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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02 20:00:05 热度:6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1篇】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什么是经营食品许可证,简单来说,就是您销售、经营的食品是可以直接入口的,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除外,都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的主体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食品销售经营者,一般分批发和零售。从销售的不同产品,又区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如包装好的饼干、瓜子、薯条、冷冻的鸡鸭鱼肉等。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和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如按斤称的瓜子、饼干等。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我们可以通俗地理解为,自己制作售卖的经营者,可区分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如火锅、烧烤、快餐、小炒等;冷食类食品制售,如凉菜、水果拼盘、卤菜等;生食类食品制售,如生食 鱼类,最常见的就是三文鱼一类的可生食肉;糕点类食品制售,如饼干、面包、蛋糕等,自制饮品制售,如果汁、奶茶、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根据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方式不同,许可的项目也是不同的,当然审批所需的资料,要求流程也各不相同,如果您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关注我,给您介绍如何快速便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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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哪些行业

公司或个体成立之后,经营范围里的经营事项一般分为一般项目跟许可项目,一般项目不需要办理任何许可证件即可经营,许可项目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资质后方可经营。与食品相关的经营范围,就要济南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济南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大体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制售类食品、散装食品需要办理大证或者小证,大证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小证是 小作坊、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一类是预包装食品,需要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此类备案不会下发证件,只能查到备案信息。

济南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售类、散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公司或个体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要有食品经营、餐饮等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必须为商用地址(餐饮行业)

二、法人或者经营者的身份证

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文本

四、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等

五、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济南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以上材料各个区县都会有相应模板,但是要根据具体的经营范围去进行修改更正,设施设备布局图在绘制时要注意标明方位、尺寸,主要的设施位置,还要有相应的空调、挡鼠板、灭蚊灯、垃圾桶以及水池,水池要求会比较高,从事餐饮或者饮品的,水池至少要有四个,根据功能不同进行划分。

济南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审核现场,一般提供材料齐全,审核现场不会有什么问题,看完现场之后,会下发相应的证书。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公司或个体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要有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二、法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

三、授权委托书

四、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者自我声明

材料比较简单,都有相应的模板,填写内容后,打印签字盖章上传即可。此备案不需要现场审核,网上材料审核完成之后,直接查询备案信息即可。如下图所示:

济南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第3篇】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机构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1、申请报告;

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费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二、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很早就出台了相关法令条例,明确规定凡是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以及相关的餐饮服务业的商家都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办理相应的证件之后才能合法的经营。

【第4篇】食品经营许可证难办吗

相信有不少的小餐饮店老板在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未达到办理条件,不允许其办理。这时候小餐饮经营者就陷入了迷茫,这可怎么办呢?那就告诉大家,小餐饮经营者可以办理小餐饮登记证。

什么是小餐饮登记证?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或在有形的市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且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如小餐馆、小吃店及小作坊等。小餐饮选址应当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操作间各食品处理功能区应当在室内,与就餐场所具有明显区分或者隔断,环境干净整洁;具有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设设施、工具、容器,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排水、防污以及收集餐厨废弃物的设施等。

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广西食药监管理局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正式将“三小”食品纳入监管范围。而在《条例》中对于小餐饮经营者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小餐饮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小餐饮登记证,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经营者者,不能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未按规定依法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便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食药监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未改正的餐饮经营者,将被处于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从事小餐饮经营的经营者一定要办理小餐饮登记证,依法依规经营。

如何办理小餐饮登记证?

