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怎么选择申报方式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人所得税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还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假如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在今年两会后能够实现,对我们普通“打工人”有多大影响?能变相提高多少可支配收入呢?
大家好,欢迎来到加盐日记。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发声,提议将个税起征点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得到了众多网友的热烈支持。与此相反,北大教授姚洋此前却表示反对提高到10000元,理由是现在缴纳个税的人只占全国劳动人口的不到15%,如果提高到10000元,缴纳个税的人就只剩下可能不到5%了,当然,他的看法获得了人们广泛的批评。
此前,董小姐连续几年都在呼吁提高起征点,在2023年的“两会”期间,就曾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在当时表示,如果国家能够同意10000元作为起征点,那就更好了,董小姐对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建议,赢得了很好地支持,很多人觉得,她真的代表了普通工薪阶层心声。除了董小姐,其实在历来的两会期间,还有不少代表委员都对提高起征点发表过提案议案,都有谁呢,一会儿再细说。
从2023年个税起征点实现3500元提高到5000元至今,已经过去快四年了,今年的两会到底能不能实现提高到10000元呢?不管怎么说,每年“两会”的代表委员的提议建议,都非常有力地推动了起征点的提高。
今天,我们来细细盘点一下,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史,历来两会代表和委员们相关的提案议案,上一次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带来的好处,以及假如今年能够实现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将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好处。
准备好耐心,一起看看。
首先,看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史。
我国从1980年出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起征点从最早的800元,已经做了4次调整,每次提高的额度都不一样,简单梳理一下,2006年从800元提高到了1600元;到2008年又从1600元提高到了2000元;然后2023年,从2000元继续提高到了3500元;最近的一次就是2023年10月份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了5000元。
如今,提高到10000元的呼声越来越高,普通人都希望提高起征点,可以多一些可支配收入,但总有反对的声音。理由无非就是提高起征点,国家税收减少,纳税的人少了,他们显然没有代表普通人。
有一点大家应该了解,最早在上世纪80年代,也就是刚设立个税法的时候,一名国企职工的平均月收入,大概就在五六十元,而当时起征点却是800元,这说明什么呢?这点说明,个税设立之初,就不是向穷人征税的。
我们都知道,作为直接税的个人所得税,本来是用来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就是对高收入人群征税,而当时绝大多数国民职工收入不高,是不用交税的,在当时800元月薪是个绝对的高收入了,当时交税的人主要是在国内工作的外国人,算是个“富人税”。
而今天随着经济发展,大家收入不断提高,但同时物价、房价、医疗、子女教育等等支出也跟着大幅提高,按照北大教授姚洋的说法,月收入5000元就已经在全国劳动者里占到了前15%,但考虑到支出,以工资为主要收入的普通“打工人”多数仍然属于中低收入,本来不该在征税范围里,因此,从这点来看,应该是支持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的。
我们还要知道一点,作为中低收入普通人即使你没有交过个税,其实日常只要消费就一直在交间接税,我们所买的任何东西,理论上都是包含了各种税的,只不过咱们的超市商场价格标签没有写出来,以至于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交了消费税什么的。别的国家,比如日本,它的各种物品标签清楚写着商品价格多少,税多少。我们买小件一般看不出来,买大件儿的时候都是单独交税的,比如买房子的契税,买车的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等。不要以为工资够不着个税起征点就是自己没交税。
ok,这部分展开的有点多,我们继续看第二个。
其次,历来两会哪些代表委员提过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提案议案。
我们选五个最具代表性的,懂小姐刚才讲过了,此外还有谁呢?
曹德旺,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创始人,在2023年“两会”期间,就提议将个税起征点调到10000元以上,大手笔啊,当时执行的起征点还是3500元,他认为调整起征点是利国利民的事儿,而不是破坏,同时,他还提到提高个税的税率,说白了就是,让高收入的人贡献更多的税收,这一点和董小姐非常契合。
然后,宗庆后,前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在2023年“两会”期间提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对打工者免征个税,培育壮大中产阶层,比如扣除社保费用后的平均收入达到10000元/月,他这个提议也很给力。
还有,李书福,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汽车董事长,同样是在2023年两会,他的提案有点不同,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各地根据财政情况上下浮动1000元,并且允许纳税人选择,以个人或者家庭为单位自行申报。
最后有一个,杨铿,前全国政协委员、蓝光集团董事局主席,2023年提议个税起征点提高到7000元-8000元,同时还是建议提高小微企业起征点调整到100万。
总之,他们都为提高个税起征点提过重要建议,在2023年个税起征点提到5000元之后,真真切的为许多人减少了个税支出,变相地提高了大家的可支配收入。
那么,看第三个部分,当初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落地后,对我们普通人带来多大好处呢?
