分信息可以加贴?
除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外,其他信息可以加贴。《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如果整个标签以不干胶形式制作,包括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需符合本标准规定。
20出口加工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出口加工区外仅以出口为目的的食品生产企业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不需要,在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出口加工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无需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口加工区外的食品生产企业仅以出口为目的,无需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21食品生产包装有无最小产品规格的要求?
目前食品生产许可暂时没有对产品规格大小进行限制。
22对于工厂设计分区,必须按照细则内容要求执行吗,怎样才能保证分区符合要求?
分区需严格按照细则执行,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合规,可从人流、物流等方面综合判定其合规性。
23普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自己的实验室吗?
不是必须具备自己的实验室,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三十一条:“申请人自行对原辅料及出厂产品进行检验的,是否具备审查细则规定的检验设备设施,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检验需要。“”
24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送检时是按照许可证附件明细进行吗?
sc 分类目录中二级分类包含的产品类别必须送检,可根据工艺差别性结合监管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按照品种明细送检。
25食品组合包装需要办理生产许可吗?
一家企业将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进行简单的组合包装后,作为一个销售单元进行销售,若组合包装的所有食品均为外购,不涉及对食品本身的生产加工,则不属于食品生产活动,无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若生产其中的部分或全部食品,且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围的,则应按照相应产品审查细则及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备注:
(1)企业的上述包装行为,必须保持内含食品的原有状态(即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 不得对其原包装进行拆分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改变。
(2)经上述组合包装形成的最终销售单元若符合预包装食品的定义,其标签标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相关要求。
(3)企业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所采购原料(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自热包等其它非食品原料)来源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对其组合包装产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食品论坛、悟空wukong
一、填写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表:
1.提交办理申请(可以在网上提交也可以到现场提交);
2.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
2.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3.店铺的平面图。提交缴纳税费单据证明,证实自己所使用的水是正规自来水公司提供的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哪些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有一些打算创业的朋友想从事食品行业,想必都知道要做这个行业,除了办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接下来爱上港区给大家介绍下,郑州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流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郑州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销售还需食品召回制度,餐饮服务还需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4、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
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仅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
二、郑州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流程
1、打开河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点击切换地区/部门,选择公司所在地(以航空港区为例),点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入;
2、找到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提交资料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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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对人们普遍关心的自然人网店是否需要进行登记问题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案。为此,针对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尚未开通“一码通”时,电商、微商该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衢州市市场监管局何小英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践进行了整理,整理过程中,如有不足的和需要补充的,请在留言区留言!谢谢!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2023年1月18日
电商、微商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哪些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不管是自建网站或者app的自营电商,或者通过公众号、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头条、直播、短视频等各种社交与信息媒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只要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遵守《电子商务法》方面是一致的。
2.个人网店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相关规定:
(一)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商法这一条款强化了对各类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要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其实指的就是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管部门发给企业、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规定。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法律上没有试营业这个概念哦。
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三)食品经营许可重要性:(1)2023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把食品经营许可列入“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改革方式是优化准入服务,改革举措有5点:一是推广网上业务办理;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三是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四是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五是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2023年11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正式“领跑”。改革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批,不断完善许可工作体系,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3)2023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迎来机构改革后的首次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年度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强调新的一年将有序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创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模式,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3.是不是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办理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一定。可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可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两码事。经营范围有经营食品的营业执照,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仍然不能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
相关规定:(一)《电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只要是和互联网相关、类似或可类比、在促成交易中具有媒介功能的网络信息服务载体就在适用范围内。比如微商、直播网站、抖音个人网店、微店等,除非符合电商法规定的5种例外情形,否则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子商务法》5种例外情形: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卖自家土鸡蛋等);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卖自己做的窗花剪纸等);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自己提供的裁剪裤脚服务等);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目前还没有细则规定多少额度算零星小额,需等待进一步通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
(二)食药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先照后证)(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91号,2016.8.8),根据商事登记改革“先照后证”的要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申请人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解决的是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问题,对于能否从事食品经营,具体能从事什么经营项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确定,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没有直接联系。
4.个人网店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并不是所有网店都可以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需具备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的经营条件,才可以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规定:
(一)2023年7月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第二条治理措施第二、三款。。。二是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所经营产品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的要求,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三是明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的法律责任。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以及为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等开办者、出租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实名登记,对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能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第十二条规定,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三)非食品经营者通过app、自制小程序、其他网络平台赠送食品行为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非食品经营者赠送食品行为定性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94号,2016.8.9)明确,银行、物业公司等非食品经营者采购食用油、大米等食品赠送客户的行为,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八条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第十九条规定,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7]492号,2017.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熟制食品贮存和运输的温度和时间要求,即使在冷藏条件下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也不得超过24小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售熟肉的许可条件和加工制作要求,与食品生产者加工“热加工熟肉制品”的许可条件和生产要求存在很大差异。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上异地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等食品,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较难符合规定,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应予禁止(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者除外)。
(六)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2017.9.21)第二款规定,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八)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小饭桌和家庭托餐等许可或备案登记管理,实现餐饮业许可管理全覆盖。……(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第五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5.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药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有关监管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630号,2016.8.29)明确,一、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不销售食品的,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该展示(体验)店应当在其营业场所设立提示牌,提醒消费者现场不销售食品。二、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有销售行为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销售的食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6.已经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或再申请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网络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的,依法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凭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线上和线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从事实体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准备从事网络经营和网络订餐的,需提供网络经营地址依法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许可)。
7.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登记(许可)为何种形式的市场主体?