办理小餐饮登记证手续简单便捷,但并不是所有的小餐饮都能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现将办理所需材料整理如下:

1、《小餐饮登记申请表》;

2、小餐饮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3、餐饮经营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

5、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一品财税温馨提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上要有小餐饮经营者签字,并且要加盖公章,若无公章,则需小餐饮经营者按拇指印。

值得一提的是,若小餐饮经营者从事的是经营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将不能申请小餐饮登记证。

总而言之,如果你要从事小餐饮行业,记得要办理小餐饮登记证~

【第5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尺寸

截止2023年11月份,我国已发布国家标准4万多项、行业标准7.6万多项、地方标准5.3万多项,团体标准近3万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超过200多万项。

关于食品方面,截至2023年8月1日,我国共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455项,其中通用标准13项、食品产品标准70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10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650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62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6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4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237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32项、毒理学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29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20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74项、被替代(拟替代)和已废止(待废止)标准108项。

下面要提到的这个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就是其中的强制的食品安全标准之一,也是厂家经常会犯错的地方,违反该标准,也就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的规定,可能会被市监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一万到十万的罚款。

先科普下:

一、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等。因此,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主要是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同时能够起到防腐和保鲜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食品的质量。食品添加剂种类繁多,包括增味剂、消泡剂、膨松剂、着色剂、防腐剂等。

二、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物?

两者并不等同,食品添加剂是法律规定可以添加到食品中的,但是食品添加物并不然,食品添加物往往是销售者为了改变食物形态、色泽等而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此类物质被违规添加到食品中可能会导致食品存在安全质量问题。为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相关部门公布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名单中三聚氰胺、工业硫磺、苏丹红、吊白块、废弃油脂、孔雀石绿、毛发水、荧光增白物质等均被列为非食用物质并非食品添加剂

三、谈食品添加剂色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

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采取严格许可制,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会被批准生产使用,因此,食品添加剂本身是安全的。实践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主要是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gb2760也是被打假人经常盯上打假的地方,看如下案例(包含市监局的处罚案例,也包含打假案例):

案例一: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麦趣尔被罚7315.1万

8月22日,麦趣尔公告称,收到《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没收公司违法所得36万元,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罚款7315.1万元。根据监管部门调查,在生产麦趣尔纯牛奶、纯牛奶的前处理环节中,将原奶导入存储罐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抽检纯牛奶发现丙二醇

记者了解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6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平台推送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麦趣尔2批次纯牛奶含有丙二醇,为不合格食品。次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核查处置,并依法立案调查。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停产,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一步流向市场。

经查,当事人在生产麦趣尔纯牛奶、纯牛奶的前处理环节中,将原奶导入存储罐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该食品添加剂的成分为“ins 1520丙二醇97.3%、食品用香料2.2%、水0.5%”。

记者了解到,麦趣尔7月5日晚间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中表示,因“丙二醇”指标并不在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的必要检测指标范围内,因此,就上述两批次纯牛奶产品,公司并未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麦趣尔乳业微信公众号7月3日发布关于“麦趣尔纯牛奶不合格”情况核查进展的沟通函。该函称,根据公司初步排查,不合格产品系由公司在纯牛奶和调制奶两种品类生产切换过程中未能有效清洗产品罐线的残留调制奶,导致调制奶中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含丙二醇成分)混入纯牛奶。

麦趣尔被罚没7300余万元

案件调查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的纯牛奶组织了抽检,在麦趣尔纯牛奶(200ml/盒)及纯牛奶(200ml/盒)产品中检出丙二醇,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书》显示,以上不合格纯牛奶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225071.48元,销售金额为4924542.68元,剩余不合格纯牛奶产品8413件。案发期间,当事人退赔金额4564387.80元,剩余金额360154.88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 项之规定,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

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360154.88元;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罚款73151000.72元。另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处罚款718642.62元;主要负责人乳业工厂厂长处罚款203792.81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常温生产车间主任处罚款328757.04元;直接责任人员配料员处罚款276634元。

麦趣尔称相关停产已结束

麦趣尔在22日晚间的公告中表示,公司现全部整改完毕,相关停产已经结束,逐步恢复纯牛奶生产,检验合格后上市销售。

公开资料显示,麦趣尔主营业务为乳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及烘焙食品的连锁经营。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2023年成功上市。财报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46亿元;实现净利润1845.75万元。(据《北京青年报》)

