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食品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食品许可证有效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案例:2023年12月,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23年9月到期,因疏忽大意,到期前未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九条“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规定申请延续,仍然继续经营,执法人员拟对当事人按照无证经营进行处罚。
一、超期未延续属于无证经营吗?
《办法》第四十五条对“无证经营”是这样规定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当事人显然不符合“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因为当事人有证,只是超期未延续,所以“超期未延续”不属于“无证经营”。
有人认为,超期未延续意味着食品经营许可证失去了效力,应视为“无证”的一种。但是,这种“视为”是一种法律拟制,法律拟制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不能推断,比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食品类别的,视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另外,2023年8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超越经营项目范围或主体业态、超出许可有效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或经营场所迁址未按要求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可见,“超出许可有效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两个不同的事。在《办法》正式修改之前,不能按照无证经营处罚超期未延续的行为。
二、超期未延续属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吗?
超期未延续肯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既然不能按照无证处理,能否按照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可见,“有效期”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
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的,依据《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但是,《办法》第五章《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将“延续”单独挑出来做了特别规定,第五章中始终把“变更”和“延续”并列使用,根据法律的体系性和统一性,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不包含“超期未延续”。
三、超期未延续属于未按规定办理注销吗?
有人认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后未申请延续,当事人应当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规定,主动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的,依据《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理。
但是,本案中当事人主观上仍然想继续经营,客观上因为疏忽大意未申请延续,并不符合“终止食品经营”,也不属于被撤回、撤销、吊销,所以不能按照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来处理。
四、本案应如何处理?
虽然要求当事人主动申请注销的路走不通,发证机关还可以依职权注销。《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但是,如果严格抠字眼的话,这条规定也有问题。“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指的应该是《办法》第三十六条——除此之外,《办法》再无关于食品经营者主动申请注销的规定。通过本文第三部分可知,本案不能适用第三十六条。而第三十六条是适用第三十七条的前提,所以本案也不能适用第三十七条。
明明都看到曙光了,偏偏又进了死胡同,难道本案就真的没法处理了吗?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根据这一条,依职权办理注销就没有问题了。
注销后,如果当事人想继续从事食品经营,可以重新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重新办证,仍然从事食品经营,则构成无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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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首先要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什么,以前很多从事食品相关行业的人都知道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这三个证件,现在已经没有这三个证了,从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食药监管理总局实施了《食品经营管理办法》,把这三个合并成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相关行业都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可以正常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个体或者公司通常有两种,以郑州市为例,一般个体户办理的都是河南省小食品店登记证,除非面积比较大办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办理的都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呢?
需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方位图、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布局图、操作流程文件、食品安全制度清单和其他的一些材料,不同地区也不相同,如果委托别人办理还需要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多少钱呢?需要多久?