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法律关于经营活动的一般性规定,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基本原则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市场主体,应当依照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材料,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主体应当与营业执照登记主体一致。
8.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必须国内的,国外的是否可以?
国内经营的店铺必须办理国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
9.没有线下的经营场所,是否可以用网店的网址办理登记?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意见》规定,允许经营者使用《电子商务法》第九条中规定的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登记。目前,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按规定,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目前,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因食品经营许可诸多限制性(禁止)性规定,没有线下经营场所,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符合许可条件,才能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具体参看第四点“个人网店从事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10.申请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应该去哪里办登记(许可)?
以线下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办理机构)。
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是本市人员的,以其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所在地确定登记管辖;外省市人员以上海市居住证上载明的居住地住址确定登记管辖;港澳台居民以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上载明的居住地确定登记管辖。
11.个体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场所应该如何登记(许可)?
个体工商户在线上线下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线下实体经营场所地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个体工商户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许可)。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许可)。
12.申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等材料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人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并作承诺,即明确表示“本人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从承诺内容看,该承诺仅适用于办理营业执照,不适用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3.什么是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何获取?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由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包含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等基本信息的,表明申请人合法使用该网络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平台经营者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各家电子商务平台的证明如何获取?范例如下:
拼多多
在拼多多上经营的店铺,需要到拼多多网站的商家后台申请证明。
在后台登录后,网页会弹出“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协议”,以前已经点过的不会重复出现。
网页会进入拼多多主页,此时系统会自动弹出“营业执照登记尝试选择通知”,然后点击“下载开店证明”。
网页自动弹出“开具开店证明须知”,在此界面点击“下载开店证明”即可。
如果错过了弹出提示,也可以到资质信息页面找到这个功能。
下图为已经登记的拼多多平台电商经营者营业执照截图
微店
在微店上经营的店铺,需要到微店网站申请证明。
进入微店网站:https://www.weidian.com
在“帮助中心”的”我是卖家”栏目中可以找到“电商法出台,如何合规经营?”这一问题。
进入这一指南后下拉页面,可以看到如下图提示,点击登录商家账户,经过实名认证,就可开具证明了。
下图为微店开具的“微店平台店铺经营证明”样例
、
下图为已登记的微店平台电商经营者营业执照截图
淘宝
在淘宝网开店的电商老板可能要失望了,淘宝网目前还没有开通相关服务。
2023年1月7日,淘宝网商家版服务中心回答的提问显示:
工商要求淘宝提供店铺证明,该怎么办?亲,目前淘宝暂不提供店铺信息证明,但是我们会尽快优化开放该证明的下载渠道,请您关注,给您带来不便,深感抱歉,感谢您的支持!
天猫
想通过使用“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在天猫开店的老板,就不用想了,天猫是b2c电商平台。b2c是英文business-to-customer(商家对顾客)的缩写,在网络上就是商家直接在网上对顾客提供零售服务。
目前,要进入天猫的店铺都必须是有工商登记的企业,凭实体登记的营业执照才能经营,而目前使用“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登记的仅限于个体工商户。
14.微信朋友圈、微博无法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目前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都未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证明,所以不具备注册(许可)经营条件。建议可以入驻微店等第三方平台,通过平台开设网店展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微信和微博发圈只做宣传广告,留下网店商品链接跳转购买即可。
15.个人网店售卖商品类目与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不一致是否可以?
已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主若是经营范围与网店经营范围不一致,需要办理变更。对于在线上线下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范围应当为线上线下从事经营活动范围的总和。对于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16.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必须要亮照(亮证)经营?