1、先看最新的麦趣尔被罚7000多万的案例,具体来说,是浙江省庆元县市场监管局在2023年第4期食品抽检中发现,2个批次的麦趣尔纯牛奶中添加了一种叫「丙二醇」的添加剂。而这种添加剂是不允许被加到牛奶中的

「丙二醇」其实是一种合法的食品添加剂[1]。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在我国,它被批准用于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卖皮)和糕点,被允许用于香料,还被允许用于啤酒的加工和提取。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是3g/kg。是此次检测出牛奶中含量的10倍。

如果你以前买了这次新闻中的牛奶给自己或者给孩子喝,并不需要马上恐慌甚至自责,日常喝奶的量摄入的丙二醇并不会超过身体的承受能力,除非之后新闻爆出更严重的问题,至少目前你还不需要害怕或者难过。

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安心,很多消费者一看“喝了不会死”,就会瞬间从怕得要死,变得无所谓。似乎只要不是毒药,就代表自己没花错钱。而实际上,“为什么会有丙二醇”这个问题,要比“丙二醇会不会中毒”更令人细思恐极。丙二醇虽然并不是值得恐惧的添加剂,但它也不是能用在牛奶中的添加剂,更何况“纯牛奶”产品中是不能添加任何添加剂的,只能是生牛奶(少量会使用奶粉),而麦趣尔的这款产品配料表中只有“生牛乳”。

所以牛奶中含有丙二醇,本身就是应予处罚的违规行为。但牛奶中的丙二醇是怎么来的呢?

丙二醇不会从天上掉进奶里,所以不是原材料带来的,就是生产过程中混入的,一般来说会有以下几个可能性:

1,生产流水线和其他含丙二醇的产品共用,导致有残留混入;

2,因为生产事故导致丙二醇混入;

3,因为奶牛吃了含有丙二醇的饲料;

4,人为添加。

前3种都有可能发生,但代入到此次事件中:

如果抽检数据无误,那麦趣尔的2批次牛奶,都含有0.32克/千克的丙二醇,这个量虽然不至于中毒,但也并不低,而且2个不同批次中的含量几乎一样。

应该是,厂家有目的性的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丙二醇作为香精,为了所谓的“香”和“浓。

因此麦趣尔被罚7000多万并不冤枉,只是它一年的利润才1800多万,这一下就罚了它将近4年的利润,受苦的还是新疆的奶农和麦趣尔厂家的职工。

案例二、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消费者可主张赔偿

案情回顾

赵某在超市购买了某品牌牛奶坚果味威化饼干与巧克力味威化饼干,上述产品配料均标注:小麦粉、白砂糖、精炼植物油、可可粉、鸡蛋粉、大豆磷脂、食用盐、碳酸氢钠、食用香料、氧化铁红。后经朋友告知,按照相关规定,“氧化铁红”只能添加于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并不能应用于焙烤食品及饼干产品。赵某遂将该超市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购物款并主张十倍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涉案商品属于威化饼干,不允许直接加入“氧化铁红”。超市作为商品销售者,负有审查义务,而该问题通过商品外观即可判断,故法院认定某超市销售的该商品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承担退还购物款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严格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中范围及用量的规定,超过规定食品添加剂可以使用的食品范围或者用量的均属于法律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在实践中,作为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其对商品的质量、供应、运输等信息均应当也更容易进行审查,因此其应对所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尽到更为审慎的注意义务。未尽到上述注意义务的,也有可能承担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

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造成严重后果可涉刑

案情回顾

张某经营一家早餐店铺,油炸食品颇受好评,但是有一天顾客食用后产生不适,遂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其生产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张某在生产甜油条过程中过量添加明矾,经检测,油条中铝残留量为737mg/kg,严重超出国家标准限量(≤100mg/kg),铝的残留量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张某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并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一年。