我们回顾走过的路,能够切实感受到真实的好处,有一点大家不能忽略,就是在2023年提高起征点的同时,还首次增加了比如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等的专项扣除。扣除越多,要交税的部分越少。
这就是两会带来的好处,感受如何呢?其实有人算过账,简单看看。
当时提高到5000元/月起征点,相当于60000元/年免征额,再扣除一些呢,等于起征点更高。
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有人做了个前后对比。
假如月收入10000元,之前要交345元个税,提高后只需要交90元,省下255元,相当于每月为小仙女们省下了两支还不错的口红。每年变相增加可支配收入3060元。
假如月收入20000元呢,之前要交2620元个税,提高起征点后,只需要交1190元,每月节省1430元,等于每月省下一部普通智能手机的钱,每年变相增加可支配收入17160元。
再高点的,如果是月收入50000元呢?之前要交10595元,提高后每月交8490元,每月少交2105,一年变相增加25260元可支配收入。
一算账,有多大好处清清楚楚,无论哪个收入水平, 都能差不多的减少一些,只不过收入越高,减少的比例越低。
最后,我们看看,假如今年能够实现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给我们带来多大好处。
如果今年以后,真的能提高到10000元的起征点,那么就意味着之前需要缴税的,月收入在5000元—10000元的群体就无需缴纳一分钱的税了。而月收入高于10000元的也将少缴税很多。
我们以12000元的月收入举例子,起征点5000元,那么全年就有84000元的收入需要缴税;而起征点10000元的情况下,那么全年就只有24000元需要缴税了。按10%的税率来看,能节省大约6000元税费。
总的来看,要问提高起征点对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影响,我想,这就是对我们“打工人”最重要的影响了。
进一步讲,对国家发展也有很好的促进,为啥?变相增加的可支配收入,自然可以支持我们拿去消费,经济发展需要我们提高消费,提高消费才能让经济发展进入更好的良性循环,企业效益变好,工资提高,也能带来更多就业岗位。
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偏低收入的,而增加消费的主力也是这绝大多数人带动的,提高起征点,我认为确实于国于民有利,你觉得呢?
好了,本期内容就聊到这里,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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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pmg可以说是国际最为知名、认可度较高的纸币评级公司,评级分数很大程度上决定纸币的价值。
不管是新来的藏友,还是收藏界的老鸟,相信大家都看过这张图:
目前,大多数评级公司都采用国际流行的谢尔登评级标准(sheldon's 70 point scale)来评定,上图是一套基于谢尔登评级标准的纸币评级表。
但很多人仍无法很好地预判自己的纸币处在哪个分数段。
更有甚者,两张看起来品相差不多、在相同的地方出现相似折痕的币,评出来的分数却可能大不相同。
在这里我们引入一个概念:规则下的隐藏条件。
隐藏条件(纸币的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纸币的完整性、折痕、污渍、染色、褪色、居中程度、凹凸感、荧光斑等。
举个例子:
58分的描述为“通常有1条穿过图案的折痕”。
根据以上描述,我们可以推断出以下哪个选项?
a.只有1条穿过图案的折痕的一定得到这个分数
b.得到这个分数的一定有折痕
c.通常有2条穿过图案的折痕也得到这个分数
d.没有穿过图案的折痕也可能得到这个分数
答案:d
分析:
a.不一定。通常情况下,得到该分数的只有1条穿过图案的折痕,但偶尔也会出现特例。
b.不一定。没有折痕,但存在其他问题的币,也可能得到该分数。每个分数都需要对纸币进行综合测评,并不只考察单一指标。说的是折痕,但也要考察污渍、染色、褪色、居中程度、触摸痕迹、凹凸感等条件。
c.通常情况下,有2条穿过图案的折痕,为50分。
数据在纸币收藏这个圈子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例如冠号流水信息判断品种边界,价格趋势探秘涨跌规律,pmg官方发布的评级数量判断品种优劣等等,大家试图从数据中得到一些规律,来修正收藏的方向和判断。
今天小编就利用pmg发布的评级数据,试图给大家展现一个不一样的理解。数据来源:2023年4月17日pmg官方发布的评级类数据。
观点一:pmg当前只是非常小众小众的一种玩法
当前为止,pmg评级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纸币数量为133.07万张,但把这个数字和纪念钞板块发行数量进行对比后,建国钞发行量6000万,航天钞发行量3亿,70钞发行量1.2亿,实在不值得一提。所以不得不去承认,虽然在高端市场上pmg占据一席之地,但从整个纸币收藏的规模和群众认知来看,确实只是冰山一角。
观点二:pmg分数的分布远远高于大家的想象
这个部分可能要详细去阐述,当前主流的收藏认知体系中,泉友们过分在意pmg给出的分数,而这个分数背后的东西似乎被忽略了。单从pmg分数这个维度,小编认为泉友们的认知也是相对片面的。拿上图的汇总数据举例,纪念钞的流通几乎为0,这点大家基本可以达成共识,纪念钞66e及66e以上得分占比例达到了92.77%,相信这个数据是远超过人多预估值。当然发行时长、印钞工艺、保存方式、运输过程、储藏环境等各类因素会影响纸币的综合状态。
纪念钞这个板块进一步的细分情况如上图,小编总结几个有意思的结论,也希望抛砖引玉,引发大家思考:
1、航天钞的评级量达到46114张,是纪念钞中最多的,但这个品种的pm纸币似乎市场上出现的频率不高,这个现象很有意思,很好奇这些评级的纸币的流向。
2、70周年纪念钞66e及以上的占比达到97.36%,67e及以上占比达67.30%都远高于其他几个纪念钞品种,那么存在两种可能,或说是印钞工艺的整体提升,亦或阴谋论观点为迎合市场与代理商的利益,pmg的评分标准在这个品种上有放水的可能。
3、千禧龙钞66e及以上的比例与67e及以上的比例差距非常大,也就是龙钞的整体居中度把控在印刷环节一定存在技术问题。
观点三:出分率某种意义上证明了品种的价值
文章提出了上分率这个概念,但他们更多的从67及以上的角度考虑,小编为了佐证再加上了66e及以上得分进行综合参考。
以三版为例,枣红的66分上分率和67分上分率都是所有品种中最低了,所以为何价格一涨再涨自然有道理。另一个极端是红三凸,很多藏友也在这个品种上吃足了苦头,币商对红三凸的宣传噱头让多少人压错了宝。
所以出分率某种意义上证明了品种的价值,或者说一个品种想要有发展,出分率一定不会高,并且不单单三版如此,四版,二版,一版都是如此。
在整理数据的时候有个意外发现,3版币种评级数量最大的品种是古币一元, 估计出乎很多人意料。但古币一元的出分率不是太理想,传言说是文交所后遗症,文交所的入库门槛是64即可,所以导致大量的64分无e的出现。
上文提到了二版和四版的66e和67e出分率进行一个汇总,大家管中窥豹,各取所需。
二版出分率:
四版出分率:
本文来源:钱币圈
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了2023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是10795元。比起2023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增加了4.2%。不过,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按照全省的标准执行,是8682元,也是比上年度的8332元增长了4.2%。
目前来说,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在全国是属于第三名,仅次于上海市的11396元和北京市的11082元。全国其他地区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普遍停留在6000~8000元的水平上。
养老金的计发基数这样高,是不是意味着退休老人的养老金都能领到这样的水平呢?并不是的,也不是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够领取100%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实际上是源自于过去的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现在正在按照国家要求逐渐过渡到全口径(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像上海市现在已经完成了有关过渡,11396元既是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平工资,又是计算养老金使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各个地方也会实现这样的变化。
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相对复杂。平均工资的统计,主要是依据1996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的,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大部分,实际上这属于应发工资。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所有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在内。如果考虑平均每月到手工资的话,有关待遇能降低1/3左右。
所以说,使用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养老金待遇的保值增值,而不是说明确规定达到一定的条件就能领取这样的养老金待遇。