自己去食药所办理食品证不收取任何费用,资料审核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左右出证。不同管辖所审核时间不同,出证时间也不太相同。
如果不想自己跑着办,可以找代理公司帮忙准备材料跑腿办理,费用根据你的场地设施条件,一般都在一两千左右。
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哪些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 预包装食品销售(零食、酒水饮料)。自2023年7月份起,预包装食品销售取消了,不需要办理。
2. 散装食品销售
3. 特殊食品销售(奶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4. 餐饮行业(热食、冷食、生食、糕点等)
5. 自制饮品制售
6. 单位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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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性电解水生成器:利用电解槽将氯化钠和(或)盐酸水溶液电解,生成以次氯酸为主要杀菌成分的酸性水溶液(ph<6.5)的装置。
注:包括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和微酸性电解水生成器。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利用有隔膜式电解槽将氯化钠水溶液电解,在阳极侧生成具有低浓度有效氯、高氧化还原电位的酸性水溶液的装置。
微酸性电解水生成器:利用有隔膜或无隔膜式电解槽将盐酸和(或)氯化钠水溶液电解,生成以次氯酸为主要杀菌成分的酸性水溶液(ph 5.0~6.5)的装置。
1.电解槽
电解槽体、阴阳电极及离子隔膜对电解产物具有耐腐蚀性,且无溶出物。电解槽电极的正常使用寿命应≥3 000 h。
2.电解用溶液供给设备
由电解用溶液供给装置、贮存装置、混合装置等组成,具有向电解槽内稳定连续供给电解用溶液的功能,电解用溶液可以是氯化钠溶液、稀盐酸溶液或氯化钠和稀盐酸混合溶液。
3.输送酸性电解水管材
由耐腐蚀、避光且无溶出物的非金属材料组成。
4.酸性电解水贮存容器
采用耐腐蚀、无溶出物的非金属材料,且应具有避光、密闭、无浸出的功能。
“您好,您的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已发放,请您登录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网上申报系统,验证、下载、打印使用。”9月15日,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工作人员正在向米脂婆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接收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
不再需要专门跑一趟取纸质版许可证,只需在网上下载就行,这是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带来的便利。据悉,榆林市从9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启用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不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纸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专网全程网上办理,生产许可事项(包含新设、变更、延续、补办)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只需要在企业端口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市民也可通过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公开与查询系统查询许可相关信息,验证电子证书真伪;同时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查看和核对许可相关信息。
“与纸质食品生产许可证相比,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不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还具有方便存储、使用、不会遗失等优点。审批时限也从法定时限减少至10个工作日,实现了企业不出厂门办许可,办事‘零上门’的目标。”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二科柳建成表示。对于企业来说,电子证书的使用也十分方便,食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可以直接以电子形式“亮证”,也可将打印后的电子许可证纸质版张贴或摆放至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已取得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再次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时,无需再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获得批准后,电子许可证信息同步更新,食品生产者只需重新下载电子许可证即可。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8份。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全面启用,有效降低了办事成本,切实提高了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来源:榆林网 )
昌吉州党委副秘书长张玲(左)给新疆瑞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付强颁发全疆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晨报全媒体讯(文/图 记者 郭玲)“以前办理证件,需要跑三个部门,办理三个证,几个月才能办下来。现在只用去一个部门,几天就能搞定,真的方便很多。”新疆瑞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付强是全疆第一个拿上“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6月30日16时30分,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启动仪式在昌吉市东升鸿福大饭店举行,仪式上由昌吉州党委副秘书长张玲颁发全疆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今后将正式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将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两证合一”,同时又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中有关食品安全的许可内容整合进来,实现“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是全面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实现食品经营全链条、无缝隙监管的有力举措。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倩英介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在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符合上位法精神和要求,确保依法有据;二是符合监管实际;三是科学、合理,方便操作。
在启动仪式上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依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的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更突出了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经营项目风险;二是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增加了经营者信息二维扫描码,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就可随时了解食品经营者信息,便于群众监督;三是有效期由原先的3年变成现在的5年,更方便了食品经营者;四是明确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许可证发证机关和签发人,使监管责任更加明晰。
此外,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还明示了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将许可和监管的范围延伸到食品贮存环节,加大对外设仓库的核查和监管力度,有利于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死角。
据了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除已赋行政区划代码的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图木舒克、北屯市外,自治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中顺序码进行了划段分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市(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地州市和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针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新要求,准确把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改革的重点内容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范围,各地要严格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需要强调的是,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继续有效。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如有爆料请拨打晨报热线0991-8801111】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做网店卖食品这个类目,一定得办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线上和线下使用这两种
线上:一般的网店都是用的网上销售的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销售等,全类目食品产品就可以在网店销售。
线下:一般有自己门面,加工坊,小餐馆等
需要有产权才能办下来,会有走一定的程序,这种多数是熟食,散装为主,线上不一定适用
总结:网店的证,tb、拼夕夕抖音等都能使用,有个体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双证,三天左右能办好这个证,需要办理的,评论留言#食品经营许可证 #网店食品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新手开网店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但是现在我们通常使用到的是预包装食品类和餐饮流通类的,所以目前大部分都是这两种形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食品许可证是必须办理的,没有办理会对运营产生影响:
无法提供食品的经营情况。
无法保障食品的来源和生产安全。
无法给消费者一个安心食用的理由。
在哪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营业执照的所属地,注意先办营业执照,再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是五年。: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自主申报流程:登录所属地的“一网通”→政务服务→食品药品行政审批。需要注意的是:1、一个地址只能办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2、一定备齐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及负责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经营场所平面布局、以及设施设备等示意图、从业人员的名单及健康证明、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证明材料);3、审批时间在15个工作日左右;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欢迎留言!感谢关注!