法官释法

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一般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均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守食品安全,必须“严”字当头,从各个环节把好食品安全关。那么,都有哪些主体要承担食品安全“把关人”的责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1.生产者和销售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2.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4.出借食品生产资质与销售资质的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资质与销售资质的民事主体,挂靠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者与销售者,生产、销售食品,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挂靠者与被挂靠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消费者仅起诉挂靠者或者被挂靠者的,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5.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虚假广告推荐的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遭受损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他民事主体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药品,使消费者遭受损害,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其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食品检验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故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食品检验机构因过失出具不实检验报告,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食品认证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食品认证机构因过失出具不实认证,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向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承担责任后,向直播间运营者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 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对依法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网络直播间的食品经营资质未尽到法定审核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等规定主张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 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直播间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消费者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主张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网络主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仍为其推广,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主张直播间运营者与提供该商品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作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一方,一定要把好食品安全关,生产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合格合规的产品,经营者也要认真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而作为消费者,如果在就餐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留存好证据,并及时向食品监督管理局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案例二、三来源:朝阳法院)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下载地址如下:

https://sppt.cfsa.net.cn:8086/db?type=2&guid=e13798c0-f243-4acb-b541-c4e543349be5

【第6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第一步,准备所需材料

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补充说明: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第二步,提交申请材料

1.相关部门受理之后,会在二十日之内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审批决定,

2.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五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3.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市场监管局会告知所缺材料,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即可再次申请。

第三步,资料、现场审核和审批

1.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2.市场监管局指派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步,领证

1.市场监管局审批通过之后,会在十日之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申请单位在查询审批通过之后,或者接到审批结果通知之后,即可到发证窗口领证。

3.对于通知未通过审批的单位,可以在内部整改之后,重新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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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https://www.91kaiye.cn/spjy/

【第7篇】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注销

6月12日8时35分,通州区潞源街道食药工作站工作人员付景杰打开电脑,开始整理街道餐饮单位统计报表。

“你好,这是潞源街道食药工作站吗?”一名中年男士站在办公室门口问。

“对,这里是,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付景杰热情地和办事人员打招呼。

“我是原古城村中心大街百饺园的法定代表人,姓李。请问在这里可以办理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业务吗?”李先生问。

“原来你就是李先生啊,我是付景杰。虽然我们没见过面,但我们可是老相识了啊。”付景杰开玩笑地说。

“原来是付老师啊,你就别笑话我了。”李先生上前两步握住付景杰的手,“过去的事就别提了,赶紧帮我把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了吧。”

“这一年来,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事,我可没少给你打电话。今天怎么突然想起来注销了呢?”付景杰疑惑地问。

“这不是要建遗址公园吗?古城村整体拆迁了,我的店自然也就没了。现在许多地方经营场所不是商用房不给办证,我想找个民房把店开起来,如果到时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不下来,我就用原来的证先糊弄着,可是万万没想到啊……”李先生说起不久前遇到的麻烦。

原来,李先生看好了一套房子,订金也交了,可在办理贷款时被拒绝了,理由是他有不诚信记录。经过多方打听,他这才得知是由于拒不配合办理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惹的祸。

付景杰递给李先生一杯热茶,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说:“李先生啊,你看这法律上都写着呢。”

付景杰一字一句地给李先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1.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2.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3.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李先生,古城村早就拆迁了,你原来的经营主体资格依法终止,就应当一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在啊,可不能用老思想处理新问题了。随着信用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行业逐步加大对失信主体和人员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力度。失信人不但贷款被拒,严重的还将被限制高消费,在银行授信、开展经营活动等方面都会受到惩戒,影响工作和生活。”付景杰接着说。

“付老师,我把材料都带来了,麻烦你现在就给我办理注销吧。”李先生递上了材料。

按照即时办理的要求,付景杰很快就为李先生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将李先生从失信名单中移出。