普通人几乎不可能领到养老金计发基数这样的退休待遇。按照深圳市的养老金待遇计算公式,养老保险待遇实际上包括了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地方养老补助、过渡性养老补助等多项待遇。跟养老金计发基数挂钩的部分,实际上只有统筹养老金(多数地方称为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如果说个人按照300%基数缴费40年,基础养老金我们能够领取80%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再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的话,差不多每月领取的养老金能够达到10,795元。可是40年按照300%基数缴费有多难?很难有人一工作就能按照300%的基数缴费的,更何况还要持续不断缴费40年。
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深圳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930元,职工本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费,单位按照16%缴费。这样算起来一月需要缴纳6000元左右,一年需要缴纳7.2万元。40年如果各种因素都不变的话,需要缴纳288万元。这样的缴费方式,退休以后每月能领取1万多元的养老金,真的不算高。但是,又有几个人能够这样缴费呢?
所以说,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养老金待遇计算中的一项重要因素,并不意味着人们都能够领取这样的养老金。能领到这样高的养老金,很难很难。
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毕之后,如果想把相关的数据保存起来,就需要打印出来,下面教大家: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怎么打印?
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输入密码,点击登录。
登录成功之后,点击页面左边的查询统计。
界面弹出两个选项,一个是单位的申报记录,一个是个人的明细,点击需要打印的类型。
进入查询统计界面,输入需要打印的日期,再点击页面右边的查询。
页面弹出申报密码输入框,输入申报密码,点击确定。
界面会弹出相应的申报表,之后,点击页面右边的导出。
页面弹出保存路径选项,选择保存路径之后,点击保存。
保存成功之后,就可以看到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了。
打开excel表,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一、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 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x (1 - 30% )或=(每次收入额-800) x 20% x (1 -30% )
2. 每次收人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x(1- 30%)或 =每次收入额 x (1 -20% ) x20% x (1 -30% )
【例】某作家取得一次未扣除个人所得税的稿酬收入20 000元,请计算其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視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x (1-30% )= 20 000x(l -20%) x20% x(1 -30%) =2 240
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 x20%
2、每次收人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 (1 -20%) x20%
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殷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 20%
四、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佘额为应 纳税所得额。每次收人不超过4 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人在4 000元以上, 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納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 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人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 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 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繕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 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 由纳税人负担的诙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3.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1) 每次(月)收人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x (1 -20%)
四、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 粗赁靳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规定为:
(1) 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 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2) 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①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 向盅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 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 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 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刘某于2023年1月将其自有的面积为150平方米的公寓按市场价出租给 张某居住。刘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4 500元,全年租金收入54 000元。计算刘某全年租金 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財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市场价出租给个人居住适用10%的税 率,因此,刘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 每月应纳税额=4 500 x(l-20%) x10% =360 (元)
(2) 全年应纳税额=360 x12 =4 320 (元)
本例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考虑其他税、費。如果对租金收入计征营业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房产税和教育費附加等,还应将其从税前的收入中先扣除后再计算应缴納的 个人所得税。
假定【例】中当年2月因下水道堵塞找人修理,发生修理费用1000元,有 维修部门的正式收据,则2月和3月的应纳税额为:
(1) 2 月应纳税额= (4 500-800-800) x 10% =290 (元)
(2) 3月应纳税额=(4 500-200)_.父(1-20%)父10%=344 (元)
在实际征税过程中,有时会出現財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人不明确的情况。对此,在确 定财产租赁所得纳税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如果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且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收入的个人为纳税人。
个税变了!天津市税务局最新公告,个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按1.5%预征个税;取得其他所得代开发票时,不征收个税。其实这一个政策对于很多对私付款以及取得兼职收入的会计而言,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下面看看具体文件怎么说的,然后再给大家一一分析:
01
看公告
文字太多,太复杂,只能给大家划重点了!!!,想看原文的自己去网站看一下。
1、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
在天津范围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
这个临时生产经营怎么理解呢,就是比如你们公司食堂采购的零星蔬菜水果,他们不可能给你开发票,那就可以让他们去税务代开经营所得发票。个税只需要1.5%。
2、自然人取得其他所得代开发票
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这句话,其实很重要,现在很多所谓的避税都是搞什么工资劳务给你按照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征收个税,严格来说上不合规的!