【知舟京东入驻】据京东发布的618数据显示,用户消费金额较多的品类是家电数码、电脑手机、食品饮料等。
京东食品饮料主要包含:酒类、节庆食品/卡券、茗茶、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米面粮油、饮料冲调、地方特产等二级类目,个二级类有细分众多三级四级类目,针对不同类目所需的商家资质也是不一样的。
近期不少商家私信小编说:自己是食品类目的,想要在京东开店,听说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个是必须的吗?没有正面办?
如果说对于想要入驻京东还没有入驻的商家,若您不清楚类目资质、类目归属及招商情况,入驻费用等,建议商家直接咨询京东服务商知舟,官方授权服务有保障,帮助商家开店走内部渠道,vip通道帮助商家快速审核,有代入驻京东金牌服务商、京卓越等称号!
食品是人身体健康的第一道屏障,所以对于食品商家,不论是入驻那个电商平台都=都是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是生产许可证的,如果商家是自产自销就提供生产即可,如果商家是经销商,除了需要提供经营许可证,还是提供加工商协议。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需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经营),所售商品需包含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注:若入驻商是生产商,且经营的产品全部为入驻商生产的产品可不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国产商品):生产类别需与检验报告产品相符;
【委托加工协议】(国产)若品牌权利人为生产方,无需提供;若商标注册人非生产方需提供,提供品牌权利人到生产商的完整授权,若品牌权利人为自然人,可由其法人公司与生产单位进行委托加工协议。
此外若商家经营的是食盐类目,还需提供两证:
①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②食盐批发许可证
总而言之,如果商家是经营食品类目,有需要开通网店,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经营许可证,如果您不清楚入驻所需资质,或是嫌入驻流程繁琐,可以咨询京东服务商知舟,做一个“甩手掌柜”,京东入驻问题留言私信即可哦!
相信有不少的小餐饮店老板在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未达到办理条件,不允许其办理。这时候小餐饮经营者就陷入了迷茫,这可怎么办呢?那就告诉大家,小餐饮经营者可以办理小餐饮登记证。
什么是小餐饮登记证?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或在有形的市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且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如小餐馆、小吃店及小作坊等。小餐饮选址应当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操作间各食品处理功能区应当在室内,与就餐场所具有明显区分或者隔断,环境干净整洁;具有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设设施、工具、容器,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排水、防污以及收集餐厨废弃物的设施等。
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广西食药监管理局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正式将“三小”食品纳入监管范围。而在《条例》中对于小餐饮经营者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小餐饮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小餐饮登记证,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经营者者,不能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未按规定依法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便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食药监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未改正的餐饮经营者,将被处于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从事小餐饮经营的经营者一定要办理小餐饮登记证,依法依规经营。
如何办理小餐饮登记证?