【第8篇】大连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获食品、药品、价格、广告、消费者权益等领域违法案件1413起,罚没款11370.96万元。3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12起典型案例。 食品类——案例1: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案 大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境外购入食品原料,将进口食品自行分装销售,经认定货值金额共计777.9811万元,违法所得69.4980万元。当事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未经许可生产食品。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原料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69.4980万元、并处罚款10113.7543万元,罚没款共计10183.25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生产不符合标准天然矿泉水案 2023年7月14日,大连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经抽样检验,溴酸盐项目不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151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罚没款共计5.0151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3: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2023年7月,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旅顺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生产碳烤鱿鱼丝,其中的烤制工艺为电烤加工而非碳烤加工工艺,该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使用“碳烤鱿鱼丝”作为食品标签,系当事人为增加其产品特色、博取消费者喜爱而虚假标注。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333万元、并处罚款5.55万元,罚没款共计5.5833万元的处罚。药品——案例4:某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劣药案 某医院有限公司使用的药品“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经抽样检验,ph值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使用的劣药“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102支、没收违法所得0.2058 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罚没款共计10.2058万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案例5:未按照说明书要求贮存试剂案 2023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对大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擅自变更库房地址,经营过程中未按照“阴道炎联合测试剂盒(干化学酶法)”说明书的要求贮存试剂。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化妆品——案例6: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案 2023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化妆品经营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店为个体工商户,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货值金额为5.0487万元。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251款759盒(瓶)、并处罚款16.1461万元的行政处罚。 工业产品——案例7: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产品案 2023年9月11日,大连某公司被查出销售了鞍山某公司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列入目录产品“无水乙醇”化学试剂,货值金额0.078万元,违法所得0.0255万元。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255万元、罚款5万元,罚没款共计5.0255万元的行政处罚。知识产权——案例8: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酒品案 2023年7月1日,甘井子区某商店被查出存在侵犯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同时还存在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其作出警告、没收涉案酒品47瓶、罚款5.8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9: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大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商标a,但在其公司宣传的广告、加盟店装潢、包装袋上均擅自改变原注册商标,其文字部分字体以及图形部分均与大连某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b近似,造成混淆。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同时在同一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其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其作出罚款7.6万元的行政处罚。广告——案例10:发布含说明有效率内容医疗广告案 大连某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其官网发布“诱导缓解率大于95%”“无病生存率大于90%”“完全缓解率达80%”等含说明有效率内容的医疗广告。综上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广告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价格——案例11: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案 某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公示收费标准与《关于印发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的通知》(大价发〔2014〕28号)规定的“医院停车场小车每半小时1元/辆,中车每半小时2元/辆,大车每半小时3元/辆,每增加半小时,小车1元,中车2元,大车3元,所有车型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辆”的收费标准不符。结合当事人提供的收取停车费的车辆停放时间及收费明细,计算出当事人与按照政府定价应收费的差额为3.5943万元,认定违法所得为3.5943万元。 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其规定期限内未退还的违法所得3.5943万元、并处罚款7.1886万元,罚没款共计10.7829万元的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案例12:水产店欺诈骗取消费者价款案 2023年1月20日上午,消费者在大连某市场海鲜摊位购买帝王蟹、波士顿龙虾、鲍鱼等5种海鲜产品,其中4种产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斤短两。经查:一是消费者在水产经营店购买5种海鲜产品应当收取消费者货款金额为1.4754万元,实际收取价款为1.86万元,欺诈金额为0.3846万元;二是经检验使用不合格电子计价秤3台;三是该摊位存在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行为。 综上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电子计价秤3台、没收违法所得0.4736万元、罚款4.9355万元,罚没款共计5.4091万元的行政处罚。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第9篇】青岛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种情况下,某单位食堂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问:总局,某单位食堂,只做饭菜给内部职工,且不收费,请问,此种情况下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谢谢

答: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收悉。

1.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国家对从事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无论从事餐饮服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制作饭菜提供给内部职工食用属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3.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小餐饮具体管理办法。如果依据当地管理办法该纳入小餐饮管理的,应按其规定办理。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您结合具体案例,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判例:食堂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是否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行 政 判 决 书