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有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也需要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自己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采取提供链接的方式来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必须是有效的链接,点击相关链接能够直接跳转到载有营业执照信息的网络页面。
注:部分内容来源于注册登记小能手、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浙江省衢州市市场监管局 何小英)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那么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报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注:
1.所有申报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分别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监管部门留存),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
3.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均应交验原件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复印件,由办理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二、专家评审
办理人:现场核查人员
办理时限:5工作日
审查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5.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办理结果:现场核查报告
三、审查
办理人:窗口审查人员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决定
办理人:窗口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
《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厅7号、8号窗口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
关注公众号“厦门速办宝”,了解更多厦门办事指南
近些年,由于疫情原因,餐饮外卖行业越发火热。郑州很多创业者都想从餐饮行业分一杯羹。然而餐饮行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那么,郑州食品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办理食品许可证又需要哪些资料?接下来,一起随着小编来看看吧。
一、郑州食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1、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查验登记范围;
2、填写要经营的基本信息及证明材料等;
3、确认材料的完整及真实性;
4、提交申请之后,下载申请资料包;
5、携带材料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领证。
二、郑州食品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负责人或法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3、《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4、食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及操作流程;
6、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为负责人办理时所需资料。如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
1、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
注:需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人签字,并在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注明代理权限。
三、郑州食品许可证办理会上门核查吗?
有些朋友会问,郑州食品许可证办理要不要上门核查?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想要在郑州办理食品许可证,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待营业执照出来之后,到相关部门才能进行郑州食品许可证办理,通过场地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审核要求、符合食品管理规定后方可办理。
其次,当郑州食品许可证办理申请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现场核查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经营面积、三防设施及环境卫生等因素来确定是否符合食品管理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话需要进行整改并再次上门核查,直至符合要求方可下证。
以上是对“郑州食品许可证办理流程+所需资料”这一问题的详细介绍。现实生活中,创业者如若对郑州食品许可证办理有诉求,大可有必要点赞关注免费咨询小编哦。
关注猫叔不迷路,办学许可证有门路!
近日,关于《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已经下发,但猫叔相信很多江西省的校长们都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吧?不知道职业培训学校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要求有哪些?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办以及找谁去办?别着急,办学许可证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虽然办学许可证并没有那么简单。但它也不是洪水猛兽,只要校长们有足够的耐心,一步一个脚印,办学许可证总会拿到手的。那么,在今天的文章分享里,猫叔将跟校长们分享江西省职业培训学校办理办学许可证不得不了解的重要资讯。
一、举办者
(1)法人。具有中国国国籍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
(2)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或教育培训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联合办学者。两个以上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联合举办职业培训学校,需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联合办学者出资计入职业培训学校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应明确各自计入注册资本或者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以及相应比例。
二、名称
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申请设立营利性职业培训学校,其名称应当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如:“××市(县、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三、法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1)法人:法人应有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行政负责人)担任,应具有中国国籍,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校长(行政负责人):具有中国国籍,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级以上毕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其中高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须达到技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有五年及以上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验。
(3)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级以上毕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有二年级以上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及学生管理经验(其中高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行政管理人员)。配备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配备中级及以上会计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
(5)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师资队伍
(1)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其中高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2),教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专兼职教师分为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当符合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培训评价要求。每个培训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和2名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每名教师不能同时承担两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教学。
(3)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五、办学投入
(1)举办初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固定资产应达到10万元,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举办中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注册资金0万元以上举办高级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固定资产应达到50万元,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举办者的办学投入应当履行法定出资验资程序。其中,举办者以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举办者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产权、培训设施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财物、知识产权和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作为办学出资的,应当由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由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依据评估报告出具验资报告,且符合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出资比例要求。
(3)举办者应当将货币、土地使用权、房屋及知识产权等所有办学投入及时过户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下,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法律法规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出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办学场所
以自有场所举办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且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
(1)举办初级职业培训学校,年基本办学规模不少于200人,实际办学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实训场地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面积的1/3;
(2)举办中级职业培训学校,年基本办学规模不少于300人,实际办学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实训场地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面积的1/3;
(3)举办高级职业培训学校,年基本办学规模不少于400人,实际办学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实训场地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面积的1/3。
七、设施设备
职业培训学校应配备与培训项目(职业、工种)、培训形式、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实训工位设置应当充足,实训设备数量不低于2-6人一台(套)。需租赁大型贵重设施设备的,需签订租赁协议,且租赁期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少于3年。
八、消防要求
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和消防要求。招收寄宿学员的职业培训学校,其向学院提供的宿舍,还应具备必要的医疗卫生及安全保障条件。从事食品相关培训以及想学院提供餐饮服务的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取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以上就是关于江西省职业培训学校申办办学许可证的八大重要资讯。各位校长可以根据解答看看自己的场所是否符合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要求。另外一些具体的要求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要求不一样。比如:教学场所是否需要商业性质?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是否可以任教?从业经验需要什么样的证明等等的一些问题。如果各位校长对这些也有疑问,了解得不够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猫叔,猫叔将尽全力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本期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啦,各位校长在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过程中,如果有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咨询猫叔,猫叔将全力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协助您早日拿下办学许可证!