自然人销售和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3、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税征管问题
承揽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或施工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属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向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4、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实施。
02
个人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吗
总局回答了!
请问个人可以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吗?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二、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 五、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03
公司对私付款找平台开发票合规吗?
关于这个话题,很多企业最近收到过这样的电话或者短信,他们可以帮助进行代开发票,解决对私付款问题。
其实如果看完上面天津的规定就基本明白。我总结了一下几点:
1、如果是劳务报酬类支出肯定不合规。上面政策明明说了,劳务报酬需要支付款项的单位进行扣缴。不能因为所谓中介给你搞了一个完税证明就ok了。
2、代开劳务发票原则上要么在你们公司要么在提供劳务的所在地,其他地方都是不合规的,一个北京人给山东公司提供服务,你去河北开一张发票,你觉得合规吗,不要问别人!
3、不要对公司高工资进行拆解开发票入账,这不是虚开发票这是什么呢?自己考虑清楚。
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
不能觉得不超过800,直接申报个税就可以!个税不是增值税,此税非彼税!
建议:
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不能只讲好处不讲坏处,临时税务登记也有弊端,就是要注销。如果规定成限时税务登记,到期自动失效会不会更好?
完了,讲了不少,你们单位对个人对私付款,以及各种平台付款没有发票的处理,有疑问的下面留言,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来源:财税教室
昨天我们整理了增值税税率,今天来看看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汇总,希望对各位有用。以下是根据个税税率分类的各种情况及计算方法,话不多说,我们直接进入正题。
一、3%-45%超额累进税率: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详情见下图附表一)
2.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额-费用5000
3.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方法为
a:应纳税所得额=收入-20%费用 b: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二、5%-35%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详情见下图附表二)
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税所得额(详情见下图附表三)
三、比例税率20%
1.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两种,当收入在4000元以内(含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当收入大于4000元减除20%的费用
2.财产转让所得 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所额得为每次取得的收入
4.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额得为每次取得的收入
四、免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4.保险赔款
5.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等
7.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及驻华工作人员
8.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五、减征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情形
了解详情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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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了,你打开个税app一看是不是吓一跳?补税好几万?
别怕,可能是你的“60000”免税额度被“挪用”了。
别慌,按如下操作,还有救!!
1、pc端登录 https://www.etax.chinatax.gov.cn/ ,用app扫描二维码登录
2、然后点“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
3、在申报信息查询中,点击“已完成”查看个人申报情况,是不是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一般就出在这里,在这个申报里占用了每个月5000元即一年60000元的免税额度,但是你的合伙企业可能没分配收益给你,纳税是“0”。而你的“工资薪金”所得没法使用60000元免税额度,实际在每月财务申报时是按照扣除免税额操作的,所以产生了补税!
4、如果你所在的合伙企业申报了“经营所得b表”,你需要在“我要办税”--“经营所得c表”中进行60000元额度的释放;然后登录个税app重新按指导操作即可。如果你所在的合伙企业未申报“经营所得b表”,你可以直接选择“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税款所属期2021-01至2021-12),点击“作废”即可,然后在“已作废”处查询。
5、确认作废成功后,重新登录个税app按指导进行汇算清缴,你发现“减除费用”项多了60000元。
6、是不是补税金额为0或者下降好几万呢?
7、是不是很开心?
个人收租要交哪些税,怎么代开发p呢?我们先上案例再做详细分析:
2023年6月底,甲将个人住房出租给乙,租期为半年(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采取租金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共计收取租金30000元。因房屋门窗损坏,8月,甲支付了300元修缮费用,支付凭证齐全。已知当地按照50%幅度减征房产税、附加税费等。甲收取的半年租金共计30000元,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为5000元,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可免缴增值税,进而免缴附加税费。同时,根据24号文的规定,甲还可享受免缴印花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因此,甲出租住房,只须缴纳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房产税方面,因甲免缴增值税,在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即:
每月应缴纳房产税=30000÷6×4%×50%=100元。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免征增值税的,在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也不扣减增值税额。虽然为一次性收取房租,如甲与乙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按月分摊租金。每月租金为5000元,可扣除的税金为100元,8月发生的300元修缮费用准予扣除。
8月取得的租金,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1-20%)-300-100】×10%=360元。
其余五个月取得的租金,每月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1-20%)-100】×10%=390元。
以上是实务工作中的案例计算过程,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这样计算,以及这样计算缴税的依据是什么?