(2020)鲁02行终65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青岛中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诉人青岛中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诉被上诉人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4行初38号行政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11月16日在本院第2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刘坚、苑广英,被上诉人出庭负责人李忠诚及委托代理人王民、刘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23年8月16日,被告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重庆北路167号的原告中涛汽车销售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笔录、拍摄照片。笔录显示:原告内有公司餐厅一处,面积约90平方米,内有工作人员1名,现场正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厨房加工间炒菜。餐厅就餐区域为三排长条餐桌、若干板凳,供企业工作人员就餐。现场检查发现食品原材料及馒头一箱。被告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原告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件,原告现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告执法人员对原告涉嫌未经许可加工食品的工具进行了扣押(详见扣押清单)。原告职工刘苏月作为见证人签字。被告同时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以原告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对有关设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30日。该决定书直接送达给原告。同日,被告经审批对原告涉嫌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予以立案。8月20日,刘苏月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到被告处接受询问,询问笔录内容显示:原告公司食堂从2023年10月份开始使用;只提供中午一顿饭;公司15名员工都可以在食堂就餐,但每天在那吃饭的,我(指刘苏月)觉得也就7、8个人;员工去食堂就餐是不收费的;食堂里只有一个大姐负责加工饭菜;我们一直不知道公司内部的食堂,既不对外、也不收钱,还需要办理证件(指《食品经营许可证》)。8月22日,刘苏月再次接受询问,称无法确定采购原材料花费多少钱,没有采购原材料的账单及票据;员工到食堂吃饭不花钱,没有利润。8月30日,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向原告送达。原告认为其为方便职工而提供免费午餐,并非经营食品,不应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向被告提出听证申请。被告按相关规定向原告送达了听证通知。2023年9月11日,被告作出《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决定将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10月14日。该决定书直接送达给原告。被告于2023年9月29日组织了听证。2023年10月11日,被告作出青城市监处字[2019]1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10月16日直接送达给原告。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原告食堂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是否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二、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

关于焦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上述规定,国家对从事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无论从事餐饮服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本案中,原告食堂自2023年10月份开始为公司员工提供免费午餐,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无法计算,原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告认定原告构成未经许可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原告进行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原告所提的免费提供午餐不属于经营销售行为而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理由,依法不能成立。