办理小餐饮登记证手续简单便捷,但并不是所有的小餐饮都能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现将办理所需材料整理如下:
1、《小餐饮登记申请表》;
2、小餐饮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3、餐饮经营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餐饮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
5、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一品财税温馨提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上要有小餐饮经营者签字,并且要加盖公章,若无公章,则需小餐饮经营者按拇指印。
值得一提的是,若小餐饮经营者从事的是经营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将不能申请小餐饮登记证。
总而言之,如果你要从事小餐饮行业,记得要办理小餐饮登记证~
今天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来看看具体内容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岳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2〕29号),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现将市局本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具体措施予以公告。
一、广告发布登记
(一)改革方式:直接取消审批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
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二、食品经营许可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一)改革方式:审批改为备案。
(二)改革举措: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三)受理范围: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指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和新港区,下同)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高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市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
http://222.240.225.75:8004/bsdt/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三、食品经营许可
(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受理范围:
中心城区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高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市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
http://222.240.225.75:8004/bsdt/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四、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
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三)受理范围:
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添加剂)(平江县和新港区由省局委托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许可)。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
http://222.240.225.75:8004/bsdt/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具体改革举措: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受理范围:中心城区药品连锁直营门店。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
http://218.76.24.74:8080/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
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
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六、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具体改革举措: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三)受理范围:全市范围内批发和批零经营市场主体、中心城区药品连锁直营门店零售经营。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
http://218.76.24.74:8080/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七、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
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三)受理范围:全市范围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
http://222.240.225.75:8004/bsdt/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3.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八、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改革举措: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四)办理方式:
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五)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
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来源: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安市监君,如何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呢?
您好!以下《办事指南》请收好。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以上办事指南右上方有个“二维码”
您也可以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申报哦!
其他办理事项,您可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了解(网址:http://qzna.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detail?usertype=3)或咨询当地市场监管所。
来源 至善美林 转自: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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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想来介绍一下食品经营许可证。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是指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需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2、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经营项目等信息。
3、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到或已到5年期限,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shu,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
4、食品经营许可证续期
食品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年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续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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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3月,一批食品相关新规开始实施,涉及进口商品、散装食品、外卖食品等。
哪些新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起来看!
全国性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再优化
财政部等8部门发布公告,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此次调整,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3年版)基础上,增加了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机、番茄汁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同时,根据近年我国税则税目变化情况调整了部分商品的税则号列,根据监管要求调整优化了部分清单商品备注。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3月15日起实施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适用该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认定标签、说明书瑕疵,应当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
《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3月7日起实施
《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3月7日实施。
散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为首次制定,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到了散装食品的特别,对于采样方面做了具体的要求。
根据散装即食食品的定义明确提出标准不适用于餐饮服务中的食品、执行商业无菌要求的食品、未经加工或处理的初级农产品。
新修改种子法3月1日起施行
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种子法作出了最新修改。新修改的《种子法》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农林产品有效供给,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础。党中央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提出了“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等要求。
新修改的《种子法》提高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金额,对于货值金额不足2万元的,分别处2万元至20万元、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对于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分别处货值金额10-20倍、5-10倍罚款。
四部门:不得利用算法对消费者实施不合理价格差别待遇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等干预信息呈现;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区域性
《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2023年1月16日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家禽交易市场,是指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具备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家禽实行集中、公开、现场交易的场所。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家禽交易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行为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浙江:外卖无封签可拒收
2023年3月1日起,《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未按规定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新版《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3月1日起实施
按照新发布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23年版),韭菜、豆芽、灭菌乳(常温)、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白酒等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月1日起,上海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14类市场主体应当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规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规定,追溯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将追溯食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生产日期等信息上传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3月1日起新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
内容来源:央视新闻、中新经纬、潇湘晨报等
为了切实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落细,近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联合盘州市红果街道办食安委开展食品小作坊突击检查,现场查封了辖区内2家无证豆腐加工小作坊。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有两家豆制品小作坊无食品加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加工环境恶劣,成品随地堆放,生产工艺简陋、无三防设施、产品未经检验、加工原料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2家小作坊加工场所和生产加工设备进行了查封。此外,执法人员还秉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耐心向两名坊主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对其目前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及指导。
下一步,该分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的宣传力度,严肃依法取缔非法生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经营者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维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通讯员:周宁
编辑:周真明
一审:黄琬荻
二审:蒙光昌
三审:刘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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