一、个人出租住房,一般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即“附加税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税种。财税【2008】24号(简称“24号文”)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出租住房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
财税【2016】36号(简称“36号文”)附件2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实务中,房东如果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国税总2023年第5号(简称“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36号文还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应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附加税费方面。个人出租住房的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免征的,附加税费也免于征收。对于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个人可以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财税【2016】36号第三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税总第43号)第四条等规定。自然人(即其他个人)可以适用财税【2019】13号(简称“13号文”)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其中,自然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落实文件中做出特殊规定的情况除外。13号文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附加税费。因此纳税人可以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明确附加税费具体的减免优惠政策。
三、房产税
24号文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同时,13号文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以北京市为例,个人出租房产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适用2.5%的综合征收率,其中房产税减按2%征收。需要强调的是,房产出租时,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四、个人所得税
24号文第二条明确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强调的是,房产出租的,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国税函【2009】639号(简称“639号文”)规定,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纳税人可依次扣减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中,修缮费用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元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五、代开发票问题
个人出租住房,承租方多为个人,有时也可以是企业。就个人而言,取得发票可以用于提取公积金或办理其他与住房相关事项。对企业,尤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需要取得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需填报3份《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同时提交载有租金等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纳税人身份证原件查验(信息核实无误后合同及证件资料及时退还),即可办理个人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业务。
有些省市已经推出线上代开功能,如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于2023年4月就已经推出自然人代开房屋租赁发票新功能。纳税人通过填写相关信息采集申请表,并上传相应附件,即可申请代开发票。
六、此外,有一些城市采用了综合征收率,如北京。自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地区对于个人出租70年商品住宅的综合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2.5%的综合征收率进行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4%的综合征收率进行征收。而其他类型房屋,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7%的综合征收率进行征收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12%的综合征收率进行征收。
重要提示:各地税务机关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政策,实操中以当地当期最新规定为准!
欢迎持续关注金星财税的税务筹划专题,我们本着全面、系统、落地、实操的原则,为你提供纳税方法、税务筹划的实操案例及政策依据!
该应用申报个人所得税步骤如下:
1、首先登陆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打开菜单栏;
2、设置中方人员维护,将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逐个登记;
3、然后点击“部门设置维护”按钮;
4、将个税所得维护打开,在“工资薪金”栏里导入公司人员信息;
5、最后打开纳税申报窗口,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表”里申报即可。
买房是人生大事,那买卖房屋会涉及到哪些税费呢?今天,我就先写最为常见的住宅销售。
此处的住宅,仅指70年产权,水电费按照居民用水和居民用电收费标准的商品房。(公寓的水电属于商业用水和商业用电,价格比住宅的高一些。)
住宅在交税和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时,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通常情况下,普通住宅相较非普通住宅,整体税负低,首付比例低。
那何为普通住宅呢?
就是指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这里对普通住宅的界定面积,比如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和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都是包括120平方米和144平方米的。
除此之外,都是非普通住宅。比如144方以上(不含144方),别墅等。
这里我要再说一下,目前中国官方的说法里,是没有“豪宅税”一说的。
由于各地对房产的限购政策不尽相同,所以在个人二手房交易中,我就以广州为例,区分广州和广州以外的地区。
--------先看买房人要交哪些税,怎么交。
契税:
1、全国大部地区现行的一般税率是3%,据说长沙是4%。也就是说,144方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或者144方以内的普通住宅在没有任何优惠减免的情况下,都是按照购房款的3%来计算交税。
2、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这一点,全国统一。
孩子18岁成年买房,可以视作一个独立的家庭。离异为单身。在广州,离异人士只能买一套房子。
广州的契税优惠税率,是针对首套房,家庭唯一的一套房,也就是说,只要现在这个家庭名下无房即可享受1%或者1.5%的契税税率,而无论之前是否有过购房记录,但是广州以外的多个地区,契税上的此项优惠,是针对首次购房。也就是在此地区从未买过房子的家庭/个人。
3、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而北上广深的二套房全部按3%的税率交契税。
契税的计税价格都是不含增值税的。
印花税:一本证五块钱。
--------再看卖房人要交哪些税,怎么交。虽然实际生活中,都是买家承担的。
增值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
购买未满5年的,增值税及附加=(自行申报价格和税局评估价格孰高-增值税)*5.3%计算。也就是说,按房款全额征收5.3%的增值税及附加。
购买超过5年(包括5年),增值税为0。
这里5年的取证时间一般是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出证或契税完税证时间开始满5年。
对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时间为购房时间有异议的,可提供以下材料证明:
1,提供上手购房契税完税证或上手房产证调档件(孰早);
2,属于房改房,提供《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购房协议》或收款收据(孰早);
3,属于继承、赠与(必须是直系亲属),析产(一般指离婚时搞到的房子)、分割的住房,可提供继承、赠与、析产公证书及分割前的契税完税证时间,作为是否满5年的计算开始时间。
非普通住宅:
购买未满5年的,增值税及附加=(自行申报价格和税局评估价格孰高-增值税)*5.3%计算。
购买超过5年(包括5年),增值税及附加=(自行申报价格和税局评估价格孰高-上手发票-增值税)*5.3%计算。无赠值的,增值税是0。
以前,增值税及附加是5.6%,但根据财税2019第13号文的规定,从19年到今年底,附加税、印花税减半,所以变成了5.3%。
上述增值税及附加是针对广州地区,那么,北上广深以外的地区是这样的:
普通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3%全额计算,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增值税是0。
非普通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3%全额计算,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卖价-买价的差额的5.3%计算。
个人所得税:
自用满5年(含5年)且属广东省内家庭(夫妻双方)唯一住房的,不征个人所得税。
自用的时间,一般以不动产证出证时间为准,如果不动产证不满5年,但可以提供以下材料的,也可以以下材料的时间孰早为原则:
1、购买商品房的,以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为准。
2、购买公有住房的,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购买公房缴款明细表》上注明的缴款时间或不动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3、自建住房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规划部门竣工验收时间或房管部门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4、个人通过受赠、继承、离婚析产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房屋,以发生上述行为前的自用时间为准。
自用未满5年,不含5年的:
如果可以提供上手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或上手来源为赠与(据实征收)的材料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价格或者评估价格孰高-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无法提供上手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的,核定征收。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自行申报和评估孰高)*1%。
个人所得税全国基本一样,区别在于核定征收时的税率,广东省内,广州是1%,佛山是2%,其他地区原来是2%的,最近都降到1%。全国大部分地区也就是1-3%的水平。
希望以上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请认准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官方app。→→快去下载注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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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下载app。
方式一:打开app store搜索功能,在搜索栏输入“个人所得税”,选择'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app,点击“获取”。
方式二:长按下图二维码,或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
第二步:依次点击“安装”——“继续”——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页”完成下载程序。
第三步:下载后,打开app,工作地或常住地下拉列表选择“宁波”,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未注册用户选择“注册”,已注册用户可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第五步: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若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需要纳税人2023年1月1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本地办税服务厅申请。
第六步:点击“同意并继续”,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后,点击“开始人脸识别”,按要求完成识别程序。
第七步:人脸识别完成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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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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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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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作为一种常见的投资行为,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多种税种。其中,个人所得税是股权转让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税种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股权转让个税如何申报的相关知识。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征收方式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所得税是不可避免的。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范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个人所得额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进行计算,税率分为7档,目前最高税率为45%。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年度汇算清缴。
二、股权转让个税的申报方式1.个人自行申报在进行股权转让后,个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网站或者相关税务部门直接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需要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协议、银行流水等。2.委托代理申报个人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股权转让个税的申报。一般来说,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申报的优点在于能够减少个人的工作量,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的申报错误。
三、股权转让个税的申报时间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在上一年度进行了股权转让,需要在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四、申报股权转让个税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在申报股权转让个税的过程中,个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合法文件。2.支付凭证或者银行流水等证明股权转让款项来源的材料。3.股权转让的税务登记证明。4.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
五、股权转让个税需要注意的问题1.合法合规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会面临法律风险。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前,个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2.财务记录完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需要保证财务记录完备、准确,以便于税务机关的查验。如果财务记录不完备或者存在虚假记录,会面临税务处罚等风险。3.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的税率缴纳。如果逾期未缴纳或者少缴纳,也会面临税务处罚等风险。4.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需要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以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例如,可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等方式来降低税务风险。六、总结股权转让个税的申报是股权转让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个人需要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征收方式,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及时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进行股权转让前,个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操作合法合规,并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以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
睿当家险易梳针对如今企业面对税收时“商业模式不合理税负偏高”、“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冤枉税”、“金四大数据监管时代违规风险高”、“发票开具或接受不规范,承担违规风险”,以及税收干部工作时面对的“多维立体的征管信息”、“多样化的会计核算”、“海量数据”、“疑点成因不清晰”等问题,睿当家“险易梳”能够一键检测、快速出具报告、可视化呈现、风险提示、数据安全保护、权威设计。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税在改革之后,相对来说个税的税负已经降低了很多。个税更是处在改革的过渡期间,在此期间个税的计算逻辑会慢慢完善的。
当然,我们作为纳税人对于个税的计算,还是需要多多少少了解一下的。
工资税点是多少?
对于工资来说,适用的税点为3%-45%。当然,这里的税率需要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判断。
具体来说,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不是单一固定税率,而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时,应纳税所得额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基本的原则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越高,适用的税率也会变高。
根据具体的税率来看,税率之间的差异还是很大的。毕竟,对于工资来说最低的税率只有3%,而最高的税率可以达到45%,它们之间差了15倍!
而且工资薪金所得由于在年度汇缴清算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预扣预缴的税率和汇算清缴的税率也会出现差异。
举例说明:
1、假设虎虎的月工资是10000。另外,每月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1750、专项附加扣除是2000。
虎虎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1750-2000=1250。
适用的税率是3%。
应纳个税=1250*3%=37.5。
对于虎虎来说,由于年应纳税所得=1250*12=15000<36000,所以虎虎在预扣预缴时,每个月适用的税率都是3%、缴纳的个税都是37.5。
2、假设虎虎的月工资是120000。另外,每月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21000、专项附加扣除是2000。
一月份,虎虎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00-5000-21000-2000=92000。
适用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应纳个税=92000*10%-2520=6680。
二月份,虎虎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00*2-5000*2-21000*2-2000*2=184000。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是16920。
累计应纳个税=184000*20%-16920=19880。
本月应补税额=19880-6680=13200。
其他月份的基本计算过程,和一二月份的类似,虎虎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小结:
通过上面的两个例子,我们就能发现区别了!第一个例子当中,由于工资低,一年当中每个月适用的税率都是一样的。毕竟,个税税率和收入有直接的关系!