关于焦点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被告根据原告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事实,结合原告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就餐人数较少、危害后果较小等情节,在罚款的自由裁量幅度内,依法从轻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裁量适当,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被告经立案、调查、听证告知、组织听证等法定程序,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原告的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上诉人青岛中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一、被上诉人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为单位职工免费提供午餐的行为,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必须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条件。经营行为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行为的内容是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是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即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这两个要件是缺一不可的。虽然提供了商品或者服务,但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构不成经营行为。原告中午给本单位职工提供一顿午餐,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告公司从中无任何盈利,其行为不是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被上诉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诉人进行处罚,是对该条款的错误理解。二、一方面上诉人无法办理被上诉人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被上诉人还要强行处罚,上诉人进退两难。上诉人在被上诉人送达处罚通知之前,根本不知免费提供中午午餐尚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在下达处罚通知前立即派人前往到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前去办理。但去过两次均被告知:上诉人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一次行政大厅工作人员告知上诉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没有食品经营不符合办理条件;第二次行政大厅人员告诉上诉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吃饭人数须在五十人以上,上诉人的七八个人远远不够。被上诉人即不给上诉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却又要处罚上诉人,是违法行政,根本不符合党中央扶持中小企业给企业减的政策。上诉人将追根问底。三、上诉人无违法经营所得数额,被上诉人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退一步,即使上诉人为七八个职工免费提供午餐违法,但上诉人无违法经营获利数额,无任何违法经营数额,不应当进行处罚。再退一步,即使上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免费午餐违法,被上诉人通过检查理应责令上诉人进行改正,上诉人不改正,再进行处罚,但被上诉人直接进行处罚。因此,被上诉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原则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被上诉人没收了上诉人的铁锅、菜板、不锈钢盆、菜刀各一个,在没有货值金额的情况下,主观认定货值金额壹万元以下并直接适用壹万元以下的标准进行处罚,属于错误适用自由裁量权。没有货值金额和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明显是两个概念,没有货值金额并不等同于可以适用最低标准进行处罚。上诉人给单位职工提供一顿干净放心的午餐,不收取任何费用,纯属于对职工的福利,没有造成任何危害,也没有其他不良社会影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上诉人的行为不应予以行政处罚。四、被上诉人的处罚行为严重影响了上诉人的生产经营。按照被上诉人的处罚,上诉人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诉人又达不到办理条件,中午无法给职工提供午餐,只好不做饭,上诉人的职工只好叫外卖或者吃方便面或者干脆挨饿,严重影响了上诉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综上,望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辩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已经证明上诉人单位食堂被查处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实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事实。在调查过程中,上诉人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事实也予以认可。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70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指各种餐饮服务服务经营形态,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上诉人为企业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经营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依法应当对其进行处罚。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第五项规定,鉴于上诉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就餐人数较少,危害后果较小,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由于上诉人提供不出食堂使用的原材料台账,在无法核定货值金额的情况下,被上诉人作出没收现场查获的工具并按照最低法定处罚标准五万元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关于原审法院审判程序问题,上诉人未提出异议。经审查,本院确认原审法院审判程序合法。

上诉人在原审未提交证据,被上诉人在原审提交的证据均经庭审质证,并移送本院。经审查,本院确认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成立。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令第17号)第二条第一款、《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70号)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食堂。本案中,上诉人在公司内设配备有餐桌椅约90平方米的餐厅一处,并设有厨房用于加工饭菜,以供公司员工免费就餐,应为企业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经营食堂行为。上诉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违反了上述规定。被上诉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无不当。上诉人主张免费提供午餐不属于经营行为而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由于上诉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就餐人数较少、危害后果较小,被上诉人依法作出以最低罚款额度五万元并没收现场制作工具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适用法律错误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青岛中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第10篇】怎样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5. 经营场所和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示意图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8.如果你找的是代办公司,那还需要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需要的申请条件:

1.由法人或负责人作为申请人

2.经营类别、经营方式、经营品种要写清楚,并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经营

3.要分隔适当的食品加工、存储、销售场所,注意卫生以及与有毒、有害、污染源保持距离

4. 有经营设备,并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

5.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许可证6.有合理的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选择办理业务类型:

1、我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从事食品销售、食品制售的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

2、我要延续食品经营许可

3、我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涉及现场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不涉及现场核查)

4、我要注销食品经营许可

(二)提交申请材料

选择网上申请

选择窗口办理

(三)审查申请材料

了解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情形

食品经营审批条件

申请审查情形

(四)到窗口领取申请结果

通过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书

不通过发放《不予许可决定》等文书

【第11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图片

6月21日,百官街道个体工商户叶女士通过“浙里办”,在区便民中心商事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全程指导下,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一次性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近期,我区正式实施“餐馆经营准入准营一件事联办”、“食品销售准入准营一件事联办”,不少市民已体验极简化审批便利。

“我就填报了一次信息,网上签了一次字,才用了15分钟时间,连许可证都办下来了。”领到营业执照和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叶女士直呼方便。

原先,申办食品经营许可类的营业执照,需要登录两个入口,分别申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需要分两次提交。而现在,通过流程再造、系统重塑,将经营者申请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整合为“我要开餐馆”及“我要卖食品”一件事,按照“一次采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模式办理证照。

此外,准入准营一件事联办还填补了从前大中型餐馆、食品经营单位便捷办证方面的空白,如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由系统直接推送给消防部门,进一步实现食品相关业态的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全覆盖。同时,还整合了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服务,实现了“一次签署、同步赋权”。