最后,猫叔预祝各位校长能尽快拿下办学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1、申请报告;
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费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二、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很早就出台了相关法令条例,明确规定凡是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以及相关的餐饮服务业的商家都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办理相应的证件之后才能合法的经营。
个体工商户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截至10月底,我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共228.4万户,占重庆市场主体总量的67.52%。即日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有新政策!11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变更经营者,渝中区、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将率先试点。
按照《民法典》规定,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形式,“经营者”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以其全部财产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誉等也与经营者密切相关。
“由于个体工商户这一特殊性质,长期以来对变更经营者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例如店铺转让,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外,都要按照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和相关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该方式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成本,不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
对此,近日国务院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渝中区、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即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了“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成立日期等事项保持不变,相关行政许可也得以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据了解,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出台《渝中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实施方案》,制定登记流程、申请材料、办理途径等具体事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可直接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名称,保持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等事项不变,满足个体工商户自由灵活流转的社会需求。同时,该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市场主体“证照联办”改革,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同时,一并变更其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多项市场监管领域许可的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无需再次申请许可证经营者变更,改证照“一事一办、分头审批”为“一口受理、并联合办”。
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也重新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流程、许可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行了明确。在注册登记方面,按照双方经营者同时申请,合并办理流程的方式明确材料规范和办理流程,同时明确,经登记机关核准,原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身份灭失。在保护善意第三人方面,通过提供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转让协议(范本)》相关约定,确保原经营者依法结清税费,妥善处置债权债务,新经营者免受第三方追索。在许可衔接方面,明确新经营者承诺保持原获证条件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免予现场核查;对涉及其他许可部门的,采用“双告知”方式,告知经营者需办理的许可事项和审批部门,提示违法后果,避免监管真空。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通过登记事项、许可事项监管,明确违法处置及失信惩戒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在先行先试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积累经验。
来源:重庆发布
文字:周小平
食品许可证该是必须办理的,没有办理的影响是:
1.无法提供食品的经营情况。
2.无法保障食品的来源和生产安全。
3.无法给消费者一个安心食用的理由。
关于食品许可证的规则:
1.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3.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许可证办理过程:
1.申请人除直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电子数据交换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4.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直接领取许可证。
注:食品生产厂家一定要办理食品许可证,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不可忽视
餐饮店想开业,光有营业执照还不行,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前,需要自查申请许可证的条件,看看自身的店铺是否符合,然后再按照流程申领。
申请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首先要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可以以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根据2023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以及2023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后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材料清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受理
申请材料提交以后,一般未当场驳回的即视为已受理,如有需要修改之处一般也会允许当面修改,具体受理情况请参考下图:
审查与决定
相关部门完成材料初审后,工作人员会到现场进行核查,通过后,我们就可以安心等待领取证照了,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如果不通过,我们需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意见进行整改,再次等待行政部门审批。
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内容就这么多,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期间如果涉及到变更、延续等问题,可以参考当地食药监网站要求执行。
说起食品经营许可证大家应该都不陌生,这是生活中最常见,也是最常用的一种资质证书。那么大家只知道食品经营许可证,你们知道此证还要分类吗?知道要分几个类别吗?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1、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分好多个类别的,咱们先说一下比较常见的,就是预包装类的食品证,这个类别要求不高,相关的人员以及场地符合规定就好了,但是如果是冷冻冷藏类的,熟食卤味的,就需要有设备了,场地面积要求也会增加,而且还需要冰柜等设备。
2、另外就是比较特殊类的食品证了,注册公司时主要就是保健品类和母婴用品这两种类别,这两种类别对于场地和人员的要求就更高了,不管是对于人员还是设备,所以办理的时候就会很复杂,相应的费用就会增加。
食品经营许可证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冷冻冷藏食品经营许可证:速冻肉制品、速冻蔬菜制品、雪糕、冰棍等;
2、牛羊肉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肉销售,牛羊肉销售;
3、乳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乳制品进货、运输、储存、销售、退市等全过程;
4、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5、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首先是“预先定量”,其次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的加工食品就是预包装食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杀菌、更衣室、盥洗室、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清洗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管理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生产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历来都是国家的重点关注对象。企业需要做食品类的经营也是需要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可经营。那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流程与资料呢?
实体店铺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前期需花费足够的时间整理好相关申请资料;
2、准备好资料后在网上或者到窗口提交申请;
3、在网上或窗口申请通过之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人员开展经营场所现场核查;
4、现场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核意见,将有关信息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
5、规定工作日后作出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论;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
6、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生成《不予食品经营许可决定书“》。
7、结果公示,许可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同步在网上公示许可信息。
8、结果送达,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8、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以上就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与资料了。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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