而在第二个例子当中,由于收入高,随着时间的推移适用的税率也是逐步增高。第一月的时候,适用的税率是10%,而到了第二个月适用的税率就变成了20%。
当然,后面几个月的计算过程,虎虎没有列出来。实际上在第二个例子当中,到了11月的时候,适用的税率已经从最开始的10%,升高到了45%的最高税率。税率的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个税税率又降低了
个税的变化还是很快的,这不专项附加扣除,已经从六项变成了七项。对于我们来说,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后,又能降低我们适用的税率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限额是每月1000,即使按照夫妻双方平摊扣除,一个人每月还能添加500的税前扣除额呢!
我们千万不能小看这500或1000的税前扣除额,关键时候再小的金额都能影响使用的税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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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的个税和契税:1、个税,买房子时,不需要缴纳个税。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出售一方才需要缴纳个税,而购买一方不需要缴纳个税;2、契税,契税=房价*税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房价不包括增值税。而契税的税率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契税的法定税率是3%-5%。
对于我们来说,对于房子的执念由来已久!房子不仅仅代表居住的地方,更是家的象征!
当然,我们买房子时也不能和购买其他商品一样,直接付款就可以了。毕竟,房产的价值太大了。买房子时,还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的。
买房子个税和契税怎么计算?
1、个税
我们买房子时,不需要缴纳个税。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出售一方才需要缴纳个税,而购买一方不需要缴纳个税。
当然,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房子抢手本来需要卖房者承担的个税,也会让买方来承担的。对于这一点还是需要注意的!
我们在二手房交易中,对于个税这一块一定要在合同中写得明明白白,要不然也是后患无穷!
2、契税
契税=房价*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房价不包括增值税。而契税的税率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契税的法定税率是3%-5%。
举例说明:
比方说,买房时,给房产开发商的钱一共是4360000。根据税法可知,销售房产的增值税税率是9%。那么这个房子的不含税价格=4360000/(1+9%)=4000000。
即房产交易时,契税的计税依据就是4000000。假设这个房子适用的契税税率是3%。
需要缴纳的契税=4000000*3%=120000。
契税的优惠依然存在,并没有消失!
契税的法定税率是3%-5%,这是《契税法》上面明确规定的,我们不用质疑。但是,契税的优惠并没有取消也是事实。
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契税的优惠税率最低可以是1%。当然,我们需要享受1%的优惠税率也是达到相关要求才可以。另外,除了1%的优惠税率,1.5%和2%的低税率同样存在。
我们不要小瞧这2%。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高,就是2个点,也会相差很多。
例如,我们还是使用上面例子里面的房产数据。在契税税率为1%的情况,需要缴纳的契税=4000000*1%=40000。
120000-40000=80000。
在这样的情况下,契税税率降低2个点后,需要缴纳的契税直接减少了80000。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呀!
当然,我们的房产到底适用的契税税率是多少,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而定。毕竟,基础的优惠政策是一定的,但是在具体实施细节上面,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而且,有的地方还存在退契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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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自产产品送礼
一、送给员工
(一)会计处理
1.自产或委托加工产品
(1)购买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生产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 决定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注:在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
(5)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
实务中,企业向员工发放福利时,一般不会向员工开具发票。因此,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甲企业需要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行“未开具发票”栏次下。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1.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五)用于对外捐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第二条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要确认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
2.作为工资薪金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3.作为职工福利费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 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 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发给员工的礼品,属人人有份的,应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对于无法具体量化到个人的,如在职工食堂聚餐吃的食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现场实录》有关回复,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送给客户
(一)会计处理
1.购买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生产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由于相关经济利益是进一步的交易,并不一定有经济利益流入,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5.代扣个税时
在实际业务中,给客户赠送节日礼品因金额较小且为非货币性资产,往往无法代扣个税,而购物卡虽为货币性,但也无法直接代扣个税,所以这部分个税只能由企业承担。
借: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代扣个税
贷: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处理
根据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礼品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三)企业所得税
1.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五)用于对外捐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第二条规定,上述情形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2.计入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告2023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3.计入业务招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 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赠送礼品是记入广告宣传费还是业务招待费?一般来说,如果赠送的对象是潜在客户,对企业的形象、产品具有宣传作用,比如在礼品上印了本公司的logo等宣传信息,礼品的购买成本应记入到业务宣传费;如果业务招待的对象是现有客户,礼品的购买成本应记入到业务招待费。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后,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扣除类项目金额,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0行进行填报。
(四)个人所得税
1.企业将礼品无偿赠送给个人,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第三条规定计算,即:企业赠送的礼品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第二条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将礼品包括网络红包随机送给客户,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依50号文计算方法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甲企业花了900元购入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赠送给本单位以外个人王某,协议或活动指南约定由甲企业承担税费,即王某取得的偶然所得税为税后所得900元,甲公司应扣缴个人所得税=900÷(1-20%)×20%。
自2023年起,偶然所得新增“随机赠送礼品”所得项目。获奖人数较多且未获取纳税人真实的基础信息时,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相关材料需要依法留存备查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3年1月18日)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外单位人员身份证信息无法全部获取,请问是否可以汇总申报?