“通过‘一件事’申报的市场主体,可统一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对申报材料进行确认,申报后的材料在电子化平台一并预核,纸质申请材料无需另外提交归档,实现无纸化办公、数字化流转和电子化归档,避免同一资料重复提供、重复审批,这样一来审批流程缩减了一半。”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一事办、一次办”同时适用申请小餐饮食品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变更、延续、补发、注销,真正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持续释放市场活力,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获得感。

【第12篇】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上海新开咖啡奶茶店如何办理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奶茶店之前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最重要的环节是办理必要的证件和执照,因为这是保证茶饮店开张经营的前提条件,是关系到餐饮经营的命脉,注意事项也很多,稍有差池就会导致一系列的麻烦出现。

上海食品证的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环保审批

4.消防审批

5.税务登记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尚未取得的为主管部门同意设立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标明经营场所用途、面积和设备设施位置);

(四)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从事现制现售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包括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收运合同、收运联单、记录台帐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和使用等);

(六)各类饭店、饮品店(包括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的规章制度;

【第13篇】小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

选好地址后,通常就进去下一个环节了,装修和办照,基本同步进行。那么200平300平左右的中小餐饮店营业需要办理哪些证件呢?

1.营业执照,原来工商食药分开,去工商办理,现在合一起,就去市场所。办这个先核名,给自己想一个公司或者个体名字,然后审核,审核通过了就可以网上提交材料下一步了。

2.食品经营许可证,里面需要看明细,如果有凉菜,需要加冷食类,店里自己调酸梅汤果汁类的需要加自制饮品,炒菜要有热食类,如果销售预包装食品也要加上,其他的看自己选择吧,最好第一次就把该加的加上,后期增项也麻烦。市场所会来店里核查验收,所以需要规范。

3.银行开户许可证,找个对公银行,把户开了,公章这些保留好了,丢失还得登报麻烦。

4.环保那里需要填备案表,要记住备案名和密码,以后经常用。环保现在是备案制,拿营业执照去备案。

5.税务现在都是3证合1了,所以把税务票种核定了,电子和纸质的,领取张数要一点点办发票增量,增几次后才能长期。现在电子发票也方便,比如百旺的税控盘还能托管,每月自动抄报税,就是花点钱。

6.城管那里门头需要备案

7.垃圾回收需要几份合同,这个必须做好,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清运合同、油脂清运合同,其他垃圾合同.

8.噪音和排放气体检测报告,这个要给环保。

9.污水排放证,监测厨房隔油池出来的水质及去向。这个通常有人上门要求监测。

10.油烟清洗报告,两个月一次。

11.其他的一些台账,包括防疫台账。比如消杀记录,体温登记,冷链核酸等。

以上说的每个地区可能会有不同要求,这个是北京要求,其他地区供参考。

【第14篇】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平面图

如果你要做餐饮,那么首先店面卫生情况需要有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制作流程都需要有严格的规定、生产设备需要维护和管理。 除了卫生,还有消防,除了消防设备的要求还有平面布局的问题。所以想要申请到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是需要注意不少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范围也广泛,,不单单是做餐饮才需要,而是只要涉及到食品就都得需要的, 来了解下吧!

深圳公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茶叶、酒类批发、乳制品、奶粉等的销售)

所需流程:

经营面积在50平米以下无需验场

所属工商局或工商所递交申请材料

1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需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公章

4、法人身份证

5、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6、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7、店铺平面图(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第15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各有关部门、组织及广大群众:

依据子长县宏斌烟酒门市等11家经营户申请,经依法审查,现拟对子长县宏斌烟酒门市等11家准予食品经营行政许可(详见附件),敬请各有关部门、组织、及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本公告有效期三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11-7112703,15891118501

群众来访地址:子长县政务大厅二楼。

子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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