答复:因人员较多且未获取纳税真实基础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扣缴义务人申请汇总纳税申报设置,需要主管税务区局办税大厅开通“偶然所得”汇总申报功能后,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分类所得“偶然所得”模块办理汇总申报,并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材料需要留存备查。(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1月25日热点问答)
注意: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扣除3分;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扣除11分。
2.如果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同时赠送礼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因此,如果是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同时将礼品送给客户,或者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如抽得5折优惠券可在购买商品时享受5折优惠,对于此类礼品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部分 外购产品送礼
一、送给员工
(一)会计处理
1.购进礼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决定将礼品或购物卡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实际发放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如购买的是购物卡:
(1)购买时: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实际发放购物卡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注:购卡时取得不征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时无法取得发票,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二)增值税处理
企业将外购礼品发放给员工,属于集体福利性质,不属于视同销售所列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将外购的礼品送给员工如果取得了抵扣凭证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抵扣,需要作进项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5行中。
如购买的是购物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企业取得了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进项税额。向员工发放购物卡时,不属于视同销售所列情形,即不缴纳增值税。但需要以职工领卡记录等凭证入账,证明业务真实发生。
(三)企业所得税
同自产产品送给员工
(三)个人所得税
同自产产品送给员工
二、送给客户
(一)会计处理
1.购入礼品时:
借: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如购买的是购物卡: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由于相关经济利益是进一步的交易,并不一定有经济利益流入,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赠送购物卡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3.代扣个税时
在实际业务中,给客户赠送礼品因金额较小且为非货币性资产,往往无法代扣个税,而购物卡虽为货币性,但也无法直接代扣个税,所以这部分个税只能由企业承担。
借: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代扣个税
贷: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处理
根据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企业将购进的礼品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细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实务中企业将外购礼品赠送客户,常用的是按第二种顺序确认销售价格,即视同销售价格=购进价格,进销相抵,不产生增值税应纳税额,前提进外购礼品取得了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购买的是购物卡,持卡方在购卡时取得售卡方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时无法取得发票,需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1.购卡时,取得售卡方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持卡消费或者赠送给客户时,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借:管理费用等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1.购买免税或不征税的礼品用于赠送,如赠送图书、鲜活肉蛋产品、蔬菜,目前零售环节免税,视同销售后仍然免税(财税〔2012〕75号、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2.送购物卡,购物卡是一种预付凭证,在购卡环节,企业并未购进实际的货物或服务,只是将资金预先支付给售卡企业,售卡方也并未实际销售货物或服务,销售方开具的是不征税发票,售卡时无需缴纳增值税,因此赠送购物卡不属于将购进的货物、服务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也不能开具不征税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53 号)。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同自产礼品送给客户
(四)个人所得税处理
同自产礼品送给客户
本文来源:小颖言税
如今日本二手公寓价格上涨,也有房东想将所持有的房产出售的情况,并希望可以获得一笔资本增益。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日本卖房子的时候可能会需要支付一些税金,最好提前了解清楚。我们下面主要以个人持有房产为例。
首先是增值税,在日本称为让渡所得税。
个人通过出售房产后获得的利益,主要指增值部分,需要征收让渡所得税。根据个人持有房产期间的长短不同,产生的税率也不同,分为短期让渡所得和长期让渡所得两种。
短期让渡所得,是指房产持有5年以内的情况,税率为39.63%(其中,所得税30.63%、住民税9%),非在日居住者的情况税率为30.63%。
长期让渡所得,是指房产持有5年以上的情况,税率为20.315%(其中,所得税15.315%、住民税5%),非在日居住者的情况税率为15.315%。
轻减税率的特例,是指自住房产持有10年以上的情况,课税让渡所得为6000万日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14.21%(其中,所得税10.21%、住民税4%),课税让渡所得超过600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20.315%(其中,所得税15.315%、住民税5%)。
除了让渡所得税之外,还会产生印纸税。
买卖房产的契约书上需要根据契约金额贴上对应的收入印纸,卖方和买方各自持有一份契约书原件的情况,则需要各自负担所持有契约书的印纸税。
如果卖方是非在日居住者,可能有源泉征收税。
非在日居住者出售房产的情况,可能会被要求将房产买卖金额的10.21%相当额交给税务局,以履行源泉征收义务。也就是,买方向非在日居住者卖方支付房款时,只会支付买卖金额的89.79%,余下的10.21%将由买家在次月10日之前作为源泉征收税交给税务局。然而,如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无需交纳源泉征收税:
买方为个人;买方购买此房产是为自己或亲人自住用;房屋买卖金额为1亿日元以下。
还有一种情况,会产生登入免许税。
这个是过户给买家的时候产生的登记税金,卖家负担的是有贷款的情况的时候需要做抵挡权抹消登记的登入免许税。登入免许税是按照一个不动产是1000日元计算。
向日葵家,专注于日本多样化。不浮于表面,不辜负信任,与大家携手共赢。
进入每年三月份,网络最敏感的话题,lv就是申报个人所得税。这关系到好些人可以退税/补税,具体的操作各网络上都有,实是求是的填写,(有条件的一定要把专项附加扣除填上去,这是退税的加分项),
我是三月一日预约的,二号开始申报,五号国库就拨款入账,算比较快的,之前申报估计都要7-15天。 税务审查通过后,国库1-2天内就会处理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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